我最后一次上法庭赶房客的故事

天下大事,茶余饭后,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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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个出租房属于“白菜房”里档次较低的,堪称“烂白菜房”。所以在买了之后继承了一批低质量房客,弄得我有几年经常要上法庭。为了省钱,我都不找律师,亲自动手,直到这最后一次。

那次是一个黑人女房客,她靠吃福利过日子,我都搞不清她有几个小孩,但吸毒是肯定的,房租也欠了一堆。为了保险,我还是给了她一个“三十天通知“,只要求她搬家,并没有要求她补交房租。

开庭那天,我在走廊里看到那个女房客和一个身着正装的金发女郎谈笑风生,不由得心里一惊:难道她找到律师了?我知道美国到处都有一些不成功的,或刚出道的律师(Legal Assistance Center),专门帮穷房客与房东斗法。但我觉得我这案子是个铁案,并没有太担心。

果然,金发女郎是那个女房客的律师。看她的岁数大概是法学院刚毕业的。我心中暗想,可惜你一个漂亮姑娘,爹妈出钱送你上法学院(也许是她自己贷款上的),难道就是为了给这样的垃圾免费服务?心里这样想,脸上可不能露出来,正憋着劲准备跟她过过招,结果被她一下子打得满地找牙。

原来这个美女律师一上来就要求法官关闭我的案子(motion to dismiss the case), 理由是我不是房主,房主是某某LLC(其实是我自己的LLC),所以我没有权力驱赶任何人。她还出示了一个文件作为证明。法官一听就来气了,说他问过我好几次是不是房主,我一直在撒谎。又说我“非法行法”(illegally practice law),不由分说,就把我的案子关掉了。

怎么办呢?我只好去找了一个律师代理我的LLC重新搞了一个案子。好不容易等到庭审那天,法官先把别的案子审完了,然后把我和我的律师,还有被告和她的律师放在各自的小房间里,他自己则来回穿梭,从中斡旋。看到平时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竟然坐在我的身边,心平气和地替被告求情,我真是受宠若惊了。法官说被告必须搬走,但她现在没钱搬家。他给了我两个选择:一,如果我同意付被告一笔搬家费(相当于一个半月的房租), 他就判她一星期后走人,二,如果我不出钱,他只能判她一个半月后走人(让她再白住一个半月)。我当时直想大叫一声“天理何在!”,可一开口却变成了“一切听您的!” (Whatever you say, Your Honor)。 最后法官发现我不差钱,就替我选了‘一’,然后升堂做了判决。

从那以后法庭我是不敢再去了,凡是赶人的事儿,都交律师打理。没别的,就是贵,好在房客的质量逐渐改善,案子也越来越少了。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正憋着劲准备跟她过过招,结果被她一下子打得满地找牙。""

哈哈哈!
来也匆匆London 发表评论于
房东不容易啊!
bashfulx 发表评论于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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