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黄背心运动搞了近乎一个月。因为是民主国家,大家有权利这么做,据说是宪法规定的。所以被认为是真正的民主“运动”。可是这样的民主真是社会所需要的吗?据说马克龙让步了,屈服了,至于黄背心运动何去何从,是否就此消声遁迹,还不知道。
黄背心“打砸抢烧”运动,让人想起了红卫兵的革命行动。文革开始那时候,“打砸抢”被认为是正当的,抄家也被冠以革命的名义,没有受到任何指责。很多人被以革命的名义打死了。没人追究责任。这次黄背心运动死人不多,破坏却不小,把一个美丽的巴黎,运动成了伤痕累累的残壁废墟,如果谁要拍摄战争片,绝对是上好的场景,根本不用再作任何改动。
我不怀疑民众的诉求和民主权利,但是真有必要这么做吗?为了显示民众的愤怒和要求,难倒一定要上街搞“打砸抢烧”? 代表民众的政党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代表一下底层的民众,为什么不替底层不愿忍气吞声的民众呼吁呢?至少发声一下,让民众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
在美国,有时候,也会有这样暴力诉求的报道,只是比法国少一些。民众的诉求和民主权利在选举过后,怎么声张,怎么发出? 这是民主社会一个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有时候看着有些国会议员辩论时候的胡搅蛮缠,投票的不负责任,恨不得赶快到下一个选举年日,把他选下去。可是毫无疑问,要等几年,等到选举的时候,可以发泄一下气愤。选举后的下一个,又有同样的问题。就是说,利用选举而达到民权的民主是远远不够的。选民大约每四年只有一天可以当家作主,其余时间都是在让人做主。
一个国家选出了总统,民众的民主权利就几乎结束了。总统要任命一系列官员。而这些官员的任命是否真的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权利,是否真有能力为人民服务,就听天由命了。由议员在代议制下,审议的的一系列法案是否代表(50%以上)人民的利益,也只能到此为止而认命了。有多少议员在投票以前,倾听过他们选区民主的意见,或者做过严格的民调?有真正的民意基础? 很少。大部分议员都是按照自己的利益,或者自己的政治观念和对提案的好恶投票的。和民众,和他们选区民众的想法是脱节的。要是有关系,也就是有些人会给议员们写信打电话,等等。不过作用大小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不可能任何事情都搞“公投”,据说社会的成本太高。所以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主都是代议制,可以叫做“代替民主”。
但是,是否应该有些规则,有些机制,让一个议员对议案的投票,应该和必须有自己选区的民意基础,例如民调,有过几次适当而且有效取样的民调? 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议案,一些涉及人们生活的特别议案。例如涨汽油税,例如大麻的合法化,释放某些罪犯等,必须有民调作基础,否则投票无效。
据说民主国家,人们有权对当官的,和自己选出来的议员有监督权,可是怎么监督? 却并不普遍,也很不成熟。有些事情,常常让人民束手无策,只能上街呼吁诉求,上街打砸抢烧来表示自己的诉求。人民和政府(官员)缺少必要的对话交流。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的对话交流,很少。
议员们和总统总理只要忽悠上了台,一般得给他四到五年的“随心所欲”期。所以,罢免和弹劾应该成为某些条件下的常态。不必一定要等到四年以后。有些被总统和州长任命的官员,还没有被民主选举,只是被选出来的总统州长按照自己的意思任命而已。民众的监督权也只能是上街游行,打砸抢烧,再不过了是通过报纸媒体曝光。可是这些媒体真能代表人民吗?还是仅仅有选择性的曝光报道?据说很多媒体只报道fake news。 因此,这些官员如何让人们监督。有什么方式让人们监督?这是社会学家的一大课题。
我看还是罢免最有效。巴黎的黄背心运动,如果处于选举的前期,例如选举日前的几个月,肯定不会发生。因为人们会用选票决定进退,人们有改变的希望。如果每年搞选举,也不会有黄背心运动,不会有打砸抢烧。但是,每年搞选举不太可能,一是没有必要,二是没有政策的连续性,三也有成本的考虑。但是,如果人们有罢免的渠道和希望,打砸抢烧就不会发生。必要时,可以简单搞一次罢免,以消不忿之气。至于罢免成不成都不会让人们再上街了。对于一些议案,如果民众不喜欢,有希望通过公投对议案否决,这样也会减少打砸抢烧的,通过暴力达到诉求的可能。
过去公投很难,成本很高,那是过去。现在互联网普及,网上投票,决定一些人们切身利益的议案,通过网上投票,罢免不合格不信任的官员,成本不应该很高。甚至是简单易行。
所以,希望将来对于公投和罢免(包括那些任命的官员),成为有条件下的常态。那才是真民主,真监督。至于如何操作,则可由社会学专业人士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