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还能扶多久?
1978年,是安徽省“分田到户”的头一年。由于小岗村的18个“红手印”的被渲染、由于有人认为“私有化”是发展生产力的驱动力、由于“分田到户”得到少数如同小岗村一样落后村民的支持,刹那间,一个党支部涣散的“三依靠”小岗村,取代了大寨成为全国农业战线上的旗帜。齐刷刷,全国农村向小岗村看齐。
小岗村的分田到户在当时是置宪法于不顾,“分田到户”是违宪的,是对农业集体化的否定,但却与党内走资本主义当权派的“去毛化, 私有化”一拍即合。而“分田到户”也给当时的宪法出了一道难题。修宪是走资派们不容置疑的选择。
那些“立法者”不知道是不懂法,还是不懂农村和农民,还是弄不清楚“个体”与“集体”这两个概念,硬是把个体农民从事的个体经济,指为“集体所有经济”,而且写进宪法里。
在农村集体经济解体之后,原来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于“集体”的不复存在,宪法中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成为无法落实的空话,只好又通过其它法律,赋予“村委会”管理。领导村民的村委会,成为“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发包人”,把“集体”的土地“承包”给辖区内的农民。
那些决策、推动农业“个体化”的“大人物”及充当吹鼓手的学者、理论家恐怕没有不懂历史及历史唯物主义的“大老粗”。怎么就不简单地回顾一下,从1949年解放时的“土改”,实现“分田到户”(有的地方甚至还要早),到1954年的“合作化”之前,那是农民对土地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时期。以小岗村那么多的土地,那一个个家庭怎么就没有解决温饱?祖宗留下的茅屋怎么还在那里矗立?电视里出现的那破烂的茅草土坯房,那惨样,那样的房子,与6000年前古代原始先民们在半山坡的居住条件可不分伯仲。而在当时的大多数人民公社里的农村,再穷的社员家里也见所未见。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小岗村难道还生活在洪荒时代?亏那里还有共产党的省委、地委、县委的领导,假如没有共产党民国政府的延续又该如何?也不过如此!那样的农村,在当时就有什么典型意义?只值得人们反省,就不值得人们学习了。
在解放后的三十年里,安徽省的各级党的领导怎么就不关心小岗村党的建设和农民的生产、生活?他们难道就会去那里发救济?同样是共产党的领导,小岗村不要与华西比,也不要与大寨比,看看小岗村的穷苦状与周围的那些普通农村比,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改革”前小岗村的惨像,打的是安徽省及其属下的共产党组织的脸。小岗村无法无天的“改革”——分田到户,是对安徽省及其属下的党的组织领导对小岗村无所作为的惩罚。正是:“无政府主义是机会主义罪过的一种惩罚”。这种惩罚,经过“包装”,这种明显的坏事,是违法乱纪的事,却成了“好事”,成了“改革”的先锋,成了安徽省的一块遮羞布。小岗村被他们“化腐朽为神奇”,成为全国农村的“方向”,农民的“榜样”。何等地可笑。
小岗村的“改革”,颠覆了人们的世界观,是非观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原来跟着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走的集体化道路不是社会主义道路?
分田到户,对于农村里的农民,确实是实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是经历了历朝历代检验的亘古不变的“真理”。一些学者在努力地论证它的“合理性”、“真理性”。
常言道,人勤地不懒。难道小岗村人的祖祖辈辈懒于劳作,在农业“合作化”之前的几年、几十年,甚至更远是时期里地里长不出好庄家?
常言道,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难道小岗村那18个共产党员及其父祖辈都是过日子没有计算,有了就可着劲的吃完用完,没有了就忍?把家和全村都给败穷的?
根本的问题是,“分田到户”之后的二十多年里为什么没有富起来,“改革”的先锋村为什么居然出不了一个“当家人”,甚至连个党支部书记还需要外派?那打的又是谁的脸?丟的是谁的人?
一个小岗村,几十户人家,百余口人,在国家,在安徽省的农业中实在没有什么分量,养也养得起。为什么小岗村的“分田到户”却引起高层的兴趣?运用权力强行推动,“一刀切”地实行?
以那些大人物和那些“理论家”的知识和理论修养、造诣,何尝不知道个体农民的出路、“分田到户”的后果?如果说他们不知道,那是小瞧了他们,是对他们智商的侮辱。
历史上的农民,从秦皇汉武到民国,两千年中有多少农民富起来了?
从土改到合作化,有多少农民富起来了?
这是中国。
再看外国,看资本主义的发展史,谁不知道“圈地运动”富起来的?
时下的中国农村,不少农村的农民由于不同的情况不愿意种地而把“承包”的土地出租或者“流转”出去。土地,向“资本”集中。未来的土地经营模式,很可能是农业资本家,即雇主雇佣农业工人经营,与资本主义国家差不多。
借小岗村而让数以亿计的农民恢复“合作化”之前的“个体”之身,则暗含巨大的玄机。那不过是走资派私有化开局的第一步。这一步迈不开,第二步、第三步就没法走下去。
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劳动力转移是发展资本主义私营经济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要发展私有制经济,所需要的大量土地固然可以由国家解决,官商勾结,从买卖土地中不知道有多少钱进入了大小贪官污吏,包括村官的腰包。
但是发展私营经济的劳动力从哪里来?在没有失业的城市,不能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劳动力。特别是廉价劳动力,只能从农民中来。
中国的国情是地少人多。个体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在“市场化”之后,缺乏竞争力。靠几件简单、落后的农具,有限的几亩土地,很难养活一家人,维持一家人的正常支出。事实上也是如此。大批农民不得不放弃土地盲目流入城市,成为政治经济学中的“产业后备军”。为私有企业提供廉价劳动力。一些外资也正是看中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市场,起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纷纷在中国落户。农民,成为被雇佣的、毫无权利保障的“农民工奴”。
应该说,“分田到户”在把农业由“集体经济”转化为“个体经济”即“私有经济”的同时,也开启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产生和发展。二者是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没有大批农民的破产、进城,就没有城市私有制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农民“个体化”与经济私有化的关系。这就是农业“分田到户”,“个体化”经营的意义。
四十年过去,蓦然回首,被抛入陌生“市场”的农民分化的怎样?如今的农村什么人在当农民?农业生产力状况如何?农民工的现状如何? 如果沒有各级政府对小岗村经济上的资助和政治上的宣传, 小岗村还能扶得起来吗? 小岗村还能扶多久?
四十年“改革”,有得有失,却极其讳失,媒体上看不到一个字的言失。如果总结四十年“改革”,那能叫实事求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