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加拿大毒贩死刑是中国挖的一个坑

人的悲哀在于明明知道自己是柔软的水,却非要把自己当成坚硬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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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以哪种姿势往坑里跳了。

首先,目前的审判结果只是大连中院的结果,还有二审,还有最高法院复核,所以结果可以由好变坏,也可以由坏变好。而不管是什么结果,程序都是合法的,因为中国法律在制定之初就有弹性。比如贩毒50克以上,法律已经规定得很清楚,可以判15年以上直至死刑,白纸黑字,我判15年也好,判死刑也罢,都是合法的。

不服?嘿嘿,我就是要你不服。

这叫以“法”怼“法”。

因为抓孟女士的时候,加拿大抬出来的也是“法”。虽然孟没有被正式起诉和正式引渡,也没有违法任何加拿大法律,加拿大仅凭和美国之间的一纸引渡协议就扣押了孟,而我要求你放人,你抬出“法”来辩解,好,算你狠!

所以毒贩这里我先判个合理合法的死刑,看你怎么表态了。

目前为止还好,关注,强烈关注,剧烈关注,至少还没有听到有请求从轻处罚的言论出来,毕竟是毒贩嘛。不过我估计迟早会有,就等你说呢,你只要说,你就是在干预司法公正哦。我在这儿等着你!

同时提醒你别忘了,后面还有两个危害国家安全的呢,量刑上死刑也是上限。

所以坑已经挖好了,就看你用那种姿势往里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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