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开车常被人按喇叭,只因速度太慢影响后面的车流,但她从不在乎,任人横眉白眼喇叭鸣,我自咬定缓缓而行,这是经历过生死车祸事故给她留下的“后遗症”,一次被蛇咬还十年怕井绳,更何况人命关天之事。过去是同情,如今可以说是理解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只要常开车,磕磕碰碰的事也在所难免,轻微摩擦自己涂抹两把即解决问题,坑坑凹凹到车行美容一番也能不留伤痕,无非是撒点银子,自我安慰一声破财免灾而已。
不愿意看到的悲惨一幕发生在眼前,成为一时挥之不去的阴影。阳光明媚的周五下午,忙碌了一周终于可以放松一下,盘算着周末的计划,行驶在走过无数次的单车道小路上,路边的一树一房都像老朋友一样熟悉。
前面有三辆车首尾相近匀速而行,那熟悉的左拐下路的牌子已经清晰可见,眼见那三辆车都减速慢了下来,知道全要去一个方向,第一辆顺利左拐了,第二辆顺利左拐了,第三辆似乎跟着也要拐,殊不知一辆相向而来的车正全速开过来,那司机似乎认定了自己的行驶权利,对试图拐弯的第三辆车毫不理睬。就这样,一个是目不转睛跟车走,你拐我也拐,忘记了左顾右盼;一个是一门心思向前行,我该走你要停。
说是迟那是快,直行车迎头撞在了拐弯车的右侧,刺耳的碰撞声,碎落的玻璃片,飞出的挡板部件,人的惊叫声等等,这一切都发生在眼前,毫无遮拦全程目睹,拐弯的是位中年妇女,而直行的车内是四口之家。
作为现场目击者,自己急忙停下车,尽力帮助那四口之家,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妇带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幸亏男子还镇静,惊叫中拉出已瘫倒的太太,又赶快把两个孩子搀扶到路边。
911电话也第一时间打出,警车,救火车,救护车几分钟内响成一片,专业人员各尽其责。待伤员被运走后,警开察调查现场,看到我的车停在路边的最前头,是个明显的目击者,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后,从车内拿出一个表格,要我写下目击证言。
第一次要写目击证言,有点不知所措,但清楚应尽的责任,皆如实报告所见过程,只写观察事实,不加任何评论。但心中大致认定,事故的责任在于拐弯的司机,只跟着车行而不抬头看路是开车的大忌,路况瞬息变化,人命攸关,必须保持警惕。
开车上路,自己要遵守规则谨慎驾驶,同时又要不断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作出即使判断与反应,因为事故无情,无论理在哪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