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家廉大使与孟晚舟

麦家廉大使与孟晚舟 
作者:菲沙河星光

生活不要太复杂,除了赚钱养家,还要看戏吃瓜。看戏不要入戏深,吃瓜不忘种瓜人。今天我做种瓜人。 

话说加拿大住中国大使麦家廉在返回加拿大的22日对加拿大华人发表了对孟晚舟事件的讲话。多个大报都作了报道。本吃瓜群众之一也看到了,一开始他就介绍说他的三个儿子都娶了中国女子为妻,他本人也会一点中国话,所以一下子就给人感觉他不是加拿大政府官员而是咱们华人的娘家人。内容也确实如此,他不仅分析孟晚舟案的三个可能结局,还帮孟晚舟出主意,让她如何打赢反引渡这一仗。 

他是个大使,大使的专业是如何谐调两国关系,这一点他做的很好,本瓜农赞成,但兴趣点不在这里,况且他是这方面的专家,没咱瓜农什么事儿,但在孟晚舟的具体案例上,他不是专家,这样咱瓜农们就可以在这片瓜地上种点瓜了。 

他对孟晚舟案件说了三个可能结局,一是孟晚舟被引渡出境,但可能要耗时数年才会发生;二是中美达成协议,美国不再请求引渡她,中国也同时释放两名被拘押的加拿大公民,赦免死刑囚犯;三是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被释放。 

其实因为麦大使不是学数学的,在中学数学生眼里一看就知道他漏了一个可能性,还有第四个可能结局是加拿大政府以不符合加拿大利益为由拒绝美国的引渡要求,从而结束这场危机。 

就以上四种可能,本瓜农刨开瓜地仔细看一看,给出各种结局的可能性。我们打乱次序,逐条分析如下: 

1. “中美达成协议,美国不再请求引渡她,中国也同时释放两名被拘押的加拿大公民,赦免死刑囚犯”。结论是这一种结局不太可能。自从川普执政以来,美国一改以往行事风格,不再喜欢一哄而上,改为一对一单挑。从TPP, 到朝鲜五方会谈,从巴黎气候协议,到退出多个联合国组织,从WTO,到北美NAFTA协议,川普都想单挑,难道这一次他与中国的谈判还想拉上加拿大不成?其实梦晚舟案是美国司法部放出的一只黑天鹅。后来川普确实想利用一下,放话说他可以拿它做为与中国的谈判筹码。可如今由于中国的高调打压,事情闹大了,川普如果还想拿它做筹码必须先救加拿大,这样他对中国的谈判条件必须降低。难道川普为了救加拿大愿意降低他原先对中国开出的条件吗?如果他不降低,中国会答应吗?如果中国答应了一个没有降低的条件,那中国的高调打压还有意义吗?与其这样,还不如当初直接与美国勾兑,答应美国的条件,让美国把加拿大卖了,让美国被世界看低,而中国不必面对如今更不利的世界局面。所以说这一可能性不大。 
2. “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被释放”。这个可能性是“有”,但理由不是麦大使说的三点,而是只有一点。麦大使说的三点是: “其一是特朗普的评论暗示美国或许将此作为与中国谈判的筹码,其二,孟的公司在香港,而香港非加拿大的罪案辖区,其三,加拿大并未签署制裁伊朗的协议且反对制裁”。结论是麦大使说的第一个,即抓住Trump说的 “可以将此作为与中国谈判的筹码”这句话才是打赢这场反引渡官司的唯一有效理由,而其它两个不成立。我们看一下美国司法部提出的拘押理由是梦晚舟“涉嫌引诱在美银行做违反美国法律的事,也就是金融欺诈”。将来美国提出引渡申请的理由也一定是它,而不是、也不需要别的理由。这里请注意一个关键点,这一点不是说梦晚舟涉嫌引诱了在“加拿大”的银行,而是说她涉嫌引诱了在“美国”的银行。否则在加拿大就可直接审判,根本不关引渡什么事儿。也就是说如果孟晚舟直接违反了加拿大的法律,那她必须在加拿大受审且不该引渡到别国;完整地说,如果她违反了美国的法律并且没有违反加拿大的法律,而是假设把她做的事放到加拿大,这事也违反了加拿大法律,这样才构成引渡条件。中国不理解这一点,自然就说“加拿大是美国狗”,“加拿大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加拿大白人主义至上”等等等等...。不过这一点确实绕了一个大弯,不仅中国没懂,麦大使应该也是没全懂,所以才提出了另外两个无效招。麦大使说她的公司所在地不归加拿大管辖,没错。但这与本案无关。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她使用了美国银行,或者美国的银行体系,或者她在美国本土使用了任何一家银行,并且银行因为她的虚假违反了美国的法律,美国就要抓她受审。但因为她在加拿大,都是文明国家,美国不能直接到加拿大执法,这才用到了引渡条约。麦大使的第三招说加拿大没有签属制裁伊朗的条约,也没错,但也是无效招。美国目前并没有提及她的公司违反出口禁令一事。相反只有加拿大也签属了出口伊朗的禁令,而她买了含有加拿大智慧产权或劳动产权的东东到伊朗,并且买这批东东时她承诺不会转卖到被加拿大制裁的国家,结果这批东东被她转手到了伊朗,这样,她才可能不被引渡,那样的话她直接违反

了加拿大的法律,她要在加拿大受审,当然不能引渡。所以麦大使这一招说反了。不如本瓜农替她出一招,找一找她有没有直接违反加拿大法律的事,比如她买温哥华房产时有没有违反税务法,如果有,那她不能被引渡,要在加拿大先审这一案。这是玩笑话,本瓜农深知不该拿受苦人开玩笑,但用心是想说明问题,不是恶意。   以上这一段说的是引渡的必要条件。但仅仅这样还不够,数学高中生都喜欢充分必要条件,法律也是这样。要能成功引渡要有充分条件。构成充分条件的是加上下面这条:申请引渡的国家必须确保被引渡人在该国能得到与引出国相同/相近的审判对待和大致相等的判刑。说麦大使的第一条建意有效用正是基于这一点。而这一点也是本瓜农不久前在“孟晚舟带来的三国演义简说”中建意川普不要再说大嘴巴的话的由来,因为川普的那句话好像在说:美国的政治有可能干涉司法,而加拿大的司法是不受政治干涉的,这样如果引渡孟晚舟,那她在美国就可能受到与加拿大不“相同/相近的审判对待”,从而不适合引渡。话虽这么说,但是美国多年的实际国策不是这样的,关键时刻特朗普还可以收会他的话,因此成功率不高。题外话:当年赖昌星不仅因为加中没有引渡条约,更重要的是两国的司法制度不同,其中重中之重是赖昌星在中国可以被判死刑而加拿大没有死刑,直接违反了上述引渡精神。 
3. “加拿大政府以不符合加拿大利益为由拒绝美国的引渡要求,从而终止这场危机”。这一结局已经不可能了。本瓜农曾在“孟晚舟带来的三国演义简说”中说过,加拿大总理本来可以在事态未明之时和中美两国勾兑,让事态灭于萌芽。而且该文还细说这样做不是干预司法,因为在进入和完成司法程序的头和尾,步入了是否执行引渡条约的政府层面。现在由于中国高调打压,事态已现僵局,政治解决对三个国家成本都是太高,而且面临引渡条约本身可能解体的国家间大事。本瓜农看只剩司法一条路。 

4. “孟晚舟被引渡出境,但可能要耗时数年才会发生”。这个可能性比较大,但不会耗时数年。理由是美国启动了引渡条约,要求加方帮助拘押一人,而且提出了适当的理由。现在加方走完了第一步,第二步,应该是美国提出引渡申请。美国不提引渡申请的情况前文1说了。美国提出了引渡申请,接下来的可能性在前文的2,3说了。剩下的这个结局是最有可能的。说不需数年是因为一旦走进司法这一步,美加的共同语言太多了,一点就明,哪儿需要唠唠叨叨那么多话,要几年才能说完呢。 

综上所述,本瓜农认为只有2,4两种可能,而以4的可能性大一些虽然本瓜农希望以2结局。 

看戏不要入戏深, 
赚钱养家才是宗。 
赚钱不误看大戏, 
戏里戏外都轻松。 

You can you do you rule, 
I choose I love my r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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