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第17章讲的是神和亚伯拉罕立约,以割礼作为记号。神向亚伯拉罕显现,告诉他要与他立定永远的约,关乎到国度、后裔和土地。这次的立约是有要求的,就是亚伯拉罕家中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还是在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必须受割礼。这是他们所当遵守的。凡是不受割礼的,就必从民中剪除,因为他背了神的约(17:9-14)。
接下来,我们看到一个奇怪的事。神向亚伯拉罕逐渐显明,神与之立约的后裔乃是要从撒拉而生的以撒的后裔(17:19,21)。然而,尽管如此,亚伯拉罕依然率领全家老少,无论是家里生的,还是用银子从外人买的,都一同受了割礼。明知神所立约的后裔是从以撒而出,而且当时以撒连个影子都还没有,可是亚伯拉罕却将众人都因着行割礼而纳入了神所立的约中。我们不禁要问,亚伯拉罕这样的做法有效吗?这些受了割礼,但却与以撒无关的人,会得到神的认可而进入约中吗?
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两个角度来看。首先就是神所给的立约范围,其次就是神所给的立约标准。从立约的范围来看,亚伯拉罕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神虽然指定从以撒生的才算是立约的后裔,可是神也明确指出,凡亚伯拉罕家中的男子,甚至是那些从外人买来的,都可以因着受割礼而进入神的约中。显然,神的约所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不单只是从以撒出的后裔才算数。然而,从立约的标准来看,亚伯拉罕的做法又是有所偏差的。神虽然在立约的范围上看起来很广,但是却明确指出是从以撒而出的后裔,也就是出于神应许的后裔,才能在这个约中。
我们可能会有些糊涂了。究竟什么才算是神立约的后裔呢?如果真的只有从以撒而出的后裔才算得话,那么那些从外面买来的,与以撒没有血缘关系的,神怎么又说他们可以因行割礼而进入约中呢?这其中看似有一种无法调和的矛盾。然而,神的心意就在于,只要是按照神所应许的,无论是否与以撒有血缘关系,都可以被算作是从以撒而出的后裔,都可以进入神的约中,因为以撒就是按照神的应许所生的,正如保罗所说的:“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加4:28)所以我们看到,虽然神给的范围很广,可是标准却是一个,就是要出于祂的应许。现在我们知道,这神的应许,就是因信称义。凡是以信为本的,就是得到神的应许,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同为后嗣。所以,虽然以实玛利等人被亚伯拉罕带着受了割礼,可是如果他们对神是没有信心的,他们算不得后裔;虽然后来历史历代的以色列人都按照这个传统行了割礼,可是如果他们对神是没有信心的,他们也算不得后裔。因为“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今天,在我们当中也是如此。我们知道神愿意万人得救,不愿意一人沉沦。这是从范围来看。但同时,神也是有标准的,就是信心,要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我们要思考的是,我们是对神有信心的人吗?我们会不会是糊里糊涂因着参与了一些仪式而被纳入了范围,但在信心的标准上却是失落的一群呢?
默想经文:“亚伯兰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17:1)
静默思想:对于已经九十九岁、风烛残年的亚伯拉罕,神依然没有放松要求,继续勉励他要做完全人。在神面前作完全人,这句话对我们的触动又是什么呢?反复思想,求神告诉我们当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