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刮骨疗毒“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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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前,美国密西根州的大学城。我和C君,一对留学生夫妇,两只打工狗,相濡以沫的生活颇有几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意味。

 

  不知从何时起, C君的脸上冒出了一颗小肉粒。这个被人们惯称为"肉庥子"(xiu)的东西,出现在他的左眼下方,距离眼眶约一寸之处,因其体积很小,平时不怎么看得出来。然而,终因它是一赘生物,C君时有翦除之心,但我总是安慰他,此物无关痛痒,实在不必介意。

 

      日子一天天地在学习、打工的忙碌中过去。终于,我俩都发现这个小东西悄悄地发生了变化。于是,每当C君照镜子时,总能听到他不无忧虑的叹息:"唉,好像又长大了一点。" 我也常常在端详他的脸部时,为那个渐渐丰满的小肉球而忍俊不禁了。

 

      不过玩笑归玩笑,认真说起时,我俩都知道有发展趋势的赘生物不能姑息。上医院吧,美国的医疗费用惊人,尽管买有医疗保险,但20%的自付额,对于穷学生的我们也是难以承受的负担。C君觉得为这个区区之物上医院,于金钱、于时间都不值得,决心要自行去除。此时的我,正为自己当初的疏忽酿成他今日的忧患而歉疚,见他一心要学刮骨疗毒的关公,便赶紧自告奋勇当华佗,为他施行"手术"。

 

      既然是自己动手,一切都只能因陋就简,就家取材了。手术器械仅有一把手术刀,是C君学画时刮颜料用的有柄刀片,倒也够锋利。消毒用品也简单,一瓶消毒酒精,一包棉花签,一瓶我打耳洞时店家所送成分不明的消炎药水。手术助手则由受术者自行充当。

 

      手术的第一步,当然是酒精消毒,然后承袭中国民间的传统方法,用干净棉线打结,勒除肉球的突出部分。在C君的配合下,我这个步骤做得干净利落。

 

      第二步,是要剜去肉球植于皮下的部分,以求斩草除根。我屏住呼吸,用手轻轻捏住肉球的残余部分往上提,将刀贴近其底部,小心地绕着切了个半圆,然后从相反的方向再下一刀,便正好剜出了肉球的根部。

 

      此时,血液还未及渗出,黄豆般大小的创口清晰可见。少顷,"黄豆"变成了"红豆",继而演变成红珠,鲜血开始一滴滴地坠落下来。

 

      于是棉签和消毒药水一齐上阵,克尽善后之职责。然而,血珠仍不断涌出,大有野火春风不绝之势。我慌忙扶受术者平躺到床上,用棉签按压伤口,祈求止血之功效。可是不一会儿的功夫,我就换下了五根被血浸透的棉签,这时的我,除了不断用棉签擦拭新冒出的血珠外,已别无它计了。

 

       C君倒很镇定,他接过我手中的三根棉签,一起按压住伤口,然后安慰我:"不要紧,一会儿就好了。你不用管我,收拾睡觉吧。” 

 

       待我胡乱洗漱完毕,再回到床前观察他的伤口时,血珠果然已停止涌出,开始慢慢地凝固了。

 

       为避免起床活动再引起出血,我劝说他免去睡前的洗漱,直接睡觉。也许是因为除去了肉中刺,C君显得十分轻松,很快便入睡了。剩下担惊受怕的我,黑夜中久久不能成眠。

 

       翌日清晨,曙光初露。我从床上跃起察看C君脸部的伤情,但见昔日碉堡似的肉球已夷为平地,朱砂色的伤口下面,一道干涸的血流沟迹仍残留在左颊,淡淡昭示着昨夜这里曾有过的惊心动魄。

 

       十几天后,C君的脸上已看不出"手术"留下的痕迹。去除了恣肆于面部的滑稽精灵,他的脸庞又恢复了往日的光采。我俩都为这一共同的杰作而感到骄傲,他为自己的魄力和勇气,我为自己的胆量和"医术"。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匆匆地过去了。如今,已拥有完善医疗保险的我,再度回顾这段往事,觉得有些离谱,又有些难以言状的感慨。朋友,不知你读完后,有何感受?

 

 
Sophie308 发表评论于
我家那位也在医院里让医生拔过小肉球,医生用钳子夹住就拔下来了,当时就看见血往外喷,用几层纱布压了好久才止住。你胆大,但也没做错,重要的是防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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