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下跪才能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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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友诗还说:“我对中国近现代史的起伏跌宕存着无限的悲悯与理解,觉得无论个人有什么见解与得失,没有比国家的生存自主和团结统一再重要的了。我也分外感激中国共产党和在大陆的同胞,筚路蓝缕,让国家从满目疮痍中 ' 站起来 ' 到 ' 富起来 ',从 ' 富起来 ' 再到 ' 强起来 '。”
懂得下跪才能站起来
下跪虽然不太好看,但不要小看下跪的力量。也许下跪的力量正源于“不太好看”。所以,下跪,有时很美。为什么我说“下跪,有时很美”,因为,下跪,有时是很丑陋的,至少是不应该的。
布兰特(Willy Brandt,1913-1992)是人间伟人,当之无愧。布兰特在六十年代就致力于粉碎冷战结构的工作,他清楚地了解到,冷战结构乃是美国所创造的结构,而真正受害者则是德意志人民。因此,在他当选西德总理后,即致力于和东德及苏联和解。他在波兰华沙犹太人纪念碑前跪下,就这么一跪,举世震惊。在那种时代的气氛下,他付出的惨痛代价是,他被保守的基督教民主党责骂为“德奸”。由于他是西德的总理,他夹着西德日益壮大的经济势力,不断地采取“东进政策”,以追求两个德国的统一的最终目标。因为他是西德的总理,美国对他无可奈何,但是,在美国的压力下,他由于自己的秘书被办成了“间谍罪”,而被迫下台。不过,布兰特的作为却有了更多的收获,他自己获得1971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下跪是内心一种期待的流露,很难说对还是不对。若你是带着负罪之心,期待下跪的对方给以原谅,这种下跪是忏悔、是认错,这种下跪就有力量,就很美。若你的下跪是期待对方努力做得更好,是期待对方认错,这种下跪似乎没有力量,不美!我们更不应该向金钱、物质、欲望“下跪”。下跪是灵魂的忏悔,不是灵魂的下跪。
今年是六四三十周年纪念,我们应该学会忏悔。忏悔不是单纯一个认罪与不认罪的问题,更不是简单的“谁是凶手”或“谁是肇事者”,这样一些具体的责任问题,而是,透过忏悔,看到实实在在的灵魂对话。忏悔,不是简单的善和恶的斗争;忏悔,实际上搭起“悔”和“改”的桥梁:悔过去的罪,改未来的生。
在一个息息相关的社会里,面对八九坦克,我们的灵魂是否安宁?如果我们不能安宁,那就说明我们是有责任的;如果我们心安理得,那就说明我们的良知毁灭了。
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自己的人生,同样每个人都有权利面对自己肉体的死亡。每一个人都有自由和尊严,每一条生命都必须得到体恤。
不懂下跪,就不懂忏悔,就不会强大
忏悔当然是事后的,但它不是着重于当时那么做的后果,而是着重于动机,着重于对自己人性的恶劣本性的自我批判。忏悔不是要把自己的过失补救回来,而是要对自己的人性的有限性加以鞭挞。忏悔对罪恶的原因加以反思,它比一般的后悔深刻得多。忏悔不是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不是要改恶从善,忏悔就是不认为自己可以重新做个好人,人性的劣根性、有限性是不可改变的,但你愿意为自己的有限性承担责任。这种有限性肯定是会导致罪恶的,要承认这一点,要看清这是人性的本质结构。人性本恶,康德称为人性中的根本恶。人的有限性就是人的根本恶,一切恶都是从人的有限性生出来的。根本恶是不可能通过忏悔摆脱掉的,但是人们可以通过忏悔而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把握自己的自欺结构,从而成为一个有深刻的自我意识的人。这样一个具有忏悔精神的人,即使他做了伟大的事业,他也不会盛气凌人,也不会自封为圣人。他知道自己的有限性,就会更加宽容地、更加人性化地去对待他人。
人在行动中总是有一种自欺,比如凌友诗。忏悔不能消除这种自欺。但是它能在人的行动中、创作过程中、行为过程中揭示一个永恒的真相,就是人总是有犯错误的可能性,但它又总还保留继续接近真理的可能性。
一个具有忏悔精神的人或者民族,当然并不能避免犯错误,但它不会老是重复犯过的错误,就会站立起来强大起来。
我们只有凭借对自己的忏悔,才能使自己的精神层次有所提升。那么在这里我们就可以对“我是谁?”这个问题做出一个反思性的回答。
凌友诗忘记了“我是谁?”
我是谁?如果没有达到反身自问,那么我就还不是我,或者说我就还没有自我。而假如有一天,我把这个“谁”追问到了,我们对这个“谁”加以定义、加以规定,这个对自我到底是谁的追问过程,也就是忏悔的过程,自我追问就是自我忏悔。
一个无穷无尽的追问就是一种忏悔精神,它永远不能够完成。通过这样一种忏悔,人的自欺的过程就变成一个寻找自我的过程。寻找真我是一个无限的过程,这个过程永远不会有最终的结果,但它可以使人变得日益深刻,使人变得日益真诚。
人性本善,凡是恶,都是受到外来的影响或污染,这是中国文化设定的一个前提。但是这样的一个前提是未经反思的。小孩子怎么不会说假话?小孩子当然会说假话,大人如果纵容这种假话,他长大了就更不知道什么是假话了。奥古斯丁原来不是基督徒,成为基督徒后,他对自己的一生,包括他的儿童时代,都进行了忏悔。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最有震撼力的恐怕还是他在《忏悔录》里所举的一个例子:他年轻的时候和朋友们在街上玩,看到附近的梨树上挂满了梨,就趁深夜把树上的果子都摇了下来。当时只觉得好玩,现在想来觉得很奇怪,他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偷梨呢?我并不是想吃梨,最后还拿去喂了猪,我到底是为什么?他反复想这个问题。最后想到了,因为这勾当是不许可的,人生来有一种作恶的愉快!人干坏事就有一种愉快,这是从小就有的,没有人教他。你要是说他有什么私心,他的确没有什么私心啊!他又不是想吃那个梨子,他又不是想占什么便宜。但是呢,他有一种作恶的愉快,在作恶中显示出他的能耐。小孩子嘛,他的生命力需要寻找发泄的渠道,如果能让他发挥最大的效果,哪怕是最大的破坏力,他也会感到很愉快,并且感到自己很伟大。
自己感到自己强大,不一定是真正的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