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过我,“信仰耶稣到底有什么用?”信仰的作用很根本、也很直白,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但是因为几代人以来,中国官方强烈地敌视基督教,屏蔽有关信息,造成绝大多数中国人对基督信仰无知,对信仰缺失的恶果视而不见。我就用爱情作例子解释有信仰和没有信仰之间的差别。
基督教认为,爱最神圣、心灵高于物质。所以在基督教文化圈里,人们普遍认为,“爱情”就是你爱你眼里的最好、最美的人,不计社会阻力或现实困难。你追求这样的爱情,当然就经常会有障碍,有时是巨大的障碍。比如罗密欧和朱丽叶来自两个世代仇恨、不共戴天的家族。可想而知他们相爱,要克服的困难有多么巨大。并不是说每个基督徒都是像罗密欧或朱丽叶那样的情圣。在基督教的世界观里,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缺点和软弱。但基督徒崇尚完美,普遍认同那样的爱情观。在追求这种爱情的过程中,你必须坚定信念、运用智慧、有排除万难的勇敢。如果你成功了,有情人终成眷属,你当然会非常幸福,而且你也有内在的动力忠于爱情,抵制见异思迁,因为对方本来就是你心目中最好的人,好过其他所有人。你不会轻易为了“次好”而放弃“最好”。
在推崇这种基于心灵的爱情的社会里,其他人看到你的爱情,就羡慕你的幸福,佩服你的忠诚,欣赏你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坚定、智慧、和勇敢。这样美好的例子多了,整个社会都推崇爱情、赞美爱情。如果有些人因为各种障碍,追求爱情而不得,人们也会佩服他们的努力,尊敬他们的真诚,觉得即使失败了,故事也悲壮凄美。而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因为是美好爱情的一部分,所以大家爱屋及乌,觉得因爱而生的性行为自然、健康,也是好东西。总之,正是因为基督教文化把爱情定义在心灵的基础之上,高过物质和社会考虑,才促使人们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展现各种美好和伟大的品质。基于心灵的爱情催人向上,又使得整个社会崇尚爱情,歌颂爱情,正面看待性行为。
我的《为什么那么多人认为物质决定爱情?》一文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主流爱情观,就是很多人把“爱情”降格到了物质和利益的层次,变成了在社会规定的条条框框内找个“局部最优”。其实不但现在如此,传统的中国婚姻观也是基于物质的,也是在各种社会限制的条件下、按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寻找婚配对象。相信这种“物质爱情”的人,本能地懂得,这样找来的配偶不是真正的最美、最好。所以即使得到了对方,他还会自然地扫描周围环境,探寻比对方更美、更好的人。他也许恐惧背叛对方将带来外在惩罚,但他从来就没有多少内在的动力忠诚于对方。这一点在中国男性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在这样的人占主流的社会里,对婚姻忠诚、一夫一妻制等理念,就缺乏大众的支持。
因为“物质爱情”的定义本身就是基于社会要求,所以相信这种观念的人,从一开始就把现实看得高过内心情感,就屈服于社会的约束,不会去追求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的艰难而伟大的爱情。接受这种观念的社会,也不可能推崇那样的爱情。打个虚拟的比方,岳飞的儿子不太会追求秦桧的女儿。即使真发生了,中国人也会骂他们不忠不孝,不会像莎士比亚和历代西方大众那样颂扬这种违逆家族意志的爱情。按照“物质爱情”的观念找寻配偶,本质就是一个趋利避害的过程,当然就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这个过程也许需要用脑,但用脑的层次较浅,算得上精明,但不是什么智慧。比如北宋大将石守信的儿子娶了趙匡胤的女儿,或者薄一波的儿子娶了谷景生的女儿,都曾被中国大众认为是美好姻缘。这些当事人也许有关于权力和利益的精明算计,但没有什么让后人觉得可歌可泣的浪漫、勇敢、或智慧。
再深入地看 “物质爱情”的内涵。持这种观念的人把爱情看作一个“罗筐”,里面装着人的性本能和利益考虑。从旁观者角度看,其中的利益计算把爱情变成生意。双方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于是他们的“爱情”就成了用我的物质和社会条件换取你的物质和社会条件。这并不美好或高尚,也不令人感动或神往。一般平民百姓,利益考虑相对简单、量小。所以在他们眼里,物质爱情中的“性”经常远比利益考虑更吸引人,是爱情里最重要的内容。比如一位医生朋友就声称,“用妇产科、泌尿科(男科)的医学知识就可以完全解释爱情”。这种思想在中国人中广泛存在,造成一种可悲的社会后果。每个动物都有性冲动,在这点上人与动物没有本质区别。缺失了精神爱情的衬托,一般人就觉得“性”低级、庸俗、甚至肮脏。而物质爱情和性本能又紧密相连。于是在相信物质爱情的社会里,爱情在很多人心目中并不高尚,不值得拼命追求。
“物质爱情”的两个部分,性本能和利益交换,都不能让人由衷地感动、佩服、欣赏、或颂扬。就像古今中外的人都仰慕真心爱情一样,对物质爱情的轻蔑也是超越文化和时空的,装也装不出来。比如出于礼貌和面子,几乎任何男女关系,现在都被称作爱情。但是很多根据利益考虑选择配偶的人,走过半生后回首往事,自己都觉得没有意思,虚度了青春。基于物质的爱情与婚姻,千百年来都是中国社会的主流,所以中国人对待爱情,一直没有西方人那么尊敬,而更多的是偷窥、调侃、甚至鄙视。比如著名京剧《苏三起解》描写众官员提审苏三,追问她与男主角王景隆之间的感情经历,态度轻狎,问话的重点是,“这初次开怀的是哪一个?”、“院中苟且之事也要问”,等等。其中“初次开怀”指初夜,“苟且之事”指性行为。在中文里,“爱情”、“爱人”、“做爱”等这些带褒义的词,都是近代才开始流行的。之前中国人常用中性、甚至贬义的词描述它们,比如“男女私情”、“相好”、“苟且之事”等。《苏三起解》成书于明代。而类似时代的西方主流文学,从英国莎士比亚的戏剧、到意大利薄伽丘的《十日谈》、再到西班牙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受基督教精神的影响,对爱情的态度要尊重得多。
总之,并不是所有被称为“爱情”的感情都一样美好。基督教告诉世人,爱是神圣、爱情源于心灵。只有坚守这样的信念、并勇敢地追求,爱情才可能美好、伟大。没有基督信仰,爱情在中国就降格成性本能加利益计算,情侣们就无处寻觅克服困难必需的精神依靠。为了婚恋顺利,他们选择躲避困难,却同时也丧失了浪漫与激情。这种没有信念的爱情,不能让当事人幸福,不能感动旁观者,也不值得社会崇敬。爱情的美好不是凭空来的。基督信仰使爱情升华,超越动物本能、超越物质考虑,爱情才美好。在中国,“基于心灵的爱情”的概念、以及社会推崇爱情的态度,都是在近代从基督教文化圈传来的“进口货”。现在,几乎每个中国年轻人都向往真心的爱情,只此一点就说明基督教对中国很重要。因为排斥基督教,数以亿计的几代中国青年,与真心、美好的爱情隔绝。所以中国人应该重新接受和学习基督教思想。
二零一九年三月于美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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