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秀波到杰夫·贝佐斯– 敲诈罪与非罪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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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视明星吴秀波和美国电商亚马逊及《华盛顿邮报》大老板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最近都碰上“敲诈”。他们各自向警察举报后,难堪地站在了各自国家媒体的聚光灯下。

(贝佐斯住在西雅图附近。吴演过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这两位人物都和西雅图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在阅读之余我们一起享受一下西雅图及其周围国家公园的风光。2016年摄于华盛顿州西雅图)

 

吴在婚姻之外和陈昱霖女士保持了7年的同居关系,开始同居时陈昱霖才18岁。陈昱霖多次要求吴支付“分手费",否则公布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吴向公安局举报后,陈昱霖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局调查。但是吴的电影也遭到封杀。

 

贝佐斯故事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吴。贝佐斯和他的报纸《华盛顿邮报》在美国总统特朗普2016年竞选总统时就反对特朗普,结下了梁子。美国一家小报《国家问询报》(National Enquirer)的老板是特朗普的老朋友。今年1月份,《国家问询报》头版报道爆炸性新闻:贝佐斯与一位电视主持人通奸,欺骗结婚25年的太太。贝佐斯解释夫妻两人早就分居,但保持友好关系,正在离婚。亚马逊超过1万亿的股票总值应声下跌5%。贝佐斯同时宣布雇专业调查团队调查《国家问询报》的消息来源和政治动机。让人怀疑的一个动机是《华盛顿邮报》之前重点报道了沙特王储沙勒曼涉嫌派特工在其土耳其领馆杀害批评沙特政府的《华盛顿邮报》记者Jamal Khashoggi(沙特人)。而沙特王储沙勒曼和特朗普总统及《国家问询报》关系亲密,所以有可能是沙特通过《国家问询报》施压贝佐斯,最终使《华盛顿邮报》停止负面报道。之后贝佐斯的律师和《国家问询报》在私下一直接触谈判。2019年2月7日,贝佐斯突然公开举报《国家问询报》敲诈勒索,并“实话实说”地公布了《国家问询报》主编和法务部发给贝佐斯调查人员的电子邮件。在电子邮件中,《国家问询报》描述了掌握的贝佐斯及其女朋友的不雅照片,并提出要求:如果贝佐斯公开发表声明,承认其关于《国家问询报》政治动机的指控无根无据,并停止调查《国家问询报》,《国家问询报》就不会公开这些相片。
 
(西雅图是一个海港城市。2016年摄于West Point Lighthouse Beach)
 

故事完毕,开始提问。陈昱霖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司法解释,二千元是最低的入罪额。按照法条,“敲诈勒索”的定义就是“敲诈勒索”,缺乏权威的司法解释或有约束力的案例。公安局已经将陈昱霖拘留,陈昱霖也没有得到一边倒的舆论支持,被判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很大。陈昱霖威胁要公开的信息是否真实在中国法律下似乎不是个问题。

 

(华盛顿州最美的地方不在西雅图,而是在其外面的山峦之间。2016年摄于北瀑布国家公园(North Cascade National Park))

 
2018年上海发生过一个案件,被告李云松被控敲诈罪。李云松在大学期间就是一位发明家。创业后他申请了大量的专利。李云松的专利未投入生产,但通过技术许可取得可观收入,甚至从微软公司获得过30万美元的和解费。其中一家被李云松起诉专利侵权的公司处于筹备上市阶段,该公司被迫两次向李云松支付费用,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和解协议。李云松的行为和西方的“专利流氓”(Patent Troll)还是有区别的,专利流氓的专利主要来自于收购,而不是本人申请。(这个与本案没有关系 – 无论收购还是自己申请都是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这个案件引发了对敲诈勒索罪中行为性质和目的的讨论,目前不知道该案是否判决。更远的案例是三聚氰胺奶粉受害孩子的父亲郭利,因与奶粉企业交涉赔偿问题被判敲诈勒索罪,并处有期徒刑5年,后再审改无罪。这几起案例说明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和特征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定罪容易受到政治和舆论的影响。
 
如果贝佐斯的案子发生在中国,《国家问询报》的行为构不成敲诈勒索,因为《国家问询报》的目的是要求贝佐斯停止调查并发表声明,没有勒索“公私财物“。那么美国法律是怎么规定敲诈(Extortion)的呢?按照美国联邦18 U.S.C. § 875条规定,敲诈是一种传递通讯的行为,通讯中含有以释放人质为条件、或以威胁绑架、威胁他人财产安全、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威胁他人名誉而要求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夏天的华盛顿州是个徒步的好地方。2016年摄于北瀑布国家公园(North Cascade National Park)
 
结合相关有约束力的案例,我们分析一下《国家问询报》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美国联邦法规定的敲诈罪第一个要素是传递通讯。这个门槛很低,不要求被告在别人家门口挂花圈敲锣打鼓搞医闹,只要轻轻递过一个纸条或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国家问询报》连发三封电子邮件。这条就满足了。第二个要素是威胁别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名誉。根据案例United States v. Petrovic, 701 F.3d 849 (8th Cir. 2012),威胁的内容不管真假都构成威胁。《国家问询报》威胁曝光的相片都是贝佐斯和他女朋友的自拍照,内容属实(虽然自拍照大部分会变形,或使用美颜功能)。第三个要素,被告行为的目的是取得“有价值的东西”。按照U.S. v. Hobgood (8th Cir. 2017)这个美国案例,强迫别人道歉都算是“有价值的东西”,《国家问询报》要求对方停止调查、发表声明的行为无疑是“有价值的东西”。第四个要素是最隐蔽的一条 ,是威胁的内容和行为目的之间的无关联性(nexus)。这个也是从案例中演绎出来的,见U.S. v. Jackson (2d Cir. 1999)。举个例子,譬如家里的高压锅爆炸把炖鸭子贴到了天花板上,除了厨房天花板和高压锅恐惧症外没有其他损失。你要求高压锅制造商给你重新装修厨房并购买专业慢炖锅都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要求把你的孩子户口办到北京,否则就曝光宣传煮熟的鸭子飞走了事件,这按美国联邦法这就是敲诈了,因为煮熟的鸭子飞走了和孩子的北京户口没有直接联系。在贝佐斯的案件中,贝佐斯和其女朋友的不雅照看起来和《国家问询报》要求的声明没有关联,这一个敲诈罪的要素也算满足了。所以就新闻中披露出来的信息看,《国家问询报》的行为貌似构成联邦法的敲诈勒索罪。现在联邦调查局(FBI)和有关州的检方都在紧锣密鼓地调查,相信不久就可能看到进展。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贝佐斯在和对方的谈判中以举报对方敲诈为要挟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谈判条款,反而会让自己站立于敲诈罪的边缘。在商业谈判中夹带刑事问题是危险的举动。
 
即使夏天这里的湖水太冷也不能游泳。2016年摄于北瀑布国家公园(North Cascade National Park)
 
以美国联邦法来分析陈昱霖案件,陈昱霖披露吴秀波和自己维持不道德关系的行为与其谋取钱财的目的看起来没有合理的联系,所以应该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李云松因专利侵权起诉或向证监会举报公司的行为与其要求专利侵权赔偿的目的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所以按美国法律不会构成敲诈。专利局和法院会就专利侵权问题做出专业判断,要价高低和时间成本是双方的商业博弈行为,不应该是公权力介入的范围。
 
在中国敲诈勒索罪有两个因素是确定的:第一敲诈的目的是想获取至少2000元人民币的财物,第二,敲诈的手段可以是非法的,也可以是合法的,但是对敲诈的方式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性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果你向老爸说,不给我买房子,我就不找女朋友,在中国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如果你说,不给我找个地方住,我就不找女朋友,在中国可能构不成敲诈勒索,毕竟”找个地方住“是一种行为,不是”公私财物”。但是按照美国法律,”找个地方住”也是“有价值的东西”,而且”找个地方住”和“找女朋友”没有必然的关联,所以在美国也构成敲诈。不要找老爸要东西了。谨言谨言正如2015年的这个美国电影名字《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
xiba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穿高跟鞋的猫' 的评论 : 对,我看到相关新闻了。谢谢
穿高跟鞋的猫 发表评论于
陈的年龄上做假
xibai 发表评论于
谢谢夸奖:)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深入浅出,简单明了,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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