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阴魂不散. 德国拟没收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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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阴魂不散. 德国热议没收房产

马克思从不认为没收是夺取资本家的生产资料的唯一途径。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提出,无产阶级可以通过没收、国营工业竞争、直接用货币赎买等几种方式废除私有制。1894年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论及如何剥夺资本主义性质的大土地所有者时说:“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 。

为抑制房租飞涨,柏林全民公投倡议人希望最终没收私营房地产康采恩拥有的住房。德国各党派对此做出极为不相同的反应。全民公投动议矛头所指首先是德国住房公司(Die Deutsche Wohnen),该康采恩仅在首都柏林就拥有11. 2万套住宅,是柏林最大的私营住宅所有人,现成为首都租金上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象征。动议组织要求通过全民公投采取严厉措施:柏林制定并实施法律,规定有权对拥有3000套以上住宅的房地产开发集团实行公有化。这一措施将涉及柏林约20万套住宅。

柏林全民公投将分数阶段,并有可能延续数年。公投的倡议者引述德国基本法第15条。根据这一条,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将土地或生产资料有偿转为共有财产。

左翼党主席基平(Katja Kipping)表示,在特殊情况下,不仅要有偿没收,而且不妨无偿充公。绿党主席哈贝克(Robert Habeck)的表态引致其它政党的激烈反对。哈贝克在4月7日的《星期日世界报》上表示,可以想象必要时动用没收手段。他称,根本的问题在于,大量住宅沦为投机商品,贪婪的房地产基金只盯着纯粹的利润。

保守派政党-基社盟主席泽德(Markus Söder)反驳称,没收云云实乃社会主义思想,与公民政治毫无关系。这位巴伐利亚州州长在《慕尼黑信使报》上表示,谁不尊重私产,谁就是在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社会。此前,基民盟主席克兰普-卡伦鲍尔(Annegret Kramp-Karrenbauer)亦表示了反对立场。德国自由民主党主席林德纳(Christian Lindner)强调指出,没收创造不出任何一套新住宅,而只会吓跑有意盖建新住宅的私人投资者。

谢盛友: 连斯大林也不赞同公私合

1957年1月11日,我曾祖父1912年创建的泰诚丰银行被强行并入中国银行。

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大部分错误都由于侵害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共和国成立前夕,犯此类错误的端倪已见。1947年11月30日,毛泽东在致斯大林的电报中提出:“随着民主同盟的解散,中国中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也不存在了。……在中国革命最终胜利的时候,将仿照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模式,除了中国共产党之外的所有政党将应当从政治舞台上消失,从而将极大地巩固和加强中国革命。”(沈志华编:《中苏关系档案》)

这种极端主张,连斯大林也不赞同。他在1948年4月20日给毛泽东的复信中提出:“我们不同意这样做。我们认为,代表中国老百姓中间阶层和反对蒋介石集团的中国各反对派政党还将在很长的时期内存在。中国共产党应该与他们合作以反对中国反动派和帝国主义列强……。这意味着,暂且还不必实行整个土地的国有化和废除土地的私有制、没收从小到大的所有的商业和工业资产阶级的财产以及不仅没收大地主的财产,而且没收靠雇佣劳动生存的中小地主的财产。有必要等一个时期再进行这些改革。”(沈志华编:《中苏关系档案》)

这些劝告中方听不进去,并且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七大通过的纲领《论联合政府》和《共同纲领》全都置诸脑后。掌握全国政权后十多年间,领导人一意孤行,加速废除了各个领域的私有制,并肆意界定阶级标准,把大部分知识分子列入资产阶级队伍,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也成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从而制造了连绵不断的斗争。

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说:“民族资产阶级将来是要消灭的,但是现在要把他们团结在我们身边,共同发展国民经济......。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仍然是又团结又斗争,以团结为主......。”

根据中国的统计,在1949年,中国共有资本主义工业企业12万3000个,生产总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3%。到了1952年,私有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大约是80%,处于绝对优势,为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毛泽东觉得该是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的时候了,也就是先把私人工商业变成公私合营企业,然后再把公私合营企业变成国营企业。

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统战部一个文件上批示说:“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

尽管毛泽东在1953年9月还对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信誓旦旦地说“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要出于资本家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然而政府对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一开始就是强令执行,私人企业主没有任何发言权。毛泽东当时得意洋洋地说:“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对于私人企业家,开始实行的策略是“步步为营”。

从1953年开始,开始在一些私人企业强行入股,就是加入“公共股份”,并且派出干部以公方代表的身份经营和管理企业。私人企业家尽管仍然持有多数股份,但是却要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交给公方代表。

即使是这样,毛泽东仍然觉得进展太慢。1955年,毛泽东再次改变政策。这一年11月,毛泽东批评了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12月下旬,毛泽东提出:“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去完成。”

于是,中国掀起一场大规模的“公私合营”运动。私人企业主的利润分红被取消,改为根据企业主的股份每年发放相当于股价5%的“定息”。而企业股价的评估,规定要“在工人群众监督下,由资方自估、自报、同行评议,再由行业合营委员会(由公方、工人、资方三方面代表组成)最后核定”。

 

阿留 发表评论于
大家都盛赞欧洲的文明,但是也不要忘记,纳粹和共产主义都起源于欧洲。。。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老毛千不是万不是,但他领导共产党扫除中国大地上的龟蛋培养场地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难怪大陆有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德国也有私产归公,美帝有建墙与开放非移即有居留之分,谢先生的曾祖是大富人,后代当然恨死毛太祖
唐西 发表评论于
博主是个德国右派,怎么能容忍马克思的呢?
但德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永存的。
笑薇. 发表评论于
毛是哲学家,社会学家,诗人,政治家,但不是成熟的经济学家。过去的十几年中,世界上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越来越多。欧洲,南美,美国等地区更为突出。
luck86 发表评论于
挺好,世外桃源,不过要关好门。
老农民说两句 发表评论于
不劳而获对人类有着永恒而致命的诱惑力。任何时候一有机会就会冒出来
flyingdora 发表评论于
别老拿马克思垫背, 这是人性, 存在于任何社会……
oplog 发表评论于
马克思自己也没想到会给人类造这么大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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