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曾痴心妄想

人的记忆真是奇怪。
如果不是旧人入梦,我差不多要忘了,在人生长河里还遇到过这样一个人。可是又如何,有的人相遇是为了永生难忘,也有的人,是宁愿从一开始就不必产生瓜葛。
 
他叫林殊。
很巧,和今年热播剧《琅琊榜》里的梅长苏同名。
若深究一下,长得也有点像,略棱角分明的脸,眉眼柔和。
 
我努力回忆。
划破尘封的记忆大门的首先是一串急促的单车铃声,伴随而来的,是一片嘈杂和强烈的痛感。
 
“同学,你怎么骑车的啊,眼睛长在头顶了吗?”

那是思思的声音。
曾经那么熟悉的声音,穿透岁月呼啸而来,耳膜仿佛也被唤醒记忆,呲呲作响。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男生把手里的单车顺势一推,赶紧上前来扶我,连说三声对不起。
 
我推开他伸过来的手,那是一双手指修长,青筋略微突起的手。在青涩的年纪我还没触碰过异性的肌肤,防御本能让我转而接住了思思递过来的援手。手心和膝盖辣辣地疼,蹭破皮的伤口流出血来,还混着水泥地上细碎的沙土。
 
“对不起,是不是撞到你哪里了,我送你去医院吧?”男生声音里满是紧张。
 
撑着思思的手,我抬头同他说:“你看,没瘸,没事没事。”
“然然,你是被撞蒙了吧,都出血了还说没事?”思思皱着眉头,又心疼又气急,转身换一副怒目,“我说同学,这大中午的,你有那么赶时间吗?车速那么快,干嘛呢你!”
 
“对不起”。男生涨红了脸,看看思思又看看我,说:“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比较妥当。”
说罢,不等我们反应,就蹲下,背起我朝学校的医务室小跑而去。
我趴在他背上,满脸通红一言不发地埋着头。
 
记忆便只剩下男生白色的帆布鞋一下一下地踏在明明暗暗的树荫上;还有思思的白色长裙因为小跑鼓着风胡乱地摩挲在我的脚踝;以及因为害羞一动不敢动趴在男生背上良久后肌肉僵直的酸痛……
也还包括,男生好看的眉眼,清秀的面庞,以及温和的嗓音,他说:“我叫林殊,树林的林,特殊的殊。”

是很常见的校园爱情故事的开头,对不对?
男主骑单车一不小心撞到女主,男主因为内疚积极关心女主,后来二人的相处中逐渐产生情愫,相互倾心。
 
我从不否认对林殊,是一见钟情,也可以说是一撞钟情。
心理学上说一个人在危险情急时刻,会不自觉地心跳加快,这时若碰巧遇到一个异性,便会错把这种情境下引发的心跳加快误当成是爱情产生的心跳加速,故而滋生情愫。
 
但很快,我便意识到,这一出由命运导演的故事,并不是我的爱情故事。
 
从校医务室出来后,林殊背我回宿舍。把我轻轻放在床上后,他伸手蹭了蹭额头上的汗,“你歇一会儿,我去给你买点水果,多补充点维生素,伤口才好得快。”
 
“没关系,你先去忙你的事吧,我这里还有思思照顾。”
“我没有什么急事了。”一个男生杵在女生宿舍,局促地手都不知道怎么放。
“你骑车那么快,我还以为你是赶着去办什么急事儿。”
“哦,是。我从外面回来,因为女朋友生病了,看完她就赶回来上课,刚才已经发短信让同学替我请假了。”
 
原来他有女朋友。
我仿佛听见“噗”的一声,好像有个五彩的气泡徐徐飘着突然毫无征兆就破掉了。
 
“我还是去买点水果吧。”他腼腆地笑了笑。
这一次我没再说什么,点点头。

他前脚出门。
思思就搬凳子在我正对面坐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干嘛这么看着我,我脸上有字儿吗?”
“当然啦,太明显了,写着‘何然然一见钟情林殊’。”她说完又顿一顿,含笑的眉眼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试图捕捉我脸上的微表情。
 
女人的第八感真是神奇。
我难以置信,“一见钟情又如何,就在刚才一分钟,我对他的全部幻想都破灭了。”
“为什么?”她睁大眼睛。
“你没听见他刚才说有女朋友吗?”
“如果真喜欢他,就算有女朋友也可以大胆去追啊。”思思又试图给我灌输她的恋爱逻辑了。
 
“我才不要,抢人家男朋友这种事太愚蠢了,如果抢不来,证明了人家情比金坚;如果抢来了,别高兴太早,他迟早还能被别人抢了去。”
“你说的不无道理,但我觉得如果能那么理智,那就不是爱情了。假如我爱上谁,我眼里就只有他,别的都顾不上。”
“红颜祸水说的就是你这号人物,把爱情当信仰,不尝遍爱情里的百种滋味,岂不辜负了老天爷赐你的好皮囊?”
“去你的。”思思娇嗔道,顿了顿,又说,“奇怪的很,这个林殊的名字我怎么觉得好像哪里听过似的。”
 
话音刚落,就听见敲门声。
林殊推门进来,手里拎了一大袋子水果和零食。
 
“我想起来了,林殊,请问你是中秋晚会弹吉他的林殊吗?”思思问。
推门进来的林殊被这没头没脑的一句问得茫然:“啊,是我,你是?”
 “我说呢,前天彩排,我也在,我们新生话剧社晚会也有节目。”
“哦,是嘛,你们的话剧节目挺好的,我有看呢……”
 
有话题可聊,思思和林殊之间顿时轻松缓和了许多,之后他们又聊了聊晚会的一些事。
但没坐多会儿,林殊便起身离开了,“我明天再来看你。”

我在宿舍休息了一个多礼拜。
林殊每天上下午都会来看我,有时赶上饭点,他还和思思一起去食堂打饭带回来给我,我说了不用,他还是坚持。
 
虽然我对他已没有更多想法,但不可否认,他确实是个好男人,做他的女朋友,简直要幸福死了。
“他确实很爱他女朋友。”思思接过话茬,“彩排的时候,我听个学姐议论,他是文学系的,已经念大三了,女朋友是外校的,他们在校外租了个房子同居。女朋友和他是高中同学,本来两人约定考XX大学,但是高考他没发挥好,就被调剂到这所二本来。听说他们高中谈恋爱也是好一番折腾才走到一起的,对了,是她女朋友追得他哦……”
 
“知道得挺详细的,你怎么突然对他的事情这么上心?”我淡淡地问。
思思沉默了一分钟,说,“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我喜欢林殊。”
 
我惊讶无比,欲言又止。
我能说什么呢,在那个片刻我才明白,林殊撞了我,并不是故事的开头,思思喜欢上林殊,才真正拉开故事的序幕,那已是另一个故事。
 
关于思思怎么就喜欢上了林殊,我设想过各种缘由,但多半出于同性偏狭的嫉妒。我嫉妒她长得好看,长得好看的人从来不会俯身屈就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爱情,她们要猎奇,要棋逢对手,要费尽心思去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个过程能极大地满足她们的征服欲与虚荣心;我嫉妒她敢于直面自己的感情,嫉妒她比我勇敢,明知对方有女朋友,还能不虚伪不羞耻地承认对他的喜欢并继续喜欢,尽管她知道他深爱着自己的女朋友,尽管他对此尚且一无所知。
 
还没经历过爱情的我,像个卫道士一样,偏执地将道德加诸于爱情,后来才明白,这样的想法何尝不是一种不道德。
虽然我鄙夷思思对林殊的感情,但我们仍旧是要好的闺蜜。这就是女人友情的奇怪之处,即便不认同对方的恋爱观,也不妨碍我们之间吃喝玩乐,甚至互诉衷肠。

思思一点不避讳在我面前越来越频繁地聊起林殊,说他弹吉他如何帅气迷人,说他如何有才华在许多杂志上都有发表文章,说他某天穿梭在篮球场如何阳光活力……
她大概也知道我并不看好她的这桩暗恋,但那么费尽心思地喜欢着一个人,又不能告诉他,爱得太辛苦和隐秘,她总要找个人诉说,秘密也是有重量的,压得人喘不来气。
 
不久后便是中秋晚会。
如思思所说,林殊弹吉他的样子帅气逼人,迷倒一票女同学。那晚的思思也格外美丽,巧合的是,她在那个话剧里扮演的也是一个暗恋的角色,但结局却很欢喜,她暗恋的那个人正好也爱着她,多么完美,让人对爱情充满向往与希望。台上的思思全情演绎,她演的何尝不是自己本身的故事,我知道她也期盼有那样一个好结局。
 
掌声响起来的时候,身边的林殊也用力鼓掌,一边还笑着说:“思思演的真好。”
我鬼使神差,凑近他,问:“如果现在有人暗恋你,你会怎么办?”
“别开玩笑了,我有女朋友的。”林殊一副不以为然。
“所以说如果嘛,如果真有人暗恋你呢?”我不依不饶。
“我会感激她。仅此而已。”他说。
 
我心下唏嘘不已。
 
晚会结束后,林殊和思思他们参加节目的一行人相约去吃宵夜,思思叫我同去,我摆摆手,说,“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林殊,你好好照顾思思,别玩儿得太晚。”

但那晚,思思彻夜未归。
她和林殊整晚都呆在一起。
 
他们一行人去宵夜,因为开心大家都喝了些酒。散场的时候,不胜酒力的思思,在洗手间吐了半天,吐完出来的时候,其他人都走了,只剩林殊。
看时间很晚,为了赶在宿舍关门前回学校,林殊说他记得有条回学校的捷径,于是拉上思思钻进一条幽僻的小巷子。
没走多远,他们就遇上了两个流氓。流氓先是劫了财,又拉住思思欲要劫色,林殊拼命抵抗,被揍得不轻,思思吓得狂哭乱叫,幸得一个蹬三轮收工回家的师傅经过,他们才得以脱险。
二人狂奔出好远一段路,才敢停下来喘气。
学校早就关门了,他们只好找家小宾馆住下来。奈何小宾馆只剩一个标准间。
刷卡进去后,思思便紧紧抱住林殊,浑身颤抖,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哭声,像恐惧的小动物。
林殊轻轻拍她的背,像哄孩子似的安抚她。
 
思思不知道哭了多久,哭累了便在林殊的怀里睡着。
半夜醒来,口干舌燥,思思起身找水喝,看见林殊和衣蜷缩在沙发上。
她轻轻走到他身边,蹲下来看着他受伤的脸和嘴角,气息均匀,宁静得像个婴孩,昏黄的灯光下,她的心跳剧烈,俯下身去,轻吻他的额头。
 
如果说之前思思对林殊的感情尚且控制在暗恋的阶段,那么那晚生死之交后,他在她心中的分量达到顶峰,她爱他,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的爱。毕竟,他那样豁出性命地去保护她。
 
思思站在窗前,慢慢同我说出那晚的经历,末了,她说,“然然你知道吗?我总是会想起我们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景,早知道会爱上他,我当初就应该更温柔些。”
 
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便希望他对她所有的记忆都是美好的。

思思开始频繁地去找林殊,以各种借口。
比如,突然对各种文学书感兴趣,一趟趟跑去找林殊请教,还拉上他陪她一起泡图书馆;比如,要去本校拿话剧排练的道具,便借口自行车坏了找林殊载她;比如她要准备四级考试,其实随便买点什么参考书就好,她非要找林殊陪她去书店买;比如她遇上什么好事了,心情大好,便会兴高采烈地请林殊吃饭……
 
她几乎每天都有事情找他。
起初是想方设法找借口,慢慢的,她便依赖上他,习惯地,下意识就会想到他。
林殊林殊林殊,她满脑子都是林殊,连她去商场买件羽绒服,试完后脱口而出的都是:“不知道林殊看了会不会觉得我穿这个好看。”
 
看着她满心欢喜的样子,我心里酸涩说不出话。
我问:“林殊知道你喜欢他吗?你告白了没?”
“没有,我在想是不是找个合适的时机跟他告白。”
 
但她没有等来合适的时机。
 
某个下午,我从校小卖部出来,远远看见思思拉着林殊在说什么,手里还拿着一叠打印纸,走近了才听见,他们的对话。
“这是我新写的一个小说,不知道写得怎么样,林殊你文笔那么好,帮我看看好吗?还请你多提宝贵意见。”思思看着林殊的时候,眼神发光发亮,旁人一眼就看得出其中究竟。
 
“什么小说?我看看”,一个女生忽然从林殊后面出现,伸手接过思思的手稿,继续笑着说,“让我猜猜看,说的是一个女生暗恋一个男生的故事吗,而且那个男生还有女朋友?”
 
思思的笑僵在脸上,看着女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是我女朋友,这是英语系的学妹思思”林殊笑着互相介绍,真不知道他是装傻还是真不清楚状况。
但他女朋友显然比他更清楚状况。
 
那天晚上,林殊给思思打了个电话,可以猜得出来,电话那端,林殊旁边他女朋友也在场。不外乎说些,“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从没有任何其他的感情,我心里只有我女朋友,我很爱她。”
思思拿着电话,浑身都在发抖,我以为她会情绪失控大哭,没想到她沉默很久后,说:“如果以后都没有机会说出这句话,那我希望现在告诉你,林殊,我喜欢你。但你放心,我以后都不会纠缠你。”
 
那个瞬间,我震惊于思思的勇气,并被深深折服。同时也羞愧于曾经卫道士般的想法,就因为思思出现得晚,就没有爱的权利了吗?不,如果爱情要靠时间的先来后到分配,那要真心干什么?在爱情里讲道德,就是最大的不道德。
 我不知道思思在心里是如何祭奠这一段尚未开始便结束的感情。
至少,她在我面前从没有歇斯底里地大哭。
只是,她意料之中地迅速憔悴下去。变得寡言少语,再也不提“林殊”两个字。在路上远远看见他,也会立刻掉转头,避免相遇。
 
其实这样的结果,她应该一早就预料到了,只是结果真的来了,她还是措手不及。
 
那终究只是一场自欺欺人,关于她对他的深情,她以为他多少会感受到,她以为他奋不顾身保护她的时候,哪怕一个瞬间,他是喜欢她的。
原来,他竟一点也没有过。
林殊给她打的那个电话,像他女友一记重重的耳光扇在她脸上。
是她痴心妄想。
 
大二的时候,思思在家人的安排下出国留学。
作为这场愿赌服输的爱情冒险的唯一见证者,思思疏远了所有跟林殊有关的人和事,连同我。我们渐渐疏离,直至不再联系。
 
 
我原本以为,同林殊也再无瓜葛。
很久后的某一天,接到他的电话,约我见面。
 
毕业后没多久,他跟女友就分手了。我天真的以为,是不是那通打给思思的电话,让他良心发现,原来自己对思思是有感情的。小说,偶像剧里不都是这样写的吗?
林殊摇了摇头,说他分手跟思思无关,说到底是两个人之间出了问题,比如信任,比如生活方式,比如对未来的规划,比如对物质的欲望……总之是分道扬镳了。
迟疑一会,他问:思思现在过得好吗?
我笑了笑,说,其实我也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但不管她过得好不好,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我希望她现在过得好。
林殊望向窗外说,对她我很内疚,一直想说声对不起。
我心下无比难过,原来,不爱就是不爱,这是最大的残忍。庆幸思思先他一步转身,不必听到他的抱歉,对不起什么呢?对不起一直不知道她的爱,对不起对她的羞辱,对不起他始终不爱……太残忍了,男人的对不起,不如不听。
 
我终究不如思思那么坦然勇敢,于我而言,太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和要费尽心思得到的东西,我都不感兴趣,爱情从来不能坐享其成。我能想象到的爱情,有且仅有一种模样,当我向他走过去的时候他也向我走来。
 
我还记得思思同我讲起她和林殊共度的那个晚上,她转过身,害羞地笑,“我从他那里偷了一个吻,我亲吻他的额头,他在睡梦中对我笑,像一朵白云掠过心底,无限温柔。然然,就算这是我的一场痴心妄想,我也愿赌服输。”

这世上有太多的不得不爱最后都变成了错过,就算那是过错,她也不愿错过一朵白云,虽然她终究抓不住,也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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