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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受不下去了,请帮帮忙……
昨天,在和母亲微信闲聊中知道,一个曾经和母亲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也是我熟识的阿姨,因癌症多次出入医院,在经过很多的痛苦折磨后,于上个周末去逝了。母亲说,阿姨去逝前的两个月,因无法承受的剧烈疼痛常常又叫又哭,说忍受不下去了,死了算了,请帮帮忙……。打针、吃药都无法止痛直到去逝。
可能是看着这么熟识的人如此痛苦地离世,给母亲很大的心理影响,她要立下遗嘱,万一自己有病变得生不如死的的时候,她不想进ICU,不要各种无法解除痛苦、或者是在缓痛中维持生命的治疗,只是要求安乐死。既然这是母亲自己的意向,就要尊重她个人的选择。现在国内还没有安乐死法,唯有希望母亲和自己、大家将来不会有这样的病痛 — Keep my fingers crossed。
当一个人被病魔折磨、痛苦、绝望,在现代医疗技术无法帮助解除痛苦时,在唯一的愿望是离世以求得到解脱时,再有什么能够比用安乐死法、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呢?没有安乐死法,可以想像那是一种怎样的生不如死的日子,病人痛苦无望,自己又无法自杀;陪伴的亲人看着同样痛苦,却无法助一臂之力,眼睁睁地看着病人痛苦地度日如年,尊严尽失。
说起来,澳洲曾经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安乐死 Euthanasia 立法的国家,1995年,澳洲的北领地 Northern Territory 议会,通过了安乐死法,但在8个多月后被联邦政推翻,使安乐死再次成为非法。
事隔20多年的今天,就在一周前,维州通过了安乐死合法,并且从今天(19日)起生效,还开始培训执行安乐死的医护人员,成为全澳洲首个可以执行安乐死的州。
这次维省议会争论了很久才通过,但要执行起来也不是说想做就去做那么容易,安乐死法律有68项保障要求,包括:病人必须三次向经过特别训练的医生提出请求;一个特别委员会审视所有的申请;病人必须居住在维省至少12个月、并且神智清醒;强迫病人要求安乐死行为属刑事罪行等等。
昨天(18日)就有很多人在维州政府外面聚集抗议,反对安乐死合法化,他们想阻止该法在今日的正式执行。
支持安乐死与反对安乐死的主要论点是在道德上,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个人利益及影响其他人的权力、宗教信仰等,还有很多实际上的理由都各执一词,而至安乐死合法进程缓慢。尽管世界上、以西方国家为主的国家多支持安乐死并且合法,实质上他们自己至今还有很多反对的声音,迫使执行时必需谨慎有加。美国这样的西方大国,也就只有6个州有合法安乐死,说明推行、允许安乐死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自己收藏的旧电影CD集里,有一部 Clint Eastwood 的电影《 百万宝贝 》,说的是由导演本人主演的拳击教练和学徒拳击手玛吉之间的故事。
这部电影最让我感动的是后面部份:在一场冠军争夺战中,玛吉被对方违法拳击倒,跌断了脖子,成了只有脸部可以活动、全身瘫痪靠呼吸机苟活的、永远的残疾人。
在医院,玛吉己经失去生存的意念、并且尝试咬破舌头流血自杀,但被医护人员极力阻止,就向她的教练( 还被视为唯一交心的长者朋友 )请求帮忙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教练听到玛吉的请求,开始时坚决拒绝(谁想亲手杀死自己喜欢的人?)玛吉又再次恳求,教练自己也深切明白玛吉的现状和意向,但他既替她难受又无法下手。他感到很痛苦,是因为他想留玛吉在身边,如果帮助杀她这是犯罪,但是又意识到,让她这样生不如死地活着,实际上是在更残忍地、慢慢地杀她。教练想了又想极度纠结,他只好一次又一次进教堂与自己、与神父对话。
最后教练在一个夜晚偷偷地走到玛吉的面前,玛吉明白了他的来意,眼神中表达了宽慰和谢意。教练拨掉她的呼吸管,帮她打了肾上腺素需要量的好几倍的针,玛吉带着感谢的泪水微笑地合上了眼晴,她得到了解脱,他走出医院消失在夜色中,然后没人能找到他,故事平静地结束。
是否安乐死才是这个这部电影的重点。我认识的那个阿姨是在痛苦的扭曲中去逝,电影里的玛吉是在无痛苦中安静地走了。我忽然觉得,上帝、天堂、地狱,一切都会让人忘记而消失,只是我们是否把握住机会,不是某个人,是我们。
***《百万宝贝》的中文解说视频:
云海星舫 发表评论于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33461/201302/11379.html
云海星舫 发表评论于
...大约就是这生命收场过程的“非人性”,摧生了“安乐死”这样一个“人性”的安排。把“不确定性”最大限度地“可控好”,把“非人性”尽可能地“人性化”。本人是赞成这个的,甚至还会设想能否自己先备个预案,就向《非诚勿扰II》里的李香山一样。而且我一直在怀疑,他最后是否还有能力来推动自己的轮椅入海?如果没有的话,秦奋是否当时帮了他一下?“生命的质”和“生命的量”在这里被演绎了一下,虽然就那么一小下儿,因为这里涉及到了伦理道德、法律人性、灵与肉----它也没法多说,只好点到为止。借问一下:大家有干这事的魄力吗-----当你最亲的人需要时?但这种情况是不包括“乔帮主”的,做苹果的那个。
verfechten 发表评论于
有时感冒发烧,或是花粉过敏, 都会觉得生不如死,更别说癌症了。 所以人健康时一定要珍惜。 因为各种治疗,打过几次全身麻醉, 那种感觉真是舒服, 觉得终于可以放下一切,放松了。
小小蜗牛屋 发表评论于
如果保险差 死的就快些。通常医院和医生 要把病人保险榨干到最后没钱了 就会主动告诉家属 没有治疗的价值了。这时 想不死也不行了。米国人吃止痛药上瘾 其实很多止痛药就是毒品 有医生烂开药方犯法的 也有人死于Overdose。人有时候 在痛不欲生时 想一死白了。但是 痛过去了 还是想活。安乐死 有时不好掌握什么时候是恰当的点。安乐死是把决定你什么时候死的权利交给别人。其实人可以在自己有行动能力的时候自己采取措施结束生命。但通常大多数人 还是不想死 等到最后痛苦不堪时想死了 却往往连自杀的能力都没有了。
朱兔子 发表评论于
我同意westshore的意见,如果我没有了生存的意义,很痛苦,在没有安乐死的情况下,我会选择自己放弃生命。:)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谢谢晓青!晓青的答复让我心中一松,幸亏我的父母不是因为患痛苦的病疼痛而死的。我老爸临终的年头里我不断问他哪里疼,他总是回答,“哪里都不疼,但哪里都不舒服”。人老了是多么的无奈与悲凉,若在加上疼痛,不敢想。我也支持安乐死,非常关注美国哪个州允许安乐死。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94。谢谢好介绍,要找来看 : )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 westshore ' 的评论 :
我们这里“临终关怀”多是伴随教会人员。现实不只是中国人,很多人都没有信仰、虽然很多是来自有信仰的国家,但“临终关怀”确实需要,自己见过这种经历。
回复 ' tiger00 ' 的评论 :
推行安乐死合法的国家执行细节可能有不同。病人必须清醒做出决定和执行安乐死,一切由病人自己决定只是部份人,最好的例子是台湾前主播傅达仁去瑞士安乐死,城头和BBC中文网曾经有新闻报道。最难的是那些头脑清晰但无法用语言和肢体表达意向的患者,又或者是植物人,容易被人钻空子来滥用。觉得还是先做will,不管有没有安乐死法都会有用的。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并不需要安乐死,如果到了无法治愈的地步,一般都是要求hospice。而回家后病人知道这是不可能治愈的概念,心理上也就有准备。一旦心理接受,身体也就不再抵抗,一般很快就去世了。
问题是,更多的现象是,尤其是老人,只要有一线希望,甚至没希望但只要住在医院里也是一种希望,而不愿意接受死亡,心理上永远不会ready,身体也就继续挣扎,导致更大的痛苦。
这种时候人有点宗教信仰是有帮助的,帮助你接受结局。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飘荡粒子 ' 土豆-禾苗' ' 黑贝王妃' '清漪园' 的评论 :
这里是发帖发表评论的平台,不是我忍受不下去,而是在行动,用发贴和参与大家的讨论来行动,能否进一步推动安乐死合法化自己无法估计, just talk about it 就是行动。谢谢大家!
安乐死说法放在城里也不是都能接受。王妃你那边总是先行动,顶!
园姐,我不知到国内的医生用药情况,但也听说是尽量让病人减痛,即使医生不做或少做,家属看不下去也会要求医生的,国内人太多了,相信有医生不够专业的。
tiger00 发表评论于
加拿大可以安乐死,我觉得假如到那天我也会做。但我决不会参与和帮助安乐死病人的这个过程,心理上过不了这个关(我有同事在做)。
现在的安乐死法律有待改善,因为法律要求安乐死的病人必须清醒做出决定和执行安乐死,这样导致病人本可以多活几个月或几天的提前死去。我认为病人应该可以在清醒时做出安乐死的决定(在律师医生家人等等证人前多次决定都可以),而安乐死的生效时刻可以在重病不能做决定时实行(比如老年痴呆晚期,癌症晚期等等)。法律应该规定任何家人没有权力更改亲人不要心肺复苏的愿望(will)。
见到太多被疾病折磨的病人,那个疼苦!值得吗?那些家人所谓的爱是什么?有个病人的家里人说,上帝要病人受难,受难越多,升天越高。。。。
我不懂。。。。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 每天一讲 ' ' 无法弄 ' ' 落花起作回风舞 ' 的评论 :
病人有不被过度治疗延缓死亡过程的权利,要看是本人还是亲人的意愿,还要根据所在地的法律要求。基于人本于自然的信念,信仰的层面影响较大。现代医疗技术发达,当病人痛不欲生时吃药打针是进行时,但不一定都有效,有的人在止痛后沉睡,但又被痛醒,如本文开头说到的阿姨。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 业余厨子 ' 'spot321' ' 暖冬cool夏 ' ' yy56 ' ' 菲儿天地 ' ' 晓青 ' 的评论 :
谢谢留言支持安乐死,人太复杂了,不同生活环境造成人对同一件事很难是相等态度来对待,很多时候我们不能一厢情愿。连生死都无法自己把握,真很无奈。安乐死也应该是 “临终关怀” 理念的一部份吧?
飘荡粒子 发表评论于
你忍受不下去,就拿出行动来,推动安乐死的合法化! Don't just talk about it.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清漪园' 的评论 : 是真的,我有个美国朋友,爱人癌症晚期住在医院一直打止疼针,总是昏睡,她想跟爱人说说话,让医生少打点都不行,不让病人痛苦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推荐电影《死亡医生 You Don't Know Jack》(2010),真实事件。
本人支持安乐死。去年父亲入院,隔壁一栋楼是干部楼,里面一在职高级干部癌症疼得跳楼自杀……这事情,人不能代替人家做决定的,:(((
黑贝王妃 发表评论于
刚通过的这个安乐死虽然程序有点复杂,但是可以解决很大问题。不过很多人的观念里还不能接受,特别是中国人。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我听说国内的医生在开吗啡一类的止痛药给临终病人是很克制的,而美国医生则比较慷慨,尽量让病人临终前少些疼痛,不知是真是假?
业余厨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1
spot32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我支持安乐死,太痛苦活着没有意义。"+1,2,3...... 如果社会足够进步,就应该在不远的将来逐步普及安乐死!这是对人命的一种尊重。
每天一讲 发表评论于
这事,我也亲身经历过, 用生不如死绝不为过,吗啡针剂一小时二小时就要打。
安乐死涉及的面实在太大了,不是简单用支持和反对可以的, 同意减少痛苦,抢救生命。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安乐死是人道的,只是由于宗教和法律的问题,在很多国家无法执行。会完善的,有那么一天
落花起作回风舞 发表评论于
我不支持安乐死,因为难以界定、容易被滥用,但是我支持病人有不被过度治疗延缓死亡过程的权利。我不是专业人士,知识有限,我所能想到的,就是拒绝维生系统吧。如果凭借病人的自身能力,比如自己可以吞咽食物、可以自主呼吸,那就积极治疗,如果失去了吞咽能力失去了自主呼吸能力,就顺其自然,不再使用维生系统强行延长死亡过程。
至于某些病人临终前的疼痛,我听国内国外做医生的朋友说,其实给足止痛药是基本上可以消除痛苦的。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对此类病人适当放松止痛药管制就能帮到病人呢?我不懂,希望听到懂行的人的意见。
喜清静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1。坚决支持!
暖冬cool夏 发表评论于
同意南岛说的,我和晓青一样支持安乐死,太痛苦活着没有意思,拖累家人。
yy56 发表评论于
昨天和发小也聊起这个话题,她95岁的老母亲最近气短,我也建议她别送ICU。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这本书我看了,挺好的。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非常大的一个命题,安乐死,朋友的母亲100岁了,几乎就是植物人,天天靠输液维持,可是儿女们都下不了决心拔管子。。。。推荐书《Being Mortal》看看。
晓青 发表评论于
我支持安乐死,太痛苦活着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