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难忘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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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难忘的车祸

 

1992 年6月接任CAPCO公司总裁。交接完工作没几天,老同志回国了。尽管留下了车,但刚来的我们都没有驾驶执照。总不能让老美秘书每天都来接送我们上下班吧。于是,被毛泽东思想武装多年的我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仅持学习驾照就自己开车每天上下班,也去超市买菜和日用品。在美国,无证驾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再出个交通事故,坐牢或被驱逐回国完全可能。当年,希尔顿世界连锁饭店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因持吊销的驾照开车被罚90 天坐牢,绝非虚传。万幸(好人好命?),在拿到正式执照前的那一个月我居然没出任何事。否则,或许根本就没有否则。。。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自从那时起到如今,我遇到的交通事故早已超过十起。最难忘的一次差点丧命黄泉,现在想起,仍心有余悸。

那是2005年的一个春夏之交。我开车参加完肯德基州路易斯维尔(Louisville)市的美国卡车展览(The Great American Trucking Show)回家,走在印第安纳州的65号高速公路上。下午四点左右,路边一处施工,车都开始减速。突然,感觉我的车后面被重重的撞了一下,后玻璃当即撞得粉碎。原来是一个54英尺长(国内一般最长的不过40’)的大集装箱卡车追尾,撞到我的车左后屁股了。撞车后,它在我的车左前方继续行驶了十几米后,才在两条高速路隔离的中间地带(草地)停了下来。好险!如果不是卡车司机在最后的时刻向左猛打方向盘,我哪还有机会在这里胡侃呀。

马上电话911,一个年轻的白人警察很快赶到。平常看不到什么警察的老美,一出事他们来得还真快。肇事的卡车司机也是一个白人,更年青。警察下车后就和卡车司机不停地在说话,我以为是警察在了解情况,没在意。但等了一会儿,还没见他叫我,我就主动地走过去想说明情况。但警察很不耐烦,挥手叫我回到自己的车上去等。之后,他也就再没有向我了解情况。在等拖车到来的将近半个小时里,卡车司机竟坐在警察车的副驾驶的座位上一直谈笑风生。我想,事故的责任原因是再清楚不过的了,他不问就不问吧。又过了一会儿,警察的报告写好了,给卡车司机和我各一份。我问警察:应该不是我的错吧。警察说,你自己看。尽管英文不算好,但简单的报告我还是没有问题的。报告写道:因为我临时变更车道的缘故,后面的卡车来不及避让,造成车祸。另附罚单一张。这样的结果完全出乎意料!我立刻质问道,你凭什么说是我违章的?他说是卡车司机说的。但据我观察,应该是他教唆卡车司机说的才对,因为事故刚发生时,卡车司机还连着对我说了几次SORRY。我再问,那你为什么连一句话都不愿意听我说明情况呢?他打着官腔地说,我有权力这么写,你不接受,可以上诉。我说,我肯定会的。他问,你上过法庭吗?我说那又怎样(SO WHAT)?他语带威胁地说,法庭听警察的,不会听你的,你不会赢。接着问我是不是日本人,估计他这个乡下老警,不知“季节已变换”,还以为亚洲面孔里只有日本人才开得起豪华的 SUV吧。见我这个老外不好欺负,他转而来软的,劝我:你保的是全险,大不了支付一个DEDUCTABLE($500)。这个年青司机才工作不久,出了这么大的事故,饭碗不保。哦,你同情小司机没有错,但作为我们纳税人供养的“人民”警察,你怎么可以不秉持公道,知法犯法?如果你早跟我“好说好商量”,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私了的余地。老美很多白人骨子里歧视有色人种,只不过他们平时大多伪装得很好。如果我是白人,甚至是老黑,估计他都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颠倒黑白。但报告已就,此刻和他争执已无意义。考虑到将来的上诉,我需要证人。于是,我问目睹了车祸的路旁的修路工人,请求他们给我做个证人。很简单,只要作证我没有临时变更车道,签个字即可。结果,每个人都说,他们没有看见(I DID NOT SEE)。TMD,一帮十足可恶的乡下烂人!中国有句古话 - 穷山恶水出刁民。人性其实都差不多,用在老美这里一样没错。我在印州工作过七年,这是个以农业为主的州。老美大部分州都执行冬/夏令时,只有少数几个州不执行,印州就是其中之一。我那时还跟同事开过玩笑:农民要什么夏令时,知道上午下午就足够了。叫来的拖车公司是这个警察找的,狮子大开口,宰人没商量。好不容易另找了一家,晚上十点多,我和车才安全地回到了家。

原本笼罩在美利坚头上美丽的光环被渎职的警察打碎了一地,有些沮丧的我开始着手找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律师。电话了好几家,都不愿意接我的案子。还面谈了一家,那位律师先问我有没有受伤,我以诚相告。之后他就没了兴趣,跟我说,你出事的地点离这里开车至少两个半小时。我每小时收费是$250。路上来回的时间都是要收费的。很显然,他也不接。事情明摆着的是,没有太多油水的差事谁都不想干。但这样的情况是我之前根本没有想到的。如果我真的受了伤,最好缺个胳膊少条腿(有些人本无事,联络不良医生开假证明的事时有耳闻),情况则会完全不一样,律师们可能会不请自到(有人专门给律师通风报信)。多数情况正如律师们的广告:“工伤事故,不赢官司,绝不收费”。他们难道“学雷锋”?非也,他们要的更多,与事主协议分成。

没有办法,我只好求助为我公司打过业务官司的律师。他答应为我到事发当地找专门的律师,因为就算收费贵,至少可以省去这里的律师来回开车上事发当地法庭的时间。大概律师之间容易沟通,他真的很快找到了一位。那位律师来电,了解了情况,我也书面写了一个情况简介。他要求我两天之内快递立案等费用,记得是不到$1,000。我当即照办。我的保险公司知道我自己聘请律师打官司之后,他们的律师也主动参加进来一起打。因为如果赢了案子,此次修车的$ 9,000元左右的费用就会转由对方保险公司支付。但这个案子对于我来说,经济上并没有什么实惠。赢了,也就省了我的保费自付的$500元以及罚单的约$175 元,当然还可以少一个不良记录。但前提是不考虑可能天价的律师费用。我当时一根筋,年轻气盛,发誓一定要讨回公道,并做好了多少钱都要打到底的打算。

案子交给律师后,除了补充材料,我基本就不再过问。大约一年多后的一天,律师给我电话,告我赢了官司。高兴之余,想到了一定不菲的帐单。不料他说,你只需再付几百块(记不太清了)就可以结案了。赢的结果,我是预计到了的,但总共只花费了$1,000多块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莫非我的保险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费用?都说“好人好命”,有时你不“迷信”还真不行。之前打过业务官司,原以为我会不停地收到律师按小时计算的账单呢。

那次车祸过去十三年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乎?庆幸当年果断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讨回了公道。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美,美国也不例外。我的经验教训是:出了事情以后,不要胆小怕事。一定要请一个好律师,也一定不要怕花钱。千万不要采取老祖宗的“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惹不起还躲不起”等等的处事哲学。美国是个法制国家,律师从业人数据说占世界的60%。作为少数族裔的我们,相对弱势,更应该学会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号。

谦谦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GuoLuke2' 的评论 :
我没有关注之后的事情。在老美,警察说话也需要能被证明才算数,也即,我们常听老美法庭上说的“prove it”。他说的无人证明,而我说的"make sense",加上我的律师团队厉害的话,这老警必死无疑。老美有一条很厉害,就是你作证时,必须宣誓没有撒谎,撒谎的后果在美国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如果警察知法犯法,他一辈子都会带着这个污点,至少,警察是干不成了的。
商榷。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好文章。很想知道究竟是怎么赢的。如果警察承认说谎企不连工作也丢了?
谦谦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生常谈12' 的评论 :
我们都是外来户,开始不懂,只能吃一堑涨一智了。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给您点赞!就是不能让这种坏警察得逞。住在南方的红州遇到种族歧视严重的坏警察的几率真的恐怕要比住在东西海岸移民多的州要大些。我在美国遇到的都是好警察,我儿子在费城出车祸,遇到的也是好警察。
老生常谈12 发表评论于
去年的一次与你的类似,警察一句也不问我,基本不理我,几个全去和对方聊天,聊得火热。

然后过来要我的Registration和保险卡,要我一分钟内立即拿出保险卡,否则立即逮捕我。

虽然是对方撞我的车,但是警察写报告说是我的错。

我自己到法院,只是Dismissal我的案子,免去罚款,但是并没有判对方的错,我的保险还是长了,得影响6年,累积也是几千元。

警察叫人来强行拖我的车,说是危险,虽然只是撞到后面Trunk坏了,0.5迈就$140。然后车行说是车报废,捡大便宜,很低的价格买下保险车,拆零件更值钱。

这是警察,拖车,修车行一条龙作业。
谦谦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又找到一篇打官司的旧文,供有兴趣的诸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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