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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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复旦大学为换校门匾额(原匾额"国立复旦大学"六字为于右任于1946年题),由校务委员会副主任陈望道于1950年11月29日代表全体复旦师生致信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恭请他为复旦题写校名。函发后一直未得到回复。
1951年5月11日,复旦大学秘书长胡曲园教授致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大法官 张志让 先生(当时张兼任复旦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请他在有机会时当面恭请毛主席题写校名,或能征得主席办公厅同意,暂从毛主席手写体中辑取复旦大学四字制匾。
在得到同意"所辑字用"的回电后,复旦随即取用毛主席写给周谷城教授信的信封上"复旦大学"四字,赶制成匾,安置在校门门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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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下半载,陈望道有事北上,专门拜会了张志让先生,重提请毛主席题写校名的事。此后不久,张参加了一个毛主席出席的场合,地点是中南海。张志让没有直接向毛主席提出此事,而请当时也在场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吴溉之先生转托。很快,张就接到了毛泽东主席的亲笔函,内装毛主席题写在白宣纸上的"复旦大学"四字,尺寸为27.5×13.9厘米,题词未落款。复旦接到后,立即放大复制成校门匾额、缩小复制后用于校用信封、信笺、校徽、毕业证书封面等,一直沿用至今。
原迹请荣宝斋精裱后珍藏于校档案馆。
张志让(1893年12月28日—1978年5月3日),字季龙,中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
(文字素材 引自网络,精确度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