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25章已经来到了整卷书的尾声,几近律法颁布的结尾部分。虽然内容很多,但都是与安息年和禧年有关。安息年是每七年一次,而禧年则是每七个安息年之后的那一年,也就是每50年一次。在安息年的时候,地要守安息;而到了禧年的时候,则一切都要物归原主,不但是买卖的土地,连买卖的人员,都要各回自己的本家。这是神的恩典,让我们的人生可以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以色列人可能会对神的这些在土地和人员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为什么到了安息年就不能耕种了呢?为什么到了禧年就从头来过呢?辛辛苦苦经营买来的土地和人员,到了禧年就全部归零,这样做合理吗?神有什么权利这样安排事情呢?经文三次提到在遵行律法的时候要敬畏神(25:17,36,43),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是要带着敬畏神的心来遵守神的律法。然而,单单教导以色列人因着敬畏神而遵守律法似乎还不够,神还提出祂这样安排土地的原因还在于这土地是属于神的,而以色列人不过是客旅,是寄居的(25:23)。所以神对土地的使用有权柄,而以色列人没有,必须要听从。经文也提到神这样安排人员的原因同样在于这些人是属于神的,是神从埃及地领出来的(25:42,55),所以神对人员的安排也有权柄。这样,既然连土地和人民都是属于神的,那么听从神在这些事情上面的安排也就合情合理,没话可说了。
其实,经文一开始就已经阐明了神的心意:“耶和华在西奈山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地就要向耶和华守安息。’”(25:1)这节经文让我们看到,地之所以要守安息,是因为神的子民到了神所应许的地之后才开始执行的,也就是说,是因为神说如此才如此的。在以色列人去到迦南之前,当地是没有安息年的作法的。从后来以色列人打探这块地的时候可以看到,当地是非常富饶的,葡萄是要人扛着来走的,的确如神所说,是流奶与蜜之地。这也意味着,没有神的安息年的规定,当地一直就是土产丰盛的富庶之地。从这里也可以看到,神颁布安息年的条例,并不是为了使土地更加富饶,而是因为当祂的子民进入迦南之后,要让他们遵守祂的律例,以便与当地人分别出来,承认这地的主权是属于神,而以色列人作为神的子民,也应该遵行神的命令。
我们通常会从自己的角度来为神的律法找出合理的解释,例如安息年是为了让土地更好地出产,因为我们的潜意识是,只有当我们认为神的命令是合乎我们认为的理由时,我们才会认可神的命令,并且去好好地遵守。这样的想法固然有一定的道理,因为神的律法毕竟不是乱来的,必定有其存在的理由。然而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神颁布的律法,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合理性之外,还有两个理由,一个就是要让我们与周边的世界分别出来,另一个就是要显明祂对我们的权柄。当从这两个方面来思考的时候,我们就会更多地明白神的心意,不再是以我们为中心来衡量神的律法,而是以神为中心去顺服神的律法,藉着遵行神的定规使自己分别为圣。
默想经文:“耶和华在西奈山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地就要向耶和华守安息。’”(25:1)
静默思想:默想这句话所指示的场景。迦南地原本有其自身的一套做法,可是随着神的子民的到达,规矩就变了;更确切地说,随着神的到来,一切都要更新。我们是随着神更新,还是依然持守过去和世界的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