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农村很贫穷。
那年代,到处割资本主义尾巴,想挣钱也不容易。
据说一张狐狸皮可卖三块钱, 我就想法去抓狐狸。
我就自己做了几个捕抓狐狸的机关,傍晚时放在偏僻的路边。
先在路边的坡上挖个坑,里面放点骨头,小鱼什么的,然后把机关按装在坑口。
一旦狐狸进坑去抓骨头或小鱼,就起动机关,卡住狐狸的脖子。
抓住狐狸后,把皮卖给镇上上的收购站,一张皮可卖三元人民币。
有一天早晨,我去收抓狐狸机关,狐狸没抓到,却抓到了一只白猫。
那猫已经死了,我只好挖个坑,把它埋了。
我很受伤,狐狸没抓到,却害死了一只猫,也不知道那猫是谁家的?
从那以后,我就放弃了抓狐狸的想法。
几天后去邻居家,那是我的小学老师家,他们是知青,后来在村里当了小学老师。
老师说:他们家的猫好几天没回家了,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我默默地不作声,心想:可能被狐狸吃了吧?!
虽然我心存愧意,却一直不敢当面承认:是我害死了他们的猫。
老师,让我来世,做你家的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