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本啊日本——写在918前后
我不是球迷,足球规则简单如越位者到今天仍是不太懂,也懒得去弄懂,以前也跟风看看世界杯,完全是去看那些阳刚帅气的男球员(哈,女人也好色)。今天阴差阳错看了一部纪录片《NHK纪录片:让日本沉默的14秒 世界杯日本vs比利时背后的故事》,看得我目瞪口呆。
这部纪录片说的是2018俄罗斯世界杯上,日本队和比利时队争夺八分之一出赛权的一场比赛,日本蓝武士是如何在2比0领先的情况下,被比利时红魔以3比2终结的。有些球迷们可能还记得这场比赛。
这部纪录片片长40分钟,关注的却只有这场比赛的最后14秒。说目瞪口呆是因为,对于日本队而言,那14秒仿佛是噩梦,然而,日本队球员、教练却坐在电视机前反复观看,复盘自己当时的表现,拆解那14秒,对当时每个人的思想与行为,无数的细节,技术上的,心理上的,甚至还有民族性上的特点,进行反思总结。教练说自己在球队领先的情况下没有乘胜追击却让大家保持现状是多么坑爹,队长长谷部说最重要的是看清自己,坦承接受……
看完后,对于日本 人的严谨和一丝不苟的作风,十分敬佩。
我想这就是日本足球为什么越踢越好的原因吧。而中国足球呢,据说现在连越南队也瞧不起我们,多次拒绝跟中国队比赛,认为两队不在一个水平上。又据说中国职业球员收入非常高。但是,12亿中国人里居然找不出11个踢得好的球员,让我这个普通中国人非常不解。
日本是个不太敢提起的话题,原因自是因为中日战争里中国输得那么惨那么难看。这已成了世仇,成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很多人叫嚣着血债要用血来还。现在一夸日本,就有被当作精日分子挨骂的风险。然而,如果摆脱中日关系这个背景,以外人的身份客观地看待日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真的有很多东西可以学习借鉴。师夷长技以制夷,魏源早就说过。然而,日本人深得其妙。1898年,伊藤博文辞去日本首相后,访问中国。李鸿章与之会面时,讨教日本迅速崛起的原因,伊藤博文给出的答案是:“可以去看魏源的《海国图志》。”
蒋廷黻在《中国近代史》中说:从民族的历史看,鸦片战争的军事失败还不是民族的致命伤。失败以后尚不明了失败的理由,力图改革,那才是民族的致命伤。倘使同治光绪年间的改革移到道光咸丰年间,我们的近代化就要比日本早二十年。远东的近代史就要完全变更面目。
失败后还不知道败在哪里,尚不思改革,这才是民族致命伤。仇恨一个具体的人或国家很容易,可是要弄清背后的根源却不容易。在集体疯狂的背后,是野心操纵着的政治游戏,我想这一点,放在中、日两国都适用;而作为一个人,要保证不成为祭坛的牺牲品,不成为野心的宿主,中、日人民也一样。
什么时候中国人能放平心态,不忘那段历史,却能以正常坦然的方式,和邻国相处,我想中国就更成熟更强大了。
2. 男版《塞尔玛与路易丝》
最近费了好大功夫,才重新下载了91年的老电影《塞尔玛与路易丝》(又名《末路狂花》)重温了一遍。
这部电影很有名。怕老公的家庭主妇赛尔玛与闺密餐厅女招待路易丝打算去cottage过周末开心一下。路上,赛尔玛险遭无名男子强暴,路易丝射杀该男子。惊慌失措的两人掉头逃亡,自此踏上不归路。
影片最后两人相视一笑,决绝地驾车一跃,那种悲壮将世上所有男人都侮辱了。因此,这部电影被冠以女权电影之名(也有将其归类为公路片的)。
不过,让我重新观看这部电影的原因在于今年7月加拿大发生的一桩案件。来自BC省温哥华岛Port Alberni的19岁Kam McLeod 和 18岁Bryer Schmegelsky 枪杀了一对情侣背包客及一位大学教授,被RCMP追捕,还出动了军队、动用直升机,搜寻范围从BC省到Manitoba的2000平方英里。最后8月初,警察宣布man-hunting 结束,因为在沼泽区发现了两人的尸体。
两人从小学起就是好朋友,中学毕业后他们都曾在沃尔玛打工。他们于7月12日离开家前往白马市寻找工作,结果7月15日就杀了两人,后又杀一人。家人和朋友都说这就是两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前几天还看到他们一起打球,真不相信他们会杀人。是什么让他们脱离了普通的生活轨迹,踏上一条不归路?
这起案件和电影《末路狂花》多么相似:一次轻松的旅行阴差阳错的演变为一场搏命的逃亡,都是普通人,本可以像大多数一样活到七老八十的,命运在一刹那间被改变。他们为什么会杀人?他们是怎么死的,自杀?饿死的?18岁和19岁,高中刚毕业,多么美好的年纪。他们到底是恶魔还是像塞尔玛、路易丝这样的普通人?为什么生活的轨迹会这样突然转向,生命为什么就这样突然终结?
警察发言人说:虽然man-hunting结束了,但他们还是会继续调查真相。可我估计真相很难查明了,因为杀人的和被杀的都死了。
还是那一句:真相是存在的,但真相不可知。
3. 孤独与执着
小时候看《西游记》,最喜欢孙悟空,最讨厌唐僧。觉得唐僧一点本事没有,是非不分,经常冤枉孙悟空,动不动就念紧箍咒,可一路上要不是孙悟空无数次地搭救,根本去了西天取经。最不解的是:唐僧哪里好了?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为何会对唐僧死心塌地?跟随他鞍前马后?
且看这一段:
“那大圣才和八戒携手驾云,离了洞,过了东洋大海,至西岸,住云光,叫道:‘兄弟,你且在此慢行,等我下海去净净身子。’八戒道:‘忙忙的走路,且净甚么身子?’行者道:‘你那里知道,我自从回来,这几日弄得身上有些妖精气了。师父是个爱干净的,恐怕嫌我。’八戒于此始识得行者是片真心,更无他意。”
这是三十一回中的一小段,前情是三打白骨精后唐僧将孙悟空赶走,后被掳,猪八戒前往花果山请孙悟空救师傅。这一段很短,也是闲笔,给我印象却极深。当初看了只觉好玩,猴子也要洗澡,如今回头看,不禁生出些感慨。见师傅之前要净净身子,寥寥数笔,猴子对师父的一片真情暴露无遗。
天地生成的石猴,一出生便注定了无挂碍。潇洒到了极点,任性到了极点,然而说到底,也孤独到了极点。这孤独不是因为无人问津,而是因为心中没有牵绊。
林语堂说:“孤独这两个字拆开来看,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蝴蝶,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间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棚下,细犬逐蝶窄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惟我空余两鬓风。——孩童水果猫狗飞蝶当然热闹,可都和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孙悟空遇见唐僧之前就是这样的孤独,无所爱,无所恨,一切似乎都与他无关。但猴子遇到唐僧,终于有了一个人,一件事,令他必须为之牵绊。这样,他的生命才活泼起来,不然,长生不老又如何,百年孤独实在乏味。我以前年轻时,总想追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以为那才是高明,才是悟。现在,我却觉得这样的境界也太无趣,不喜不悲,也许不是悟道,而是心如死灰。若当真无求无欲,估计剩下的只有厌倦。
最近网上流行的灵魂八问。最后一问是: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一问,有几人能答得出?突然想到唐僧,突然明白唐僧才是《西游记》里唯一完整的人,只有他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是谁,要到哪里去,只有他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要走的路,要做的事,要见的人。
在书里,面对各种妖魔鬼怪时,唐僧只是合着掌,静静地念诵着阿弥陀佛。这个人的眼里,其实看得到这世间的悲苦、愤怒、怨恨、贪婪,然而所有这一切,他又都可以视而不见。倘若说内心的力量,这执著的强大力量,恰恰是洒脱的猴子所不能比拟的。也许这才是猴子这一路追随,纵死不悔的真正原因。
再看第九十三回这一段:
行者道:“师父,你好是又把乌巢禅师《心经》忘记了也?”三藏道:“《般若心经》 是我随身衣钵。自那乌巢禅师教后,那一日不念,那一时得忘?”行者道:“师父只是念得,不曾求那师父解得。”三藏说:“猴头!怎又说我不曾解得! 你解得么?”行者道:“我解得,我解得。”自此,三藏、行者再不作声。旁边笑倒一个八戒,喜坏一个沙僧,说道:“嘴脸!替我一般的做妖精出身,又不是那里禅和子,也曾见过说法?”三藏道:“悟能悟净,休要乱说,悟空解得是无言语文字,乃是真解。”
博览经书的唐玄奘没能解得,一字不识的猴子却解悟了。悟空是心猿,由心直接生悟,当然无需文字,便得真解。
此处打动我的,不是悟空的无字真解,而是唐僧对悟空的懂得。八戒、沙僧都不懂他,但师傅懂。
猴子遇到和尚,应该算一件幸事。
4. 一生儿奔走荒郊/忽然故人心上过
清晨打开电脑上网,看到肉联老大发文纪念自己来加拿大二十年。想想我自己也来了11年,不少肉联网友不管退休还是工作,都已进入安然享受生活的状态,而我仍在奔波,还不能休息,天天忙、忙、忙,却仍是求而不得的状态,身累心也累。
林冲夜奔时唱道:一宵儿奔走荒郊,红尘中误了俺五陵年少。——管甚世间万事,过了便是误了。千般繁华过眼,到头来不过是,一生儿奔走荒郊。
突然有些心疼自己,这一生奔波,不过是繁华过眼,过了便是误了,我到底在忙些什么?
回过头来看,这些年的喜怒哀乐,渺小之极,当时的痛与乐,在时间的冲洗下,都圆润了。不过是死水中的微澜,巨浪间的浮沫,昨日与今日并无不同,明日与今日也会一样。现在只希望,哪怕是奔走,也能走得从容些。
又想自己泡肉联的历史也不短了,多少ID浮浮沉沉,搜寻一下记忆,有些ID浮上心头,我还记得有个ID专门写些自家老公的搞笑之处和一些家常小片段,很风趣,可是忘了她的名字,他们好像搬到美国去了。还有个叫汉代蜜瓜,好像比较激进,我从未跟她搭言过,都是默默地看,今天突然想起来他们来,没有任何理由,都是老大的纪念文章闹的。真是忽然故人心上过啊。。。
5. 中国的国庆节要到了
有网友批评我是中国人,却不爱中国,老是发些中国的负面消息。我跟他争论,我说我爱中国。他说:理由?我说因为我一提起爱国就会想到屈原杜甫,想起“昔我往昔,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想起卫青霍去病;想起苏武牧羊、岳飞风波亭;想起渔舟唱晚的春江花月夜;想起夏完淳和谭嗣同……你说你爱国,告诉我你想起了什么?
关于70年,我的看法:经济上有成就,政治上大退步。单以政体来看,前此后此,并没有太大变化。倒退表现在修改宪法,而舆论之钳制,尤以近年为最。这是一种反常。在经济建设大发展的前提下,这种反常被掩盖了,淡化了,但它的确存在。很多时候,矛盾并不是激烈爆发,而是表现为暗暗的怀疑。D员怀疑D的宗旨,国民怀疑政府。与爆发相比,这样的怀疑其实更能消磨人心,扭曲思想。一昧的压制,是心虚、害怕吗?我只能这样理解。大国的风范呢,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希望他不要弄到像秦二世那样诘问宦官。
也许将来,一件小事便倾覆了整个政权,谁知道呢?表面上看还是完整的树木,内里却早已蛀成粉末。很多年前,《财经》总编辑胡舒立曾把社会舆论比作一只啄木鸟,永远在敲打一棵树,不是为了把树击倒,而是为了让它长的更直。然而现在,树木蛀坏的程度已经不起敲打,于是啄木鸟们被驱逐了,只剩下唱着赞美诗的黄莺。——见过大大,大大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中国说民主永远是笑话,中国从古至今,数千年流传下来的,是“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的独占欲,是“天无二日,国无二主”的古训,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霸图。和谈?合作?民主?双方都心知肚明那只不过是幌子。最终仍然是赤裸裸的“彼可取而代之”。鲁迅说,从尘土里开不出花来。他说的对。
其实,因从小所受教育的缘故,在哲学观点上,我几乎是纯粹的马克思主义者,相信唯物史观,相信矛盾论,并相信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永远会以铁的规律进行。幸运的是,我还留有一丝反思的能力,我渴望社会变革,但希望变革不要给人们带来太大的痛苦,我这种改良派,想想也软弱得可笑。
我爱你,中国。——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所使用的语言和文字,我所珍视的血脉与生命中,有着无法磨灭、不能抹煞的印记。它是一种纯粹的,只属于个人的情感,与任何“大大”们没有任何关系。
6. 我的理想
小时候,我的人生目标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世上好书那么多,以普通人平均一周读1本书算,一个人一年读52本书,一生认真的阅读从16岁算起,读到76岁,阅读60年,也才能读3120本书。书海无涯!就算是书痴,读得多,哪怕真的读了一万本,也难以读完世上的好书,何况肯定要读到一些烂书,当然,可以用开卷有益安慰自己。这样算来,真让人沮丧啊。
行万里路也不容易,当然,是对我自己而言。现代社会流行旅游,驴友、背包客、有钱又爱旅游的人很多,他们肯定行了万里路,但是对我这个又穷,又没时间的人来说,一年旅游一次,只算是安慰一下自己而已,根本谈不上行万里路。而且,我觉得行万里路,不能匆匆,“行”与“游”,都透着散漫、优游的气息,而我那种利用一周假期,恨不能塞下所有景点,至此一游的旅游,权当意思一下吧。
人到中年,既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皆不可得。为安慰自己,我给自己添了一个新理想,认识一万个(太多了,一千个吧!)有趣的人,不,不对,有趣的灵魂。这要在以前,以我这种内向不合群的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我以为网上的交流,是灵魂之间的交流,多亏互联网,我得以见识各种有趣的灵魂,才高八斗的、古灵精怪的、疯疯颠颠的……不可胜数。我常常想,如果将人的性格单独抽离出来,那么古代笔记小说里的各种精怪,在网络上真的很容易见到。
三个理想,唯有最后一个,庶几可以实现。天下这么大,网络这么大,在其中作一尾优哉游哉的漏网之鱼,见识有趣的灵魂,正是美好生涯。
心满意足,夫复何求。
7. 关于衰老,关于女人的衰老
人慢慢地衰老。
首先衰老的是对生活和人的态度。不知不觉间,人对于一切都越来越明白,会懂得万事万物的真谛,一切总是周而复始,如此可怕、如此乏味。这是衰老。有些人20岁就死了,70岁才埋,就是这个道理。当你觉得一个杯子,什么也不是,就是一个杯子而已。你老了。
接着,你的身体开始衰老:不是一夜之间。不是的,先是你的眼睛发生变化。有些女人可以四五十岁仍保养得如青春少女,然而,她的眼睛、眼神,你从那里分明看到岁月的沧桑。后来你的腿脚、肠胃或心脏开始衰弱,当然还有你的大脑,你开始失忆,开始糊涂,昨天发生的事你不记得,却记得几十年前的一点小事。人就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逐渐变老。
后来有一天,你的心开始变老:之前尽管肉体会变得虚弱和退化,心灵仍有欲求,仍在回忆,在寻找,还会有愉悦,仍有渴望仍有欲求。当这种快乐的欲望也消失,除了记忆,不再有其它时,人就真的老了,不可挽回,不可逆转。
有一天,你醒来,揉揉眼睛:你不知道你到底为什么醒来?日子所呈现的一切,你都精确地知道:春天或冬天,生活的场景,天气,日常琐事。不会再发生任何意外之事。即便有突然发生,无论它如何不同寻常,如何之恐怖,你也不会感到意外,因为你知道所有的可能,你见怪不怪,无论好事或坏事,你都毫无期待……
而女人的衰老,似乎更残酷一点,美人迟暮,再难听点,“豆腐渣”。
2018年7月13日,女诗人伊蕾在冰岛旅游期间心脏病突发去世。上世纪八十年代,伊蕾曾以组诗《独身女人的卧室》轰动诗坛。有人将她和翟永明、唐亚平并称为当代诗坛“三剑客”。《独身女人的卧室》我读过,并没有那么惊艳,也许是读的时间不对,我应该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去读。然而,看女诗人的照片,那张脸却很让我震撼,她年轻时的脸便有一种被岁月毁坏摧毁的痕迹,那些线条纹路,那种眼神,我读出沧桑、痛苦、无奈,还有憔悴。她在诗歌《三月十六日的白日梦》中写道:“……我一出生就长大成人……”她的诗集《女性年龄》的后记,第一句话就是:“我好像天生就老了。”
然而,这两天看《伦敦生活第二季》时看到了精彩的翻盘。女神Kristin Scott Thomas客串演出了第三集。女神也老了,我几乎不敢相认。她对女人的衰老有一段非常精彩的台词,她将女人的绝经(menopause)称为“the most wonderful fucking thing in the world”。 老去,绝经,没人睬,可怕吗?也许吧,但是你自由了!再也不是奴隶,不是生育机器,从此你就是你自己,多好啊。
深得我心,深得我心,老人家我恨不能将整段台词拷贝下来,粘贴在此。 “It's horrendous, but it’s magnificent. Something to look forward to.”
另:Phoebe Waller-Bridge 不但是女主角,还是编剧,真不得了。祝贺她得奖。
8. Don't let me down
无意中在油管上看到披头士的这首歌。这是一首我不太熟悉的歌。看他们站在冬天的楼顶上,大风吹拂着长发,声嘶力竭地吼: don’t let me down。他们在对谁说don’t let me down?
如今我不对别人抱这种指望,我只会自己对自己说: don't let me down.
9.《灰烬》
科塔萨尔的《雨滴的粉身碎骨》写得太好了,读完后,也想试着写点什么,于是有这篇《灰烬》:
烈火过后的残留物,是灰烬,但灰烬什么也不是。熊熊烈火多有性格,那般暴虐,连人也怕。而灰烬呢,它没有形状、没有重量、没有脾气、没有性格。你可以说一棵树、一张纸、一滴水、一团火,可你怎么说灰烬呢?一丝灰?一片灰?一团灰?都不合适。灰烬就是灰烬。它是灿烂之后的黯淡,是壮烈之后的死寂,那火海中的辗转煎熬与蜕变,换来无欲无求的清静无为。
灰烬最是听话顺从,风一吹,立即高高兴兴地向四面八方飘飞,奔向未知的命运。虽然有幸能向上飘扬片刻,瞥一眼广阔世界,片刻的飘扬后是不可抑制的下沉,翻飞着、颤抖着坠落、坠落,地面才是它最后的归宿。它没有性格,你一脚踩下去,几乎感觉不到任何东西,没有声音,更没有反抗,它默默地承受着你的重量,任由你在它身上留下印迹。还有什么比灰烬更无助、更无力、更可怜、更卑微的东西吗?最重要的是,它自己也相信它什么也不是,因此它什么也不争,只安静地接受自己的命运。
看,风吹过,天空中扬起的灰烬。嗨,灰烬,你好!你喜欢这个彩色世界吗?
10. 由网上吵架想到的。。。
我笨嘴拙舌,不会吵架,吵不过别人的,所以我上网,一般只看,偶尔说说,碰到要吵架了,我就开溜,当然,偶尔也打打太平拳。
凭我的观察,网上吵架很有趣,一般是就某个问题争论起来,吵来吵去,说得最多的一句是,“你什么也不懂……”似乎就判了对方死刑。
还有,就是不管真正输赢为何,先宣布自己赢了,仿佛就真的赢了,阿Q也自愧不如。
出了国的网友们吵架又多了一种武器:指责对方英语太烂。最常见的是左右之争,往往讽刺对方英文太烂,一来只看中文宣传,不看主流报道;二来,虽然对方摆出英文链接,没关系,宣布对方没看懂,就行了,自己便赢了。
看这两人吵架:
一骂:......你是有知识,没常识。
对骂:什么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我看你是头脑失灵。
还有这个:什么精日,精美,我看你是精分!
好玩吧?
最近发了一个贴,政治气氛浓厚,为避免争吵。我在一开始就说明:大家爱看的,看看;不爱看的,下次别再点开了,但一律谢绝留言。谁知道,惹了众怒,被批判,被冷淡。其实我是不想吵架,争来争去,有什么用呢?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世界观已经形成,争吵有什么意义呢?
永远不要试图说服别人。大多数人根本不看对方观点,只会按照自己思路走下去;极少数人能看到别人的一两句话;几乎没有人能够真实领会另一个人的思想。说的好听些,叫做“误读”,而误读是不可消除的,正像文字障的存在。说到底,它源自思想,思想千差万别,用于表达思想的文字便也随之幻化成各种形态,仿佛魔镜中的世界,只好在文字编织的真相与谎言中跋涉下去。
其实,我想我应该闭嘴。每个人都想表达,什么观点都有自己的受众。反之,每一种观点也都会遭遇到激烈的辩驳。有时候,沉默和静观也许更加合适。一切均在未定之数,说什么都太早。
(以下10则在别处贴过)
11. 非线性联想
有时候莫明其妙喜欢一句话,没有理由。以前在网上看《三人图说》,总有一则美食,名之曰:每日深夜报复社会。没来由地喜欢。
今天看到一张图片,文字让我很有感觉:"要在这混沌世界大开杀戒。"
喜欢一句话,就像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并非我杀伐之心太重,只因这句话中隐隐流露出的那种俯视众生的气势,令人着迷。由此想到李白的《侠客行》。前八句写得多好:赵客胡缨吴钩,银鞍白马流星,动静交错。十步千里,事了拂衣,武功高超却淡泊名利,正是我心中的侠客形象。至于后面拉拉杂杂的平原君、信陵君,小时候无论如何也记不住。
也许李白的《侠客行》激发了无数的武侠作品,武侠小说里打打杀杀不要太多,可是看西方小说,也有杀,却又是不同的感觉。比如海明威小说中的斗牛士杀牛,不管是人是牛,不管是胜还是败,两者都是英雄,正如福克纳在小说里杀了一头熊时所说:“我杀死了你;我的举止必须不辱没你那正在离去的生命。我今后的行为将永远配得上你的死亡。”荡气回肠,为死去的牛、死去的熊,向平等的生命致敬。
中国早期武侠里,有朱贞木之《七杀碑》,源出张献忠在蜀中所立碑文:“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血淋淋七个杀字,胜过一切文章。自古书生意气,不如武士长刀。七个“杀”字,大杀四方,何需多费唇舌?
洪秀全入天京,奢靡更胜前人,一个马桶围都用金丝云锦,七宝镶嵌,张献忠立七杀碑,所屠戮的平民远超过官兵,然而金銮殿上宝盖香云,掩不住刻入骨子里的“奴才”二字。
鲁迅说历史书满本都写着"吃人"两字, 其实翻开历史书,无论中外,不过是写着"杀人"两字,一将功成都万骨枯,一人要坐上龙椅,要守住江山,不知龙椅下要压着多少尸体,江山上冲出几条血河?
如今的皇上喜欢坐龙椅,还喜欢让来朝觐的非洲臣民登上高高的台阶以显示自己的威严。不用想,他身边肯定少不了一帮子吹捧的人,不知道他听说过“捧杀”二字没有。
越想越不好玩了,还是想想“几时有空,做个闲人,对一长琴,一壶酒,一溪云”吧,这意境更让人精神摇曳。
12. 秋天的树
比起花来,我更喜欢树。
我喜欢看树,喜欢树的各种姿态,笔直的树、树叶旁逸的树、歪脖子树、一片田野中孤零零的一棵树。喜欢看映衬在天空下的树,看晴空下的树,只消一定睛,那蓝天白云下的树,那被风吹动的树,让人立刻就恍惚起来,古往今来,千载空悠悠。身边的现实流走,感觉跟这个世界远离了。看阴云密布下的树,顿时就萧瑟起来,同样的风吹过,哪怕没有叶落,也会生起无边落木、不尽长江的感慨。
五行之中,秋属金、有兵像、在色为白。所以看秋天的树,总有种肃杀之气。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荫凉,
一半沐浴阳光。
非常沉默、非常骄傲。
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
唉呀,实在太喜欢树了!
13. 几种树
紫荆
犹大出卖耶稣之后,吊死在紫荆树上。紫荆懂得他的心,明白他比任何人更痛恨自己,明白他想以自尽来向世人证明他的痛恨。于是成全了他。风吹过,紫荆树叶哗啦啦:“你所做的快去做吧!”
其实,紫荆不过是在重复耶稣的话。它知道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在折磨他,它看到利用过犹大的祭司们在冷笑。它都知道,于是成全。“你所做的快去做吧。”
刹那间,一树白花顿成红紫。
柳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左季高携柳抬棺西行,敢是真的神交古人?
菩提:菩提是树,明镜亦台。皆为尘物,布满尘埃。不对?皇帝一丝不挂时大家也都跟着说新衣好看呢。
芭蕉:芭蕉像衣衫褴褛、身材臃肿的邋遢妇人,一大堆立在那儿,不干不净。
14. 认真
“他太认真;虽然似乎沉静,然而他激烈。认真会是人的致命伤的么?至少,在那时以至现在,可以是的。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
这是鲁迅纪念韦素园时说的话。现在乍一看到这段话,心里一惊。是的,一认真,就会激烈,就会失了冷静。认真,你就输了。
很多人不喜欢鲁迅,说他是自恨一族,说他如果活到抗日战争肯定是汉奸,我不去想如果,我只记得他的很多文字是可以在石头上凿出火星、留下印记的。即使是面无表情地经过,也能在偶遇的一刹那,如醍醐灌顶,似电闪雷鸣。
做人要“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写文章要:“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
时刻谨记之。
15. 英雄之器
项羽本纪读完时,我想:项羽者,英雄之器否?
太史公评曰:奋其私智而不师古,....... 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据我看:项羽,勇夫也。少谋略,无气量,难以成大事。初,背关怀楚,却要富贵归乡,不愿衣绣夜行,不该过江东而过江东。及大事已去,乌江亭畔,应过江东以图卷土重来,却意气用事而不过江东。多少次机会可斩刘邦,白白错过。诚哉,亚父所言:"竖子不足与谋。"实非天亡之,乃自亡之。
忍辱负重过江东,以图他日卷土重来。这到底是能屈能伸的大丈夫还是工于算计的小人?
不思考失败的真正原因,将成败委诸天命,刎颈而亡。这是怯懦逃避的小人还是知天命,犹与天斗的英雄?
P.S. 项羽死得真惨。
“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头,馀骑相蹂践争项王,相杀者数十人。最其后,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五人共会其体,皆是。”
多少英雄人物,烟消云散。读史,让人感觉万事皆空。
16. 你的脚不是你一个人的,是我们全家的!
冰天雪地的冬天,一个周六下午,LD买菜回家,从车上拎菜进门时,踩到冰上,差点摔倒,结果崴了脚。急得我马上让他冰敷,又赶紧翻出家里备用的红花油,准备他待会儿揉揉,可他一百个不耐烦。他这态度让我立马火起来,将他数落一顿:大冬天的,你不是没有雪靴,一入冬就放在门口了,你嫌麻烦从不穿,非得穿这浅口皮鞋。滑倒了,怨谁?不但家务上不能帮我一把手,还给我添麻烦伺候你!要知道,你这脚不是你一个人的,也是我们全家的!
LD不吭声,我知道他心里不满,我也担心说得有点过了。
奈何,天助我也。
周三晚上,我重温1998年的老电影《伊莉莎白女王》,LD也跟着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有个片段,Sir Williams对女王的侍女们说他每天清晨要检查女王的床单,要知道女王的proper function。面对侍女们的置疑,Sir William说:“Her Majesty’s body and person are no longer her own property. They belong to the state.”
看到此处,我赶紧说:你看,你看,你跟女王一样重要,说你的脚不是你自己的,是我们全家的,没错吧?
LD笑嘻嘻地说:嗯,没错,没错。
17.《通往奴役之路》
今天看到有人说:“在《通往奴役之路》中‘为何最坏的人当权’有一段推论,大致意思是:想要团结最大多数的人,你就要放低你的标准,因为越是接受过教育和有思想的人,他们的分歧就越大,而越是低级的人,他们的诉求就越统一,因此他们也是最好愚弄的群体……
这段论述总在我人生的不同片段被想起,提醒着自己是不是那最大多数的一群人——他们不会思考,只会应和,他们为恶而不自知,他们被出卖,还帮着数钱。即可怜,又可悲,大喊着优胜劣汰,丛林法则,而对自己是砧板上的鱼的处境完全没有认知。宛若智障,形若战狼。”
是啊,可悲的是不自知,更可怕的是主动投降……想起我读书时,这书很是流行,人人争相传看。有个师兄,人长得白净清秀,只是个子极矮,本科学中文的,是我同寝室一个女生的男朋友,老到我们寝室来,很高冷,有种我们都是俗物,他是清流的感觉。当时他就老拿着这本书,嘴里老是哈耶克长哈耶克短的。
去年夏天,这个女生携其夫其子来加拿大玩,加考察孩子今后读书事宜,我负责接待。见面时,女同学倒是没变,这位师兄已肥头大耳没法看了,估计是毕业后分到广州地税,油水太足。我自掏腰包请他们一家吃饭,他还端着架子,跟我说话时总是用鼻子哼一声,没办法,税务局待太久,趾高气扬惯了,仿佛不是我请客吃饭,倒是他赏脸来吃一般。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哈耶克?
18. 游轮与西藏
青天,浮云,涌动的风,吹得头发缭乱。豪华游轮的第17层,不是顶层,男男女女来往穿梭,不少人手里端着杯鸡尾酒,从上午就开始喝起来。洋人们豪放惯了,洋女人不管胖瘦,全露着身体,三点式,比基尼,豪乳垂下来,粗壮的大腿上看得到橘皮般的赘肉,更不要说那肥大的肚子了。音乐从未停过,不知道放的是什么,只听得沙沙的鼓点,低音炮。这里是酒池肉林,醉生梦死的世界。
我拿着废名的《桥》、俞平伯点评的《唐宋词选》轮流着看,心底一片澄明,愈看愈有趣,与周遭的环境竟奇异地契合。
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对西藏那么迷信,觉得人一到那里就好像被洗涤干净,得到净化,人人都争着要去那里。我不懂藏传佛教,我实际上对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大懂,但我想哪一种宗教也不过如此,并不会比另一宗教要高明,其终极教义也大同小异,为什么老是将西藏夸得神乎其神,难道是因为那里路难走,一般人轻易去不到,高原环境未受破坏?其实以我这俗人眼光,那里可能尚未开化。啊呀,我可能要被很多的文青辱骂了。他们可以冷笑着说夏虫不可以语冰。这一生,我不会刻意要去那里。我且酒肉穿肠过,让他们去朝圣吧。
19. 喜欢听的儿歌
儿歌也有好听的。以前国内的儿歌《让我们荡起双桨》就很好听,不但曲调动听,意境也很优美。听着歌声,你可以想起很久远的过去。
来加拿大后,带儿子的好处是学会了很多这边的儿歌。有一首儿歌跟《让我们荡起双桨》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便是《ROW ROW ROW THE BOAT》,简简单单几句歌词,翻过来复过去的唱,然而意境却很好,唱的时候让你不知不觉间忘了孩子,闭上眼,沉入自己的思绪中。这哪里是儿歌?明明是成年人午后荡舟河上,炎炎夏日,林荫蔽日,潺潺流水,小船顺流而下,飘荡在水上,过往的种种,压在心底,你以为你忘记了的往事,全都回来了,一点一滴泛上心头,并且还那么清楚,真是百般滋味。一曲终了,你回到现实,孩子还在身边,吵着让你再唱一首。
Alas,life is but a dream!
20. 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伍迪·艾伦的电影,小资情调也好,知识分子也好,我是要看的。黑白片《曼哈顿》里,戴维斯17岁的小女友离开纽约时,对他说: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因为男人担心两人两地分开情会生变。
我则记住了这句话。到底能不能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为此写一小段:
她忧心忡忡。房子能租给这种人吗?连姓名尚且不知,只有一个英文名,没见过面,没有微信,只打过几通电话,就准备明天去签合同了。别人当房东,要check租客的信用记录、提供就业证明,收入证明。可我们对对方一无所知,就准备签合同了?万一不付租金怎么办?万一把房子弄得脏乱差怎么办?万一在里面干坏事怎么办?
他不耐烦: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please!你这人太阴暗了,想的怎么全是坏的,我跟她通了几次电话,我觉得她是很可靠很老实的人,而且她这么爽快地要租,不是同意多付一个月的租金做押金吗?
她嘟囔,也太痛快了点,有问题。
你看你,总是把人想得那么差。
凡事先把最差的可能性预想到,就能避免很多问题,真出问题了,也不怕,会有应对。就怕什么也没想到,到时候被动。这边可是最保护租客得益的,到时候你送神都送不走,怎么办?
如果你这也怕,那也担心,就别租了。
你不用这样将我的军,你明知道我们非得将这房子租出去不可……
Then, 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上次你说找朋友借钱,我怀疑没人借给你时,你也这样说,结果怎么样?有人借你吗?倒是你就此看清了很多人的真面目吧。朋友间,是不能用“借钱”这一方式来试探的,除非你不想眼他做朋友了。
你这人真讨厌,太阴暗了,down person, totally. Can you just 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