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爱国主义教育“

对中国,中国人的政治和历史的个人思考,观点以及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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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实行的各种形式的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实际上是一种把政党,政府和祖国的概念混淆在一起,并将爱政党,对政党忠诚的意识强行灌输到中国公民的头脑当中的洗脑行为。而这种洗脑从中国人小时候就开始被强制的实行。

 

据我的亲身体会,一个中国人从小学开始,就被要求要带红领巾,一块绑在脖子上的三角形的红布,并且每个人都被灌输红领巾是中国国旗上的一角,象征革命传统。是中国共产党用为中国浴血奋战的鲜血染红的。然后让中国人对中国共产党从小就产生一种崇敬,让我们赞美中国共产党作出的所谓伟大贡献。

而中国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都要参加唱歌比赛,这种比赛是一种传统。主题是歌颂祖国,歌颂共产党。歌曲的选择也都是一些赞美中国共产党赞美中国共产党政府的歌曲,这一切难道不是对中国青少年公民的赤裸裸的政治洗脑吗?

 

记得在我步入中学的时候,我便有了人生当中的一次军训,一种在军队教官的带领下,在学校开始正式课程之前,学生体验新兵训练营的短期训练。而在我大学的时候我又被迫参加了一次军训。

认为军训是一种培养个体服从集体的意识的手段。这对独裁和专制的政府有着非常大的帮助。如果个体有自己的想法,会做出独立思考,这对维持专制政府的统治是极为不利的。希特勒的纳粹党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例子。纳粹党有一个很经典的行礼手势。在希特勒进行演讲时,台下的人都会纷纷举起他们的手,向希特勒致敬,没有人敢不举手。每个个体都服从集体,服从首领服从独裁者,任何不服从集体,不服从领袖的行为和思想都会被视为异端,背叛。中国政府也在用这种手段训练学生,这真的很可怕。

国共产党称呼中国的小学生为少先队员,是就是少年先锋共产党队员,是共产党未来的希望;而到了中学,学生们被鼓励去参加共青团,这就是共产党青年团体。为培养未来共产党的后备党员做准备。到了大学,如果一个人想要在学校的学生会等一些学校官方组织中有所发展,他就必须加入共产党。一个人是共产党员就很难有优势甚至权利和一个同龄的共产党员去竞争。

 

国从初中到高中乃至大学的所谓政治课并不是真的关于政治的,而是一种共产党的思想教育和思想意识形态灌输的洗脑。政治课政治书里的内容都是所谓的共产党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毛泽东理论等等等等。讽刺的是,中国没有宗教自由也没有政治信仰自由,中国人无法选择所相信的宗教,无法选择要相信的政治信仰,但却要被强迫灌输共产主义信仰还不能选择不被鼓励选择不信甚至反对。

 

在中国人的大学生涯结束了,毕业了,开始找工作的时候,要是他没有共产信仰,他就无法成为国家公务员。因为根据公务员法,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审查中,是否有共产信仰,拥护共产主义是一个很重要的审核标准,并且是否是党员将影响晋升。如果一个人不是共产党员,他就没办法成为国家中央单位的公务员。所以只有成为了共产党,一个人才能真正的参与到这个国家的政治体系当中,才能真正的从更高的场面对政治决策作出影响,来影响一个国家。一个无党籍的人不可能通过选举被选举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来,实现要改变这个国家改变人民想要把这个国家变得更好的那些想法。一切都是在共产党人的掌控之下。要么什么都做不了,要么成为共产党,做共产党想做的。要么不违背自己的心做一个普通人,但是每天到要被压迫;要么成为共产党成恶魔,成为不想成为的人。

 

这就是共产党的爱国主义洗脑,中国式的爱国主义洗脑,一切都围绕着共产主义信仰,围绕着共产党,围绕着巩固统治。这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这是一个邪恶的恐怖组织,为了吸纳新成员,控制国家和控制人民的独裁和专制统治而实施的爱党忠党主义的思想教育。

WinstonSmith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大号蚂蚁' 的评论 : 我觉得直接问有真正参与过这件事的人,问一下其实就可以知道实际发生了那些事,即使不能拿出来澄清,辟谣,至少自己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除了见到的,剩下的政治博弈可能只能大概推理一下了。
我很理解在某种情况下人失去理智,做很多可能一般情况下不怎么会做的事情,包括军人,包括平民,包括香港游行的人,包括香港警察。我指的是失去理智做的事,而不是某些军人和警察被命令做的事。
我想起来曾经因为钓鱼岛事件的反日游行,且不说抵制日货什么的,砸中国人的日本车这实在是可怕至极,甚至有的车主护车还被打成残废。我相信这某意义上可以体现特殊情况下人会做些什么,所以我觉得我很能理解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暴力的事情发生。
另外我觉得某些大陆民众对于香港示威的人的不屑和极端言论,基于他们所谓的爱国主义,其实可以把这些人和反日游行的那些人联系到一起,类似的动机,思想,类似的行为。
WinstonSmith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omcat77' 的评论 : 我也注意到这种现象。我觉得很有趣,不管是反对什么还是支持什么,都有一些人不是看的很明白,比较极端,他们的所作所为所想基本上和他们反对的那些人是一样的,只不过换了一种观点而已。
Justness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种硬件不算差,跟日韩接近,但净装垃圾软件。

中共是苏共扶植的,为维护少数人的利益,不折手段。
tomcat77 发表评论于
问题是连反共的也分不清楚党和国的区别了。中国的任何进步他们都跳出来说风凉话,建个机场都有人不爽。我不是党员,连入党申请书都没交过,不过现在被这帮人都逼成所谓的自干5了。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六四屠杀的辩护

2019-06-06 21:52:30阅读(3)评论(12)
对于六四屠杀的辩护有。

没有在天安门广场开枪杀人。

没有杀学生,至少没有故意杀学生。

统共死了几百人而已。哪怕学生方面声称的几千人是事实。和反右,饥荒,文革中几万到几千万的死亡来说,哪里算得上屠杀。

最重要的是,是学生混合暴徒,围攻解放军,烧杀解放军,所以政府不得不平定镇压动乱。学生是攻击犯罪,政府军队是正当防卫,执行法治。

其实,说到底,还是故意混淆,个人,人民,公民,民族,国家,政府,政党,领袖等基本概念的常见套路。领袖既政党,政党即政府,政府即国家,国家既民族,及一切被统治的人等。把这些完全不同的概念,搅合成一个。

以六四而言,学生和当权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怎么定位才好呢?是松懈几乎无组织的群众对政府?是民间组织对政府?是不同的政党?是同一国家的不同政府?

如果是不同的政府/政权,学生政府派出暴徒游击队,赤手空拳地攻击有坦克机枪的共产党政府极其军队,被镇压也是咎由自取。但是这么一解释,也就等于承认同时存在两个中国政府/政权。谁也不代表中国,中华民族。归根到底是一场政变,说不上谁好谁坏。但是肯定是你死我活。好比两个强盗抢地盘而已。如果成为中国政府,中华民族的领导和代表的前提就是成王败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那么满蒙的统治作为中国历史的正统也就可以解释了。国共内战也可以解释了。军阀混战也可以解释了,也不是什么罪恶了。乃至日本侵略,八国联军,英法叩关,乃至今天的美国贸易战,都可以解释了。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因为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中华民族只认拳大就是理。是不是中国人无所谓。反正也由不得中国人说三道四,瞎搞什么动乱。

如果是政党之争,那么政府尤其军队应当中立。军人之间跑到北京来介入政治斗争本身就是错误的。政府和军队直接插手同属一国的不同政党间的斗争,只能证明政府是党政府,军队是党卫军。根本不能代表国家民族。因为虽然同一国家民族的不同政党之间,肯定是有分歧了利益之争的,但是他们所代表的都是同一国家民族的不同群体而已。群众之间可以文功,但是不应该武卫。政府和军队的职能应该是隔离双方的直接冲突,把斗争限制在和平争议范畴。但是六四诡异所在是,政府声称是代表中国中华民族的政府,军队据说是人民子弟兵,然而支持政府,或者合理地说支持党的群众,居然基本没有出现。根本不像是同一民族国家,不同政党之间的斗争。更像反对殖民地政府和军队的斗争。

如果定义六四为民间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对抗。那么就是违法和执法的问题。在紧急状态下调动军队执法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谁调动了军队?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是谁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调动军队紧急执法的呢?这么大个功绩,居然没人敢认领。而且执法以后更要司法。比如,某些暴民杀死了军人,如果军人在自卫乃至执法过程中,杀死了暴民,也是合法合理的。把案情公布,乃至在法庭上对峙就好了。如果的确如此,杀的有功,杀的无罪。但是根本没有。杀死军人的暴民是谁?不知道。杀死军人的暴民是学生还是政府特派员?不知道。更可笑的是,军人在被杀被打的过程中不反抗,居然成了宣传要点。是谁命令军人不抵抗,又是谁命令军人乱开枪的呢?当军警被攻击的时候,作为执法人员有责任暴力执法,作为普通公民有权利正当防卫,是谁非法地命令和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生命为党和政府博取同情和理由呢?这不像是民间组织对政府对峙,更像是两个村子打架了。还玩一让再让,忍无可忍的梗了。更可笑可悲可耻的是,某些暴民在某处杀害军人的时候,不许军人反抗执法。然后在另外一个地方对另外一群学生或群众,却又命令开枪射杀。其中的逻辑就是,既然抗议学生群众中可能有人参与了杀害军人,所以所有的学生群众就都是凶手,所以就可以予以驱逐逮捕枪杀,而且不经过任何法庭的公开审理。这不就等于说如果火车上有贼,那么坐火车的就都是贼吗?党员里面有贪官,所以所有党员都是贪官?嗯,好像这逻辑也有对的时候呢。

如果不仅分清谁是下命令的领袖,谁代表党,谁能代表国家,国家民族又都包括谁?那么分清群众的也不难,谁是来表达意见的,谁是来打砸抢杀的。打砸抢杀的当然要绳之以法,煽动命令的当然更要抓捕。但是首先要经过正当程序,谁举报见证的,谁起诉的,谁命令的,谁执行的,执行过程中又为什么需要使用暴力的,等等。另一方面,没有打砸抢杀的,又凭什么驱逐不许发表意见呢?又凭什么抓捕打压呢?更又凭什么开枪射杀呢?如果都无所谓。那么是不是也就可以同理推导,既然有部分(大部分,呵呵)党员干部是贪污腐化无能的,那么是不是同理也就可以推导说,所有党员干部以及为虎作伥的官兵,都是有罪之人呢?那么将其打杀,岂非是除暴安良,而反过来军队因此开枪,就更是打击报复的匪徒呢?把具体个人的罪名,简单扩大成群体的罪名,不仅完全荒谬,而且是双刃剑。因为如果随意以力量来践踏规则法律,那么他日更大的力量也就可以践踏回来。最终让国家民族社会退回到原始社会的野蛮动物时代。

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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