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读后感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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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读后感

 

        百年孤独是一本奇怪的书,读的时候可以在人的内心掀起大的风暴,可是读过后绝大多数人又回到原来的起点,只有之言片语的记忆,告诉自己曾经读过这本总是被归类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书。这种记忆的丢失,也许原是生理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本能,正如那种太过火的遭遇,或者过于突兀和不般配的邂逅,即使人的遭遇横亘多年也可能记忆寥寥,因为记忆模糊本身就是一种悄没生息的诉说,只有最敏感的耳朵和心能捕捉。

         百年孤独好比是南美的红楼梦,只不过这场梦的背景里有吉普赛人带来的科技进步,有爱好科学的探索,有工人和工会的斗争和压迫甚至极权的洗脑。布恩迪亚家族的原罪则是近亲结婚。他们大无畏地承担了这个原罪的后果,并且不断重复。此外,这种非常个人的故事,又异常亲密地向读者讲述了孤独。

         人的大脑,更习惯那些一条主线,时间上泾渭分明的故事,一代过了才是下一代,有主角更多是配角。我们不习惯每一个人都是主角,其幼年童年青年老年都多维展开,与父母,爱人,世人,情人,子女,亲人相互纠葛,人死了又活过来,遗忘症来了又去,清醒与不清醒的时间交织,婚礼与葬礼前后相随,去看冰,与刑场,与树下被捆,各种意象多维堆积。然而虽说不习惯,读着读着竟然被催眠了;然后,合上书,竟然又忘得更快。而忘记的,本来就不是属于自己的。记住的,则不然,不知不觉成为了读者的一部分。

         所以哪些书你可以读进去,哪些人会让你砰然心动,你有怎样的感慨和观点,一切的一切,也许多少已经在开头注定。正如这个家族的人的命运,如同红楼梦的判词,早已在羊皮卷里写下。这种先定的直觉,在某些时候即使给格外理智的大脑,以喟叹和臣服的机会,有如理智也会渴望不理智,习惯支配的人也会向往被支配。

          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们,孤独是他们的特点。孤独的定义就是,他们看问题有独特的专注。那种全世界其它事务都消失不见的专注。

         专注即孤独。极度的专注即为极度的孤独。

         孤独则在绝大多数地方无法与外界相通,只有关注者和关注对象之间的这种注视与被注视。布恩迪亚家族的人,特别是男人们,你一定记不住他们那么相似而循环的名字,但他们额头或身体有记号。可是,名字本来就是让人忘记的一种提醒罢了。你也一定不会喜欢上哪一个,因为他们的专注没有给某一个读者,不过,非常少数那么几位读者,也许会有那么一点儿喜欢上他们全部。

         而他们的那种专注,强得可以打破外界的世俗的规则,无论是近亲通婚禁忌,还是不得婚外恋爱的规则,甚至是生下孩子可能会智障这样的可怕后果。那种专注的能量,强如核变,引来了外界的动物。成千上万的蝴蝶,无数的青蛙,下个没完没了的雨,甚至哗哗不止的财富,都和某个人的具体状态相连,互为因果。

          自我极强的人,也是偏专注而孤独的。你可以说孤独的人是自私的,也可以说专注的人是美的。

          布恩迪亚家族男人那种专注的能量,也改变了被注视者。他们的爱如旋风,卷得被爱的对象失魂落魄,家族外的女性如比拉尔特尔内拉,又如佩特拉科特斯,一见就改变了终生。甚至书中未出现的同父异母却同名的十七个男孩不同的十七个妈,都有一种不约而同的和谐,统一,安分,不吃醋。好像分到了他的N分之一,竟也足够。大约在那一点时刻,那一点专注,无论多么短暂,却是别人从未给过的浓度和强度,让这些没有露面的女人觉得值得吧。

        然后,风暴释放了他们的力比多之后,他们那种及其专注自我的本性必然回复,遗忘得干干净净是必然的宿命。爱得越深越疯狂不可思议,竟然更会除了孩子作为证据之外自己身上却了无痕迹。

        那是因为,他们遗忘的不止是过往的爱情,还有那些曾经让他们出生入死的追求,科学,革命,朋友,甚至他们自己的身体,时间,还有我是谁。一切的一切,追求时汹涌澎湃,同时又如水月镜花。最后他们长时间陷入的状态是遗忘,因为遗忘本是专注的另一个截然相反的维度。他们陷入的也是精神分裂,时而记得,时而忘记,如同钟摆,在过去的辉煌的记忆与此时萧索的现实之间摇荡,而这些在这个家族既是常态更是宿命。

         有意思的则是被布恩迪亚家族的男性魅力俘虏的外来女性,那种专注打开了她们的身体和心灵,也点燃了她们的灵魂,她们可以一辈子去照顾这个孤独的有需要的大家族里的一代又一代人,并既连接又适当抵挡外界世俗规则,让无数的私生子照旧成长,让众多的错位的爱仍被接受,不至于让家族的大船太早地颠覆。这些外来者,给了他们家族延续的外来能量。

         可是,对于存批判心理并看破爱情的人而言,这只是象西游记一次次不停降魔除妖的穿插章回体小说,除了升天的,美若天仙从不爱任何人却又不小心迷倒无数的那个不沾一点尘埃的小姑娘,以及经历强烈爱情却因为害怕从不敢结婚或者结合的阿玛兰妲,这一代又一代孩子,由于家族和基因的缘故,度过不被注意不被关心的孤独的童年,直到找到一个激励自己的外在爱好,例如科学。女孩则有一种怪癖,吃土,含手指,或者别的。他们仍旧陷入泥沼,挣扎,与外面的世界有无法调和的矛盾,其实源于内心的孤独和不愿将就,无法让外人走进心里,也少有心心相印的至交。这一个个普通自私的男人,遇到一个个女人忽然热血沸腾,激情无法抑制,爱的背后却总是有禁忌和背离,和女人有爱情,但是没有理解,身体无限接近却内心遥远,好像太阳和月亮跳舞。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等热烈的劲头过了,最后仍是离开去远走他乡,然后多年后回乡组成家庭后,又会抛下家庭去追求事业,等事业蒸蒸日上,还是因为性格格格不入,且世事难测,陷入有精神疾病的晚年,在衰败中过完一生。而只有早年的兴趣,一直相伴,在小金鱼之类重复的制造和毁坏中,度过漫长的时光之河,是为百年孤独。

          有人说,马尔克斯的写作风格是句子很长,长得没完没了,我读了,竟觉得过去自己习惯的短句子的确太单薄冷漠,因为真的世界就得是大得没完没了,长得没完没了,而羊毛卷烧着了,那个熟悉的人在你耳边也忽然停止说话,有哪部分似乎也不可忍受地改变了。

 

Sophie Li

9/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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