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不到6点,古月就起来了。我被他帐篷里的动静惊醒后,在被窝里赖了10来分钟,不好意思让他久等,也就起来了。打了水煮麦片粥喝。我起来后冻得发抖,这种时候才体会到体脂低的坏处。一边点火,一边哆嗦。点着火后,放好锅,倒水,然后赶紧双手围着火苗取暖。好不容易水煮开了,倒到碗里,太烫不能喝,只能双手捧着发烫的碗取暖。十几分钟过去了,还是浑身发抖,直到把一大碗麦片粥喝完,身体才停止发抖。
吃完早饭,我们到附近的厕所蹲了一会儿。厕所很简陋,但总比在路上挖坑上大号要舒服点。
7点多点上路了。我的脚痛没有继续恶化,让我稍微安心一点。大约两小时后,我们要上Barren Mountain的顶峰。山不高,但最后一段阳光下一路上坡,还是有点辛苦。负重爬山,心跳很快,可能比节奏跑时的强度还高一点。两个马拉松跑者,遇到这种情况,谁也不愿意示弱。古月在前面稳步前进,我在后面忍着脚痛紧跟不舍。一口气登上山顶后,看到一个铁塔。我爬上去照了张相。唉,从小养成的毛病:见到高的东西就想往上爬。
从山顶往下看,景色很漂亮。
我们正照相时,一个和我们在Shaw’s一起出发的全程徒步者也上来了。这小哥浑身是汗,呼哧带喘登顶后,立刻把身上穿的T恤衫脱下来,用力拧,居然拧出好多汗水。
第二天要比第一天难走不少,主要是爬的山多了,一天内爬了四座山。而且都是很陡的上坡,竟让人怀念起第一天的PUDs来了。我们还是那样,一口气直上,不停下来喘口气。一个山头接一个山头,感觉象间歇跑训练。
这个山名字就叫“第四座山”,但不是我们今天爬的第四座山。
今天对我是个考验:上坡累,下坡脚疼。只有平地才好点。最痛恨的就是这样的下坡!
我跟古月商量,这次出师不利,第一天就伤脚,现在只求8天之内走完就行。这样我们平均每天走12英里。而且后半程路比较平坦好走,今天山多,我们准备走12英里就歇了。
中间照张相,看上去状态还凑乎,比第一天的狼狈相略强。
路上有一段水源不多。遇到几个反向行走的人,告诉我们,我们准备扎营的地方水源都干了。我们决定在离营地两英里外的湖边先吃饭,吃完再走到营地。那时才下午两点多。所以我们今天三点就要吃晚饭了。但是别无选择。到了湖边,遇到十几个高中生样子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好几台戏。
我到湖边第一件事是泡脚,红肿的脚在凉水里一泡,那叫舒服啊!比什么洗脚城强多少倍!然后打水煮饭。吃饱了喝足了,体力恢复很多。吃完再走两英里感觉很轻松。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早吃完晚饭然后再走一段。
今天五点就到营地了,本来还有一个选择:再往前走三英里。但是出发前诗人看了我们的计划,劝我们不要往前走。他告诉古月:下面几英里要走很陡的下坡,都是大岩石。如果在走了一天很累的情况下勉强往下走,容易摔下去,很危险。另外如果天快黑了认路也有问题。这段陡坡应该在下一天早上体力最充沛的时候走。
我们听从了他的劝告,就在下坡前扎营了。好的营地都被比我们先到的那些小姑娘们占领了,我们只好往回走一点,找个地方扎营。过了一会走五百英里的那对夫妇也到了。我看他们很疲倦的样子,以为他们会扎营休息了,就告诉他们前面营地都被小姑娘们占了,就我们附近还有些空地。没想到他们说要再往前走三英里。古月告诉他们前面的下坡很陡,让他们小心。道过别,我想以前低估这两口子了,他们走得比我们慢,但每天走的时间比我们长,所从两天之后居然把我们超过去了。
营地附近确实没有水源。因为晚饭三点就吃过了,我们早早就进入各自的帐蓬了。我先检查双脚,发现左小脚指指甲充血变黑了。右脚脚指只是红肿。我用针扎到左脚小指指甲盖下面,一下子血水喷涌而出。赶快用棉花球擦干。血水一放出来,脚指的疼痛马上减轻了。回顾了一下今天的行程,脚痛比前一天好点,至少没有恶化。山爬得比第一天多,但是体力还能对付。心里甚至希望在爬四个山头时的锻炼能达到跑步训练中间歇跑的作用,这样我12月的半马比赛的训练不会因为这次徒步耽误太多。
古月隔着帐蓬和我讲明天怎么走。可能还是走12英里就停,因为再往前水源和营地都要很远以后才有。考虑我的脚伤,我觉得12英里也可以接受,因为8天走完的话每天平均就是12英里。
吸取昨天的教训,我把所有的衣服都找出来穿上,然后才进睡袋,怕晚上再挨冻。这时古月才告诉我他忘带枕头了,所以要用衣服做枕头。还好他比我体脂多点,不象我这么怕冷,不用穿那么多衣服睡。
可能是多穿了几件衣服,也可能气温比昨天高,反正这一晚睡得很香,没有被冻醒。这两天走得挺艰难,但是晚上休息得不错,都能睡九个多小时,体力和脚指的伤痛在晚上得到休息,有很大的恢复。第二天早上起来也没有嗦嗦发抖。更鼓舞人心的是:小脚指放血水之后不那么疼了。我想今天只走12英里,脚指的伤口正好能慢慢愈合一点。
半夜里被一阵狼嚎吵醒,好象就在离营地很近的地方,有两条或更多的狼厉声尖叫,互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