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日:流浪和传奇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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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

今天太忙了,来不及写信。想起五年前看完三毛的家信集《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之后写的读后感,翻出来附在下面,权当今天给你们的家信。:)

1.

美国生活最无奈的地方之一,对我而言,是没有中文书可看。

当然也可以上网看的。——可是,手中无册何谓读书?

自己有着根深蒂固的读书陋习——不管是白日凭窗,还是夜来倚榻,总要有书在手方称心。然后,或翻或读,或点或批,便随兴了。

可惜美国的中文书太有限,每次去图书馆都会恨恨而归。前日又去,好容易捡出几本可看的,其中就有三毛的《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是她1973到1976年间的家信。那段时间,正是她与荷西赴撒哈拉、结婚、逃离战火、定居加纳利岛的日子。

三毛是自己最喜欢的台湾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所描绘的生活,在当年窝在西北没见过世面的我看来,简直是一个个遥不可及的梦。其实,现在也还是个梦。只不过没那么飘渺而已。

三毛的作品,除了《高原上的百合花》没看过外,其余都有收藏。最喜欢的一部,不是小说,也不是随笔,而是杂记《我的宝贝》。那是她在搬家前,把手头所有的收藏拍照并配以文字说明。每幅照片都是一个小故事。因为是纪实性的,也因着收藏的喜悦,那些短小的文字非常有感染力。比下功夫写的长篇更有着震撼人的真实和感动。

今天,在她弃世二十年后,重读她的文字,依旧喜欢。读完这本书信集,有两点是非常清楚的:一,她很早就有自杀的念头,并不断暗示家人有可能走这条路。二,她的家信非常频繁,在家信中事无巨细地汇报自己的生活。现在想来,还是有选择的。就如同我们现在,也常打电话、视频,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零零碎碎告诉父母,但真有意外或坏消息,自然是三缄其口的。

记得因三毛而著名的那首《橄榄树》里唱道:“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当时,真以为如此。然而,此刻,在背井离乡十来年之后,才明白流浪根本一点儿都不浪漫。站在异乡的街头,茫然四顾的时候才真正体味到她当年感慨过的“天凉好个秋”。

2.

昨夜打开电视,见一男一女依偎在一起讲话,只听得三五句对白,便可以肯定在演与张爱玲相关的剧情——台词忒熟悉,完全是张爱玲的口吻。果然,演的是一部张爱玲传。不知道电视剧的名字,自己揣测,莫不是叫《传奇》?后来陆陆续续看了几集,不甚喜欢。刘若英据说是个不错的演员,但她演得张爱玲,不温不火,神情单一,对白呆板,几无可取之处。只是到了后来,演到张老年独自生活,因为躲跳蚤的强迫症四处搬家,居无定所,身披消毒衣,席地而卧,才让人生出许多黯然伤神。其中有一个镜头很令人震撼:黄昏,空荡荡的公车就她一个乘客,阳光从车窗里透进来,洒在她疲惫不堪的脸上。而她,目光穿过车窗,落在不知名的地方,仿佛在想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想的空洞。

如果没在美国生活过,就不会明白一个外国人,没有车,所有的生活起居都得搭公车,是多么费神费力费时的事。何况,如果身体不佳,屡屡去医院的话,公车简直是一个噩梦。所以,她给友人的信里才会提到:“我每天上午赶公车去医院,等回家天已透黑。”

3.

三毛和张爱玲,都是传奇人物。她们的人生多有相似,文字却截然不同。

一个少年时候自闭,一个到了老年自闭。三毛少年时的自闭源于不堪外界的歧视,是被迫的。张爱玲老年时的自闭则源于看透了滚滚红尘,是自愿的。两人都曾漫游世界。张爱玲由大陆经香港、台湾到美国,是被迫的。 三毛则足迹遍及欧州、南北美、和亚非,却是主动的。期间,二人都有丈夫相伴,但时日都是短暂的,更多的,还是孤身一人。

张爱玲笔下的人,心思细腻,情海沉浮,游戏红尘,自己却单纯到傻,罔论胡兰成的背叛,嫁的两个男人,都是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 。虽然有慧剑断情丝,最终还是落得晚景凄凉,独自客死他乡,不为人知。三毛年轻时为情所伤,嫁了荷西反倒安稳了几年,可惜情缘短暂,最终自挂谢世,也堪叹息。她的文,却很热情,有一种向阳花般的明亮的金色,文里的人物,也是入世的、真实的、甚至粗糙的。

4.

张爱玲的文,喜欢的是她的小说。仿佛看一卷卷的陈年画卷,生旦净丑、嬉笑怒骂都细腻精致,也都隔着一层纱。一看,就知道是故事。

三毛的文,喜欢的是她的随笔。恰似一幅幅照片,鲜艳、泼辣,充满了生活气息。

5.

如今,二人离世多年。她们的书却肩并肩地摆在架子上。缅怀的,是我与她们的文字一起走过的青春。

                                            2014年4月

 

树枝儿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五谷不分' 的评论 : 是呀!最怕遇人不淑,或者半途离散。:)
五谷不分 发表评论于
有个好男人陪伴一生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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