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讨论和介绍了在个人申报所得税时如何列举符合资格的受扶养人,可领取的受扶养人的税收抵免以及税收抵免的几种形式。这里我们详细讨论一下受扶养人税收抵免的具体优惠。规则,内容,品目繁多, 将分几篇文章进行介绍。
一、子女及受扶养人照顾费用的抵免优惠 Credit for Child and Dependent Care Expenses
这项优惠只有在纳税申报人有劳动所得的情况下或在找寻工作的过程中才可以申请, 是一种不可退还的税收抵免优惠。
A、纳税申报人申领资格确认
纳税申报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申领此项优惠抵免:
1. 纳税申报人有一个或以上的子女或受扶养人(仅限于子女和受扶养亲属)
子女或受扶养人的界定:
1)纳税申报人可以将该子女或受扶养人列举在1040表中作为受扶养对象且不满13岁,或者
注:如果受抚养对象在申报纳税年度中年满13岁, 比如受扶养对象在2018.08.10年满13岁, 那么从年初到2018.08.09的费用都可以用来计算税收优惠。
2)纳税申报人的配偶,生活不能自理且共同居住超过半年以上,或者
3)生活不能自理的受扶养对象,除了:
a)受扶养对象年收入超过$4150, 或联合报税, 或
b)纳税申报人或配偶, 如果联合报税, 且作为别人的受扶养对象
对于离婚或分居的夫妻,可以有资格申领受扶养对象税收优惠的一般是和受扶养人一起居住超过半年的监管人(Custodial Parent), 这里不同于法律或协议认同的监管人。 如果纳税申报人没有和受扶养对象居住超过半年以上,即使是法律或协议认同的监管人, 即使纳税申报人在1040申报表中将之列举为受扶养人,也不能申领这项子女或受扶养人的税收优惠(关键词:监管人和受扶养人共同居住超过半年以上)。
2. 纳税申报人或配偶在纳税申报年有劳动所得
这里的劳动所得总收入包含以下几种:
1)自雇收入 (Self-employment Earning)
2)士兵纳税人可以选择是否将不必纳税的战争薪饷 (Combat Pay)计入纳税总收入(有利于获得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
3)监狱服刑犯人的工作收入不得计入纳税总收入。
4)配偶为全职学生或生活不能自理的
a)全职学生的认定:每个纳税申报年度中有五个月的在校学习记录
b)全职学生身份的配偶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收入认定:一人$250,两人或以上$500
比如夫妻两人中的一方在校学习五个月, 那么他(她)的收入可以确定为 $1250 ( $250x5)
在申报纳税时, 如果以已婚联合方式(Married Filing Jointly/MFJ)申报, 以低收入的一方来计算可获取的税收优惠。
3. 照顾费用仅限于帮助纳税申报人可以工作或寻找工作
简单地说,就是申报年度有工作收入,哪怕只是工作几天,都可以申领这项税收优惠。
注:配偶一方生活不能自理或全职学生, 按规则2认定劳动所得。
4. 已婚分别报税(Married Filing Seperately/MFS)的夫妇不得申领该项抵免优惠
分居超过6个月以上的夫妻, 其中监管孩子的一方可以按Head of Household的申报方式领取该项抵免优惠。
5. 照顾提供者不得是纳税申报人的配偶, 受扶养人的父母, 纳税申报人不满19岁的子女, 或纳税申报人申报表中列举的受扶养人
B、照顾费用(Work-related Expenses)的认定
通俗地讲,就是因为纳税申报人要工作,才不得不花钱寻求别人来照顾自己的受扶养人。 也就是说,没有劳动所得的全职妈妈或爸爸, 即使花钱雇人照顾自己的受扶养人,也不得申领该项抵免。
那么那些费用可以认定为可以申领税收抵免的照顾费用呢?原则上讲, 那些用来给受扶养人提供最基本的安乐和保护的费用才可以计入照顾费用, 这当中不包含餐食费,着装费, 娱乐费, 和学习费用。 幼儿园一下的托管费用,如果不能将餐食费,活动费等从所付费用中分离出来, 可以一并计入照顾费用。
照顾费用的最大定额:
一位受扶养人$3000,两位受扶养人或以上$6000。
C、照顾地点
只要符合上述两大条件, 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发生的照顾费用均可以用以申领该项税收优惠。 因此也最容易发生冒领税收优惠的状况。国税局对这一块稽查相当严厉,甚至规定了第三方报税人的连带责任。
在申报纳税时,需要通过填报2441表格来完成这项税收优惠。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