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又要释法?港民主派议员:北京“输打嬴要” ZT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法院是依法办案,可以说某种行为违宪,某个人违宪。法院判法律违宪,真是疯了。另外也太不自量力,屁用没有。

 

全国人大又要释法?港民主派议员:北京“输打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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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后,引发中国当局高调反弹,抨击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决定。香港各界担忧,北京或将再次“释法”,冲击香港法治和一国两制。

港府十月四日公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以“危害公安”为理由,绕过立法会直接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并在十月五日凌晨起,即时实施。之后的一个多月,大批示威者及普通市民因戴口罩或面具而被警方以此法例拘捕,部分被起诉。更多次有警员以此为由,在示威现场强行扯下记者防护面具。?

《紧急法》为殖民地时期法例,授权香港特首在紧急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订立任何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涵盖范围广泛。而港府以《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为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首次,民间忧虑《禁蒙面法》成先例后,港府或继续动用《紧急法》,宣布实施宵禁甚至戒严。

香港民主派就此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法庭宣布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违反《基本法》。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8日)裁定,《紧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使用违反《基本法》,而行政长官透过《紧急法》自行就《禁蒙面法》进行立法,《禁蒙面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裁定《禁蒙面法》违宪。

法庭颁下判词当日,香港警方即回应,因应司法复核裁决,将暂停执行《禁蒙面法》。法庭将在周三(20日)开庭,听取控辩双方陈词,以商讨补救裁决引发的情况。

北京: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决定

而在香港高院颁下裁决翌日,中国官方即高调开腔,狠批香港法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说,对香港高院的判决,一些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强烈不满;并明言,香港特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发言人说,香港《基本法》第8条规定,包括《紧急法》在内的香港原有法律,予以保留,因此该条例符合香港基本法。发言人批评香港高院的判决严重削弱香港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并表示,正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主管港澳事务的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亦发文表示,《禁蒙面法》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批评高院判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港各界忧虑再触发人大释法

香港亲中传媒《大公报》更刊出社评,质疑高院裁决是否“藉司法独立之名掩饰其他政治目的?”。社评更提出,香港律政司大可考虑提请人大释法,明言“该释法时就释法,何惧别人说三道四”,令外界忧虑事件会否再触发人大释法。

人大释法,即由全国人大常委对《基本法》作出最终解释。在香港主权移交后,曾出现五次人大释法事件,每次都在香港社会引发极大争议,质疑破坏香港法治和一国两制。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1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被问到国务院是否向香港法院施压。她回应说,案件尚在进行,现阶段不宜作出评论;但她强调,港府是经过研究分析及研判,认为有足够法律基础去做一件事才会去做。

林郑月娥说:“过去这二十多年,在回归以后,(港府)都时常受到法律挑战,我们也不是没有输过很多的司法复核案件。我们每次都尊重法庭裁决,然后继续以司法程序来处理,基本上就是上诉。目前由于法庭未作出任何命令,言之尚早。我们会继续监察这件事,然后采取尊重香港法治的后续工作。”

民主派:北京输打嬴要

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表示, 如果政府上诉的话,民主派会奉陪到底。但如果北京是说香港法庭无权裁订政府法例违宪的话,他认为是荒天下之大谬。

郭荣铿说:如果说(香港)法庭是无权这样做的话,这是荒天下之大谬。现在人大法工委是否说,(香港)法庭是全部都不应该这样做,是无权审视到底香港政府的法案或所做的一些事情是否违宪?连这样都无权的话,这个我真是第一次听,亦希望人大法工委尊重我们现在香港运行的三权分立、普通法及《基本法》的制度。如果连这一个他们都不尊重的话,就是撤底催毁一国两制。

本身是执业大律师的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表示,香港的原讼庭过往有大量案例确认香港法庭可以处理司法复核,及宣告任何抵触《基本法》的法例为无效;表示如果有任何人欲藉故启动释法,只会火上加油。

杨岳桥说:“法工委这样的声明似乎是一个很典型的‘输打嬴要’,也会让局面火上加油。任何人,包括本地人士或者政府中人,如果妄图用释法处理这个问题的话,最终是不会让问题得以解决,只会令问题更差。”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不认同释法是“输打嬴要”,表示人大常委发现对《基本法》的理解有不符和错误,可以作正式的解释。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就表示,希望人大不会在敏感时期释法,认为香港人对释法存有基本恐惧,释法亦可能令社会及国际有很大反应。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法院是依法办案,可以说某种行为违宪,某个人违宪。法院判法律违宪,真是疯了。另外也太不自量力,屁用没有。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eachnet88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09:31:30
好像没人提交啥法叫人大释法呀。人家香港最高法院拥有自治区终审权。人大跑来蹭热度只能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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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香港“提交”,人大可以主动释法。到目前为止共有5次释法,只有3次是香港“提交”了释法要求。人大在2004年、2016年两次就香港的《基本法》条文主动释法:《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2004年)、《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2016年)。这两次释法分别是关于:特首任期和普选,议员宣示。香港遵守执行了人大这些释法,香港的“终审法院”也不得怠慢轻忽人大的主动释法。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人大里有外籍人士都会被开除的,人大不违宪,违宪的是香港法院
Wafik 发表评论于 
削藩是必然的。不馬上收藩很對得起港人了。
无名小小辈 发表评论于 
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人大释法,有什么奇怪的。
只是楼下那几只反中蛆,逢中必反。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中共是一批愚蠢的法盲,让全世界法治国家都在看笑话。
dumbttt 发表评论于 
什么“人大释法”,明明是“党妈释法”。 不要把党国和正常国家混淆,党国的一切都是党妈私有财产,没有真正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anchoret98 发表评论于 
支持香港高院總辭職以示抗議!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用一纸声明来推翻香港法庭的裁决,这证明了香港的司法独立已经不存在了,香港社会的内部事务已经受到中共的严重干预,而这些一国两制的基本要素已经被中共推翻了。
香港特别行政区本身就已经无法存在了,这就是香港目前乱局的根源。
老酒喝多了 发表评论于 
150年前,皇帝就是法。各党派都要听皇帝。嘻嘻
taigum81 发表评论于 
所谓的民主派议员就是乱港暴徒的后台支持者,它们反对的事一定是应该做的事
gHermione 发表评论于 
说实话,乌猫比律师,法官,高院都更懂法,其实全国人民都比这些吃屎吃糊涂了的法官律师懂法,核心不就是一条吗,裆就是法,没那么高深奥妙。抓住和掌握这个核心,什么都好解决了,有没有律师法官高院什么的无关紧要。这些人如果再这么执迷不悟下去让他们失业就是了,到时他们自然就跪求给碗饭吃,最终也改行做乌猫也不是不可能的。
老爷们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大==橡皮图章。
Young06120 发表评论于 
港废除了撒泼打滚还能干啥?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当矛盾无法调和的时候就不是讲理的时候,而是讲实力的时候。
萨达姆洗洗衣服也没违法,但就是因为用了洗衣粉所以也就被吊死了。
van1 发表评论于 
释什么法,宣布取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一制就是!一国两制就是皇帝的新装!
hotpinklady 发表评论于 
Come on, let's fight!
dgdg 发表评论于 
有什么不明白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全对美国联邦各级法院和各州法院的法律作是否违宪裁决的权利,这有什么不正常吗?
天幕演艺 发表评论于 
一群非港公民執掌香港高院本身就是天大笑話!
hongyeana 发表评论于 
输打嬴要?
香港暴徒打砸抢烧, 还想嬴,还想逃避法律的制裁?
xplnt 发表评论于 
香港法院有权裁定,但是人大拥有最终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可以实质上overrule。
aaron1970s 发表评论于 
你们的终审(何况还没到终审法院准终审)依据和定性就是和基本法冲突的,为何不可释法? 程度上没问题。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释不释法?是由香港政府提出才释,如果政府认可还释条毛。
晴天好啊 发表评论于 
香港只能审案件,不能审法律是否合宪。
文学少年 发表评论于 
输打嬴要。 你们有任何机会赢吗? 装天真也不是这么装的。
必须要有 发表评论于 
eachnet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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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最高法院吗?先弄清楚香港的司法体系,再来喷,免得让人笑话
聊聊看 发表评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香港基本法》或《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时期《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的地位,确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的关系等。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经过2年谈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代表两国政府签署《联合声明》,解决了香港主权归属问题。根据《声明》第三段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以《基本法》确立香港为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保证主权移交前的资本主义制度,维持50年不变。中国大陆所施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等将不会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区政府会维持高度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中包括第十三项:“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香港回归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先后五次对《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释。
小信人 发表评论于 
输打赢要?原来香港暴乱还是有赢家的。赢的不觉得可耻吗?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那些挑战人大权威的议员,根本就没有资格当议员。
eachnet88 发表评论于 
好像没人提交啥法叫人大释法呀。人家香港最高法院拥有自治区终审权。人大跑来蹭热度只能惹笑话。
秦城典狱长 发表评论于 

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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