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是百老汇最经典,最辉煌的音乐剧之一。它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女子监狱里,关于谎言和欺骗,关于背叛和收买,关于金钱和情感的故事。狱中的六个女子都因为枪杀了背叛她们的丈夫或亲人而入狱。女舞者Roxie和Velma收买了监狱长和律师。巧舌如簧的大律师Billy Flynn在金钱的诱惑之下,黑白颠倒混淆是非,让犯有故意谋杀罪的Roxie 和Velma被宣告无罪而释放,而另一位老实的女犯人因为没有钱行贿,虽然是犯人当中最无辜的一位,依然被判吊死。情节跌宕,格调冷艳而爵士;舞姿妖娆性感,歌曲诙谐动听却意味深长。舞台道具和颜色极为简单,只有黑色的服装,红色的帽子,和白色的羽毛扇,和故事所揭示的人性和社会的复杂成为鲜明而深刻的对比。
这部戏在1975年被导演Bob Fosse搬上在百老汇的舞台并旋即获得巨大成功。在同年戏剧界最重要的托尼奖(Tony Price)评选中,赢得11个奖项的提名,但令人遗憾的是最后却一无所获 (被认为是Tony Price历史上的耻辱) 。好在1997年在百老汇重演时,终于被承认而斩获六项Tony大奖。后来以这部音乐剧为基础改编的电影版《芝加哥》也获得六项奥斯卡大奖。
而我今天想说的是连演六场并场场爆满的青春版《芝加哥》和它捧红的三个半“角儿”。这个青春版的歌舞剧是由女儿所在的高中编排并演出的,我家小丫头虽然没有audition到 一个单独的角色但是leading dancer, 因而被我称为“半个角儿”。
照理说由高中生来演这样情节的戏好像有点不合适,但是看完后我的绝大部分顾虑被打消了。它淡化了谋杀情节,舞蹈风格以热情和奔放取代了妖娆和性感。但这并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我的重点是被这个青春版的歌舞所捧红的那几个孩子。演律师Billy Flynn的是Junior,简直就是个天才。表演特别的放松,入戏,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最后一场里的即兴发挥。在律师和Roxie丈夫的对谈中,律师的原词应该是把Amos错叫成“Andy”的,可是演戏的这个小天才,索性就直呼演Amos那个孩子的真名了。台下的孩子们和家长立刻明白了他的小幽默,立即以哄堂大笑和热烈掌声回应他的即兴发挥。那个演Velma的姑娘,皮肤白皙,个子高挑,是高中Senior,嗓音亮丽纯净,高音部特别的干净。演Roxie的也是Senior, 形象特别美好。大大的眼睛顾盼灵动,时而娇媚,时而世故;身材苗条而有致,舞姿也十分的优美有感觉,天生就是为舞台而生的形象。还剩下的那半个角儿就是我家的小丫头了。她虽然不是主要角色,但特别抓观众的眼。只要她在台上,观众眼睛就会被她的energy和表情抓住。她的音乐感特别的好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她的眼睛有时会随着音乐忽然一亮,这一亮就把观众和我给电到了;她的动作天然的到位,刚刚好的优美有味道,多一点少一点都不行。这大约就是传说中的舞台感觉好。中场休息的时候,一位不认识的女士问我是不是台上那个亚洲女孩子的妈妈,我说是的。她就跟我说,“我是一个演员,以我专业的眼光来看,这个小姑娘shines on the stage. 表演非常自然准确,有激情。希望她今后能多演。”这是我知道的,因为她参加舞蹈比赛,裁判老师都有类似的评价,有一次还专门给她了一个“最佳表现力和表演”奖 。尽管她有不少的不足之处,她的的确确是shines on the stage!
回想起我们的高中时代,所有的时间都被高考所占据,那时的我们没有青春。看着舞台上这些且歌且舞,青春洋溢的孩子们,我心里特别的感动,因为他们的灵魂都浸透在音乐里, 就像今天的阳光分外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