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阶段,应该是我初窥英语学习的门径之时吧?初一入学,其实很枯燥,学国际音标。现在如果我教小孩子英语,我多半不会马上教国际音标。因为孩子有丰富的音像资料,能够和母语者互动,以他们的年龄,一般很容易学好发音。以前学国际音标不得已而为之,学会了查到字典上的词汇就能够自己拼读出来了,这是我的一些浅见而已。不过我学的国际音标基础扎实后来也有好处--在华盛顿大学修语言学时,要学国际音标,和那些美国学生用的韦氏字典上的注音方法不一样,就我轻松过关。当然我那时学中文威氏拼音(Wade-Giles)也很不习惯,可见学语言还是要从小抓起。
不过我初中的几位英语老师都很好。初一的老师我最喜欢,委婉可人的江南女子,出身无锡大家。后来我才知道她的长兄被称为“中国因特网第一人”,可惜英年早逝。在那个时候,她非常欣赏我,不像有的老师爱政治挂帅。后来有一位男老师也很棒,他的斜体字板书写得很漂亮,而且鼓励大家:“英语写好比中文容易多啦,反正只有26个字母!”我在他的影响下也开始练字。还有一位老师跟我小学的老师是一个姓,我常常揣测她们是不是“一表三千里”。因为她是我们的班主任,我更多记得的是她给我写的“能言善辩“的评语,教英语倒是印象模糊了。这四个字我当时觉得怕不是“巧言令色”的意思,到了大学赶鸭子上架去参加辩论队,居然一路杀到全校第二,才高高兴兴接受了。
老实说,我在初中虽然遇到老师都好,自己的学习缺乏可圈可点之处。那时我对于古诗词和小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主要功夫花在中文上。我和几个同学读了《红楼梦》,也组成了一个“诗社”,让老师非常紧张,怕我们“拉帮结派”。我的母亲是市文化局剧目创作室的资料负责人,给我订了很多文学杂志,她那儿的藏书也丰富,我大多数时间就是写文章和读中文书。英语是必修的功课,我的成绩不错,但是课外也没有花大功夫。
真正觉得自己要以英语为专业是在高一。英语中有个说法,cristalizing moment,我的这个moment就是遇上了一位出类拔萃的英语老师。那年她刚从新西兰留学一年回国,我们班很幸运,从高一到高二高三文科班都是她执教。当时我就是特别佩服她的口语流利,语法解释清晰,但是现在想来,她的教学方法有几点特别出色:
首先是尽量使用沉浸式教学法。基本课堂用语全部使用英语,解释语法有时会需要中文,但是语法本身怎么用英语说都一一列出,现在我还记得subordinate clause, gerund, subjunctive mood, dangling structure等当时让我头痛无比的词汇。
其次是让我学会了记笔记的好习惯。初中我就在书上涂几下,做做记号。但是高中的英语教学显然是为了高考服务的,我的笔记本越用越大,笔记越写越详细,在大学,我除了课堂笔记,还做了不少读书笔记,应该说都是拜这位老师之功。
但是更重要的是,这位英语老师将英语作为一种文化呈现给了我们。现在我自己教外语,ACTFL的标准有五个C--Communication, Cultures, Connections, Comparisons, Communities,如果以此衡量,我们当时的条件非常差,音像教室在我们高考前落成,大家象征性地用了一次。和那些高中就能流利说一口英语,甚至掌握了二外的外语学校的学生不能比。但是我们老师言传身教,讲授她在外国的见闻,给我们开了一扇窗。
对于我个人意义最大的是我们老师使用了很多补充读物,每次油印的讲义发下来,大家裁啊裁,订啊订,也是很大的乐趣。我还记得第一个小故事是”The Silver Elephant”,大概是从简易读物上摘抄下来的。还有一篇中篇,我们陆陆续续地读完,叫做”Cowboys in Alaska.” 同学们还为了应该译成《阿拉斯加的牛仔》还是《牛仔在阿拉斯加》争论了一下。我自己也开始借一些缩减本,记得第一本完整看完的书是”The Diaries of Desiree”《德希蕾日记》。那时很多女生都爱看,我觉得书没什么特别出色,毕竟我看过很多世界名著,但是读完一整本英语书很有成就感。
记得这位老师与我互动的几件趣事:我刚上高一,老师每节课要默单词,一百个,90分以下就要去她的办公室重新默写,一点不含糊,我吊儿郎当,考了个八十几,自己没有太当回事,但是老师痛心疾首地说:你怎么也要重默呢?这下我给刺激了,于是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囧事。
还有两件事足以说明她心胸宽阔。我们在学习”Cowboys in Alaska”时,老师解释Seattle, Washington为西雅图和华盛顿(特区),我正好学到美国地理,在课后提出异议,认为是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市,她马上在课上自我纠正,让我佩服。机缘凑巧,现在小雨在西雅图定居也有十八年了。
另一件是我跟我的同桌淘气,听老师说了April Fool’s Day想整蛊她,借了外班同学的打字机写了封Shanghai Students Post的约稿信,悄悄放在传达室。而且我们在课前公然揭了谜底,没想到我们老师灵机应变的水平不是盖的,她用英语说:“的确啊,我好奇怪《上海学生英语报》的编辑怎么会犯语法错误!”而这张当时我们视为高不可攀的Shanghai Students Post,编辑部就在后来上外的校园里,很多报道其实是我们班同学写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不喜欢它的风格,从来没有想到要给它写稿)。
最后要说说我们中学的校宝,那位圣约翰大学毕业的季雨青老师。我就写了他的名字是因为百度百科有他,根据我学过的新闻法律课,名人的隐私权就受到保护较少。那时他来听公开课,但是似乎不亲自上课了。唯一一次接触,电视台来拍他的纪录片,把我们全班同学赶到教室外面,拍摄他在晨曦中打扫空无一人的教室的场面。后来我自己做了记者,其实很理解这种苦衷,但是当时大家年纪轻,阅历浅,都觉得新闻造假罪不可赦,甚至迁怒到了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师身上。等到正式拍摄时,大家居然全场静场,没有一个人去问问题,似乎是默默地抗议。我看看这个样子似乎也不好,站起来问了个问题,关于et cetera的,我问他在拉丁文中怎解。老实说,我有点儿刁难的意思,谁知道季老顿时精神百倍,要给我们讲解拉丁文!这时我回过神来,这不是歪打正着么?圣约翰大学就是教会学校啊(Episcopal Church,美国圣公会,和天主教渊源极深),拉丁文是必修课,怪不得他觉得这个问题好,“于我心有戚戚焉”。可惜导演喊了”cut”,让他老人家扫了兴。现在想起来非常有意思,虽然没有人说季老是教徒,但是无锡人都知道他有九个还不知道十个儿子,非常可能是身体力行教义。有意思的是,小雨大学里买了一本拉丁文字典,一时热情读了一些,但是不得其门而入。等到去年,我们组把拉丁文老师也划归我管,我真的是欲哭无泪,觉得“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回想中学时代,虽然有高考的阴影,英语学习始终是一抹亮色。唯一可惜的是高三一年整天做考卷,我做得语法、词汇滚瓜烂熟,没有任何课内的进步。这一点,我在大学里会得到充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