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人生中有许多难以判断是非的事情和思想。
比如我一直觉得,有位朋友总是不回我电话,我心里觉得是不是得罪他了?
结果是:我不小心把他的手机电话号码给拉黑了!
他也打不通我电话,也同样猜想,他是不是得罪我了?
在生活中的这些事情即使常见,也大都可以一笑了之。
然而,当我第1次即将(明天早上)要走上法庭,等待审判时,我的心情就不可能也不会这么轻松了。
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是比较复杂的,法律受理过程也是旷日持久的。
之前,有一家公司少付了我在星期六上班的工钱,经过几次调解无效,我就把它告上了法庭。
从2018年初到现在已经两年有余,正式开庭一次,私下调解n次。
在此期间,我与被告律师之间的电邮往来就不计其数了。
回想这两年走过的官司之路,有时我也会后悔,是不是值得?!
后来一想,我为什么要告它呢?
这初心来自于:这家公司没有按法律支付过工人合理的工钱,名义上是福利慈善机构,从政府上得到了不少捐款,但对待员工上,确实不慈善。
我实在是有一种“秋菊打官司”的倔脾气—“就要一个说法。”
这个“说法”已经不可能在双方的调解中解决了,只能等待法庭的宣判了。
明天就要宣判了,我既高兴又担心。
担心的是:一旦我输了,不仅要赔偿对方一大笔钱,律师费肯定不在万元以下,另一个担心是法庭都判这个公司是无辜的,那么我就是冤枉这家公司了,这不仅仅涉及到赔偿金额的数目巨大,还让我这个人,从小到大都没有去冤枉人的思想和行为,情何以堪?我是不是要找个地沟钻下去呢?
高兴的是,事情总算有一个了结了!不管官司结果是胜还是负,但总有结果的时候,就像产妇即将有一个新生命要出生的时候,那心情,也类似如此。
虽然我也想在法庭建筑物前,pose一下V手指。
但是,我是绝对不敢,也不可能做出这种“自信”神情和动作的,因为我不知道是胜是负!
明天,我要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呢?
首先我是基督徒,应该尊重上帝的公义审判和无私判决,因为我们自己的原罪,以致让死亡,罪恶时刻辖制着我们。如果没有耶稣基督为我受死,埋葬,我们的生命终将是一场走向灭亡的不归之路。
澳大利亚的司法公正独立性是无需质疑的。那么,明天的审判就是代表了公义,公正的审判。
那么,明天我要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呢?
我的答案是:无论我愿意还是不愿意接受这个审判的结果,我都要服从这个结果。
既然,我已经把自己的申诉和辩解材料完全地呈现给法官了。那么,法官一定也会考虑到双方的立场和观点,证据,加上法官本身的专业知识和公正无私的判决和他的经验,我不可能也不需要去挑战法庭的判决。
如果我输了,我会坚决不上诉。
因为我服从法庭的判决,同时我也要按照法庭的要求,对被告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希望得到他们的原谅,我真心诚意向他们道歉。
如果我胜了,我也会选择服从法庭的判决,如果被告坚持上诉,我也奉陪!
如果被告向我道歉,请求原谅,我也会接受。因为我没有,也不可能把恨永远留在心里,不原谅不饶恕他们,尤其是一些出来为公司作证的,来攻击我的员工们。之前我和这些员工关系很好,大家其乐融融。可是,在他们的证词中,写了许多攻击我的不实言论,这让我的心如刀割,难以置信!
之前的亲密关系,竟然因为一场官司而变得如此的不堪和丑陋!
但是,我再说:我是基督徒,如果我不选择原谅,饶恕他们,我也不会被上帝饶恕!
马太福音6:15--“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因为主耶稣在自己被钉十字架的时候,还在为刽子手代求:“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
这场官司无论是胜是负,我都得到了释放,从我的内心深处得到了解放!
我原谅了自己,不再埋怨自己,“为什么要去打官司?!”
我原谅了伤害我的这些员工,不再埋怨他们,他们也是迫不得已。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们不这样攻击我,怎能可以长久地留在那家公司吗?
我选择饶恕,并不在于他们怎样对待我。
我也要原谅这家公司,当然,如果是我输了,我也祈求这家公司原谅我。虽然在我的眼里,他们做了一些在我看来不对的事情,我也要原谅他们,因为法庭已经为我和其他受屈的人伸张正义了!
我更要坚信。我所一直持守的基督的信仰,我的主,我的王,衪是永活的上帝!
衪行公义,行审判,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要追讨我们的一切罪恶,无论是肉体上犯了罪,还是心里,心思意念里所犯的罪,就像洪水来临的时候,人人不可赦免。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得多了。”--罗马书 5:20
我的主,我的王,不仅行公义,也显出更多的恩典和慈爱。衪预备了挪亚方舟,在洪水之上。
正如俗语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只要我们愿意顺服,降卑自己,就像挪亚一家一样,我们就必蒙拯救,我们就必蒙祝福!
这祝福不仅是在地上,我们可以得到公正,公义的对待,而且我们可以永远地活在主的荣耀里,与衪在一起,直到永永远远!
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