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三道四(41)再说“秀才认字认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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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三道四(41)再说“秀才认字认半边”

         大约一年前,曾就北大校长林建华在校庆会上频频读错字,竟然把初中生都认识的“鸿鹄”(hóng hú)念成“hóng hào”,写了一篇《由“秀才认字认半边”说起》。实在没有想到,最近网上又传出复旦教授陈果把“耄耋”念成了“毛至”。如果放在一般老师身上,大家可能还不会那么在意,可这是复旦教授陈果!在一些人看来,这当然是不可以原谅的。

        诚然,北大校长、复旦教授,不该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因为这样的错误与他们头上的光环确实不相匹配。北大校长曾在事后的“致谦信”中说:他真的不熟悉“鸿鹄”的发音,文字功底的确不好。他解释,他上中小学时正赶上文革,教育几乎停滞,使他接受的基础教育既不完整、也不系统。他表示,努力学习,提高自己,云云……。目前还没有看到1981年才出生的陈果教授的回复,显然她是不能把这个错误归结到“文革”的!

       于是,我就想再说一说“秀才认字认半边”了。

        有人说,“秀才认字认半边”是人们对“秀才”的嘲讽。我不以为然,倒认为这是“秀才”总结学习认字的经验或体会,也是学习认字的一种方法。传说的仓颉造字六法,其中之一就是形声法,而且,在汉字中大约有80%的是形声字,所以,一般不会念错字。

          顾名思义,形声字就是说字的一半是“形”,一半是“声”。“声”就是标音的声符,“形”就是表意的意符。这不仅为后代学者研究古代汉语的读音提供了材料,还解决了中国文字的标音难题,推动了中国文字的进步,让中国独特的方块汉字流传千古。可见,“秀才认字认半边”的背后,蕴含着古代中国人的造字智慧。

        古人的智慧从实践来。 汉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我国古代“秀才”归纳造字法为“六书”,除了上述四种外,还包括转注和假借,但严格说来这两种应属于用字的方法。

       “六书”是历代秀才们不断总结的结果。当我们的祖先从结绳记事这种原始的传播方式,进化到用语言文字传播之时,是从最简单的造字开始的,那就是独体的“象形”字,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于是,我们聪明的祖先就有了“指事”造字法,这还是属于“独体造字法”。它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中较抽像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分。这也是人类思维从形象思维到抽象思维的发展过程的必经之路。然而,客观世界的变化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越来越复杂的,仅靠这两种方法造字,远远不能满足人们传播的需要。于是就有了“会意”法造字,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表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来组成。然后,又有了“形声”法,也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的发音。例如“樱”字,左边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右边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音旁,表示读音与“止”字相近。(关于汉字读音问题,现代用的“汉语拼音”,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产生的。语言学家周有光常被认为是 "拼音之父",但他谦虚地说:“我不是拼音之父,我是拼音之子。这是从清朝晚年到今天,一直到今天所有语言学家研究的结果。但我们重新研究了这个问题,重新审视了一下,使之更加完善。”至于古代给文字注音的“读若法”和“反切法”,就不多说了。)

       自从有了“形声”法造字,人们继续总结出了:左形右声、左声右形;上形下声、上声下形;内形外声、内声外形。于是,就有了“秀才认字认半边”之说。与其说“秀才认字认半边”是一种学习认字的方法,不如说是一种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的“相似思维”方式。比如古人通过观测自然的变化,得出那时的“天气预报”:“月晕而风,础润而雨”。《相似论》的作者张光鉴先生在《教育科学与相似论》中说明了,“人们大脑的思维,依赖与其在学习与实践活动中积累起来而贮存在大脑中的知识单元——相似块。人们总是先从事物的形式相似入手,然后才去认识事物之间的运动、结构、联系及功能相似,才能认识到事物千变万化中那些相对不变的本质,达到对事物规律的认识的。”“秀才认字认半边”就是人们对“形声字”规律的认识的结果。

        那么,话说回来,复旦网红教授陈果为什么把“耄耋”念错了呢?

        鲁迅在散文《人生识字糊涂始》一文的最后一段是这样说的:“说是白话文应该‘明白如话’,已经要算唱厌了的老调了,但其实,现在的许多白话文却连‘明白如话’也没有做到。倘要明白,我以为第一是在作者先把似识非识的字放弃,从活人的嘴上,采取有生命的词汇,搬到纸上来;也就是学学孩子,只说些自己的确能懂的话。至于旧语的复活,方言的普遍化,那自然也是必要的,但一须选择,二须有字典以确定所含的意义,这是另一问题,在这里不说它了。”“耄耋”这个词,随着中国步入老龄社会以来,常有人在文章中使用。如果陈果教授在用它之前查查字典,或者就像鲁迅说的那样,“也就是学学孩子,只说些自己的确能懂的话。”如果陈果教授不说“耄耋”,就说那些“七老八十的人”,也不至于让自己的人设崩塌。希望陈果教授吸取教训,记住鲁迅先生的谆谆告诫:“先把似识非识的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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