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最爱的当然是新衣服,簇簇新的刚从服装店拿到手,就恨不得马上套在自己身上,然后左邻右舍的去走一遭,差不多要在额头上刻一行大字“快看我的新衣服”。尤其过年的时候,和小伙伴一道穿着提前置办好的新衣服去各家走秀,出了名的草台模特队。
到了二十多岁,衣服要奇,要不随大流, 方能彰显个性,不羁爱自由是主旋律。不规则剪裁的衬衫,前后左右片都不对称,让老妈以为系错了纽扣;翻出爸妈结婚时舅舅送的一匹褐色织锦缎面,自做主张拿去裁了一件掐腰的中式小袄,立领斜襟盘扣做的一丝不苟,七分喇叭袖,正好露出一截手臂,偷偷戴一个老妈藏着的老式金镯头,下面穿条紧身牛仔裤,中西合璧,得意洋洋;市面上流行窄脚裤,我偏去外贸小店淘到夸张的阔脚裤,上面配件紧身窄版衬衫,显摆的就是有胸有腰身,仗着十吋高跟鞋的加持,假装1米8,招摇过市。
现在有了点年纪, 开始矫情执着于人衣合一。 崭新的衣服,让我觉得就是一个支楞着棱角刺芒的愣头青,必要过过水,让上了浆挺括的面料软和下来,再穿几次,每条褶皱都是应体态动静而起。 给彼此一个适应的过程,才能渐入佳境,衣人尽欢。越是重要的场合,我越是会选一件跟我数年的衣服,这样的出场才自在自然。以前有个爱牛仔裤成痴的朋友认真告诫我,牛仔裤不能洗,就是要一直穿到只有你才合适,当时听了不以为然,觉得你不就是瞎(懒)讲(得)究(洗)嘛。现在想来也不无道理。就像鞋子要break in一样。英女皇不还花钱雇人帮她break in呢,谁会笑话伊莉莎白二世没新鞋穿?没毛病。
扯远了,参加十月活动,手里握着一把年纪,不慌是假的,衣服是最容易的减压出气口,偶尔收几样跳出舒适圈的衣服,有益身心健康。正红色的小西装,意大利小羊皮丝滑柔软,裁剪精良合身;宝蓝色的皮风衣,配姜黄色的毛衣,要多秋天有多秋天;玫红色的羊毛外套,一见钟情却不常宠幸,空留她兀自美丽;北国冬季日短夜长,漫长苦寒,浓烈鲜艳的橙色大鹅,不仅暖身更兼暖心的续命功能;近年来更是放飞自我,胆敢尝试Emilio Pucci 的碎花夹克小袄和大花parka,被姐们儿戏谑为中年妇女恐慌症也再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