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学是一所极普通的学校,或许连普通都算不上,因为连操场都没有。但是有一个大大的天井,连着一个宽大的过堂,学校就把天井和过堂合在一起当礼堂用:在天井里搭一个舞台,在过堂里放几排长凳。天井是亮的,所以舞台不用另打灯光。过堂是暗的,正好是天然的观众席。学校不缺热情的音乐女老师和漂亮活泼的女生,她们共同组成了学校的文艺队,就在天井里的舞台上表演,我们就坐在过堂里的长凳上当观众。
我的班里出了两个文艺队员。不过故事开始的时候她们还没参加文艺队。
那一年我们刚上两年级。可能是那时候学生多,教室少,所以我们每天只上两节课。班里组成课后小小班,每个礼拜两次,在一个小小班同学的家中一起做功课。我所在的小小班里有四个同学:两个男生两个女生。女生中就有后来班上第一个参加文艺队的女生,小小班的地点就在她家。顺理成章,她就是小小班的小班长。她家在二楼,楼面有三、四户人家。各家门外面的公用空间很大,放一张小桌子,四个小板凳,就是我们小小班的配置。
四个小孩子,没有大人在场监督,哪里会乖乖坐着做功课?第一次开小小班,人一到齐,小班长就往空地的中间一站,把两根长辫往身后一甩,一个亮相,来了段李铁梅的《都有一颗红亮的心》。唱完之后,再来一个亮相,把两根长辫甩回到胸前。那身段,那飞扬的辫子——
“哟,我的辫子松了。”
小班长喊了一声,把松开的辫子解开,打算重新编紧。
小小班里的另一位男生马上举手自告奋勇:“我给你重新编。”
小女生看他一眼,没答应,径自走到我跟前。我正坐在小板凳上,她背对着我坐到地板上,偏过头对我发命令:
“你来!你给我编辫子!”
说完,把右边松开的辫子撩到背后,也就是我面前。我拿起长长的辫子,感觉又暖又软——这是瞎话,是后来想象的。真不记得当时拿在手里是什么感觉了。我在辫子松散的地方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明白辫子是怎么编起来的。我小时候够笨的。
“喏,这样子,”她转过大半个身子,把差不多散了一多半的辫子拿在手里,教我怎么把三股头发编成看上去是双股的辫子。虽说费了一点劲,我还是学会了怎么编辫子。显然是嫌我编得慢,我刚编到辫梢,她很利落地一手把辫子拿回去,另一只手用根橡皮筋飞快地一扎——我只看见她的手指晃了一下,也没看清楚是怎么扎的——辫子就扎好了,像变了个戏法。
这一年我八岁,满心以为学会了一门应该终身受用的独门秘技。可惜,这是我唯一一次为女生编辫子,此后一直没用到过这门技艺。可是身怀独门秘技的想法还是很诱人的,我一直抱着身怀秘技必有用的信念,抱到上大学进了电子计算机专业。那个年代电子计算机刚刚兴起,社会上总有人不服,向电子计算机挑战。有一次我看到一个电视节目,一屋子的人打算盘,与一台电子计算机比快慢。比赛结果,有人号称比计算机算得快。我突然觉得老天爷让我学计算机是别有用意的,我那点可怜的专业知识足以让我明白,我的独门秘技是再也用不上了:时代变了。校园里,甚至满大街的女生没有一个留辫子的。唱的歌都是:
远远地见你在夕阳那端,
打着一朵细花阳伞,
晚风将你的长发飘散,
……
长发飘散!没有辫子!!我平时不留意女生的发式。看到身边的女生把长辫子改成披肩长发,以为只是个别女生赶时髦。直到看了算盘与计算机比赛的节目,才发现披肩长发已经完全取代了辫子。女生把长发用一个发夹一夹,更多的女生连发夹都不用,任长发像瀑布般随意流淌。老天爷硬塞给我一点笨重的知识,掐灭了我一个灵动的念想……老天爷呀,您拿我寻开心可以,可您怎么忍心掐了我小时候唯一灵动的念想呢?
女生让我编辫子,那是因为喜欢我,小时候我一直这么认为。而且带来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以为如果女生喜欢我,就会让我编辫子。没让我编辫子,就是不喜欢我。这个喜欢的标杆树得太高了,真不知道是帮了我还是害了我。
长大一点有了不同的想法。小女生让我编辫子更可能是因为我长相老实,看上去人畜无害。在女生眼里,或许主动要给女生编辫子的男生是需要防备的对象?我想得太复杂了。那还是简单点,让我编辫子就是喜欢我呗,毕竟编辫子也算发肤之亲,说明她至少不讨厌我。如果女生让我编辫子还不是喜欢我的话,我小时候真没什么可资夸耀的事了。
说起来遗憾,我这辈子一次也没有过登台表演的机会,所以八岁给女生编辫子的经历,让我觉得我总算也演过一回杨白劳给喜儿扎红头绳的戏。美中不足的是小女生唱的是“我家的表叔数不尽……”,她要是唱“人家的闺女有花戴……”,那么我唯一的一次表演就赶上专业的场景设置了。
那一次小小班开完后没多久,命令我编辫子的女生就参加了文艺队,上舞台表演了。舞台就在学校的天井里。她在舞台上蹦蹦跳跳,看在我眼里,总觉得她的舞姿特别轻盈、身段特别曼妙。我成人以后,看邻居七、八岁的小女孩,哪有什么身段。嗯,同龄人的眼光就是不一样。八岁男孩就能看出八岁女孩的身段,而且特别准。这位女孩后来长得蜂腰长腿。两条腿直直地把一条蓝卡其裤穿出后来苹果牌直筒牛仔裤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