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吻
(一)
早就想吻她。
鼓足勇气试了好几次,可每到关键时刻,她笑笑,一仰头,拉大两张唇之间的距离,我的腿就软了。
真没出息!
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已经拿到手。急急地赶回下乡当知青的村里,粜了粮,办好了转户口,粮油关系的手续。过完春节,正月初十前后就得到学校报到。火车票还没买,但我在太原的日子已经可以用手指头数出来了。那以后,“从此两分离,从此千万里。”暑假的时间早有安排。我得回南通,我出生的地方,爸爸妈妈的家乡。有了我这么个能一脚从农村跨到上海,跳进复旦的儿子,不回家乡露一露脸,那真是“衣锦夜行”。父母还在忙着给亲友们写信,有经常来往的,有久不通音信的,向大家报告好消息。我这趟“巡展”,要跑不少家,一个暑假,算起来还紧紧巴巴。
没人问我暑假想干什么。我也不敢说。
她不可能到上海看我,没那个规矩。
过了这几天,火车一开,再见面就得一年之后。
时间紧迫。
为什么我这么怂?
仔细想想,必定是和缺乏练习有关。
二十多年后,读九把刀的“爱情,两好三坏,”书里的男主人公在向心仪的女孩儿表白之前,到大街上找一百个女孩儿搭讪,来练习自己的脸皮功。
他真幸福。
要是我在太原街上那么干,不出三个女孩儿,一定会被当成“流氓”关进拘留所,每天喝三两玉米面糊糊。脸皮功练不好不说,肚皮倒先要练“空空功”了。
脸皮功我也不是一点没练。不过不大得法,因为工具不够格。
我是对着照片练的。
照片不仅太小,两寸,还是三个人的合照。她,我妹妹,还有她的好朋友“梦”。
八年前,“梦”的父亲忍受不了和老婆两地分居之苦,决定带着女儿回老家农村,合家团聚。
她和“梦”,特地来找了我妹妹照张相留念。
“梦”和她凭什么要和我妹妹照相?问这问题没用。她只会笑,不会答的。
这里有个规律。凡是她到我们家,都不能算是她想和我“好”的证据,而且她往往“不记得”。
弄得我有时也会怀疑自己的记忆力。不过这张照片我有实物证据。她逃不掉。
照片上三个人头排成躺倒的品字。她在最上,我妹妹在她下面,边上是“梦”。
练习时看着她的脸,眼的余光却不免扫到其他两人。
“梦”倒也还罢了,想着吻她的时候眼里看到妹妹的脸,这成何体统?
精力无法集中,是练习无效果的主要原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当务之急,是先搞到一张她的照片。要单人的,大一点。
不怕贼偷,就怕贼踅摸。
我已经踅摸好了下手的目标。就在她家的那块玻璃板下面。
她家和我家住在同一个宿舍。都是统共十六平米的“一间半”。外边的“一间”是十平米,后面加个两平米的小间。小间里砌个砖灶,夏天用来作饭。边上一个四平米的“半间”,里面一盘土炕,加一个“炕火”,冬天烧来取暖。她家那排宿舍盖得晚,和我家相比,多了两样“升级更新”。一是砖墙,不象我家是砖地基的土坯墙,冬春之季坯墙上潮得渗出水来。二是地上铺砖,我家的地则是用炉渣垫的。干了到处是灰,洒水多了就成泥,一踩一脚。
外间的十平米,她家横着摆了一张床,竖着支了一个“躺柜”。躺柜是老式的那种,象个大板箱。上面的后一小半是钉死的,前面一大半是盖板,可以向上翻起。正面一把大大的黄铜锁。是老式横穿锁鼻的那种。剩下的空间放一个汽油桶作的大煤炉。地方太小,放不下桌子。躺柜上罩块布,放块玻璃板,当桌子用。
玻璃板下面,压着一些她家人的照片。
正中间一张六寸的“彩照”,是她四岁时照的。黑白照人工着色。照片里的她要笑不笑,非常可爱。
但这不符合我的需要。
其它的有全家照,弟兄姐妹合照。
这也没用。
她去北京在天安门拍的全身照?四寸,在个人照里是最大的了。
也不好,人显得太小了。胸前还捧着毛主席语录,一副战斗脸。
看中了边儿上的一张头像。圆圆的脸笑咪咪。眼光流动,象是能跟着我走。
要是我的脸和她的脸只隔两尺远,看到的她差不多就象那照片。
这对提高我的勇气绝对有帮助。
偷照片的过程很顺利。玻璃板是浮放在躺柜上的,没有另加任何固定。一手轻轻顶起玻璃板,另一手摁住照片的角往外蹭,两下就搞定。
神不知,鬼不觉。
可她发觉了。
第二天,趁家里人不注意,又溜去见她。
“把我的照片还我,好吗?“
低低地,软软地央求,倒象是她偷了我的。
昨天刚练了一晚上,感觉良好。本来有望再试一试吻她的。
没想到她软了。
她一软,我所有的勇气全都烟消云散。
不觉得已经把口袋里的照片拿出来了。
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点儿出息!
没递过去。还拿在手里。昨天小心地拿薄玻璃纸包上了一层,怕把它弄脏。
犹犹豫豫。
“我以后一定给你。“
她不拿手来接。却加上一句。
以后?以后我们就都老了!
“什么时候?“
“一定,我保证!“
答非所问。
递过去。
手碰手。
心一颤。
想抓住她的手。
心跳得太快。
深呼吸,一,
时机一闪而过。二,三,。。。
她的手已经收回。
又晚了。
还剩五天。
(二)
盘点吻她的理由,觉得我还是有资格的。
认识她已进入了第十个年头。要是“连皮算”,从六八年到七八年,那就跨了十一个年头。
这个大概不能算。当年班里的所有女生都符合这一条。
得来点特殊的。
从小学到高中,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我家。
不是找我,是找我妈。
问数学题,问英语。还问莫明其妙的事情。
每次她来,我都在场。妈妈回答她问题的时候,她会看我。
高中,她去了另一个学校。但还是会来,直到最后一年。
几乎一年没见她,我慌了。
不会搬走了吧?
在其他城市找了工作?
想来想去不大象。
林彪七一年就出事了,可以排除被林立果掳去作妃子的可能性。
更不相信她会对我失去了兴趣,那太伤自尊心了。实在忍不住,决心去她家看看。
我们住同一个宿舍。她家在我家的下两排,后两排。我家四十三号,她家一百三十三。两家号码中的数字加起来都是七,非常吉利。
当然不敢真的“去她家”。
只是改了我每天上下学的路线。
上学我走近路。方向和她家相反。从小学开始,走的都是这条路。
也可以走另一边,大宽转,绕另一个宿舍,路程长一倍,从来没走过。
但这路经过她家门口。
顾不上那么多,老老脸皮走另一边。绕得不算太远,路上多走半个小时就好了。值得。真的值得。
她哪儿都没去,乖乖地在家等着找工作。
第一个星期就看到了她。
第一个月就和她一起坐在她家的床上聊天了。
四年前的那个夏天,我离开她去乡下当知识青年的前夕。她送了我一个笔记本。黑色的。封面上是双塔寺的双塔。
她把笔记本放在桌上。
“我有个笔记本,你要不要?”她说。
不像是送我礼物。
有点儿像推销剩余的军用物资。
收下她的笔记本时,心没跳,只觉得好甜。
非常高兴。
也非常尴尬。
口袋里只有五毛钱。不够买笔记本的。
马上就下乡了,没时间筹钱。
顾不上了。??
咬牙作一趟男子汉“小丈夫”,五毛钱买本袖珍的小笔记本送给她。笔记本的尺寸正配得上我缩小了的尊严。
把小笔记本掏出来,放在桌上。
瑟瑟缩缩,看她的脸色。
她没嫌小!笑着收下了。
笑得脸红红的。
没有手碰手的机会。
我伸手时,她的手还揣着。
她伸手时,我的手已经缩回来了。
那年是我“甜蜜的十六岁”。
这算不算“定情”的礼物?
不大好算。因为笔记本上没题字。两本都是“白皮。”
不大好不算。按口袋里钱的比例,那是我送她的最重的礼物。
送完小小的笔记本,我是真正的“身无分文”。
不过没觉得穷。
觉得好富。
因为心里装满了她的笑。
那时的我比现在有出息。连那么小的笔记本都有勇气送给她。
没害怕她小看我。
没害怕她拒绝我。
人家长的是出息。
我长的倒是“没出息”。
丧气!
(三)
火车票买好了。
邻居女孩儿帮着给我做了新的被子,针脚好密。
一起下乡的知青“孔”,加上弟弟奶妈的女儿,给我织了件厚厚的新毛衣。是最时髦的款式。
好象特别忙。
又好象特别闲。
该我干的和我能干的都做好了。
除了那件最重要的。
悄悄溜去她家。
强压住心里的焦急,和她聊家常。
不知她是真傻,还是装傻?
她带我进了她家门前自己盖的小屋。
好兆头!
十六平米的房间,实在是太小。宿舍里一般人家都有四五个孩子。等孩子上了学,屋子根本住不下。先是各家各户把后面那两平米的小间利用起来,拆掉砖灶,搭张木床。后来发展到在门前砌个煤池,把原来堆煤的地方缩小,用空出来的地方盖个简陋的小屋。再后来,小屋越盖越大,邻居之间的小屋也几乎连成了一排,在两排宿舍之间硬生生挤出来一个新的中间小屋排。
小屋一般是家里老大的专属领地。我从农村回家,就住在我家的小屋里。妹妹低一级,自己睡小间的木床。最小的弟弟还是和父母睡在四平米里间的大床上。
冬天,小屋里会很冷。但却是唯一可以不受打扰的地方。她的父母亲上班时间是固定的,很容易找空子避开。弟弟妹妹却不好办。尤其是她的妹妹,我好几次发现小鬼头缩头缩脑地在偷听。
小屋门一关,天上地下,就我们俩。说话声低一点,谁都听不见。
就是吻她,也可以吻得长一点。省了要留一只后眼,防备别人看到。
没想到小屋里的话题,还是天南海北,不着边际。
忍不住了。
单刀直入。
“我们的事怎么办?”
话一出口,心就悬到了九霄云外。
掉不掉得下来,全靠她的一句话。
“什么事?”
她装没事人。
本末倒置。
有资格装没事人的不是她,是我!
到上海上大学的是我。一步登天的是我。好多女孩儿羡慕的也是我。
她凭什么?
凭的是我没底气。
只能和她说实话。
“我到了上海,““会想你。“
想想加一句:“真的会想你。“
想想再加一句:“真的会很想你。”
她该说的话是“我也会想你。”
她说的却是:“想有什么用?”
这是什么话!
可也不能说她的话不对。
想她有什么用呢?
查了地图,距离是三千里。
看了车票,坐火车路上要走三十多个小时。还要中转,签票。
自从认识,从没有离开过这么远。
下一次见面,要等到明年寒假。
整整一年。
自从认识,从没有离开过这么长时间。
心酸酸的。
后来,我常常梦见天上降下来一条小路。
沿着小路,骑自行车转过街角,就到她身边了。
醒来总会格外想她。
这个梦,从大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做了好多年。
直到我们终于在美国团聚,每次梦醒,都能看到她躺在我的身边,做这梦的次数才渐渐地减少。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
她的脸上还满是甜甜的笑。
胸中酸酸的痞块慢慢地在甜甜的笑里融化。
一年,三千里的离别,似乎不大可怕了。
还可以写信!
悄悄问:“你会给我写信吗?”
“你要不要我给你写信?”
“当然要。”
“那我就写。”
“真写?“
“我保证!”
总算有了收获。
看表。凌晨一点!
是谁把时间偷走了?
“我得走了。”
她也站起身。跟着我出了门。
夜深深。天很冷。
热昏昏的头被晚风一吹,才想起连试都没试着去吻她。
太紧张了。
她家那排宿舍的头儿上,有盏路灯。
路灯很暗。还能看到满天的星。
“你别送了。外面冷。”
俩人在一排小屋的暗影里。脸和脸的距离不到一米。路灯从我背后照过来。向上看,是满天的星斗。星星下面,她的眼睛闪闪的。眼睛里的我只是一团黑影。
都不说话,静静地站着。
我要是伸手把她拉过来,拉到我怀里,她会不会不高兴?
我要是不伸手把她拉过来,拉到我怀里,她会不会不高兴?
后来才知道,不管我怎么做,她都不会不高兴。
因为我的影子已印在她眼睛的最深处,还有那满天的星星。
那时的我却不懂。
非常不情愿地转身。走了几步,回头。
她还在那儿。见我回头,摆摆手。
耳边响起那句山歌:
“你走你的那圪墚,我走我的那沟,说不上句话儿,小妹呀,摆摆手。“
再走几步,就要转弯。
最后一次回头。
她还在那儿,身影几乎已溶入了沉沉的夜。
也许是我的想象,但觉得她又摆了摆手。
我的影子在她视野里消失以前,她不转身。
还剩下三天。
包括已经开始的这一天。
(四)
一年前的冬天。
从插队的农村回来住几天。我下乡的地方离家只有一百多里地,骑自行车四小时就能到。所以两三个月可以回家一趟。
很想向她告白,但是不大敢。
哼那首“红莓花儿开“:
“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真是我心爱。可是我不能向他表白,满腹的心里话儿没法讲出来。“
可见这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受苦受难的少男少女和我一样怂。
“世上亦有怂如我,无用不光是小生。“
想着这个,心里就好受多了。
不过心里好受一点不是目的。目的是鼓起勇气。
“红莓花儿“的歌在这方面没用。只能是越唱越怂。这得停止。
唱歌不行,可以改读诗。
刚好借到本“普希金诗选“。
“我耳边紊绕着你温柔的声音,
我梦见了你那亲切的面容。“
比较实际。我是真的梦见过她,不能算胡编吹牛。
她看的书不多。估计把这诗当成我“写“了献给她的,被揭穿的可能性不大。就算被逮住了“抄袭“,也好辨解。诗虽然是普希金的,可写下来献给她的不是我吗?绝不能算是侵犯版权。最多算是”借花献佛,“没有罪过的。
这象打仗,正面进攻不行,就侧面迂回。
我是唱歌不行,就吟诗。“爱你在心口难开”,就写下来给她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稿纸很缺。能搞到的都是极薄极粗糙的那种。有三百格一张的,还有五百格一张的。漂亮的稿纸弄不到。厚厚的,边儿上印花,带淡淡香味儿,著名间谍能用它卷起来杀人的信纸在小说里见过,现实生活里缘悭一面。平常我喜欢五百格一页的稿纸,能多写些字,耐用。这次得用三百格的,排场。
我的字写得不好看。这没法子。她见过我的字。请字写得好的同学抄了,一看就穿。
不能全抄普希金。我写过些歪诗,掺点儿进去,把平均的水平降下来,看起来更象。
不能全用诗。我还写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和她有关的也不少。挑些出来加进去。
可惜在农村不能给她写信。不然材料还可以更多些。村里的一百多个知青合用一个信箱,设在大队院前面的供销社里,一个星期都不见得有一封信。就算有信,不等收信的人看,别人早给你拆了。所以信里不能夹钱,夹粮票,不能有任何和男女有关的内容。否则全村的人都会比收信人先知道。
整理出来,厚厚的一叠。
好象该美化一下。用红头绳扎起来?用玻璃纸做个面儿?
试了一下,稿纸太薄,吃不住。
只好”裸献“。
战场选在我家。我占主场之利。出任何情况都好处理一些。
她家的地形我虽然也熟,毕竟束手束脚。
她那天要到市里去开会,能早点儿溜回家。在她家见面时,她提前跟我说了一声,省得我跑出去,她来了吃闭门羹。
有了这么好的情报,设埋伏就容易了。
她来了!
坐下聊天。两人之间距离是标准的一米。这是她“护身圈”的范围。曾几次试图靠得更近些,每次一到这个“护身圈”的边上,她就警觉了。
“你坐过去点儿,我能听见你说话。” 虽然是笑着说的,但明显是警告。
听到这警告,我就有点象被施了定身法。不敢动了。
所以我能掌握的最佳距离就是一米。
远了我不甘心,近了她不放心。
心狂跳。
得早点动手了。时间等长了我会先心脏病发作。
转身拿出那叠稿纸,双手献上。
人是站着的。没有单膝下跪,象西方人求爱时那样。
不是不想。我家的地是炉渣铺的,洒了水。跪下去准沾一裤腿的泥。家里有桌子,是厂里发的。但没椅子。椅子太占地方。求爱完了还得和她一起坐在那张单人床上。泥裤子坐床上,碰那儿脏那儿。环境所迫,这礼节只好省省。
她接过去,扫了一眼,头就低下去了。
好半天一动不动。
离一米远站着,没法看清她的面部表情。
她没出任何声音,自然没法判断她的反应。
不会哭吧?
要是哭了就极麻烦。知青队里有一对,男的曾因求爱把女孩儿弄哭过。后来俩人还是好。但被全村人当笑话说了好几个月。
仍无动静。
憋不住了,轻轻试着跨入她的“护身圈”,低头看她。
只能看到侧脸。从上面看下去,眼里先看到的是蓬蓬的头发。自来卷。再下一层,是茸茸的发丝。上半个耳朵在发丝里半掩半露。耳朵薄薄的。窗外的阳光射进来,照得耳朵变成了半透明。耳垂肉肉的,上面有个小小的黑点。不知是不是阳光玩的把戏,耳朵显得有点红。下半个耳朵,尤其是耳垂周围,比上边红得更深一点。
她没发警报。那就是默许。再进一步。弯腰,低头,看她的脸。
原来耳朵的红是从脸颊染上去的!
嘴角,下巴,脸蛋儿,颊骨,全红了!
万山红遍,层林尽染!
嘴角到眼角,红得好有层次。不是固定的,一律的红。是一层一层,一圈一圈,一浪一浪的红。每一层,每一圈,每一浪都红得不同,有浅有深,嫩红,娇羞的红,暗暗心喜,又忍不住要笑的晕红,错错落落,还微微地在变幻,不知是随着我眼睛的角度,还是她的心潮起伏?
怪不得人家说女孩儿爱的时候最美!
还是男孩儿爱的时候看女孩儿最美?
也许都是!
两个最美绞起来,织成无边无际的美!
她明显感到我靠得近了。头于是更低。眼睛盯着手里的纸,绝不抬起。
我看不到她的眼睛。她的头太低了。
再进一步。
手臂环上她的肩头。
她穿得很厚,棉袄里还衬着毛衣,可以看到毛衣的高领。棉袄外是雪青色的罩衫。
她缩了一下。
缩得离我更近了。整个肩,背,一条手臂,紧紧地贴上了我的胸,腹。
“让我看看你,好吗?”
她不回答,不抬头。
“就看一下。”
她猛抬头。差点儿碰了我的下巴。
一对杏眼,里面是满满的笑!
真的只是一下,头就又低下去了。
简直让我怀疑刚才那一眼是我自己的想象。
“别低头好不好?“
没回答。
忍不住伸手,托起她的下巴。
脸对脸,只有一尺的距离。
她满脸娇羞。
圆眼睛弯弯的。
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她,只看到了她的眼睛,仍旧能感到她在笑。
她眼睛真的会笑。笑得弯弯的。
听到自行车在门外停下的声音。
吓一跳。
回头。从窗子看出去,来的是个同村的知青。
急忙站直身。开门迎出去。
她从我身后溜走了。
(五)
高兴得太早了!
两三个月后,再次从农村回来。在第一时间兴兴头头地溜去她家。
已经是初春。村里林业上的桃树有了星星点点的花骨嘟。
天气还冷,却已不是那种要从每个毛孔钻进骨髓里的冷,而只是凉凉地扫过脸颊,轻快爽利的冷。冷得让人舒心。
她开门,依旧是笑嫣如花。
可惜不能把村里的桃花搬来与她相伴,不然就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保证好看煞人。
进了屋,发现异常。
她家的门,和我们宿舍所有的人家一样,朝南开。门边儿上是扇窗。门的正对面,是张横放的单人床。一边靠着床,另一边靠墙,竖着支个躺柜。床和柜成L型。躺柜短,没顶到窗边。窗和柜之间,有个半米上下的空隙。胖点的人坐不下。她搬个凳子坐进去,右手是窗,左手放在当桌子用的躺柜上,正好。上午,阳光从窗里透进来,映上她的右颊,是正侧光。她脸部,身体的侧面曲线在阳光下风姿尽展,要在平常,这是我看不够的。
现在不同。因为这个位置“易守难攻,“ 是她家所有具战略意义的位置里最利于防御的。
我不能自己搬个凳子坐到她对面。没见她家有第二张高凳子。
只能坐床上,那就离她至少有两米远,中间还隔个躺柜。这比平常我们一起坐床上时的最佳距离要增加一倍。虽说她说的话照样能听清楚,但她说话时漾起的那一股少女特有的撩人的气息就别想能感觉得到了。
这位置完全不适于刚刚“定情“的少年男女。
她偏偏就坐那儿!
我手臂上,还留着上次揽上她肩头时的感觉。现在只能靠上冷冰冰,硬帮帮的躺柜。
有点不舒服。
不,是很不舒服。
和我想象的“定情“后第一次相遇,相差太大了。
她的态度也有些奇怪,吞吞吐吐的,象是想说什么又不敢似的。
这不平常。
想说什么又不敢的一向是我。她永远大大方方,笑语绵绵,从来没有过张口想说,又把话咽回去的时候。
然后她的脸就又红了。
从颊下开始红起,慢慢向下润到腮,向后延到耳,向上伸到额,最后连从衣领里能看到的一节脖子都红了。
“你听我说,“
她开口了。
我的头顶有点凉。
是不是“分开两片顶门骨,浇下一桶冰水来“的第一步?
“我们都还小,“
心凉了。凉到脚底。
还好,冰凉下面藏了一丝暖意。
不是不爱我。
不是不许我爱她。
只是我们年纪太轻了。
我怎么觉得我们年纪好大呢?
我比那唱着“九九艳阳天”的“十八岁的哥哥”还要大一岁啊!(注)
这几个月一直沉浸在“定情”的喜悦中,还真没考虑过我们的年龄。
有爱还不够吗?
显然不够。
我们生理年龄已大到了想要爱,需要爱。
法律年龄也差不多了。
男二十,女十八是婚姻法上的结婚年龄。我还小点,但不过一年而已。花点时间准备结婚,婚礼准备好了,我的年龄也就够了。
我还在乡下,但当知青已有三年了,不出意外,明年就能轮到招工回城的机会,时机正好,什么都不担误。
差得远的是政策年龄。
当时的“晚婚晚育”政策规定,男二十八,女二十六才可以结婚。婚姻法上男二十,女十八的结婚年龄不算。不到晚婚年龄,工厂不给发办结婚证明的介绍信。民政局没有单位介绍信不给登记结婚。
民间对这政策啧有烦言。尤其是有钱或有势,年龄稍大的人,想娶个年轻点儿的老婆受不小的限制。有说法是可以算男女双方的年龄总和,超过四十四就行。但那样的话,三十六岁的男子就能和十八岁的姑娘结婚,反对的呼声照样高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晚婚年龄于是维持在男二十八,女二十六。
就算我打一场“八年抗战,”打完了离政策年龄还差一年!
简直要哭。
要是哭出一缸泪来能顶一年的政策年龄就好了!
定情的喜悦化成了失望。
原来我根本就不具备爱的资格!
悲惨。
不过她倒是爱我不爱呢?
一时间心情混乱,我没有开口。
意识到她也没有延着刚才的话题说下去。就那一句,从此打住。
双方静默。
然后她居然从那“固若金汤“的防守阵地里出来了!
坐到了床边。
和我之间的距离恢复到了一米。
她脸上的红潮消失了。
显得有点疲惫。
刚才她一定非常紧张。
没想到我不堪一击,她连一句话都没说完,我就败下阵来。
也许她是准备好了会有一番“肉搏“的?
心灰意懒。
话题转到了她的工厂,我的农村,和我们的同学。
有一搭,没一搭。
就算没精打彩,仍旧舍不得离开。不见得要听她说的事,只要听她说话的声音。
心里暗暗地算,要是我们一辈子在一起,能有多长时间这么坐着听她的声音?
好象也不长。
一辈子实在有点儿短。
只是吃不准她到底爱不爱我?
那次回家,只请了四天假。本来想着还能见她一面,没料到时机不凑巧,剩下的两天她家我家都有人,没法保密。不敢公然一起去逛街。只好怏怏地带着个大大的问号回了村。
下一次回家,心忐忑不安。很怕去她家会吃闭门羹。不去又不甘心。
没想到刚到家,弟弟就报功似地告诉我:
“那天在宿舍里看到她,她问我’你哥哥什么时候回来?’”
长出一口气。心定了。
照旧在第一时间溜去。
一切都和以前同样。
保持一米距离。
有说有笑。
突然觉得爱好象没什么重要。
只要能和她一起坐在床上聊天就好。
(注):“九九艳阳天”是我当知青时常唱的歌,歌词:“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十八岁的哥哥呀想把军来参,风车呀跟着那个东风转那,哥哥掂记着呀小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