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名称《李尔王、托尔斯泰和弄臣》
作者:乔治·奥威尔
托尔斯泰的小册子是他作品里最鲜为人知的部分,他攻击莎士比亚的文本甚至都很难搞到手,至少英译本是这样。因此,或许有必要在讨论它之前先对这本小册子作一个概述。
一开头,托尔斯泰说,纵观整个一生,莎士比亚始终在他心中激起一种“难以抵制的抗拒和烦闷感”。考虑到整个文明世界都和他的意见作对,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尝试莎士比亚的著作,阅读并重读了其俄文版、英文版和德文版;然而“我的感受一如往常:厌恶、疲乏和困惑”。如今到了七十五岁高龄,他再一次重读了莎士比亚连同历史剧在内的全部作品,他说:
我经受的依然是同样的感觉,甚至比过去还强烈——不过这一次,我不再感到困惑,相反变得笃定不疑了。有十足把握确信,莎士比亚头顶那不容置疑的伟大天才光环强迫我们时代的作者效仿他,读者和观众们也不得不发现他并不存在的优点,从而扰乱了他们的美学和道德理解——这是一种巨大的罪恶,正如一切谎言那样。
托尔斯泰补充道,莎士比亚不仅不是个天才,甚至连“普通作家”都算不上,为了阐明这一事实,他考察了《李尔王》。通过引用黑兹利特、布兰德斯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言论,他表明这部剧广受赞誉,因此可以看作是莎士比亚最佳作品的一个例子。
接着托尔斯泰简述了《李尔王》的主要情节,发现它每一步都很愚蠢,啰嗦,造作,莫名其妙,言过其实,粗俗,沉闷,并且充满了难以置信的事件,“疯狂的胡言乱语”,“苦涩的笑话”,时代错误,蔓枝冗节,污言秽语,过时的舞台俗套,以及道德和美学上的其他错误。总而言之,《李尔王》是对一部更早也更优秀的无名氏剧作《雷尔王》(King Leir)的剽窃,莎士比亚抄袭并毁了它。为了展示托尔斯泰是怎么解读作品的,引用文章中的一些段落很有意义。第三幕第二场(这一场李尔、肯特和弄臣一起身处暴风雨中),是这样被概括的:
李尔在荒野中游荡,说着一些意在表达绝望的话:他渴望风能够吹得猛烈些,以至于吹裂它们(风)的面颊,让大雨淹没一切,让闪电烤焦他长着白发的头颅,让雷霆夷平世界,摧毁所有那些“造就了忘恩负义的人类”的生灵。弄臣一直在嘀咕更多的废话。肯特登场,李尔说出于某些原因在这场暴雨中所有罪行都将被发现并判罚。肯特依然没有被李尔认出来,竭力劝说他躲到一个茅舍里。这当口弄臣又嘀咕了一些毫无智慧的预言,跟场景没有一点关系,然后他们分开了。
托尔斯泰最后对《李尔王》下定结论:任何一个只要还没被催眠的观察者——假如这样的观察者真的存在的话——就不会不在阅读它的时候感到“反感和厌倦”。这对于莎士比亚其他那些大受好评的剧作也是一样的,更不必说那些毫无意义的戏剧故事,像是《第十二夜》《暴风雨》《辛白林》和《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
处理完《李尔王》后,托尔斯泰继续对莎士比亚提出更全面的指控。他发现莎士比亚的确有些专业技巧,部分源于他的演员经历,然而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优点了。他无力塑造人物,遣词造句,没法创造符合场景的自然而然的行动。他的语言一律都是那么夸张和荒谬,常常把自己随便冒出的什么想法顺手塞进某个角色嘴里。他展现出自己“完全缺少审美感受”,他的语言“和诗歌与艺术根本不搭界”。
“你随便管莎士比亚叫什么都行,”托尔斯泰总结道,“就是不能说他是艺术家。”此外,他的观点既不原创,也不有趣,而且他的思想倾向“是最低下和最不道德的”。说来也怪,托尔斯泰的最后一项判断并不是基于莎士比亚本人的言论,而是两位评论家的陈述:格维努斯和布兰德斯。根据格维努斯的说法(或者至少说是托尔斯泰解读的格维努斯),“莎士比亚教导说……人可能过于善良了”;另外根据布兰德斯,“莎士比亚的基本信条……就是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托尔斯泰自己补充道,莎士比亚是个沙文主义爱国者,还是最坏的那种,然而除此之外他认为格维努斯和布兰德斯对莎士比亚的人生观作出了真实恰当的描述。
托尔斯泰在随后的几个段落里概述了他的艺术理论,这些他已经在其他地方长篇大段地论述过了。简而言之,这一理论要求艺术要有崇高的主旨,要真诚,还要有出色的手法。一部伟大的艺术作品必须处理那些“对人类生活至关重要”的主题,必须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并且必须使用一定的技术手段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既然莎士比亚格局卑下,技法潦草,而且甚至连一会儿的真诚都做不到,那么他显然应当受到谴责。
然而这引发了一个难题。如果莎士比亚真的就像托尔斯泰向我们展示的那样,那他又是如何做到一直以来备受敬仰的呢?很明显,答案就是大家被集体催眠了,或者是受到了某种“传染性暗示”。整个文明世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蒙骗,以为莎士比亚是个优秀作家,甚至连最平常的反对意见都不会引起反响,因为大家对此都不再持有理性的意见,而是抱有近乎宗教的信条。托尔斯泰说,纵观历史,有无数关于“传染性暗示”的例子,比如十字军东征,寻找点金石,还有曾经席卷荷兰的郁金香种植狂热,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为了更明显揭示这一点,他还举了一个同时代事例:德雷福斯案件——全世界对此事都陷入一种毫无道理的狂热中。还有好多引起短暂追捧的新潮政治和哲学理论,以及这样那样的作家、艺术家和科学家。例如说,达尔文(在1903年)“已经开始被人遗忘了。”而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一文不值的流行偶像可能屹立几个世纪而不倒,因为“有时会发生这种情况:一种狂热出于某种原因刚好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社会的某种思想倾向,尤其是受到文学圈子的青睐,于是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莎士比亚的剧作长时间受到景仰,因为“它们迎合了他的时代和我们时代上层阶级反宗教和不道德的思想模式”。
至于莎士比亚如何得以声名鹊起,托尔斯泰解释道,这都是18世纪末一些德国教授“粉饰”的结果。他的名声“发源于德国,之后流传至英格兰”。德国人选择抬举莎士比亚是因为在当时没有值得一提的德国戏剧,而法国古典戏剧开始变得僵化造作。他们被莎士比亚“聪明的场景发展”所迷惑,并且发现他很好地表达了他们自己的生活态度。歌德宣称莎士比亚是伟大的诗人,于是所有其他批评家便像学舌鹦鹉一样群聚在他身后,这种大众迷狂一直持续至今。结果戏剧进一步地堕落——在谴责当代舞台艺术时托尔斯泰小心地把自己的剧作也算在内——对流行的道德观念更是进一步的腐化。结果就是,“对莎士比亚的错误赞颂”是一项严重的罪恶,托尔斯泰感到自己肩负与之战斗的责任。
以上就是托尔斯泰小册子的主要内容。读者对此的第一印象是:他如此将莎士比亚描述成一个坏作家是明显不真实的。然而这不是重点。实际上,并没有哪种证据或论据可以证明莎士比亚——或其他任何作家——是“优秀的”。不仅如此,也没有哪种明确的方式可以证明——举个例子——沃里克·毕平(Warwick Beeping)是个“坏”作家。基本上,除了是否能传世,没有别的检验文学作品价值的方法,而这一点依赖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托尔斯泰式的艺术理论完全没有意义,因为它们不仅出自各种武断的假设,而且依赖那些可以选择各种解读方式的含糊术语(“真诚”、“重要”等等)。准确说来,没人能回应托尔斯泰的抨击。有趣的问题是:为什么他要这么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使用了许多羸弱或虚假的论据。有一些值得指出来,并不是因为可以削弱他的主要指控,而是因为它们,这么说吧,可以证明他的恶意。
首先,他对《李尔王》的检视并非像他两次声称的那样是“不偏不倚的”,正相反,是一段冗长的歪曲运用。很明显,假如你为某个没读过《李尔王》的人讲解故事梗概,却把一段重要的独白(考狄利娅死在李尔怀中时李尔的独白)讲成这样,这真的算不上不偏不倚:“李尔又一次开始胡说起来,令人感到尴尬,就好像听了一个蹩脚的笑话一样。”在一系列例子中,托尔斯泰轻微修改或润色他批评的段落,总是以某种方式让情节显得有点复杂和不可能,或者使语言有些夸张。例如说,我们被告知李尔“没有任何退位的必要或动机”,然而他退位的理由(他已经年老,想要从国事操劳中退出)已经在第一场里清楚表明了。即使在我之前引用的段落里,我们也能看到托尔斯泰有意误解了一个短语,还轻微地改变了另一个短语的意思,使得本来在原文中合理的句子变得荒谬起来。每一处误读都不很严重,但累积效果严重夸大了剧作的精神紊乱程度。另外,托尔斯泰无法解释为何莎士比亚的剧作在他死后两百年间(也就是在所谓“传染性狂热”出现之前)仍然能出版和上演,而且他对莎士比亚声名鹊起原因的解读完全是由错误陈述所强调的无端猜测。再如,他的多种指控之间还互相矛盾:比如说,莎士比亚仅仅是个戏子,而且“并不认真”,但另一方面他又持续不断地将自己的思想强加进角色的口中。总体来说,很难觉得托尔斯泰的批评是出于真心的。不管怎样,他都不可能全身心地相信自己的主要论点——也就是说,相信一个多世纪以来整个文明世界被一个巨大而明显的谎言所欺骗,只有他一人看穿了这一切。的确,他讨厌莎士比亚,这千真万确,但是理由可能不尽相同,至少和他声称的不一样,而其中隐藏着他这本小册子的目的。
对于这一点,免不了要进行一些猜测。然而,有一条可能的线索,或者至少是一个能指出线索的问题,那就是:在有三十多部剧作可供选择的情况下,为什么托尔斯泰单单挑出了《李尔王》作为特定的靶子呢?诚然,《李尔王》名气很大,也广受赞誉,被挑选出来可能只是作为莎士比亚最佳作品的代表而已;然而,出于带着敌意进行分析的目的,托尔斯泰可能选择了他最不喜欢的剧作。他之所以单单对这部剧怀有特殊的恨意,是否可能因为他有意无意间感觉到李尔的故事和自己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呢?然而,接近这一线索的更好方法是从相反的方向——也就是说,通过检视《李尔王》本身,尤其是那些托尔斯泰没能提到的内容。
一位英语读者首先会注意到,托尔斯泰的小册子里很少将莎士比亚看作一位诗人。莎士比亚被当成一名戏剧家对待,而且既然他的名声毋庸置疑,这应当归功于他编剧上的花招,使得聪明的演员得以有机可乘。如今看来,就英语国家而言,这一点不是真的。几部被莎士比亚崇拜者尤为看中的剧作(例如说,《雅典的泰门》),极少或从没上演过,而那些最适合演出的剧作,例如《仲夏夜之梦》,受到的景仰却最少。那些最热爱莎士比亚的人首要看重的是他对语言的运用,那“言语的音乐”,对此就连另一位怀有敌意的批评者萧伯纳都“不可抗拒地”表示承认。托尔斯泰无视这一点,而且似乎没意识到一首诗对于使用和这首诗同一种语言的人来说有着特殊的价值。然而,假如代入到托尔斯泰的立场中去,试图将莎士比亚看作一位外语诗人,很明显仍然有些东西是托尔斯泰所忽视的。诗歌这东西似乎并不只是一些声音和联想,对于不是自己语言群体的人没有价值:否则为何有一些诗,包括一些用死语言写成的诗,能够取得超越国界的成功?很明显像是“明天就是情人节”这样的歌谣很难完美地翻译出来,然而在莎士比亚的主要作品里,有一些可以称之为诗意的东西是可以脱离言词存在的。托尔斯泰有一点说对了,仅就一个剧本而言,《李尔王》写的并不好。这部剧太过冗长,人物和支线情节过多。一个邪恶的女儿可能就足够了,而且埃德加这个角色是多余的:如果将格洛斯特和他的两个儿子删除掉,的确可能更好些。不管怎样,有一些东西,一种模式,或者可能只是一种气氛,拯救了剧本的复杂和冗赘。《李尔王》可以被想象为一场木偶戏,一部芭蕾,一系列图画。它的诗意的一部分,有可能是最主要的部分,内在于故事当中,既不依赖于特别的辞章,也不依赖于有血有肉的演示。
闭上你的眼睛,想象一下《李尔王》,尽可能不要想起其中的任何对话。你看到了什么?不管怎样,以下是我看到的:一位威严的老人,穿着黑色的长袍,白发银须在风中飘扬——一幅布莱克画作中的景象(然而奇怪的是,也很像托尔斯泰本人);他在风暴中游荡,不停指天咒骂,陪伴他的是一个弄臣和一个疯子。现在场景变换了,老人仍然在咒骂,仍然茫然无措,怀抱着一个死去的女儿,背景某处是吊死在绞刑架上的弄臣。这是这部戏的基本框架,然而就连这些基本的东西托尔斯泰都想砍掉大部分。他反对暴风雨,认为这没必要;对于弄臣,在他眼里不过是个无聊的讨厌鬼,一个用来开低级玩笑的工具;考狄利娅的死对他来说破坏了这部剧的道德观。根据托尔斯泰的看法,莎士比亚参考的那部早期剧作《雷尔王》的结局更自然,也更符合观众的道德要求。那部戏里高卢国王征服了姐姐们的丈夫,考狄利娅继承了死去的雷尔王的王位。
也就是说,这部悲剧本该是部喜剧,或者大概应当是一部情节剧。悲剧感是否能与对上帝的信仰兼容,这一点值得怀疑。至少,它不能兼容于对人类尊严的不信任,以及当美德没能获胜时感到受欺骗的那种“道德要求”。悲剧恰恰是在这种情况下得以存在的:美德没能获胜,但我们仍感到人类要比那些毁灭他的力量要高贵的多。值得注意的是,托尔斯泰认为弄臣的出场没有必要。实际上弄臣是这部戏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不仅仅是作为合唱队的一种存在——通过一种比其他角色更有智慧的方式对情况进行评论,使之更加凸显——他还侧面衬托了李尔的狂暴。他的笑话,谜语和顺口溜,还有他对李尔那高尚的愚蠢的无尽挖苦,从单纯的嘲弄中升华出一种忧郁的诗意(“你把其他尊号都给了别人,只有这一个(傻瓜)是你娘胎里带出来的”),就如同一股理智的涓涓细流在剧中流淌,提醒我们尽管有这么多的不义、残酷、阴谋、欺骗和误解正在上演,在世界上的某处,生活仍在继续。从托尔斯泰对弄臣的不耐烦中,我们可以瞥见他与莎士比亚之间更深刻的分歧。他反对莎士比亚作品中的粗糙感、那些离题话、不可思议的情节、夸张的语言风格,这些都不无道理:然而最根本的是他很可能最不喜欢的是某种活力——不仅仅是简单的享乐,而是对生活中实际进程的一种兴趣。把托尔斯泰刻画成一个攻击艺术家的卫道士显然是不对的。至少他从没说过艺术是邪恶或毫无意义的,他甚至从没说过精湛的技艺不重要。但是在他晚年的主要志向就是缩减人类思想的关心范围。一个人的兴趣,与物质世界的联系,他那一复一日的奋斗,应当尽可能减到最少而非增加。文学必须由寓意组成,剥离掉细节部分,并且要几乎独立于语言。寓意本身必须成为艺术品,愉悦感和好奇心必须从中排除,而这是托尔斯泰同一般清教徒不同的地方。同样,科学也必须远离好奇心。他说科学的事业不是为了发现发生了什么,而是教导人类应当如何生活。对于历史和政治也是一样。许多问题(例如说,德雷福斯案件),根本不值得解决,他宁可把它们当作细枝末节。他那关于“狂热”或“传染性暗示”的理论将十字军东征和荷兰郁金香狂热这类事情相提并论,的确表明他倾向于将许多人类行为仅仅看作蚂蚁般熙熙攘攘的盲目行动,既无意义也很无聊。很显然他对那些混沌,繁复,好离题的作家没有耐心,例如莎士比亚。他的反应就像一个易怒的老人被一个吵闹的孩子所烦扰那样。“为什么你老在那里跳上跳下的?为什么你不能像我这样安静地坐着?”某种意义上说,老人有道理,但麻烦在于孩子肢体中有一种感觉,而这种感觉老人已经丧失了。而且如果老人知道这种感觉的存在,结果只会增加他的愤怒:如果他能使孩子和他一样衰老,他会这么干的。托尔斯泰也许并不知道他错失了莎士比亚身上的哪些特质,但他意识到自己错失了某些东西,于是他认定其他人也应当被剥夺这些东西。他天性专横又自大。成年后他偶尔还在愤怒时鞭打他的仆人,而且根据他的英语传记作者德里克·莱昂的说法,后来他“在被轻微冒犯的情况下,频频产生一种渴望,想给他反对的那些人脸上来一记耳光”。一个人在经历宗教皈依之后也很难摆脱这种脾气,而且很明显那种重生的幻觉会允许一个人天性中的恶更自由地绽放,尽管形式上可能更加微妙一些。托尔斯泰能够弃绝肉体暴力,并能看出其中的意义,但他缺少宽容和谦卑的能力,并且即便一个人对他的其他作品一无所知,他也能从他的这本小册子里推论出那种精神上的欺凌倾向。
然而,托尔斯泰并非仅仅是想要毁掉那些别人享有但他无法分享的乐趣——他的确是这样做的,但他与莎士比亚之间的分歧要更加深远。这是宗教与人文主义在人生态度上的分歧。这就要要回到《李尔王》的中心思想上来,尽管托尔斯泰详细阐述了它的情节,却对他的主旨只字未提。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少数几个确实拥有主旨的作品之一。托尔斯泰抱怨的对,太多垃圾文章将莎士比亚看作一位哲学家、心理学家、“伟大的道德教师”或者随便什么东西。莎士比亚并不是一位系统性的思想家,他的大部分严肃思考都是零散和间接表达的,而且我们并不知道在哪种程度上他的写作存在“目的”,甚至不知道他名下的大量作品是否确实是他写的。在他的十四行诗里他从未将自己的剧本当作成就提及,尽管他有点半惭愧地暗示过自己的演员生涯。他极有可能认为自己至少一半剧作不过是乱炖大杂烩而已,基本不关心目标或取得成就的可能,所以他满足于将各种材料拼凑在一起,让它们多多少少能在舞台上立得住,而且那些材料大部分还是偷来的。然而,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在一开头,正如托尔斯泰本人指出的那样,莎士比亚有一种将那些与情景本身无关的宏大思想强加到角色口中的习惯。对于一位戏剧家来说,这是一种严重的缺点,但这恰恰不符合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的那种描绘:一个平庸的写手,没有自己的观点,仅仅想要花最小的力气达到最大的效果。不仅如此,在他1600年之后完成的大量作品中,毫无疑问具有一种主旨,甚至说道德观。它们都围绕着一个主题,而这些主题是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的。比方说,《麦克白》的主题是野心,《奥赛罗》的主题是嫉妒,《雅典的泰门》主题是金钱。《李尔王》的主题是放弃,除非有意无视这一点,否则不可能理解不了莎士比亚想要说什么。
李尔放弃了他的王位,却期望人们继续像国王一样对待他。他并没有意识到如果放弃了权力,其他人就会利用他的弱点对付他——那些奉承他最起劲的那些人,里根和高纳里尔,恰恰就是后来背叛他的人。这时他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命令人遵从他,他陷入狂怒之中,托尔斯泰说这是“奇怪和不自然的”,但是实际上这就是人性的完美体现。在疯狂和绝望中,他经受了两种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十分自然的,只不过在其中一种情绪下的他可能一定程度上当了莎士比亚本人的代言人。其中一种情绪是厌恶,这时的李尔可以说痛悔自己当过国王,并且第一次明白了那些虚有其表的正义和庸俗的道德是多么腐朽。另一种情绪是无能的狂怒,此时李尔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发泄幻想中的报复。“让一千条咝咝作响的血红火舌烧到她们身上!”然后:
It were a delicate stratagem to shoe
A troop of horse with felt; I'll put't in proof;
And when I have stol'n upon these sons-in-law,
Then kill, kill, kill, kill, kill, kill!
这里有一条妙计可以实行:
一队骑兵,马蹄上包着毡布;
悄悄溜进我那两个女婿营里,
然后杀呀,杀呀,杀呀,杀呀,杀呀!
直到最后,清醒过来的他才意识到,权力、复仇和胜利并不值得:
No, no, no, no! Come, let's away to prison...
..................... and we'll wear out
In a wali'd prison, packs and sects of great ones
That ebb and flow by th' moon.
不,不,不,不!来,让我们走入监牢……
……在监牢的墙壁间,我们冷眼看着
那些朋比为奸的党徒
随着月亮的圆缺而升沉。
但是这时他的觉悟已经迟了,因为他和考狄利娅的死亡已不可更改。故事就是这样,尽管讲述得有些笨拙,依然是个好故事。
但奇怪的是,这个故事不是和托尔斯泰自己的历史很像吗?人们很难忽视其中的一些相似处,因为托尔斯泰人生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件,就像李尔的一样,是一场宏大的,无偿的放弃行动。在他的晚年,他宣布放弃自己的财产,他的头衔和版权,并且进行了一次逃离他的特权地位,像贫农一样生活的尝试——一次真诚的尝试,虽然并不成功。但是托尔斯泰与李尔之间最深刻的相似之处在于,他的行为基于一个错误的动机,并且没能得到他希望的结果。在托尔斯泰看来,每个人的目标都是幸福,并且幸福只有在按照上帝的意旨行动时才能得到。但是按照上帝的意旨行动意味着放弃所有尘世的快乐和野心,只为他人而活。因此最后,托尔斯泰弃绝了这个世界,期望这样做能让自己更幸福。然而在他的晚年有一件事是人们确定无疑的,那就是他并不幸福。相反他被人们对他做的事逼迫的几乎要发疯,那些人恰恰就是因为他的弃绝而迫害他。就像李尔一样,托尔斯泰并不谦卑,没能正确判断人性。尽管穿着佃农的裤子,他时不时还会恢复起那种贵族的派头,而且他甚至还有两个备受信任后来却背叛了他的孩子——当然,不像里根和高纳里尔那样过分。他对性行为的厌恶也和李尔很相像。托尔斯泰认为婚姻就是“奴役,餍足,拒斥”,也就意味着容忍接近“丑陋、肮脏、臭气和疮疤”,这与李尔著名的怒斥很是般配:
But to the girdle do the gods inherit,
Beneath is all the fiends';
There's hell, there's darkness, there's the sulphurous pit,
Burning, scalding, stench, consumption, etc., etc.
腰带以上是属于天神的,
腰带以下全是属于魔鬼的:
那里是地狱,那里是黑暗,那里是火坑,
吐着熊熊火焰,发出熏人的恶臭,把一切烧成了灰。
然而,当托尔斯泰写关于莎士比亚的文章时,他未能预见到这些,甚至到他生命的尽头时——那场突如其来,临时起意的纵贯全国的出奔,仅有一位忠诚的女儿陪伴,死在陌生村庄的一间小屋里——似乎都像是李尔的形象幽灵般的重现。
当然,无法假定托尔斯泰意识到了这种相似性,也没法假设如果有人向他指出的话他就能承认这一点。但他对这部剧的态度一定受到了其主题的影响。放弃权利,送出你的土地,对这种事他深有感触;因此有可能,比起莎士比亚的其他剧作(比如说《麦克白》),这部剧中莎士比亚所主张的道德观念使他更加愤怒与困扰,因为其他剧作和他的生活并没有那么接近。但是,《李尔王》的道德观到底是什么?显然这里有两种道德观,一种是表层的,另一种则是故事当中所暗示的。
莎士比亚一开始假设,放弃自己的权力就会招致攻击。这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会对抗你(肯特和弄臣就始终站在李尔一边),但是很可能会有人这么做。如果你扔掉你的武器,某些更胆大的人就会把它捡起来。如果你给人转过另一边脸,你就会再挨一记耳光,而且比上次还狠。这种事并不一定会发生,但你可以预料到它,而且如果真的发生了,你也应当不去抱怨。可以这么说,第二记耳光就是把脸转到另一边去这一行动的一部分。因此首先就有弄臣主张的那种庸俗的,常识性的道德观:“不要让出权力,不要送出你的土地。”然而这里还有另一种道德观。莎士比亚并没有花费篇幅表述它,至于他是否意识到这种道德观其实也不太重要。它包含在这个故事当中,说到底这个故事是他编的,或者说出于自己的目的对其进行了改动。这就是:“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给出你的土地,但不要期望通过这么做来获得幸福。你很可能不会幸福。如果你为他人而活,你就只能是为他人而活,而不是将其作为一种为自己谋利的迂回途径。”
很明显,两种结论都不能使托尔斯泰满意。前一种表达了普通的,只管自己享福的自私观念,而这是托尔斯泰真心想要远离的。另一种与他鱼和熊掌兼得的想法相矛盾——这就是,通过摧毁自己的私心来达到永生。当然,《李尔王》并非是一种利他主义的说教。它只是指出了抱着自私的目的去实践无私奉献会导致怎样的结果。莎士比亚身上有着浓厚的世俗色彩,而且如果强迫他在自己的剧中选边站的话,他很可能会更同情那个弄臣。但至少他看出了整个问题的所在,并从悲剧的高度理解它。邪恶遭受了惩罚,但美德并没有得到奖赏。莎士比亚后期悲剧的道德观念并非普通意义上宗教性的,而且肯定不是基督教的。其中只有《哈姆雷特》和《奥赛罗》两部剧,故事被安排发生在基督教时期,即便如此,其中除了《哈姆雷特》那个古怪的鬼魂以外,并没有暗示有一个一切正义都能被匡正的“来世”存在。所有这些悲剧都出于一个人道主义设想,那就是人生虽然充满悲伤,仍然值得一活,人类是一种高贵的生灵——这是一种晚年的托尔斯泰所不能信奉的信念。
托尔斯泰不是圣人,但他十分努力想要成为一个圣人,并且他对文学提出的要求也是超凡脱俗的。重要的是意识到这一点:圣人和普通人之间的区别是本质上而非程度上的区别。也就是说,不应当把其中一种当作是另一种的不完美形态。圣人,至少是托尔斯泰式的圣人,并不会致力于改善尘世的生活:他会致力于终结它,并用另一种东西取而代之。宣扬独身“高于”婚姻就明显表达了这一倾向。托尔斯泰实质上是在说,只有当我们能停止繁殖,抗争,奋斗和享乐,只有当我们不仅抛弃我们的罪恶,还抛弃那些使我们能立足于大地的一切东西——包括爱,到那时所有痛苦都将终结,天国就会降临。然而正常的人类不会想要一个天国:他想要尘世的生活得以延续。这不仅仅因为他“软弱”,“有罪”,渴望“快乐时光”。绝大多数人能从生活里得到很多乐趣,但总体说来,生活充满苦难,只有非常年轻或非常蠢的人才会对另一种可能抱有幻想。归根到底,基督教的态度才是自私和享乐主义的——因为它总是想要逃避尘世的痛苦生活,在天国或涅槃中找到永恒的平静。人文主义的态度是,必须持续不断的奋斗,死亡是生命的代价。“人必须接受自己的出生,一如接受自己的死亡:这就是成熟。”——这是一种非基督教的态度。人文主义者和宗教信徒之间似乎通常能保持停战状态,但实际上他们的观念是不可调和的:一个人必须在现世和来世之间做出选择。而绝大多数人类如果真的理解了这个问题,都会选择现世。他们通过继续工作、繁殖和死亡做出了选择,而非为了一个彼岸世界的居所而敷衍自己的人生。
我们并不怎么了解莎士比亚的宗教信仰,从他的作品提供的证据来看甚至很难证明他有信仰。然而不管怎样,他不是一个圣人,也不想成为圣人:他是个凡人,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品并不太好。比方说,他很明显喜欢巴结权贵,而且乐于以最卑躬屈膝的方式奉承他们。他活得非常谨小慎微,甚至可以说是懦弱,很少与大众的意见对抗。他很少通过那些有可能被认为和自己一样的角色讲出颠覆性的或怀疑主义的言论。纵观他的剧作,那些尖锐的社会批评者,不被流俗的谬误所蒙蔽的人,无一例外都是丑角、恶棍、疯子,佯狂者,或者处于严重歇斯底里状态的人。在《李尔王》中这种倾向尤为明显。里面包含大量隐藏的社会批评——托尔斯泰忽视了这一点——但这些批评全都是通过弄臣,通过装疯的埃德加,通过疯病发作的李尔口中讲出的。然而事实就是,莎士比亚必须使用这种诡计来展示自己的思想是多么宽广。他总是忍不住要对一切事物都发表评论,尽管他是凭借各种各样的面具来这么做的。如果一个人认真读过莎士比亚,哪怕一天不引用他都会觉得难受,因为很少有什么重要的话题没有被他用那种凌乱但极富洞见的方式讨论过,或至少提及过。即使是他那些散掷于每一部戏里的离题话——双关语和谜语、姓名表、《亨利四世》中车夫对话里的那些“新闻”片段、黄段子、各种被遗忘的歌谣残章——都仅仅是活力过剩的产物。莎士比亚不是哲学家,也不是科学家,但他的确充满好奇心,热爱大地上的一切,热爱生命的进程——这跟那种只想要享福和长命百岁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两者必须分清。当然,他并不是因为他那些思想的价值才得以传世的,而且假若他不是一位诗人的话,他甚至可能不会作为一个戏剧家被人所铭记。莎士比亚对语言的音乐性如此着迷,我们可以从皮斯托尔的台词看出这一点。皮斯托尔说的话基本都不知所云,但如果单独考虑他的那些句子,那都是修辞十分华丽的诗篇。很明显,那些高亢的废话(“让洪水泛滥吧,让魔鬼为食物嚎叫吧(Let floods o'erswell, and fiends for food howl on)”等等)总是自动地出现在莎士比亚脑海中,持续不断地回响,必须创造出一个半疯的角色才能把这些词句用掉。
托尔斯泰的母语不是英语,他没有被莎士比亚的诗句所触动,甚至可以说拒绝相信他有着出类拔萃的遣词造句的能力,我们不能因此责备他。但他可能也反对那种从诗歌本身角度评价诗歌的这样一整套见解——也就是说,认为诗歌是一种音乐。如果有人能向他证明他对莎士比亚声名鹊起的那一套解释是错误的,就是说不管怎样,对于整个英语世界而言,莎士比亚的声望是真实的,仅仅凭他将一个音节放在另一个音节旁边的本事就足以给一代又一代英语人民极大的快乐——对于这些,他非但不会看作是莎士比亚的优点,反而会认定是罪过。这一切不过再一次证明了莎士比亚及其崇拜者无信仰的凡俗本质。托尔斯泰会说,必须从意义的层面评价一首诗,那些诱人的声响只会让人忽视其中错误的意义。不管到了哪个层面,总是出现同一个问题:现世与来世的对抗,而很明显语言的音乐是某种属于现世的东西。
托尔斯泰的性格中总萦绕着某种怀疑,这一点他和甘地一样。他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个庸俗的伪君子,假如不是遭遇他身边人,尤其是他妻子的重重阻挠,他很可能会强迫自己做出更大的自我牺牲。但另一方面,像托尔斯泰的死忠门徒所说的那样理解他是很危险的。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实际上,可能性非常大——他们只是将一种自我中心主义替换成了另一种。托尔斯泰放弃财产、名声和特权;他弃绝各种形式的暴力,并做好了为此受难的准备;但很难相信他会放弃强迫别人,或者至少是那种强迫他人的渴望。有一类家庭,父亲会对孩子说“你要再这样,我就抽死你”,而妈妈却会眼泪汪汪地将孩子一把搂住,温柔地低语道“宝贝,你这样妈妈心里会好受吗?”谁会觉得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的专制程度少多少?重要的区别不在于暴力还是非暴力,而在于是否拥有控制欲。有一些人认为军队和警察机关都是同样邪恶的,但是和相信在特定情况下有必要实施暴力的人相比,他们的世界观更偏激,更狭隘。他们不会对其他人说 “干这个,干那个,否则送你进监狱”,但他们会尽其所能地钻进人们脑子里,从最细微处控制人的思想。像是和平主义或者无政府主义这样的信条,表面上看主张放弃一切权力,实际上是在鼓励这种思维习惯。因为,假如你信奉一种远离庸俗肮脏政治的信条——一种你根本无法期望从中牟取物质利益的信条——这不证明你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吗?而你越认为自己正义,也就越愿意在精神上欺凌其他人。
假如我们相信托尔斯泰在小册子里所说的,那么他就从没觉得莎士比亚有什么优点,而且总是对他的那些同辈作家——屠格涅夫、费特等——的不同想法感到震惊。我们可以确信,在托尔斯泰尚未灵魂再生的那些日子里,他的结论是这样的:“你们喜欢莎士比亚——我不喜欢。咱们各走各路。”随后,他渐渐有了一种“整个世界都在遗弃他”的感觉,他开始认为莎士比亚的作品对他来说是一种危险。人们从莎士比亚那里得到的快乐越多,他们就越不听托尔斯泰的。因此,必须禁止人们喜爱莎士比亚,就像必须禁止人们喝酒抽烟一样。诚然,托尔斯泰不会通过强制手段阻止他们。他没有要求警察查禁莎士比亚的作品。但他会尽可能地抹黑莎士比亚。他会试图钻进每一个喜爱莎士比亚的人的思想中,处心积虑地毁掉他们的快乐,其中包括——正如我对他小册子的概述所展现的那样——施展各种自相矛盾的论证,甚至其诚实性都值得怀疑。
但是最令人震惊的事实是,这一切都没造成什么影响。就像我先前所说的,没人能回应托尔斯泰的小册子,至少没法回应其中大部分内容。没有什么论据能为一首诗辩护。它通过自己的传世来为自己辩护,否则就无法辩护。而如果这种检验依据是有效的,我认为对莎士比亚案件的判决应当是“无罪”。就像所有其他作家一样,莎士比亚早晚也会被遗忘,但是从今往后大概不会再有比这更严重的针对他的指控了。托尔斯泰可能是他那个时代最受景仰的文学家,而且他当然也不是最糟糕的小册子写手。他使劲浑身解数谴责莎士比亚,好像一艘万炮齐发的战舰一样咆哮不止。结果又如何呢?四十年过去了,莎士比亚仍然无可撼动,那些推翻他的努力早已烟消云散,除了一本几乎没什么人读过的发黄的小册子——要不是他的作者写过《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的话,它恐怕早被人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