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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辩与日本人打官司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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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辩与日本人打官司 引子
2. 自辩与日本人打官司 准备起诉
3. 自辩与日本人打官司 正式起诉
4. 自辩与日本人打官司 首次庭审
5. 自辩与日本人打官司 阴招
按照法院的规定,收到被告的“证据”之后,应当书面告知法院。我根据此规定回复了法院,法院安排10月31日进行第二次庭审。
法庭上,我强压着怒火驳斥了K提出的所谓“证据”。
1. 十多年前K对我的汇款与此案毫无关系,那是我替他办事的费用(根本都不够!)。这样的一笔小款转账单保管得如此完善,说明此人用心极深,如果是借给我的款,他绝不可能不要收据,且在向我借钱时也一定会留下抵消等字句。
2. 自从借款给K后,我三年多没见过他,从来没有收到任何“宝石”。收据是伪造的,是K自己所写,朋友甚至都不知道这回事。那块石头在朋友处,可以直接问他。
3. K必须归还所有借款,如果他继续纠缠所谓的“宝石”,我将另行起诉他伪造“证据!”
我当场把朋友电话给了法官,那位女事务员在法庭外给朋友打了电话。回来后说已经确认“宝石”没有交给我,一直朋友保管着。
法官判决:驳回K提交的两份证据。十多年前的转账与此案无关;“宝石”也与我无关。K必须按照原告的起诉书要求如数还款。
律师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我看他也想不到啥招了,说回去要和K再商量一下。
法官最后说将在第三次庭审时宣布裁判结果,也是最后一次庭审。
第二次庭审结束后没两天,律师来电,问能否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没有问题,但要满足我的条件。
我给律师发了一份传真,提出了两个方案。
1. 按照法律规定,有收据部分的三笔借款+收据还款日至实际还款日间的利息(年息5%,近五年)
2. 三笔借款+K答应的报酬+第四笔没有要收据的借款
这两种方案总金额差别不是很大,法院判,会是第一种方案。
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K就留有案底,所以他才会选择庭外和解。
K再也没有对策了,只能接受我的条件。
11月29日第三次庭审,也是本官司的最后一次庭审。
这次庭审很快就结束了,因为双方庭外和解。我给对方的时间是一周,庭审结束一周后必须把所有款项还给我。
律师也只能答应。
法院的判决书,也是双方的庭外和解书。
我同时提出,不要现金(我担心假钞),或者银行转账或者我们同时去银行现场取钱。
回到家后,我就等待律师的电话,几号还钱。
我估计那段时间K也在紧张地筹钱。
终于等到了律师来电,约好某天在哪家银行碰面,这天距离一周期限只剩一天!
K答应了第二种方案,毕竟大家都有相互认识的人,把钱一分不差都还上,他至少还有点面子。
这次官司,历时整整五个月,以我的全胜告终。
第二次庭审结束后,我才拆开律师的第一封来信,确实希望我撤诉,庭外和解。但我很庆幸我当时没有打开、没有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因为肯定绕不开那块石头,只要我的言谈中露出一丝一毫对我不利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直到今天,K似乎也没有向朋友回收石头。什么”宝石“,”国家重大财宝“,谎言不攻自破。
很幸运,是在日本这个法治国家打官司,被告还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日本人。但是法院完全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裁判,没有因为我是外国人而有任何偏颇。
同时,我觉得海外华人要学会保护自己,该强硬的时候也必须要强硬,你硬对方就软。
记住太祖一句话“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看天下劳苦人民得解放》,哈哈,特别符合我这个官司的结局!
题外话:打官司期间,有一位朋友约我吃饭(疫情前,我们基本一月见一次,一起吃顿饭),问我最近干嘛。我就跟她讲了我起诉日本人一事。她佩服得我不行,说她两年前也借了一笔款给朋友,金额也不小,也是说好还一直没还,问我能不能也起诉?我问她有没有收据,她说有;我又问是否写了利息?她说写了,8%。我一听,这不成了高利贷,哪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不判个扰乱金融罪就不错了,法律规定的民间贷款利息是5%。
她一听慌了,说自己什么都不懂,那怎么办?
向她借钱的是中国人。我说不要逼对方,如果被逼急了一回国,你这笔钱就算打水漂了。
她想想有道理,说也只能等对方慢慢还了。以后再也不借钱给别人!
钱财上的官司还是容易打,情感上的官司也就真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了。扯远了,希望我们都不要上法庭,平平安安过日子。
春天来了,带来了无限希望。但愿今年一切都会好起来。
{全文完,感谢所有跟读的朋友!)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阿迪2000' 的评论 : 非常感谢赏阅。钱,确实不能乱借,很多朋友关系就是因为金钱而中断的。
阿迪2000 发表评论于
认真看完了。您真厉害,大获全胜,且没有请律师。看来,不要借钱给人,可以少很多烦恼。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琥珀之泪' 的评论 : 是的是的,哪儿都有坏人。
琥珀之泪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omaninhome' 的评论 : 力挺,真是服了,江西辣椒不是白吃的,不过在国外还真是要注意,哪里都有老赖!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零九' 的评论 : 请从头读起,谢谢!
零九 发表评论于
不理解的是,当时已意识到他撒谎,红宝石是假的,还继续相信他,借钱给他?用假货做担保,更不应该怀疑不还钱的意图吗?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杜鹃盛开' 的评论 : 谢谢杜鹃。都过去了,只愿今后平安。
杜鹃盛开 发表评论于
勇敢睿智,沉着冷静,大赞!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eyang' 的评论 : 谢谢叶杨兄来访!
yeyang 发表评论于
大获全胜!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黑贝王妃' 的评论 : 是的呢。如果日本跟中国一样,我还真不敢打。对方只要给法院施加一点压力,我必输无疑。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omaninhome' 的评论 : 确实值得庆贺。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海风随意吹' 的评论 : 谢谢海风。一次宝贵的经历。但希望今后不要再有官司,太耗费时间和精力了。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笑薇.' 的评论 : 谢谢笑薇。是的,我都觉得他有点老糊涂了,提交的所谓“证据”根本站不住脚,反倒被我抓住了漏洞。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每天一讲' 的评论 : 好久不见一讲了。本系列第一篇一开头就提示过是四年前(17年)发生的事件。
太祖很多话说的很对的,牢记在心。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GoBucks!' 的评论 : 是的,他轻敌了,以为我是面团可以随意搓揉。哪个国家都有假钞,日本也一样,只是要少得多。K这人神通广大,我不得不防。
黑贝王妃 发表评论于
解气!这也说明日本是法制社会,无论什么人都有地方去讲理!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opika' 的评论 : 胜太郎后来补了一句纠错“由输方付”。
我刚提交诉讼时,法院就跟我提过。首先我要不要请律师;第二,如果我输了官司,包括被告的律师费都要我承担。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opika' 的评论 : 法律专业人士给的几个点评,俺全盘接受,哈哈!是的,该我得的,一分不让!
年轻时真的应该去学法律的,也给自己多条路。时光不能倒回,也只能遗憾了。
womaninhome 发表评论于
祝贺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心中之城' 的评论 : 是的呢,不到最后一刻总觉得不放心,知道款都到手后,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海风随意吹 发表评论于
佩服佩服,祝贺全胜而归!
笑薇. 发表评论于
佩服! 老人使用的手段太卑鄙。祝贺!
每天一讲 发表评论于
记住太祖一句话“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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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29年?那就是2017年发生的事情了。
易安是“土八路”的干活,完胜“太君”。还是用毛主席的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GoBucks! 发表评论于
恭喜默默+1. 他估计中国人好欺负吧。日本也有假钞?教训是朋友之间不借钱,否则当送吧。
laopik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胜太郎' 的评论 : 看不懂:“这些稳羸的案件,也要请个律师,反正律师费由羸方付!”,是否笔误了?费用由输方付?日本诉讼我不熟悉:)
laopika 发表评论于
祝贺胜利!看了结局,三点感受:1、你的第三点意见击中了他的要害,如果没有这条对方未必会全盘接受你的条件。2、要求对方给付K答应的报酬和没有收据的借款是你痛打落水狗的绝招,杀得他片甲不留:),也是给他一个教训。3、你朋友高息借款给人的事,你的答复非常专业,确实明显高出市场贷款利率的借款并不受法律保护,日本中国都一样。
看来在才女、诗人、歌手美誉后面还得加上个桂冠“民间法律人士”:)
心中之城 发表评论于
恭喜墨脉大获全胜!正义得到伸张!守得云开月见明!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注册很麻烦' 的评论 : 是滴。当所有款都拿到手后,那种幸福的感觉真是难以形容。
注册很麻烦 发表评论于
能够扬眉吐气是最大的幸福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多伦多橄榄树' 的评论 : 我在国内时很多朋友就说我应该去当律师。那时贪玩,不爱学习,现在想来真的应该去学一下的。我有几个日语系校友后来拿了律师牌,可吃香了。
我唱歌不算早,文城还有不少更早的。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xyz' 的评论 : 是啊,五个月呢。赖小民那么大的案子,两个月就执行死刑了。春天来了,今年希望有新气象。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pot321' 的评论 : 小官司,但是击败了大律师,还是有点得意的(*^^*)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墨墨做律师肯定很牛,一会儿来听歌剧,你是文学城里唱歌早又多的前辈,唱歌是个很健康的爱好!
cxyz 发表评论于
祝贺一下,赢得官司,不容易。
春暖花开真好
spot321 发表评论于
墨墨了不起!这一仗打得过瘾!~~ 祝周末愉快!真的解放了!!~~~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林向田' 的评论 : 感谢跟读。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寒一凡' 的评论 : 谢谢一凡,结局确实令人高兴。
林向田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以好结局收场。
寒一凡 发表评论于
终于大获全胜,给墨墨点赞!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RUEFIRE' 的评论 : 太祖有些话真的很给人力量,哈哈!谢谢听歌!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石假装' 的评论 : 谢谢石姐姐。钱确实不能乱借。有句俗话说得好:如果不想跟他做朋友,就借钱给他吧!
TRUEFIRE 发表评论于
这歌真的给力!记住太祖一句话“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哈哈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我真佩服你,这么年轻这么严谨有力。钱真不能借来借去,很伤脑筋。我也借给过别人,要不回来也断了来往。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家宴' 的评论 : 谢谢家宴。要看什么官司,有凭据的金钱纠葛容易解决。如果是离婚官司、刑事犯罪什么的,还真不一定有赢家。
家宴 发表评论于
祝贺默默全胜。有人说,打官司没有赢家。这话看来不一定。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东村山人' 的评论 : 谢谢东村。其实谁都可以。K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聪明反被聪明误。
东村山人 发表评论于
给默默一个大大的赞!太棒了!
佩服佩服啊!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雅佳园' 的评论 : 谢谢雅雅。平生第一次打官司,结果非常好,给了我不少信心。当然,今后最好不要再上法庭。
谢谢听歌,我非常喜欢这首歌。
雅佳园 发表评论于
完胜!太棒了,给你点赞!歌好听, 很应景呐!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十年以后再写,哈哈!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情感上的官司也就真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了》
感觉モモ还有个故事,:))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胜太郎' 的评论 : 回复 '胜太郎' 的评论 : 不可以代扣的,我没有给他留过一个字,这笔款的用途自然就不知道。那我也可以说是当时借款给他,他还款,收据找不到了之类的,都是毫无凭证的东西。法院不可能凭着一张十多年前(那天你还说追款期限五年内)银行转账来跟本案关联,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与陈述的感情色彩毫无关系。对方律师也不是傻瓜,他当然也说了很多,法院怎么就没信他呢。
这种案子,我觉得无需律师,白纸黑字的事,他逃不了,结果也证明了这点。他其实提交证据时还涉及了我的隐私,考虑到跟读的读者群,上一篇我没有写进去。我在法庭上也抗议他,表示一并另行告他侵犯隐私权。律师没想到我这么厉害,确实有点害怕了。
至于连带担保,也是不可能的。我们仨其实以前一起共过事,当然我先认识朋友,然后通过他认识K,大家处于一条平行线上。我不是借给陌生人,所以根本没想到这点。我打电话跟朋友这么说也是为了给他一点压力,说来说去还是我当时考虑太浅,压根没想到K想耍赖。告他,就是最高的办法,逼得K不得不还钱。
胜太郎 发表评论于
律师费由输方付!
胜太郎 发表评论于
不论过程怎样,结局是要回了应收账款!谢谢墨脉的分享经历!
墨脉在法庭陈述中有感情因素,裁判官当然不会听。第一条陈述中的K向墨汇款收据,,只要墨拿不出相关证据说明,足可以代扣K借款金额的一小部分,这个有可能是K的律师想以此激怒你,你一旦被激怒,你就输了一半!
即使判你羸,K全部归还借款,K没有钱还,再怎么羸也没用!
这个案例我分析了很多遍,你羸在了k走了一步臭棋,即伪造友人文书!他深知伪造私文书会被判刑的法律程序。3个月~5年的刑期,对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来说,这个无法接受!
你的朋友,和K交情很深。是他(她)让你误信,才借钱给K。朋友害死人啊。当然,他(她)也是误信了K,但是结局是你借钱给了K,害了你自己!
其实,在借钱的时候,应该让你的朋友做为连带担保,他(她)不是很信任K吗?做个连带担保应该很正常吧。(当然,这些都是马后炮)
现在,想起来,这些稳羸的案件,也要请个律师,反正律师费由羸方付!你的朋友如果也来你的博客,看了这个博文,希望不要再帮所谓的绅士,华族做这些事情了!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9494,哈哈!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亮亮妈妈' 的评论 : 谢谢亮妈,给日本人一个教训:不要以为中国人好欺负!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这年头杨白劳逼死黄世仁。谢谢晓青的掌声!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看天下劳苦人民得解放》,哈哈,这个太应景了,还有那句“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原来得在日本唱啊,:))
亮亮妈妈 发表评论于
再赞智勇双全的墨墨。为你高兴!
晓青 发表评论于
佩服墨墨!全胜!
真应了那句话,不要借钱给别人。
歌儿好听!鼓掌!使劲鼓掌!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菲儿,大获全胜,历时五个多月呢。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恭喜默默,真是不容易啊,大获全胜,歌好听,替领导一起鼓掌,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