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刀出鞘-knives out》观后:玛塔的救赎
在他八十五岁生日的当晚,富翁哈兰死了。哈兰是一位著名的小说家,写暗杀故事是他的特长。他是割喉自杀的,刀还手里,脖子上划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从沙发上流满一地。
玛塔是哈兰的佣人兼护士,她是新来的移民,是个穷学生。当天晚上生日派对以后,玛塔像往常一样给哈兰打安眠药和吗啡因。打完后她确认了一下药瓶上的标签,发现自己把两个药搞混了,造成吗啡因超级过量,哈兰的生命也就只有十几分钟了,去医院也是死在路上。哈兰害怕此事连累玛塔,要她赶快开车离开,然后割喉自杀。
哈兰的家人顾了布兰科大侦探,要搞个水落石出。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哈兰的外孙兰森搞的鬼。当发现老头子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玛塔以后,他偷偷上楼把两个药瓶的标签调换了,如此外公会因为吗啡因过量而死,而玛塔会因为过失杀人而入狱,老人的遗嘱也就作废了。布兰科是兰森雇来的著名侦探,一定会抓住玛塔这个“凶手”的,然后兰森就可以继承外公的一部分财产了。
玛塔是一个非常单纯的女孩,不知道社会的险恶。而且她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不能撒谎,一说谎就呕吐。可以想像当她面对布兰科大侦探的时候,她如何能撇清自己的责任。尽管她没有束手就擒,可是她的遮掩给人欲盖弥彰的感觉。观众都替她捏了一把汗!
此时兰森乘虚而入,表现出很同情玛塔的样子,要帮助她,条件是与他分享老人的遗产。玛塔此时觉得自己抓着了一根救命稻草,当然就上钩了,答应了与他合作。但是当玛塔发现兰森又在谋害他的亲人的时候,她坚决不干了,她要向布兰科认罪。
布兰科说你不要着急,先让我给你理一理。大侦探说你并没有注射过量的吗啡因,你注射时根本就没有看标签。你的下意识认的是瓶子以及里面的液体,所以标签没能迷惑你。因此哈兰是不应该死的,你注射的吗啡因没有过量的问题,这里有医院的尸检报告为证。布兰科又进一步揭露了兰森的阴谋。最后的结局是玛塔继承了哈兰的所有财产,而兰森锒铛入狱。
玛塔确实想掩盖自己的“过失”,而且也接受了兰森的交易,这是合乎情理的。如果她一开始就交代自己的“过错”,那就不是玛塔了,这个人物就不可信了。但是当她发现兰森在伤害他人的时候,良心发现的她,要交代全部了。尽管这意味着她要入狱,要失去所有的遗产,而且作为非法移民的母亲和妹妹还会被遣送回南美,她还是毅然地选择讲出“真相”,阻止兰森害人。如果良知没有显现,后果不堪设想,她很有可能糊里糊涂同兰森一起作恶,伤害更多人,最终把自己置于死地。
而且这里有一个更玄妙而且可信的情节,那就是玛塔注射药物时没有看标签,而是根据自己对药物的感觉。这是可信的,因为玛塔每天都给哈兰注射这两种药,她已经下意识地把握了这两种药,从触觉到药物的颜色和黏稠度等等。设想她如果看了标签,她一定很困惑,一定引起她的警觉,也不会用错药。作者是在提醒我们,要重视感觉,感觉往往比理性更可靠。
电影看完以后,我和孩子们往停车场走。于是我借题发挥,给他们讲我为什么化这么多时间研究易经和儒家的学说。我说儒家的核心就是这个良知啊,它是人的护身符,关键的时候,它出来给你指路,让你跳出陷阱。玛塔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了。如果她被哈兰的遗产完全蒙蔽,她就没救了,更多的人也会跟着遭殃。儿子说玛塔也不懂论语呀,她怎么知道良知的重要。于是我开始讲课了,是他要我讲的,不喜欢也得听!论语不只是中国人的,和语言更没关系,它是关于人性的学问。只要是人都有良知,无论种族,无论国籍。这个良知不是学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只是有的人受社会的熏染太严重,良知给埋没了。兰森就是一个诡计多端、利欲熏心的人。他为了钱财,狠心害死自己的外祖父,然后嫁祸于人。兰森的良知被欲望深深地埋葬了,不能出来救他了。孔子的学问就是要我们好好维护良知,光大良知。这样就可以耳聪目明,而不是鬼迷心窍;可以趋吉避凶,而不至于万劫不复。
最后的镜头是有象征性的,玛塔身着白色,站在她继承的豪宅上,目送哈兰的家人,像个天使。不,洁白的玛塔不就是那颗冰清玉洁的良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