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和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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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吃完早饭就跑出去砍房子边上的小树跟灌木了,一柄小手斧加上一把戈博长柄斧,哼哧哼哧把看不顺眼的那几株藤本木本都给弄了个断根......然后兴冲冲去告诉正在值夜班的女痴线,结果笨笨给我来句你用什么斧头啊,应该用砍刀啊~~

号称在家砍过小树的女痴线言之凿凿充满自信,但她肯定是没碰到过这种有弹性表皮坚韧的对象,尤其在这些家伙把根扎在木头后平台下面的时候(这样就造成了挥动家伙的空间有限,重心靠前也更重的手斧就肯定比女痴线嘴里的砍刀好用了。)

当然最重要的其实是挥动工具的准确性——当每一次都落在相同的位置的时候,自然可以少花很多冤枉力气。

为了证明女痴线的认知是有问题的,我还拍了几张砍枝条的砍刀的厚薄和长度给她看,结果女痴线来一句这不是蛊惑仔电影里用来打架的吗?

......真是个笨笨,这可是美国,干架谁还用那玩意儿?

医院来了病人女痴线去忙了,赶紧去把一条黄花鱼刮鳞剖肚收拾干净,喷了点料酒蒸了吃掉,顺便喝了点朗姆酒......Costco买的大瓶装果然很耐喝,省钱啊,有点微醺......

吃完一整条鱼以后想起张清芳的一首老歌里有这样的歌词:

“有时候 吃一餐美食比谈一场恋爱更专注
至少 我们是有头有尾的吃掉一条鱼”

按照我长大的那个年代,喜欢张清芳这种调调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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