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段记载的是保罗向犹太人叙述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遇到复活的主耶稣基督的经过。和之前有关这段过程的记载(9:1-19)相比,保罗的叙述增加了一个很特别的细节,就是亚拿尼亚对他说:“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22:16)这样,我们可以看到保罗叙述这段历史的目的,除了解释他和耶稣之间的关系是如何从逼迫耶稣到传扬耶稣的转变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就是求告主名受洗,罪得赦免。这实际上也是保罗想要向犹太人传递的信息,即他所传讲的这位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就是我们可以靠着得救的那位救主。原来,保罗是藉着这个机会在向犹太人传福音!
同时,我们也可以留意到,这段话是紧接着亚拿尼亚向保罗传达神对他的托付之后:“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祂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22:14-15)通常来讲,当宣告了神对某人重大的托付之后,紧接着的应该是叫那人立即行动起来去完成神的神圣托付。可是在保罗的叙述中,他记得很清楚的却是紧接着要他求告主名受洗、洗去自己的罪!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两点。首先,就是领受神的托付不意味罪已经被赦免,也不能使得罪得赦免(否则的话何须强调信主受洗使罪得赦呢?)。这实际上就是因信称义救恩的道理。如果因着领受托付、完成托付就可以让罪赦免的话,那也就意味着是靠着自己的行为称义,靠着我们能做些什么来补偿自己所犯的罪。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也就不用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承担罪的刑罚了。然而,在保罗的心里,他很清楚自己能被神称为义,罪被赦免,完全不是因为自己承担了神的使命,而是因信耶稣所领受的救恩。这对于那些死守律法而远离神,没有对神信心的犹太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信息。
其次,就是在承担使命之前,必须求告主名受洗,使罪得赦。这不但是服侍神的资格的问题(罪人怎能服事神呢?),这更是一个生命见证的问题。我们所传的因信称义的福音,如果连自己都没有去靠着得救的话,那怎么可能去让别人来接受和相信呢?如果我们自己都还没有被福音改变,生命更新,我们怎么可以去作能够改变人生命的福音的见证呢?虽然神可以使用罪人来成就祂的旨意,可是神更要看到每一个服侍祂的人都成为祂所喜悦的、因信耶稣蒙恩得救的人。
保罗的这段叙述,一方面是在向犹太人传福音,另一方面也是他自己生命改变的历程。他知道自己虽然在传福音、承担主的托付上面不辞劳苦,通过三次艰辛的宣教之旅将福音传到了欧洲,可是他却始终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得救乃在乎对耶稣基督的信,而不是他所做的这些可以来换取、夸口的。保罗也深知,能够在神面前服侍,也需要首先靠着耶稣基督罪得赦免。这两点意义,正正点到了那些以为自己在向神大发热心、遵行律法行为的犹太人的痛处!因为他们以为可以靠对神的大发热心来赢得救恩,他们以为可以靠着自己遵守各样的祭祀礼仪、按着律法服侍神而可以蒙神喜悦,却殊不知若不是靠着耶稣基督,他们在神面前依然是一个罪人!
今天,虽然我们都是已经信主、受洗的基督徒,可是我们依然要常常提醒自己,我们是靠着在主面前的殷勤服侍来得到救恩、换取救恩、配得救恩呢,还是真的有发自内心的对主的信心?我们在主面前的殷勤服侍,是基于我们脱离罪恶的新生命,还是我们继续以满有污秽的生命去做一些服侍主的事情而已?求主帮助我们,从保罗的转变来引导我们走同样的转变之路。
默想经文:“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祂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22:14-16)
静默思想:留意这使命承担与罪得赦免的关系,来更新我们在主面前的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