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警察找到了那两个开枪杀死一个六岁小男孩的路怒,让人们大吃一惊的是,一对狗男女只有二十三四岁,当时女的开车,男的开抢,然后逃逸。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加和交通条件的变差以及道路拥挤,路怒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人和路怒一样的可恶,那就是路霸。路怒和路霸是一对孪生子,路怒主要是因为交通堵塞,导火线却是路霸。路霸,英文叫Roadhog,它的意思是:“自私的司机、鲁莽的司机、妨碍他人超车的司机或是乱开车的人”。路怒,英文叫 Roadrage, 是指常常因不耐烦前车的行为而动怒或诉诸以暴力的人。
前几年,中国流行一句时髦的口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只就是典型的路霸。道路,大家共同拥有,要和平、友善地共享。有意无意的妨碍他人通行(无论是正常还是违规),就是不对。在美国,最常见的路霸行为就是,一直开在快道(超车道)上,不紧不慢,甚至故意和慢行道上的车并行,让后面的车无法超越甚至正常行驶。在只有一条线的道路上,行为会更加恶劣,就是不让后面的人超车。有个电台采访了一些这样的路霸,他们的理由是,“我不想让他们开的太快了!”在线的警察的回复是:“维持交通安全或速度,是警察的责任。所有的开车人的责任是遵守交通规则和共享道路。如果他人不遵守规则,要打电话给警察,你无权自作主张地把自己当作一个维护交通规则的人。因为,有许多人真的是有急事,比如去医院、赶约会点、家里有急事、有面试等重要的事情,必须超速。人不应该以自己的标准或感觉来调控他人的生活节奏和行为规范。”现在我举几个这中路霸的恶略行径。
二十多年前,我开车从Purdue University 返回Stillwater,路上经过Kansas。当时已经是夜晚,路上的车辆很少,在只有一条单行道上,前面遇到一辆大卡车,开的很慢,我多次想从它的左面超车,可每当我加速时,他也加速,没办法只好在他的压制下开了十几个迈,直到道路变成双行道。
从Delaware到New Jersey 的Turnpike (缴费路)上,限速65迈。右边是许多大卡车, 大概都是在60-65迈左右,一般的人都会开75-80迈。这天,我发现车非常的堵,大家只能开60迈左右,到了一个大弯曲的路段上,才看清楚原来带头行驶在快道上的一辆车,故意和慢道上的大卡车并行。这样,走了大概有五六迈,后面的人开始鸣喇叭,那人就是不让。直到十几个迈以后,道路变成了三道,人们才能超车。我到跟前看了一下那个开车的人,原来是一个大约有五六百斤的肥猪,一看就是社会垃圾。
有一天在上班的路上,看到前面的车后窗上贴着一个牌子,上面用中文写着:“按一次喇叭减速,按两次就熄火。”我当时就在群里发了这张照片,我的疑问是为什么用中文写?给谁看呢?我说这样的人太流氓了,有胆量,用英文,你一定会被人杀死或推下山沟的。当时有人说是国内很流行,有人也说是为了好玩,这个牌子就是在网上买的。
再说几个路怒的案例。
在Oklahoma, 一个愤怒的女人,追赶着一辆车,当那辆车被迫停在路边时,那个路怒的女人,朝着那辆停下的车连开五枪,然后逃走了。当警察抓住她问为什么开抢时,她说因为那辆车在不该超车的地方超过了她,她要给他一个教训。还好,只是教训,没有伤人。
在北京的大街上,两辆车相互厮杀,人们还以为是拍电影的,直到其中的一辆车撞上一个电线杆,车毁人亡,原因是一个人不让另一个超车,那个偏要要超,厮打在一起,连续闯了几个红灯,都不愿罢休,结果送了性命,超车见了阎王。
最近,一个女人开着车,送儿子上学,被后面追上来的车,向她的车开了几枪,结果坐在后座上的六岁儿子,命丧黄泉,行凶的一男一女,昨天被逮捕。现在还不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可以排除“种族歧视”,我猜与路霸有关。
关于路霸和路怒的案例,成千上万,说起来非常滑稽可笑,可后果大多是不堪设想。所以,我的经验告诉我,开车上路时,除了要遵守规则外,还要友善共享道路,千万不要认为你是遵守规则的,就不顾其他人;不要只管“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不要认为,你是正义、守规则的一方,就可以以维持秩序的身份行事,一旦遇到路怒,你的正义就一钱不值。具体讲,第一,不要一直在快道上行驶。第二,看到后面的车飞速跟上来,立刻让他通行,如果你在单行道上,你也不想开的太快,就停在路边,把他让过去,不要压着后面的车,他超速、犯规,不是你的责任,但要尽量避免和这些人发生交织。第三,不要轻易给犯错的人按喇叭,以免引火烧身。以前我也会给那些犯错的人按喇叭,后来看了这些路霸和路怒的案例后,基本上改了,因为我知道现在拿枪的坏人太多了,不管怎样,好死不如赖活着。第四,尽量不要和流氓有交织,特别是当他突然刹车或突然加速,或摇下车窗想跟你说话甚至是骂你的人,不要和他对视,装作没看见、没听见。你要立刻做出正正确判断,你是否可以斗得过,在这种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把正义、法律和面子先放下,保命要紧。毛泽东说过:“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韩信受胯下之辱,不是因为他怂,是因为对方是一个流氓,也比他强壮。一代伟人们尚可如此,我等如何不可以“一走了事”?和流氓和强大的敌人争气,是愚蠢者的行为。不要把“我走得好好的,就被…”作为挡箭牌,因为你只能约束自己,而不能控制周围的环境和他人的行为,所以,除了你自己的行为外,一定要环视四周,观察周围的人,有种的、不怕死或者要维持正义的,你就一意孤行吧!没胆量的、怕死的,能躲就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