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出名,主要是因为它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原型故事。但它比莎士比亚早了近一千六百年。
- 公元8年(8 AD),出版于「变形记」(Metamorphoses)
- 公元1353年,出现在「十日谈」(The Decameron)
- 公元1476年,Masuccio Salernitano 版,公元1524年,Luigi Da Porto 版,公元1562年,Arthur Brooke 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出现
- 公元1590年,莎士比亚版一出,别人就不敢再改写了。
故事发生在巴比伦。
皮若姆斯(Pyramus)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儿,西丝芘(Thisbe)是一个美丽的姑娘。他们彼此住的很近,两家只隔了一堵墙。
但他们两家是世仇。至于苦大仇深的两个世仇家族为什么要搬在一起做邻居,就没有人知道了。
但世仇就是世仇,两家家长严禁孩子互相谈恋爱。所以这一对金童玉女,虽然近在咫尺,却仿佛远在天边。
直到有一天,他俩发现墙上有一个裂缝。
于是俩人每天都在墙的两边,透过裂缝,互诉衷肠。
但时间久了,绵绵情话已经不够表达他们彼此的爱恋。所以他们决定在约定好的一天,俩人都瞒着家长,去国王尼努斯(King Ninus)墓地旁边的一片桑树林相会。
那里很荒凉,不会有别人。
到了约会的那一天,西丝芘先出发了。她穿了一件斗篷,遮住头脸,成功的避开了父母。
到了桑树林,她焦急的四下张望,等待恋人的到来。但没看到小伙儿,却看到不远处泉水边,有一只母狮子,可能刚吃完什么猎物,在那里喝水,嘴角还沾满血迹。
她吓得大喊一声,连滚带爬的逃离了树林,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披风,被落在约会的地点。
那个狮子喝完水,听到这边的声音,慢慢走过来,拿它沾满血迹的嘴,把披风闻了又闻,拱了又拱。
当皮若姆斯到来的时候(男同学约会不能迟到啊),狮子已经离去。
小伙子没有看到恋人,却在地上看到恋人的披风,看到狮子的脚印,看到披风上沾满的鲜血。
他仰天长啸:“要不是你来与我相会,要不是我迟到,你也不会惨遭不测啊。这都是我的错!”
然后他就拔剑自刎了。
过了一会,西丝芘惊魂略定,还是挂念和恋人的约会。于是壮着胆子,又回到了桑树林。
她看到地上恋人的尸体,一手握着他自己的剑,另一只手握着她沾血的披风。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她拿起那把剑,戳向了自己的胸口。
然后她躺在恋人的身旁,俩人再也没有分开。
他们的血,渗透了桑树林的土地。从此之后,桑葚都是血红色的。
在那不远处的一条河和一条泉水,也取名为 Pyramus & This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