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公孙丑下17:沈同以其私问曰
原文: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
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译文:
沈同私下问孟子:“应该讨伐燕国吗?”
孟子说:“应该。子哙不应该把燕国送人,子之不应该从子哙那里接受燕国。有一个官员,你很喜欢,不告诉国王就私下把你的爵禄给了他;而这个人,也没有国王的命令就私下从你那里接过来,这样可以吗?这有什么不同?”
于是齐国讨伐燕国。有人问孟子:“是你劝齐国讨伐燕国的,有这回事吗?”
孟子说:“没有。沈同问:‘燕国该不该讨伐?’,我回应说‘该’,他们于是就讨伐了。他如果问我:‘谁可以讨伐燕国?’,我会回答说:‘应该是代表天子的人,那才可以讨伐燕国。’现在有一个杀人犯,有人问:‘这人应该杀了吗?’,那回答是‘该’。他如果问‘谁可以杀了他’?那回答是:‘应该是法官,才可以杀了他。’现在是一个燕国讨伐另一个燕国,(而不是天子的意图)我怎能如此劝说呢?”
短评:
齐国讨伐燕国,师出无名。于是派沈同去请教孟子。孟子说燕国无道,应该讨伐。结果齐国断章取义,借孟子的名义讨伐燕国。孟子没说一个无道的齐国,可以讨伐另一个无道的燕国。有权讨伐诸侯的,是周天子,而不是另一个无道的诸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