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三道四(88)一个“偷”字,了得

古稀之年,知足常乐,助人为乐,自寻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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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三道四(88)一个“偷”字,了得

老同事、老朋友在微信朋友圈说,无意间,“偷看”了小外孙在写作游戏书中天马行空、自由发挥的文字:稚嫩、童真、有趣……

无独有偶,几个月前,一个八十年代初读初中时非常喜欢写作的学生,跟我在微信中说,“说起来是可气又可笑。我们家从我外婆到我妈妈都有偷看孩子日记和作文的习惯。……,所以事实上在后面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压根就没有写日记了,这是一个愚蠢的少年,为了维护自己脆弱的自尊心而牺牲了自己的兴趣,”后来,“如我爸妈所愿,我成为理科生,读武汉大学生物系,到美国念博士,做博士后……,时间的力量是巨大的,工作中日积月累的成就感,也使我对科研专业兴趣日增,从开始的不情不愿,到现在的自信自如。但一个人内心的真爱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只会变一个形式表现出来……”

一个“偷”字,了不得!

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偷看”孩子的日记,一个“偷”字,蕴含长辈对晚辈的深情关怀、无限关爱!

“偷”字溯源,《说文解字》居然没有收入这个字。其实,在汉代文献中,作为“偷窃”“偷窃者”含义的“偷”已经出现了。可能当时还只是一种方言,并不规范,所以许慎就没有将这个字收入自己的书中。而“偷窃”这个词,古代一般指窃取财物。随着时代发展,“偷”字也从物质层面逐渐有了精神层面的意思。如:“偷得浮生半日闲”之“偷”。于是又由“偷空”,延伸到“偷听”、“偷看”等。

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稍微文雅一点的说法是,“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所以就有了“偷情”之说。《红楼梦》中原句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就是男人女人情爱心理学研究的内容了。也有伟人说,看《红楼梦》可以了解封建社会,那是红学研究的事情,暂且不论。

而人的情爱,则是自然而然的天性。君不见“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写的热恋之中的青年男女。等到男婚女嫁,成家之后,怎么又成了《红楼梦》中所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呢?

不管怎么说,古今中外的文人墨客,都把人的这一天性写得淋漓尽致。先看苏轼的《雨中花慢·邃院重帘何处》这首词的下片:“羞颜易变,旁人先觉,到处被着猜防。谁信道,些儿恩爱。无限凄凉。好事若无间阻,幽欢却是寻常。一般滋味,就中香美,除是偷尝。”

这几天,世界著名钢琴家李云迪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让我想起了肖邦的那首著名的钢琴曲《黑狗》。那是1986年10月1日,在北京语文名师张必锟先生家里。恰逢国庆节,张老师一定要尽地主之谊,请我们几个外地老师去他家吃饭。因为国庆节,北京交通堵塞,有个老师还没有到,于是,张先生请我们欣赏他演奏钢琴名曲。第一首弹肖邦的《黑狗》,演奏前,他生动地介绍这首名曲的由来。说是有一天,肖邦去看他的情妇,因情妇还没有起床,肖邦便在客厅等候,无聊至极。恰好看到客厅里有一只小黑狗,也很无聊,自个儿在那里打转转,想用嘴咬住自己的尾巴,转了许多圈都没有咬到。肖邦见此,灵感忽来,因“情”而谱了这首《黑狗》。不知道云迪十五天独处一室,无聊之极,是否想到肖邦的《黑狗》?也来创作一曲!

有点跑题了,还是言归正传吧。

如果说文人墨客赞美人的“偷尝”情爱的天性,是阳春白雪的话,那么,下里巴人说的“偷人”,就实在是赤裸裸的了。然而,谁又能说这不是人的天性呢?

其实,“偷情”也好、“偷尝”也罢,乃至“偷人”,都不是“偷”之本义。是不是就像孔乙己说的:“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成年人的天性啊!两情相悦,能算偷么?

一个“偷”字,了不得!

zhirui 发表评论于
纽约州长哭莫就是由于性骚扰被下台, 其实都是被政治对手陷害的, 人家恨他而已, 毕竟他已经做了2届了。最近纽约检察官发表声明哭莫的性骚扰的案件是“ potentially defective " 哈哈, 等于告诉大家哭莫没有性骚扰,就是通过性骚扰先搞臭他让他自己下台。
zhirui 发表评论于
现代的人类非常虚伪, 这是不争的事实。 人类早就对同性恋男男和女女的性行为都认可了, 为何不认可偷情呢? 去年美国的米兔运动也是一样虚伪和无耻!可以肯定有一部分女性当时肯定是心理同意甚至是勾引名人男性, 只不过借米兔运动来搞死一批名男人而已, 以至于大法官都被莫须有的罪名搞的在国会上哭哭啼啼的,那个所谓的女叫兽根本拿不出来像样的证据竟然无耻指责大法官年轻时候性侵她了, dirty政治导演了一场无耻的米兔运动!
李培永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huntianle' 的评论 : 谢谢关注!
chuntianle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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