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澳军派员入岛寻尸的处置——解救海南岛八所盟军战俘(续5)
太平洋战争结束后,澳军在美军协助下把在海南岛的澳军战俘和荷印军战俘解救出来后,也立即和盟军一起,在海南岛对1944年4月8日在海南岛感恩县(现东方市)抱板村遭琼崖抗日独立总队第二支队伏击而带走的十名澳军战俘之下落予以查询,以确认其生死。但几番联络蒐寻,毫无结果。于是,从1946年开始,澳军决定自己派员前往海南岛蒐寻。目的只有一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详见:战后寻找在海南岛失踪的澳军战俘——解救海南岛八所盟军战俘(续3)】
澳军蒐寻小组是在1946年3月中旬才进入海南岛,在那里也得到了当地官方的协助与保护。但为了让这个小组前往海南岛,澳方驻华机构早在年初便开始为其入境进行联络,申请准允。期间所经历的波折,前文虽有涉及,但因没有找到中文记录,不知中国方面是如何处理此事的。现根据从台北国史馆中挖掘出来的一个档案宗卷,名为《英軍戰時遺骸暨盟軍公墓》,文件中披露了中国方面对此事的处置过程,从而说明何以贾恪生少校(H. N. Jackson)、阚波上尉(G. M. Campbell)和费立璞中士(R. M. Phillips)组成的澳军查询团队只能在岛上停留一个月之内幕。通过检索该卷档案内容,本文据此得以概述中国方面是以何种考量来处置澳方进入海南岛之请求。
1946年1月19日,澳大利亚驻华公使馆的一秘邵伯(Patrick Shaw)致函中国外交部长王世杰,希望批准由澳军战俘管理处和战争公墓管理处组成的一队九人蒐寻小组进入海南岛,以搜寻前述十名澳军失踪人员。同时,他也在函中列出了时间表,表示该蒐寻小组计划在2月6日从香港搭乘英国太平洋舰队所属的“莱德浦号”(Redpole)驱逐舰前往海南岛八所(Bakli),期望得到岛上中国驻军及相关部门协作,以便展开工作。
中国外交部门对此申请还是很重视的,予以积极回应。2月4日,王世杰以“同盟国作战之友谊,可予同意”之理由,签呈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批复。2月8日,蒋主席批复同意。随后,外交部据此复函澳大利亚驻华公使馆,希望他们将赴海南岛澳军人员名单报上来,以便下文到广东省政府,请其对此事予以协助。
2月13日,邵伯再次致函外交部,请求批复增加六人加入上述入岛蒐寻小组。而在此之前,英国驻华大使馆也向中国外交部申请,准其派军舰前往海南岛和台湾,目的也是蒐寻其战时在华殁亡之军民。但此次中国外交部人员可能是对海南岛地理不熟,不知道英国及澳大利亚所提到的Bakli(八所)为何处,谓在地图上查找不到这个叫做“巴克立”的地方,也就是不知道他们所说的巴克立即为八所,因而严重怀疑英国人企图不良,认为英国人借此意有别图,遂在2月29日拒绝了英国军舰前往海南岛的请求。
也就在同一时期,内政部在接获外交部就上述事情征询其意见时,也以事情发生在中国境内,应由中国相关部门代为寻找解决为宜;而任由外人前往自行寻找,认为有损国权,不同意让英舰前往,也不应允许澳人上岛。对于前一个建议,与外交部意见相同,自然得到采纳;但对于第二个建议,则外交部认为不妥,遂向军委会所属之军令部寻求支持。因此时中国远征军和驻印军早在印度和缅甸修建阵亡将士公墓,也得到当地军政当局的协助,并准允派员驻守打理公墓管理事宜,澳军前往海南岛蒐寻其失踪人员和寻找遗骸的做法,事实上与中国军队的做法并无二致。军令部认为,对于澳军入岛寻找其失踪人员或者遗骸,于情于理都不能拒绝。经过如此解释,内政部便不再对此事横加阻扰。但外交部也在综合了各方意见后,规定澳军进入海南岛工作的期限为一个月,并同时通过军令部请当地驻军予以配合。
在接获中国方面同意澳军人员进入海南岛但不允许其搭乘英舰前往后,澳大利亚驻华公使馆一秘邵伯于3月7日致电中国外交部,将澳军最终决定的赴海南岛贾恪生少校三人名单通报上来,并表示他们将在同月10日从香港搭乘美军驱逐舰“莫里斯号”前往海南岛八所。外交部虽然对英国的各种做法都有疑虑,总是多方掣肘反对,但对美军的行动则没有异议。也许澳大利亚驻华公使馆也对志刚的这种态度十分了解,因而也就适时调整策略,与美军接洽,以利贾恪生少校小组此行。
不过,贾恪生少校一行还是比原定出发日期晚了一天才随美舰出发,前往海南岛。与他们小组同行的,还有另外澳军墓葬队的一个三人小组,一起去执行此次任务。而在此之前,军令部已经知会广州行营主任张发奎将军及广东省政府,由他们分别指示驻防海南岛的第46军和琼崖办公处协助澳军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