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奈飞的两部骗子剧《The Tinder Swindler》《Inventing Anna》

两部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拍的。

第一部是个纪录片,开始给人甜蜜爱情奇遇的感觉。然后急转直下的情节真是胜过人的想象,比编的还离奇。然而结局令人遗憾,真希望这世界上有办法惩罚骗子。

 

无独有偶,这位女骗子格局更大,不是骗男人,也不是骗普通人,而是剑指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几千万美元起。也许连她自己都相信了自己创造的名字,身世和事业。然而姜还是老的辣,在最终验明正身时她还是没能过关。她说:如果我不是一个移民的弱女子,而是个有名校学历,派头十足的小伙子,你们就贷款给我了。这话也不无道理,如果她的事业计划不是那么诱人,也不会审查到最后一关。其实同样借钱“搞事业”的人,即使最后一败涂地也未必会被判为骗子,锒铛入狱。

最有趣的情节是她“收买”的中产好友,与她一起出游被她“骗”了6万多美元,但最后陪审团的判定是此项无罪。原来“替朋友两肋插刀,暂时度过难关,并且认为朋友会还给自己钱,而朋友始终不还钱”这样的事,即使毁了自己的生活,也是咎由自取,朋友不算欺骗罪。这个还真是法律知识,不能忽视。

其实每一个促使她成为骗子的人,哪个是清白的呢?她的朋友们愿意吧唧富人围着她转,伺机占她便宜。生意伙伴们靠她的名声,银行投资家想靠她大赚一笔,连最后写她的故事的记者都是闻着腥味而来,要“讲她的故事”,而且最后得逞。所以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滋生骗子,大家都跟着捞好处的状况。她却最后担负了所有的罪责。她是一个狂人,可是这个世界不也一样很疯狂吗?她的妈妈说:Some child is a born stranger under the same roof. 她父母都放弃了她。也许因为她是一个奇异的人,也许她就是某种对我们人类自己的启示。他的律师辩护时说:We all have a small part of Anna. 他想说Anan并不比我们更有罪,但其实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我们何曾不是罪人。

Sophie308 发表评论于
Anna其实早先有好几个男朋友维持她的富家小姐形像,和男朋友断了以后她才想到一边创业一边靠银行贷款过日子,如果她稍为低调些,也许她的网络公司还能成功,她的吸粉能力一流。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第一个个我没看下去,觉得骗术不高,被骗的不太机灵:)
漂亮姑娘 发表评论于
Elizabeth Holmes 才厉害,忽悠多少商界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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