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猴子想吃桃,他就向上爬

标题来自一个笑话,一位有严重广东口音的老师用普通话说物理题,但他的发音中“向”“上”“下”三个字很难让人分清。大家可以用广东普通话读读:

“小猴子想吃桃,他就向上爬,可是梯子向下滑。在猴子和梯子的某种速度组合下,猴子既不向上,又不向下。。。。”

为何想到这个,因为看到悟空孙今天给大家讲“民主”的故事,并称他成功揭开了德先生的面罩。

他的故事不极端啦,只是将一剑无痕逐出文化走廊(我可能投赞成票)。我说个极端的。一百个人的团体,50男,50女,有10位男士抽烟,50位女士和不抽烟的40位男士觉得很烦,于是搞了个动议:

投票通过戒烟法,以后谁再抽烟,砍断他的十个手指。

大家以为通过后,因为惧怕,所有人都戒烟了。于是70票赞成,5票弃权,25票反对。动议通过。

过了两天,没人敢抽烟。可第三天有人半夜在茅房偷着抽烟,被当场抓获。为了民主的严肃性,砍掉了那人的手指。

这个德先生的面罩是不是比猴子的那个更加残酷?如果你觉得残酷性不够,可以修改上面的动议成:谁敢抽烟,割断他的呼吸道。

民主制度刚推出的时候,确实有类似悲剧的,比如苏格拉底就倒了霉。

后来呢? 当然是改进了。于是大家在民主政体上安上了一个套筒,为的就是不让砍手指这种荒唐血腥的事情发生。

还是100个人的团体。那个被砍手指的人到处哭诉,得到了大家的同情。于是大家商量一下,搞个基本法,任何动议如果违反基本法,100%通过都不能实施,因为违宪。

基本法规定: 吃饭,抽烟,喝酒,做爱是人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任何民主动议要剥夺人的这些权利,就以“违宪”为由拒绝执行。个人会对基本法理解不一,怎办?大家决定推选三个大法官,由德高望重的像龙叔这样的人担任。大法官负责释宪,必须3人中2人以上同意才算合法释宪。

基本法中也有不合理的,比如新技术来了,每人都有手机。使用手机也该是人的基本权利,你不能搞这样的动议: 谁拿手机看黄片,挖掉他(她)的眼睛。

于是就有了修宪。修宪的门槛必须弄高些,简单多数不行,赞成票必须超过80%, 另外,修宪过程必须有充分的论证,搞三轮以上的听证会,每次听证会间隔必须一个月以上。正反两方要充分发表意见,避免一些人不加思考盲目投票。

古纸兄在法国,其实现在的法国应该叫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并不是法国现在有5个国哈,而是现在的宪法和以前的那个第1,2,3,4不一样。

猴子,当你去扯德先生面罩的时候,你看清楚面罩是什么材料做的吗?

小猴子想吃桃,他就向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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