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匡上周病逝于香港,想起一件舊事。
大約是在八十年代末(1987 或88年), 成立香港作家協會,推舉倪匡為會長,本人那時莫名其妙成爲一名理事,記得有天開會討論作協成立後的一些需做事項,當然那時作協沒有什麽錢,只不過是從會員那兒徵集的會費,大概幾千港幣吧,在那個年代,幾千港幣也是不小的錢財 了,但當時作協并無專人管理。於是,我便提出是否指定一人,負責監管銀行寄來的出納清單等,並將每月單據貼在墻上,令大家了解每一筆開銷的用處。
結果倪匡聼了非常不以爲然,他説“這點錢算什麽啊?我一晚上在大富豪夜總會就消費五千塊”,我當時聽了目瞪口呆,一時不知如何對答,最後蹦出一句“你有錢不投到作協,竟用這麽多錢去消費女人”,倪匡以他一貫的嬉皮笑臉跟我說“嘻嘻,石貝啊你太認真了,不用這麽認真嘛”。
再過了幾年,倪匡和太太去了美國,不再接近女色,又戒了酒,理由是上帝給他的酒色配額用完了。不論怎麽説,倪匡這個人當年沉迷酒色,卻從不掩飾,裝正經人,比起很多表面正人君子,背地裏男盜女娼的僞君子,坦蕩真誠的多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