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摸美国 27 阿拉巴马打工

触摸美国 27 阿拉巴马打工

孙燕

搬到阿拉巴马后先生很快就着手办理美国绿卡,他决定自己办理,没有雇用律师。因为我是H4签证,还是不能上班,只能去中国餐馆打工。

我先到离家最近的一家餐馆打工,不用开车我每天走路去。这家餐馆的老板在另一个城市开餐馆,偶尔才过来。平时老板娘在后面打理,前面由儿子管理,儿子三十多岁,是个壮汉,脾气不太好。这个儿子从小在餐馆长大,没上过大学,餐馆就是他的全部世界。老板娘上了年纪,爱唠叨,她抱怨说她这辈子哪儿都没去过,整天围着餐馆转。每天都过着同样的日子,怎么能不让人心情焦虑,所以老板娘的脾气也不好。我经常听到她在后面骂人。后厨除了一个墨西哥人以外都是黑人。一次我问大厨你能不能听懂她说的话,大厨说:“不幸的是我能听懂。”我想从老板娘的脸色和语气中谁都能感受到那些话的含义。

在莫斯科爱达荷的时候我没有机会在中餐馆打过工,这次终于补上了这一课,也见识了老板的刻薄。我在这家餐馆干了不长时间就辞掉了。当我把工作服放在老板儿子面前,跟他说我不干了,然后扬长而去时,我看到他一脸惊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想我可能是唯一把他炒了的人。

第二家餐馆是个香港人开的,餐馆不大,装修比较考究,菜品也比较精致,对服务员的要求也比较高,他要求高质量的服务,做成高档餐厅的样子。所以餐厅的桌子不多,却有三个服务员,生意也不大好。我们的收入主要是靠小费,这样服务员太多,小费自然也不够多。老板的脾气也不好,他亲自当大厨,偶尔高兴了会亲自下厨炒两个菜给我们吃。

这家餐馆离阿拉巴马大学比较近,有些教授午餐的时候会选择来这里。一天先生系里的一名教授领着几个客人来到店里吃午餐。我们之前见过面,还记得彼此。他是个印度人,待人谦和,笑容可掬。我对他的印象很好,所以见到他来我大方地走上前去打招呼,彼此寒暄了一番。他走的时候留下了不错的小费,另外的服务员告诉我他平时很少给小费的。看来这次遇到我让他破费了。

塔斯卡卢萨城被一条小河分成南北两个部分,大学和我们家在城南,居民黑人居多。白人大多居住在城北。

在打餐馆工的同时我还在城北找到了一家打扫卫生的工作,是一家白人,孩子很多,需要帮忙。女主人非常友善,也很大方,她送给我一些不错的家具和衣物。后来她把一家邻居介绍给我。这家的女主人是中国人,嫁给一个比较老的美国人,是一个大学教授。女人年近中年,颇有几分姿色,气质优雅。我打工的时候她一直在家,有时会指挥我做事,这让我有点不舒服。第二次去她家,她特意买了一个腰带,上面可以插很多清洁剂的瓶子,她让我打工的时候戴着,说是方便我干活,又能省时间,这一次她亲自给我做示范。当然她们家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腰带让我很不爽。在美国我打工的人家都是因为工作忙孩子多忙不过来请我帮忙,或者是年纪大需要帮助。我一直感觉是在帮忙,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佣人。这个中国女人第一次让我有了这个感觉。她不是没有时间,她是在请佣人以显示自己的优越。因此我果断地辞去了她家的工作。那个介绍人非常理解我,说和她做朋友可以,为她工作是不可以的。

后来我又在城北找到了一家餐馆的工作,这家名号为北京饭店的餐馆比较大,生意也不错。老板和老板娘都是山东人。他们即会做生意也会做人,他们和员工相处得都不错。后厨的人多半是墨西哥人,前面的服务员有一个白人,每天固定做晚上工,她在餐馆干了很多年,老板对她也多有关照。有的时候她入不敷出,老板会提前支付薪水给她。

我主要做午餐,午餐时顾客很多,因为是自助餐,我们只管加水,小费最多是每人一元,两个人分别在两个屋做,每天都有几十元的小费,做的时间长了,顾客都成了熟人,小费也更高了,好的日子接近一百元。

老板和老板娘都是有学历的知识份子,他们对员工和顾客态度都很谦和,从来不训斥人,这一点在中餐馆中已经是很难得的了。有一年万圣节老板娘给了我她家的地址,让我带着孩子去她家要糖。结果那天我们去得比较晚,老板娘把剩下的糖都倒进孩子的篮子里,孩子们满载而归很高兴。儿子像我一样从小就特别喜欢糖,我很理解他,所以在万圣节过后糖大打折时给他买很多,让他当玩具玩儿。我的想法是尽量满足孩子的合理愿望,尤其是孩子小的时候,等孩子长大了就不会再对糖感兴趣了。有一次我买了一大箱糖,从那以后他对糖就不是那么热衷了。

从老板和老板娘那里我也学到了很多。老板告诉我说:“你要是开餐馆,我教你怎么调料汁。”餐馆的秘籍就在料汁,有了料汁谁都能当厨师。他们的餐馆主要是改良版的中国餐,符合美国人的口味。可惜我至今也没有开餐馆。

老板和老板娘也很重视对孩子的培养,两个女儿学习都很好,她们偶尔来店里也是坐在角落里学习,很少参与餐馆的经营,后来两个女儿都考上了好大学。这家餐馆我一直做到离开阿拉巴马。

多年后再访塔斯卡卢萨的时候,我们还特意去餐馆拜访他们,发现他们把附近的一家大餐馆买下,生意做得更大更红火了。而另外两家餐馆早已不复存在。

北京餐馆的老板和老板娘也是第一代移民,他们的成功不仅仅靠勤劳,也需要智慧,他们的眼界高见识广。他们首先让自己融入美国社会,为下一代提供优越的条件,使她们不受限制,接受良好的教育,从而能够融入美国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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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燕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1h2' 的评论 : 我在前文中写了,我是学医的,在美国继续学医很难的。我们那一代英文不过关,要把所有的医学词汇都换成英文背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h1h2 发表评论于
楼主在国内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到美国后 没考虑去学校拿一个文凭什么的?
孙燕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夏至09' 的评论 : 谢谢分享。
夏至09 发表评论于
80年代出国留学的学生大都记得美国梦的定义:美国不是遍地黄金,美国就是靠新移民去铺路。孙燕,你的故事很打动人心,让我回忆起自己的过去。
那时候留学几乎都是靠奖学金,免学费或者做TA,RA,所以一到暑假大家就四处打工,有的还到阿拉斯加渔业公司做两个月的鱼类加工。我本人去硅谷做过住家保姆,每周5天半,周末去另一家做3小时清洁工。那时真是豪情满怀不知道苦,不把打工看成是下等人干的活,而是实现美国梦的必修课。我很幸运,做的时间不长,遇到的也是好人家。等我拿到学位找到工作后还专门去看过以前的东家。这位台湾太太说当初只让我看着孩子,结果我把家里的卫生也打扫了。我说宝宝太可爱,睡眠时间长,我没事感觉太无聊,干起活儿时间过得快一点呀!这位太太当即给我同去的女儿$300的红包,圣诞节期间她也图个吉利。我老公则说也可能她觉得当初付你的工资不够好吧。1989年在硅谷住家保姆现金每月800美金。我只看孩子,不做家务不做饭,有时间就推孩子去公园晒太阳,回家看书看电视学英语。时间不长,孩子已经要我不要妈妈。3个月后要开学了我才说有事要离开,让太太好为难。之前她换过好多保姆都因睡眠不好辞工了。而我半夜孩子醒一次我喂他一点牛奶,他睡过去我也接着睡,我的睡眠好呀。真是没心没肺的乐呵呵的,让主人高兴死了,终于找到个长住的保姆,这样她可以安心上班了。我在旧金山的姑妈让我不要告诉主人我是学生做不长。以后我一直内疚没有说实话打人家一个措手不及。
孙燕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一直跟读,非常喜欢你的文,真实感人,人也美,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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