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海葱茏】卷一、童年记忆

 

 

 

 

【竹海葱茏】卷一、童年记忆

 

01、出生

 

我的老家是江苏宜兴。宜兴既是我的籍贯,也是我的出生地。

 

宜兴在太湖的西厢,山清水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可是个好去处。宜兴有两样东西闻名于世,一是紫砂壶;二是善卷洞。紫砂壶告诉你什么叫古朴大方、工艺极品;善卷洞则向你展示山中有洞、洞中有河、雾气缭绕、奇石玲珑的人间仙境。

 

善卷洞边上有个张渚镇。一九四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农历丙戌年十月初五),我就出生在这个小镇。母亲说,我出生的时候是自己踢破羊水,双脚先出,两手抱着脑袋,顺顺畅畅来到这个世界。

 

据说,郭沫若也是以脚先下地的方式降生的。郭大诗人比较矫情,非要说这大约是我的一生成为了叛逆者的第一步。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就他自己而言,晚年痛失爱子仍要强作欢颜,这种逆来顺受离叛逆者何止十万八千里。而且,这种分娩方式被认为是难产,助产士遇到这种情况,要把婴儿的脑袋转向一百八十度,脑袋先出才是顺产。但高风险往往带来高收益。我认为这种特殊的出生方式,如果顺利,反而让婴儿受益非浅。

 

一般来说,分娩过程会不同程度造成婴儿脑部缺氧。缺氧的结果是造成脑细胞死亡。我的这种出生方式,基本上避免了脑部缺氧的过程,这就存活了更多的脑细胞。脑细胞相当于计算机的存储单元,这就使我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去存放那些多余的信息,当然,其中有许多是垃圾邮件。

 

 

 

02、迷路

 

我很晚才讲话,认字却很早。在我连话都讲不清楚的时候,就会写不少字了。有一次在家门口走丢了,因为写了两个字,引起了行人注意,才被领回了家。

 

那年我也就三、四岁,家住在上海杨树浦,是那种外表千篇一律的工房。那天我在家门口玩,看到了什么新鲜玩意,跟着多走了几步,一回头,就找不到家了。每一个门洞都像,但哪一个都不是自己的家。我辨认了一次又一次,就这样越走越远。

 

我没辙了。孩子都有自己在面临困境时的致胜法宝,那就是哭。我也不例外。这一哭,把警察叔叔哭来了。警察和颜悦色地问我:你家长是谁呀?

 

我的回答让他感到意外:不知道,但是我会写。

 

呵呵,会写字?他笑着随手捡了一块石灰疙瘩,指着马路牙子,对我说:那你就写吧!

 

我蹲在地上,刚写了两个字,就碰到地面上的一个窟窿,于是不知所措地停了下来。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人围上来看新鲜。

 

怎么了?不会写啦?警察依然和颜悦色。

 

我嘟囔了一句:写不下了。

 

警察扬起了眉毛,回手一指:怎么?这么大一条马路,还写不下你爸爸的一个名字?围观的人群哄笑了起来。

 

这时候,人群中一位邻居大姐姐认出了我。便由她带路,警察护送着,回到了自己的家。

 

 

 

03、失聪

 

我小时候说话晚,可能同我听力不好有关。我的左耳先天失聪,所以我从小就是独耳听世界。

 

有人说,独眼看世界,就是毒眼看世界,不仅看得深刻,而且还有那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潇洒。

 

独耳听世界的好处也多多。首先是听得真、记得牢。别人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我是一只耳朵听进来后,就出不去了,所以记得特别牢。更幸运的,我是左耳听不见,这对我政治品格的形成贡献良多。我天生就不接收来自左边的信号,所以我从来不犯的错误。我只倾听右边的声音,所以是先天的右派

 

以上当然只是一些玩笑话。一只耳朵听,得到的语言信息也比别人少一半。语言这东西,只有听明白了,才能表达出来,所以我说话就晚了。另外,音乐世界对我来说永远是单声道,我永远体会不到立体声音乐的优美,这便是一只耳朵的可怜之处了。

 

母亲看到我迟迟不能讲话,能说几句也是含糊不清,稍稍有点担心,从小就叫我大头痴。但教我认字没有障碍,也就放心了不少。有一天,母亲教我认了,又教我认。我指着下面的,说一把刀,又指着上面的,无师自通地解释道:一切两半瓣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说文解字,那一年我三岁。

 

 

 

04、分鱼

 

我五岁就上学了,念的是半年级。在外婆家,江苏宜兴新芳桥黄玕村,上的是离村一里地的英驻小学。

 

外婆家所在的黄玕村很小,也就是十来户人家。前村朝南,有一条前塘河,村后是后塘河。村子就夹在两条河的中间。村东头是一座土地庙,村西头是一个土墩,长满了一人高的茅草。茅草丛中间辟出了一条路,这是我们上学的必经之路。

 

沿前塘河有一排民房,大部分村民住在这里。隔了村中央的一片宽阔的,靠后塘河有一栋全村仅有的楼房,那就是我外婆家。楼房和后塘河之间是菜园,菜园的东边是一大片竹林。西边则毗邻一排平房,那是我小舅公家。小舅公是我外公的小弟弟,年纪要小很多。因为他的独子光浩——我要叫他舅舅——却是跟我同岁的小学生,我们一起上半年级。

 

前塘河是全村的公产,后塘河则归我外公和小舅公两家所有。河里放养了许多鱼。每年都有一次干塘,就是把河水抽干,把全部鱼都捞上来。分鱼是全村的盛典,主持人则是我外公。

 

外公把捞上来的鱼按全村的户数分成十几堆,同时用麦杆做成十几根签,草签长短有序。每户派一个代表来抽签,我外公自己则不参加。

 

然后每户按自己所抽得的签,由长到短依次抱走自己中意的那堆鱼。全村人都抱走了,剩下的最后一堆谁也不要的,就归我们家了。

 

我睁大了眼睛,饶有兴味地观察着全过程。后来我体会到:这就是如何主持公众事务的一个案例。操办公共行政事务,主持人要有公信力。要取得众人信服的关键是要肯吃亏,不能与民争利。如何做到公平和公正,要有恰当的程序设计,这就是所谓程序正义。

 

童年的记忆,往往能影响你一辈子。后来我主持四通,当许多四通干部都分到了大房子,我却没有给自己留一间;在管理上设计了五定两挂钩等公平、公正的考核规则,都依稀可以看到我外公当年的影子。

 

 

 

05、上街

 

我在乡下念书的那几年,外公的生活过得悠闲而潇洒。他生于1905年,属蛇,那时候他也就五十岁左右。在我记忆当中,外公很少下农田,除了偶尔出面主持村里的公众事务,日常活动主要是上街、饮茶、喝酒、看戏,顺便替家里买些油盐酱醋。

 

上街,就是到新芳桥去赶集。从外婆家往南走七里地,就是乡政府所在地——新芳桥——一个相当繁华的小镇。镇上有茶馆、酒楼、戏院、百货店、中药铺。对了,药铺的字号叫向德生,我的小舅婆,光浩的母亲,就来自这个家族。

 

周末,外公会带我上街,这是我最开心的日子。沿街的小吃:入口即化的酥糖、豆沙馅麻球、馄饨摊……只要路过,我就赖着不走,外公总会依我。还有各种玩具:两根竹管叠起来,安上一个机关,摇起来啪啪响的机关枪;各种面具,我记得有过一个齐天大圣孙悟空的,我们老家管面具叫鬼脸壳子;我还有过一只匣子上镶着两条金龙、木质剑身漆得银光闪闪,拔出来是双柄宝剑。戴上鬼脸壳子,舞着双剑,从村东头舞到村西头,我当年在外婆家还着实风光过一番。

 

我还跟着外公看戏。经常上演的是滩黄(锡剧)和绍兴戏(越剧)。滩黄戏多是帝王将相;绍兴戏则多才子佳人。外公很惊讶我居然也看得懂。一位长胡子、红脸膛、舞着大刀的武将出场,我就告诉外公:这是关公!一位师爷模样的布衣出场,在关公袒露的右臂上比划一番,关公则端坐不动,专心看着左手托着的兵书。我就说:这是华佗!至于他们咿咿呀呀地唱的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懂。

 

在回家的路上,我告诉外公,关公和华佗,都是我从小人书上看来的。于是,外公就开始给我讲三国、讲水浒。还教我念诗,什么床前明月光,什么独钓寒江雪。外公是我最早的启蒙老师。

 

外公经常说:金山、银山,只有子孙出息才是靠山。外婆家土改时评定的阶级成分是中农,原因是我外公有三兄弟,分了家,每家名下的地并不多。生活能过得相对舒适,享的是子女的福。外公的五个孩子当中,我母亲是老大。父亲在上海银行工作,工资不算低。把我们寄养在外婆家,每个月都要寄相当的生活费。我有一个姨在香港。姨父、姨妈虽然只是普通打工仔,但不时从香港寄回来的那些食品和衣物,都足以让我们乡下人惊艳。我还记得小时候大姨回来探过亲,不说那些带回来的琳琅满目,光是随身用的那一卷粉红色、带着香水味、细腻、柔软的卫生纸,就让我至今都印象深刻。这么漂亮的东西居然用来擦屁股!为此我忿忿不平了许多天。

 

虽然实际生活水准要比村上的地主、富农好得多,但外婆家在村里一点都不招嫉,而且非常受尊重。究其原因,是我外公厚道、外婆广结善缘。关于他们,且听下回分解。

 

 

 

 

06、外公

 

我母亲经常说:一个家哪,要一个馒头搭块糕。意思是说,两口子之间,一个松,另一个就得紧;一个甩手,另一个就得操心;一个悠闲,另一个就得辛劳。

 

在外婆家,既然甩手悠闲的是外公,那操心辛劳的就只能是外婆了。我至今还记得一件小事:深夜,瓢泼大雨,天井里的排水沟堵上了,积水已是一片汪洋,再不疏通,雨水就要漫到堂屋来了。外公晚上照例喝了点小酒,也照睡不误。操心的外婆喊了声:老头子啊!老头子鼾声如雷;外婆便推一下外公,外公翻了个身,继续鼾声如雷。外婆叹口气,自己爬起来,戴上竹笠、批上蓑衣,冒着大雨,疏通排水口。这一干,就是小半夜。外婆全身湿透回到房里,大雨依然瓢泼,但落在天井里悦耳但却让人担心的叮咚声,已转为急促的噼啪声。外公那里,依然是如雷的鼾声。

 

外公少不了受数落,但从来不回嘴,坐在那里,静静地听、憨憨地笑。等外婆说够了,外公起身搭上长篮,请示一下需购置的项目,转身又上街了,继续他的潇洒。

 

家里的大事、小事,都是外婆操心。不仅是家事,村里的事,也归我外婆操心。东家娶妻了、西家生子了;这家没米了、那家缺柴了,外婆都要帮着张罗。凡有上门告贷的,外婆一般都有求必应。每年秋天,外婆家咸菜都要腌几大缸,我寻思全家怎么也吃不了这么多呀。开春了,外婆就打发我们去做散财童子,挨家挨户去送,虽然只是一碗咸菜,但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可是雪中送炭啊。

 

村里最穷的,是两家外来户。一家是打渔佬;一家是刨烟佬。打渔佬叫王二小,原来安家在船上;刨烟佬姓韦,则是靠自己的手艺带着全家盲流的那种。共产党领导他们翻了身,给他们分了地,在村上安了家。安一个家,什么都得从头来,谈何容易。给他们最多关心和帮助的,是外婆。

 

刨烟佬在土地庙的西厢房安家,村里人担心会不会冒犯了神灵,都来找我外公商量。外公沉吟了一下,然后说:没关系的,因为毛泽东的星宿大,压得住的。

 

外公一言九鼎,老韦家安心住了,村里人不担心了。我也刻骨铭心地记住了一句话:毛泽东的星宿大

 

 

 

 

07、外婆

 

我们这个年龄层的人,差不多都看过《沙家浜》。里面有两个人物,一个是沙奶奶,一个是阿庆嫂。把这两个人物形象叠加起来,就是我心目中外婆的形象。

 

阿庆嫂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外婆家的八仙桌,摆的是流水席,招待的是乡、村干部。一到晌午时分,一队人马,摇摇摆摆过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帽子往左边斜,脖子朝右边歪,挎着一杆汉阳造,那是民兵队长顺根伢。

 

村干部领着乡领导到田头转转,渴了、饿了,就转到外婆家了。外婆忙着烧水、做饭、递烟、摆点心、上饭菜。一个个吃饱了、喝足了、一抹嘴、拍拍屁股就走了。在他们吃吃喝喝的时候,顺根伢会让我摆弄他那杆从来就没有子弹的汉阳造。我把枪栓拉开、合上、扣扳机,一遍又一遍,感觉好极了。

 

穷亲戚来了,外婆的招待更热情。除了好吃好喝,还安排住下来。记得三年大饥荒时期,在楼上打地铺的,满满的有一排人。

 

对流浪来村里安家的刨烟佬,外婆给与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人们常说: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刨烟佬的儿子叫韦金龙,女儿就叫韦金凤。金龙和我同岁,长得孔武有力。外婆待他,如同自己的亲外孙,好东西有我一份,也有金龙一份。出门时,外婆会把我们拉在一起,嘱咐我们:大家是好朋友,要互相照应。我明白,外婆是用心良苦,怕外面有人欺负我,帮我找了个保镖。

 

金凤比我们大四、五岁,十岁的小姑娘,已经长得亭亭玉立,齐肩的长发。因为缺乏营养,脸色略显苍白,衬得黑眼睛格外明亮。我和金龙去念书,她也跟着我们上学。我坐在第一排,她坐在最后一排。

 

为了表示尊重,村里人都跟着我管外婆叫外婆。两口子吵架了,找外婆评理去!家里有难题了,找外婆商量去!外婆经常说:富不骄横、穷不失志。总是把别人看得很大,把自己看得很小。外公敦厚、外婆睿智,我认为他们配合得珠联璧合,外婆却说,外公和她生肖相克。

 

外婆小外公一岁,属马。外婆总说外公和她是蛇盘马脚:相克。其实,相克才能相生。老俩口相濡以沫,一起活过了跨世纪。2001年,外公以97岁高龄离世。三个月后,外婆就平静地走了,在睡梦中,安详得像在熟睡。也许,没有蛇盘脚了,外婆觉得不习惯了吧。

 

外婆年轻时身体并不好,因为操劳,脸黄肌瘦,早就是一头白发,白得一尘不染。晚年时,两鬓反而长出黑发,皮肤白里透红、如同婴儿。传说中的返老还童,还真有其事。直到最后一天,外婆脑子都极为清楚。看到村上她那一辈都走光了,下一辈也走得差不多了。外婆说:唉,活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只有看透了人生,才能有如此的智慧,才会有如此的洒脱。

 

 

 

08、帅哥

 

我外婆年轻时候一定很漂亮。五个孩子当中,大舅最像外婆,而我大舅可是村上公认的大帅哥。

 

村上有三大帅哥:老帅哥叫戴锁才;大帅哥是我大舅;小帅哥是我二舅公家的小龙舅舅。他们帅得不一样:老帅哥有点像梁朝伟,尤其是那种忧郁的眼神;我大舅依稀有当年赵丹的模样;小龙舅舅则有点刘德华的影子。

 

他们不仅帅气,而且都有一副好嗓子。但他们唱的也不一样:戴锁才唱的是山歌;大舅唱的是洋歌;小龙舅舅唱的是花腔小调。从唱腔上分,一个是民歌;一个是美声;另一个则相当于现在的流行歌。

 

我至今还记得戴锁才唱山歌的场景。抬水车是农村的一件重活,要十来个壮劳力同步用劲。这时候,我外婆会提着牛鼻茶壶,站在一旁督阵。

 

大家就位以后,外婆就会下指令:锁才伢,唱!

 

嗨哟来……”这一声,高亢得直上云端,能传出几里地外。十几个人跟着合唱:嗨哟!

 

嗨嗨哟来……”这一声转为低沉悠扬。嗨哟!,众人跟着低沉。

 

我后来再也没有听到过如此好听的山歌。从高亢到低沉,婉转得如行云流水;从低沉到高亢,过渡得九转十八弯。那旋律,不亚于阿炳的二泉映月。当然,前者有更多的阳刚,后者则有更多的悲情。

 

戴锁才有个女儿,叫君英,比我大四岁,是村上最漂亮的姑娘。小时候,母亲也会同我开玩笑:大南啊,将来你要娶谁当老婆呀?我就用小手指向君英。当然,后来我没有娶到君英,因为她嫁给了小龙舅舅,成了我的舅妈。

 

小龙舅舅和君英订亲的时候,记得是我上大学后的一个寒假。当时小龙舅舅在部队当兵。他也是回家过春节。探亲后,我们相约一起离村,到新建去坐轮船,他去南京,我去上海。君英送我们到新建。我们一起在新建住了一夜。黄昏时分,烟雨朦胧,小火轮喘着粗气带我们离岸时,君英在桥头不停地向我们挥手。此情此景,有诗记之:

 

江南烟雨

 

人在石桥头,

黄昏送远舟。

渔歌随晚唱,

暮鼓伴离愁。

淡雨濛濛下,

轻烟冉冉收。

江南伤别夜,

一曲暗香流。

 

 

 

他们后来全家移民到纽约。一九八四年,我从科学院被公派到佛罗里达大学当访问学者,途经纽约,还专程去拜访过小龙舅舅和舅妈。他们的两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一对翩翩美少年,比他们老子当年更帅。

 

当时我心里感叹了一句:愿天下俊男美女皆成眷属,其后代绝对是优良品种。

 

 

 

 

09、鬼神

 

子不语怪力乱神。外婆家离孔圣人老家远了点,富乡僻壤,教化所不及。所以在乡下,我听见过许多怪力乱神。

 

江南水乡,自然多水,水中有鬼,俗称淹死鬼。我不仅信其有,而且是亲所见。当然,我见到的淹死鬼,不是它的本尊,而是它的变身。河塘里有一种水草,会开一种非常漂亮的黄色小花。村里人告诉我,这种花就是淹死鬼变的。

 

开始我也是将信将疑,直到村东头一对小兄弟让变成黄花的淹死鬼拖了去,从此也就深信不疑。俩兄弟在河边玩,弟弟想摘河里飘着的黄色水草花,不小心滑了下去,哥哥伸手去拉,也跟着沉到河里。

 

村东头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我们闻声过去,这对小兄弟已平躺在门板上,灌满水的小肚子胀得滚圆。人们徒劳地压着他们的肚子往外控水,但俩兄弟已经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

 

从此我对水中漂浮的黄色小花,怀有深深的恐惧。

 

还有一种我们村上独有的磨哀鬼,则是我亲耳所闻。深更半夜,夜深人静,村西头会传来一种凄厉的声音:叽哩呱……咕嘟……叽哩呱……咕嘟……村里人说:这是磨哀鬼在叫。传说村上有过一个童养媳,婆家逼着她没完没了地推磨、舂米,最后被虐待致死。冤魂不散,变成了磨哀鬼。

 

有一个晚上,我和舅妈、小姨,三个人睡在楼上大床上。突然,舅妈问小姨:听见没有?小姨问我:听见没有?大家都听见了:叽哩呱……咕嘟!叽哩呱……咕嘟!清晰得让人毛骨悚然。据说鸵鸟遇到紧张,会把头埋在沙堆里,我们也是出于这种生物本能,把头钻到被窝中央,憋得透不过气来。

 

从外婆家往南走一里地,是去新芳桥途中的第一村,叫塘门浪。路右边是一条灌溉渠,路左边是一座庙:白鱼娘娘庙。每年发大水鱼汛期间,会有不计其数的白鱼逆水游上来,在小小的灌溉渠里堆得层层叠叠。据说它们都是来朝拜白鱼娘娘的。

 

又是一个关于童养媳的凄美传说。有一家买了一条大白鱼,让童养媳到河边去宰杀。刚划开肚皮,白鱼就流眼泪了。童养媳不忍,就把白鱼放生了。回到家里,自然不好交代,于是被毒打致死。死后,童养媳被草草埋葬在乱石岗。以后每年大白鱼会带着子子孙孙来这里朝拜。细心的人们还发现,白鱼的肚子上有一条浅浅的黑线,据说这就是当年留下的划痕。

 

当地的人们出于敬畏,在乱石岗上修了一座庙,这就是白鱼娘娘庙。

 

 

 

10、金凤

 

童养媳变鬼也罢,成神也罢,这都是传说中的故事。但就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一个好女孩要做童养媳了。

 

这个女孩就是金凤。刨烟佬家里穷,要把十岁的女儿送到顺根伢家里做童养媳。顺根伢有一个弟弟,叫小胖,也就十三、四岁;还有个妹妹叫香妹,比我们还小一点。金凤要给小胖去做童养媳。

 

南方的童养媳,大约相当于北方的娃娃亲。家里收一点菲薄的彩礼,女孩就要到男方家去,实际上是先当小保姆,成年后再正式成亲。

 

金凤自然是千万个不愿意,她要继续念书,仍跟着我们上学堂。课堂里,班主任许老师,一个慈眉善目的胖姑娘,正在给我们讲课。的一声,教室门被一脚踢开,站着凶神恶煞似的刨烟佬。

 

你给我出来!刨烟佬指着金凤。

 

金凤低着头,誓死不从。刨烟佬冲进来,一把头发,抓住金凤就往外拖。许老师吓得手足无措,金凤声嘶力竭地哭喊。拖出教室后,刨烟佬把女儿往肩上一扛,扬长而去。哭声渐渐远去,教室里依然被惊吓得鸦雀无声。

 

金凤再也没有来上学。后来,我离开外婆家了,到上海,到北京……但对金凤、金龙姐弟的命运,心里总有一份牵挂。文革期间,借大串联的机会,我回到外婆家,没忘记打听他们的消息。

 

因为后来有婚姻法保障,金凤并没有嫁给小胖。前村的寿昌伢是地主的儿子,多才多艺,吹弹拉唱,样样精通,说话风趣幽默,很有女人缘,却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因为他成分高。金凤偏偏不怕,把自己嫁给了他。

 

至于金龙,则和香妹上演了一出轰轰烈烈的爱情大戏。

 

反正,顺根伢虽然扛着一杆破枪,却是赔了弟媳妇,还搭上了自己的妹妹。

 

一个是地主崽,一个是童养媳,一对苦娃子,却喜结良缘。

 

唉,苍天有眼!

 

 

 

 

11、香妹

 

文革大串联,我借机回了一趟外婆家。当年的小伙伴们,纷纷给我讲述金龙和香妹的故事。

 

我记忆中的香妹,一个拖着鼻涕、蓬松着头发、眯着眼睛的邋遢细丫头。过了这些年,架不住女大十八变,香妹也出落成名符其实香喷喷的大姑娘了。上门来提亲的,不乏其人。家里选了一家经济条件不错的,还收了人家的彩礼,就等着过门了。

 

香妹却早就同金龙好上了。从小就在一起,耳鬓厮磨,两块石头也磨出感情了。更何况金龙要模样有模样,要力气有力气。俗话说,男追女,难如推倒一座山;女追男,易如捅破一层纸。既然是香妹看上了金龙,这层窗户纸,早就被捅破了。

 

金龙给当年的小伙伴们描述过他的第一次:那天晚上,她一把抱住了我,抱得铁巴紧。那丫头,火头子老啊!

 

这里的火头子,是我们乡下话,如果文绉绉地翻译,就是爱情烈火的意思吧。这里的,则是旺盛的意思。

 

香妹家里却是怒火万丈,不许他们再见面,风风火火地要把闺女赶快嫁出去。香妹和金龙便商议如何私奔。

 

他们经过缜密考虑,认为不能马上行动,否则送了彩礼的男方上门来要人,香妹家里不好交待。也不能嫁过去以后私奔,不能让那小子占了便宜。最佳时间点应该是洞房花烛夜。

 

洞房花烛夜,新郎还在酒席上应酬,香妹托辞不胜酒力早早进了新房,金龙则早就埋伏在新房的窗户底下。一切按既定方针办,他们私奔了。

 

当时的中国,吃饭要粮票,住店要证明,他们又能奔到哪里去?在外面飘了几天,走投无路了。他们相信,如果这个世界上还剩一个地方可以救苦救难,那就是我外婆家。深夜,他们摸黑敲开了我外婆的家门。

 

外婆对他们爱怜有加。吃了、洗了、安排他们睡下了。第二天,外婆把两家的家长约到家里。大家坐定之后,外婆招呼躲在房后头的小俩口:出来吧!

 

不等双方家长发作,外婆就用斩钉截铁的明快,毋容置疑的决断,作了宣判:细佬家自己愿意在一起,要成全他们!

 

金龙家面露喜色,对外婆是满心的感激。香妹家则面露难色。外婆立刻补充了一句:那边的彩礼,要给人家退回去。手头不够的话,先从我这里借。香妹家也释然了。谁都明白,这样的借贷,很少有还的。

 

走出家门,谁都觉得有面子。因为外婆说了:要成全他们!

 

外婆一辈子行善无数,我觉得这一件,最值得称道。

 

 

 

12、转学

 

刚开始在英驻小学读书,我不是正式学生,而是跟着比我大两岁的姐姐上学的伴读生。农村女孩子入学率低,许多是因为是要在家带弟弟妹妹。学校便推出一项德政:只要在课堂上不闹,可以带着弟妹一起来上学。我便是这项德政的受惠者。

 

第一学年大考,我也要了一份试卷做着玩,结果算术考了100分,语文考了99分,是全班的最好成绩,因此我理所当然地转了正。我还记得语文考试被扣了一分,是因为我填空时写错了一个字:把字的右边旁写成了。我至今还认为我得有理。千里茅()草谓之野,何之有?

 

很强词夺理吧?哈哈,我的自以为是,小时候是出了名的。这源于我同光浩舅舅一起做作业,完了互相对答案,凡是不一样的,我都照他的改了,结果全错!而我原来的答案,其实全对。后来我把在运算过程为什么会错也琢磨清楚了。这次教训让我刻骨铭心,从此只要别人同我不一样,我就毫不犹豫告诉对方:肯定是你错了!而且还清楚地告诉对方:你错在哪一步了……

 

我在宜兴外婆家读完小学二年级,要到上海父母身边去读三年级了。我从小也算是颠沛流离:从县城到上海,从上海到乡下,都是母亲抱着、外公用箩头挑着。这一次,是我头一回自己迈步离开外婆家。

 

从黄玕村往东北方向步行三里地,便是新建,那里有轮船码头。我和外公在那里搭上了班船。小火轮噗噗地喘着气,不紧不慢地把我们载到了常州。在那里换乘上那种站站都停的慢车。火车哐当哐当地摇晃着,把我们晃到了上海。

 

大清早从外婆家启程,到上海已是万家灯火、满天星斗的深夜。马路上已是空落落的,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外公赞了一句:这放屁车,跑得真快!

 

习惯了乡下的空旷和一望无际,高楼林立的大城市让我感到不安和局促。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新的生活开始了。

 

那时候我们住在巨鹿路271号,门前是小菜场。我们家租的是二楼的双亭子间,房东是楼下德泰生南货店的老板。老板姓柴,宁波人,有两个公子,老大叫松年,老二叫永年。那个叫松年的很不是东西,常常欺负我这个乡下人。

 

我跟着姐姐上巨鹿路小学,念三年级。

 

母亲对我们的学业抓得很严。每天都要背课文、默生字,而且有体罚。背错一句话、写错一个字,要用尺子打一下手心。我很少受罚,姐姐却常常挨打。姐姐因此觉得母亲偏心,一有抵触情绪,学业更受影响。

 

其实我姐姐另有其聪明之处。她口才好,灵牙利齿,不像我笨嘴拙舌;她唱歌好,我却是五音不全。中国传统的教育思想,总是用一把尺子去度量,不知埋没了多少人才。

 

耳不聪则嘴不灵,在家里又只讲宜兴话,所以我的上海话很蹩脚。这让其他小朋友非常瞧不起。从乡下到上海,教学方式大不同,但我很快适应了。学习成绩虽不出类,但也略为拔萃。所以被任命为小组长,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当

 

当了小组长,我很尽责。找了一本新日记本,写上全组同学的姓名,后面划上许多格子,统计他们每天交作业的情况。交了就打勾,不交就打叉,一目了然。班主任冯老师在课堂上表扬了我。

 

这引起了同组的一个外号叫茄子的妒嫉。这个外号源于他的长相,想象一下:一付长脸,额头小,下巴宽,而且往上翘,像不像一个茄子?有一天,茄子神神秘秘把我拉到一旁,说他今天没有来得及写作业,但希望不要给他打叉。然后打开他的铅笔盒,说可以挑一支铅笔或一块橡皮送我。

 

那一年,我也就七岁,茄子最多八、九岁,小小年纪,就懂得行贿!我拒绝了他,告诉他东西我绝不能要,但可以网开一面。对他说:先不给你打叉,空着。赶快把作业补上来,再划勾。

 

我以为是帮了茄子的一个忙,谁料是遭了暗算。一会儿班长就来查我的作业登记,看到那个空格,没有说话,脸色却非常难看。这时候,茄子躲在一边,看着我们奸笑。

 

第二天,班长宣布我们那个小组改由茄子担任组长。

 

上海小赤佬,真真不得了,小小年纪,不仅懂行贿,还会设局、陷害、踩着别人往上爬。

 

后来听到有人总结说: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三个湖北佬,打不过一个四川佬;三个四川佬,斗不过一个上海小赤佬。

 

我这个乡下佬深以为然。

 

 

 

 

13、父亲

 

父亲,通常都是男孩子心目中的英雄。当我在外婆家的时候,乡下就有许多关于我父亲的传说。从大人们零零星星的交谈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条:一是本事大,二是信用好。

 

本事大,是说我父亲会两只手同时拨两架算盘。父亲在银行工作,算盘打得好,这不稀奇。能左右开弓,而且又快又准,就让人们叹为观止了。

 

信用好,说的是父亲曾受人之托,保管过一笔县银行的巨款。当时米价飞涨,我母亲有经济头脑,建议用这笔款买米保值。我父亲却是专业头脑,认为没有得到授权,断断不可。归还这笔款项时,钱币的号码、顺序,捆钞票的线绳,都丝毫未动,一时被传为佳话。

 

家庭一般有两类:严父慈母型或严母慈父型。我们家是前一类。我们小时候看到的父亲,一脸的严肃,话很少。印象深刻的,是父亲的整洁和敬业。

 

外公的生活习惯随便到近乎凑合,父亲却是另一个极端:整洁到近乎讲究:头发永远油亮得纹丝不乱;料子上衣永远干净得体;裤线永远笔直;三接头皮鞋永远锃亮得一尘不染。

 

父亲随身使用的东西:公文包、钱包、笔记本、钢笔、小剪子、小梳子,样样都精致,而且摆放有序。别人动用一下,事后父亲肯定有所察觉。他会眉头一皱,咕哝一句:谁又乱动啦?这时候,通常是我母亲出来承担责任:是我啦!

 

父亲不仅自身整洁,而且要求环境的整洁。每天早上,我一睁眼,看到的场景永远是父亲拿着一块抹布,在那里擦东擦西。不仅要窗明几净,就是角角落落,也容不得一点灰尘。

 

受外公和父亲的双重影响,我的生活习惯凑合起来直追外公,整洁起来也够不上我父亲的一半水准。

 

父亲非常敬业。如果全世界要评选十个模范公务员,我认为父亲应当榜上有名。他从来不请假,甚至不休假。提前上班,延后下班,就是星期天,也要去上半天班,这一切都是自觉自愿。我父亲当时在一家私人企业,只有老板,没有上司。老板不来上班,委托我父亲主管单位的财务、总务、外务、杂务。父亲把这一切管理得条清理晰、井然有序。老板委托的工作,父亲处理得往往比老板预期的更圆满。

 

父亲的单位在茂名南路97号,记得是属于锦江饭店周边的建筑群。那一片都是非常高档的商店。周末父亲加班的时候,会带我们到那里去。布置得精致高雅的橱窗,常常使我流连忘返。不同于外婆家小桥流水、茂林修竹,这里是美轮美奂、欧陆风情。就审美趣味而言,完全是两个极端。儿时在无意中所经历的不同文化的震撼和潜移默化,使我的一生都受益匪浅。

 

 

 

 

14、母亲

 

一个家、一个单位、一个团体,都需要一个核心,也会自然形成一个核心。我们家的核心,是我母亲。

 

母亲比父亲小三岁。十八岁嫁给我父亲。他们的结婚照,放大了,足足有14吋,一直挂在外婆家的堂屋里。照片上的母亲留着刘海,明眸皓齿、鼻梁笔挺、浅浅的酒窝,略带青涩,漂亮得风和日丽。

 

母亲十九岁生我姐姐,二十一岁生我,以后都是隔两岁一个。我七岁到上海念三年级时,母亲也就二十八岁,已经是五个孩子的妈妈,但依然是青春年华、光彩照人。

 

大舅继承了外婆的长相,母亲继承了外婆的为人。不仅是继承,还要发扬光大。我母亲比外婆更海派,也更随和。无论走到哪里,都人缘极佳。虽然母亲只是家庭妇女,却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不仅关心,还要参与。从乡下到上海,身边总是围着一批穷朋友、小朋友。全村的人管我外婆叫外婆,却管我母亲叫大姐姐。好像在辈分上有点乱。

 

我总记得母亲讲的一件小事:有一天她把一件缎子面丝棉袄晾在外面晒太阳,也许是让风吹跑了,再也没有找回来。后来邻家婶婶冬天把它穿出来了,外面罩了一件旧布衫,下面还露出了一大截。结果是欲盖弥彰,反而是我母亲觉得很尴尬。她特地把邻家婶婶拉到家里,打开衣箱,说有些衣服已经不合身了,让她挑几件自己喜欢的。这样鱼目混珠一下,邻家婶婶就可以把好衣服堂堂正正地穿出来了。母亲总是这样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不让对方为难。

 

母亲常出头为民请命,用现代的流行语,叫做为弱势群体代言。晚年时母亲还宝刀不老,居住小区的物业费收得很贵,却管理不善,居民公推万奶奶做代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他们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件事,我听了哈哈大笑,说我母亲:你八十岁的老太太,还领头聚众闹事?

 

李玉说:妈妈可惜念书少,要是再多念点书,可不得了。

 

母亲文化程度也就是高小,却读了许多书。家务之余,常常是手不释卷。那时候,我除了看自己的《格林童话》、《民间故事》,也开始偷偷看母亲塞在枕头边的书。我记得有张恨水的《啼笑因缘》、苏青的《结婚十年》、巴金的《雾雨电》。读这些书,我在似懂非懂之余,也记住了一些细节。例如苏青的书里有一章三颗樱桃,主人公从一株结了三颗樱桃的果枝上摘下了一颗,隐喻自己退出了一场三角竞争。我觉得那意境、那比喻,真美!

 

不是说一只馒头搭块糕吗?如果说父亲是糕,那母亲就是馒头。父亲内向;母亲外向。父亲是一丝不苟的严谨;母亲是顺其自然的随和。父亲是高山流水,鲜有知己;母亲是海纳百川,广结善缘。父亲是专才;母亲是通才。父亲让我们有所畏而不敢;母亲使我们有所恃而不恐。

 

这是一个平衡的普通家庭,我就在这样一个普通家庭长大。

 

 

 

 

15、小忠

 

父亲的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一个光屁股男孩,可爱极了。照片上的男孩,不是我,也不是弟弟小南,而是我们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个。那时候他一岁,本来应该叫伟南,现在却改了名,而且还改了姓。

 

这里面有故事,一个关于袍泽情谊、一诺千金、骨肉离散、终极团圆的故事。

 

父亲不善交往,难得有一位好朋友,姓储,既是同乡,也是同事。从县银行到上海,一直在一起。储先生比父亲年长许多,高而瘦,那模样,有点像马三立。膝下仅有一子,所以非常羡慕我父亲的儿女满堂。

 

储先生的独子十多岁了,自然是金贵得很。越金贵的东西,往往也越脆弱。一场车祸,独苗夭折了。老夫妇悲痛欲绝。

 

那时候,我母亲刚怀上老五,还不知道是男是女。

 

储先生来同我父亲商量,想认领小南:老万啊,你看,你有两个儿子,而我……你嫂子也不可能再生育了……”大男人的戚戚然,有时候让人更加恻隐。

 

我母亲舍不得。无奈当中,出于袍泽情谊,父亲便作了一个承诺,如果老五是男孩,那就续你们储家的香火。

 

老储家香火命不该绝,老五恰恰是男孩。储家老俩口欢天喜地,准备了全套婴儿用品,高高兴兴来接驾了。母亲还是舍不得。父亲也舍不得,但一诺千金,也不忍让老俩口再绝望。于是伟南就变成了储忠——要忠于储家的意思。

 

母亲没有少伤心。父亲内向,表面上不露声色。但钱包里的婴儿照,不时凝视照片的沉思,当时我们不懂,现在回忆起来,颇能理解父亲当年心中的痛。

 

好在两家一直有往来。逢 年过节,不是我们去储家看小忠,就是储家夫妇带着小忠来团聚。

 

储先生的老家是宜章,离我外婆家也就三、四里地。文革期间,我串联串到外婆家。听说小忠在那里插队,便去了一趟宜章,想接小忠回外婆家玩几天。也许是因为文革,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紧了,储家突然变得小器起来,只让我们兄弟俩在田埂上空站了一会儿。我是独往又独回。回到外婆家,很是伤心了一阵。

 

文革以后,小忠上了复旦,念的是金融系。八五年,四通创业的艰难期,正经历新生事物诞生过程的阵痛——被告状、受调查。当时我父亲在四通管财务,压力很大,累得眼底出血,苦于没有帮手,危难中想到了小忠。当时小忠在上海工商行工作,又是新长征突击手,又是第三梯队的人选。听到父兄召唤,小忠放弃了大好前途,义无反顾来北京入伙四通,上了贼船。演绎了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现代版。

 

谁也没有料到,我们一家会用这种方式团了圆。

 

 

 

 

16、志愿

 

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会经常被问到:你的志愿?也就是说,你将来长大了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长大了要成为……”

 

我第一次回答这个问题,是在三年级语文课上造句。我记得自己的回答是工程师。我当时心目中的工程师,就是盖房子、画图纸。果不其然,我后来上了清华土建系。尽管到初中时我就改了口,说想成为高尔基那样的作家,但不管用了,命运之神只记得你的第一个愿望。

 

班上其他小朋友的回答,记不清楚了。只有一位小女生,细眉凤目、清秀白皙、弱不禁风、嗲声嗲气,她的回答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她说:我长大了要成为护士小姐。

 

李玉说:她当年要当拖拉机手,后来果然下乡了。你看,我们那一代人,大多是想成为专业人士。

 

当今的新一代,可不得了。

 

新学年开学的时候,广州市的记者在小学校门口随机问新入学的孩子这个古老的问题:

 

你将来长大了要成为……

 

一个很朴实的小女孩,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将来长大了要做一个贪官!

 

记者:为什么想成为贪官呢?

 

小女孩:因为贪官有很多好东西……”

 

前些日子看凤凰电视的节目《鲁豫有约》。嘉宾是三个小女孩,谈话内容是聊她们假期夏令营的有趣故事。她们也就是七、八岁,我当年造句的年龄、孙女朵朵现在的岁数。一个个豆蔻年华、青翠欲滴,天真可爱得让你不忍喘一口大气。

 

谈话结束时,鲁豫又问起了她们这个老问题:长大了你们想成为……”

 

她们的回答让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第一个回答:我要像我爸爸那样,有权!

 

第二个回答:我将来要有名。鲁豫说:那我将来再去采访你,可以吗?小姑娘立即恩准:好吧。

 

第三个说她将来要有钱。鲁豫附和道,是啊,没有钱是不行的。小姑娘小声补充了一句:也就是当个富婆吧。

 

我彻底无语。

 

朵朵一年级读的是国际学校,结业典礼上,每人要说一句话,恰恰也是回答这个问题:“I will be ……”(我将来要成为……

 

她妈妈用视频记录了全过程。一个金发碧眼的奥地利女孩说:“I will be a princess.”(我将来要成为公主)

 

朵朵对此颇不以为然。评论道:“princess?那是童话里的人物。

 

轮到朵朵时,她字正腔圆、一字一顿、语惊四座:“I will be myself.” (我将来要做我自己)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做自己。朵朵却在不经意间,对自己的将来作了如此的承诺。当爷爷的,惟有祝福。

 

 

 

 

17、想家

 

在上海巨鹿路小学读完三年级,放假了,想家了,我吵着要回外婆家。

 

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可以撒野的地方。外婆家是,而上海不是。

 

在乡下,我可以放开嗓子喊,撒开丫子跑,在上海却不可以,太憋屈。在乡下,吃西瓜是一人分半个,用调羹挖着吃,西瓜汁能喝个够,多痛快!在上海却把西瓜切成薄薄的一瓣一瓣的,汁都流光了,真可惜,也真小器。在乡下,我是外婆的大头外孙,村里人把对外婆的尊敬和报恩,都转化为对我的呵护和善意,那感觉,不说是小皇帝,那也是小王子。在上海,我是乡巴佬、阿曲西,受欺负、被歧视。

 

我很少到弄堂里去玩。只要一出门,就要受欺负。冷不丁,后脑勺被拍一掌,屁股上被踢一脚。回头看,一个个装得若无其事,那个德泰生的小开,叫松年的,得意地一脸坏笑。上海小赤佬,真没种,连欺负人都不敢堂堂正正。

 

上海人很会骂人。他们会笑嘻嘻地骂你,转弯抹角地骂你,像唱山歌那样骂你。他们会亲热地搂着你的肩膀,管你叫阿乡,其实仍是在骂你乡巴佬。上海人最瞧不起的,是苏北人。班里有个苏北同学,他们背后用非常难听、侮辱人格的称谓叫他江北ZL”。当他的面,却称之为法国人

 

法国人的称谓,让我大惑不解。许多年以后,我才悟出上海小赤佬骂人的高明。苏北人在上海,大多从事服务业。所谓扬州三把刀:剃头刀、切菜刀、修脚刀。理发店的剃头师傅,大多是苏北人。理发店门口,常常有一个圆形的灯柱,里面转着红、蓝、白三色斜条。法国国旗是红、蓝、白三色旗。你是法国人,所以挂法国旗。从职业歧视,到地域歧视,拐了这么一个大弯,还是要骂你江北佬

 

人到晚年,回忆着这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心里充满了感恩,包括对那些欺负过我的上海小赤佬。人的成长,需要被呵护、被娇惯,也需要受欺负、被歧视。智慧是平衡发展的结果,情商同样需要被平衡地磨练。如果一味被娇惯,我也许就永远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霸王。当然,如果一味被欺负,就可能没有自信而畏畏缩缩。童年时的交错体验,让你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生活中有玫瑰、也有荆棘。得意时不要忘形,失意时不失自信。特别是记住了一条:永远不要仗势欺人,因为被人欺负的感觉,我懂。

 

我吵着要回外婆家。只是回去玩一个假期,我央求;假期结束我会回来,我承诺。父母没有时间送,恰好我母亲有一个表婶,在上海帮人家,就是当保姆,她要回宜兴。表婶就在我们前村住,所以父母就托她把我带回外婆家。

 

跟着表婶,我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归乡路。

 

 

 

 

 

 

18、表婶

 


俗话说:一表三千里。但我家这个表婶,也就是一表三百米。她家的前门是前塘河,外婆家的后门是后塘河,中间是菜园和“场”,间隔也就是三百米。

认真论辈分,她是我母亲的表婶,是我的表外婆。因为她年纪和我母亲相仿,我也就没大没小,跟着叫“表婶”了。鲁迅笔下有个豆腐西施,大约就是我记忆中表婶的模样。

我跟着表婶,坐火车、乘轮船。我们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顺便走访了表婶的三、四家亲戚。每到一家,表婶都会送上一小碗猪油,作为见面礼。其过程,让我第一次领略了什么叫刀切豆腐两面光。

在第一家,表婶说:我带了几碗猪油,给你们的这只碗最漂亮。她说的当然是事实。因为其它几碗在那里明摆着,可比较,一目了然。

到第二家,表婶说:你看,这一碗最满。她强调的是数量。

第三家,她说:给你们的这一碗最白。强调的是质量。

最后一家,表婶说:这一碗最好,是一直藏着没拿出来,特地留给你们的。这就无法验证了,但任何人听了都会高兴,起码不反感。

回到村里,外婆自然是嘘寒问暖,问我一路的情况。我就把表婶送油的经过学了一遍。外婆听了,淡淡地评论了一句:“三角落婆”。

当时我不懂这“三角落婆”是什么意思,外婆也没有解释。我想大概是“媒婆嘴”的意思吧。后来人生经历多了,理解到为人处世,诚恳待人,要用心,而不是用嘴。

表婶家的大女儿是哑巴,不会说话,但极聪明。下面一连三个儿子,和我们兄弟几个年纪相仿,是一起撒尿和泥的小伙伴。六二年困难时期,宜兴那么富庶的鱼米之乡,也穷到饿死人。我们村上唯一饿死的,就是她家的二儿子。可以想见作为母亲的悲痛。表婶四十出头,就早早离世了。唉,一个善良的好人。

 

 

记忆中同表婶有关的,还有一件特别的事。有一天,我放学回家,走到村头,一脚岔进路缺口,猛一抬头,发现全村变了样。我看到了从没见过的宏伟大宅院,粉墙青瓦,门前一对石狮高大轩昂,墙上画着大大的红圈。

 

我呆在那里好长一段时间,直到路旁的表婶喊了我一声:大南啊,还不回家?眼前的一切突然消失了,回到了往日的村景。

 

据村里老人说,我们这里原来是个上百户的大村庄。当年闹长毛,杀了村民无数,放火烧了这个村子。村西头的茅草墩,就是劫后余烬。我们经常可以从土墩里挖掘出精美的瓷片。现在的村落,是在废墟上重建的。我看到的,就是当年的老村。

 

难道上天真的给了我一双穿越时空的慧眼?天晓得……

 

 

 

 

19、假期

 

回到外婆家的那个假期,我玩疯了。捡田螺、粘知了、捉蜻蜓、摸鱼钓虾、爬树抓鸟……是啊,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在那里是大有可玩的。

 

最好玩的,是跟着小舅到瓜田里去守夜。外婆家种了大片的瓜田,西瓜、黄金瓜、香瓜、水瓜……守夜,就是在瓜田里架起一张竹床,支上蚊帐,小舅还带上他那支竹笛,在野外过夜。繁星满天、蛙鼓虫鸣、凉风习习、笛声悠悠。什么叫人间仙境?此其谓也。

 

但我最想听的,不是笛声,而是另外一种声音。夜深人静,瓜田远处传来清脆的扑哧一声,那是西瓜熟透了以后的自然爆裂声。小舅会打着手电,迅速发现目标,然后把咧着嘴的西瓜抱回来。我们一起呲着牙大快朵颐。那种甘甜、那份水灵,城里人永远品尝不到。运到城里的,都是生瓜蛋子,沤熟的西瓜,再甜也带点馊味。唉,城里人,真可怜。

 

外婆家后门东边,是一大片竹林。我常把外公的竹刀偷出来,砍一株粗的,做水枪;砍一株细的,做弓箭。一不小心,把手削了,血流如注。外婆心疼得没有半句责备话。不,有责备,是冲着外公的:竹刀这东西,也不放放好,让小孩子随便就能拿到!我左手大拇指上至今还留着一个疤痕,就是那个年代留下的印记。

 

痛苦的日子永远难熬,快乐的日子总是飞快。转眼假期就结束了,要开学了,要回上海了。我开始耍赖,坚决不肯回去。是的,原来我承诺过假期结束就回上海的。夫小孩者,言不必信,惟好玩是归。

 

你们一定好奇我当年如何耍赖。嘿嘿,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难为情。小时候我让外婆娇惯得在家里脾气坏极了,闹起来惊天动地,谁也劝不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但到了学校,却乖极了,老师的话,言听句从。外公常常批评我是两面派,把老师的话鸡毛当令箭。

 

结果,是外婆给外公下令箭:明天到学校去找孙教导,看能不能让大南插个班?

 

孙教导说:我们学校又不是菜园子,想进就进,想走就走!话说得难听,但面子是要给的。我如愿以偿,留在外婆家读书了。

 

那一年,我九岁,该上四年级了。

 

 

 

 

 

20、作文

 

四年级那一学年,印象深刻的有两件事:作文和读书。

 

我还记得首篇作文,是记一次郊游。小时候背的唐宋诗词,什么花褪残红、什么江水绿如蓝,不由自主地蹦到作文里来了。还用了穿过了田野、跨过了小桥、渡过了溪水、登上了山岗之类的排比句。老师大为赞叹,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了一遍。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的每篇作文几乎都要被朗读。语文课上的作文讲评,是我最爱上的课程。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高中。我的作文本,成为班上同学的收藏目标。唉,不知有没有同学手头还保存了一星半点,我真愿意高价赎回来。

 

我自己的作文,除了第一篇,其余的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倒是我儿子万方在小学四年级时写的两篇作文,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一篇的题目是《一等星和六等星》,大意是说:仰望夜空,有的星星大而亮,有的星星小而暗。人们按照它的亮度,把星星依次分成六等。最亮的是一等星,最暗的是六等星。万方说,有的六等星,其实比某些一等星大得多,只是因为离地球远,所以显得小而暗。而有的一等星,其实并不大,只是因为离我们近,所以才显得大而亮。然后笔锋一转,说观察社会上的人,道理也一样。有的人其实很优秀,只是因为离我们远,看不到他的光彩,因此不被重视,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价。

 

另一篇写的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出乎常人所料,万方最喜欢的动物,是乌鸦。他写道:一般人都不喜欢乌鸦,因为它长得丑,叫声也难听。甚至认为它不吉祥,因此讨厌它。文章一转,说乌鸦其实是一种益鸟,每年要吃掉多少多少害虫,默默地为人类做了许多好事。再一转,说有的人也像乌鸦,貌不出众,喜欢提批评意见,说的话不好听,但都是对社会有益的建议。结果被讨厌、被冷落。有一次我和阮铭聊起我儿子的这篇作文,他立刻联系自己,大声说:我就是这样的乌鸦!

 

在同一年龄段作比较,万方的作文写得比我好。不论文采,就思想境界、立意深远而言,要比我当年高出许多。

 

四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担任我平生第二项公职:图书保管员。农村小学没有多少书,全部儿童读物,都放在一只原来装肥皂的大木箱里。我负责出借登记、图书保管。书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中国民间故事和外国童话;另一类是苏联儿童读物。苏联读物中,记得有《铁木耳和他的队伍》、《阿廖沙锻炼性格》……,当然,其中还有我们胡学长也读过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如饥如渴地读遍了所有的书,有的书还读了好几遍。对我童年时代影响最深的,是高尔基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许多段落我抄过,甚至背过。

 

俄罗斯教堂的钟声,轻软地敲在我的心上……

 

 

 

 

21、演戏

 

小时候,我跟外公到戏院里去看的戏,除了华佗替关公刮骨疗毒,其余都记不得了。记忆中印象深刻的,还有一出村里老乡自己演的戏,叫《打面缸》,是逢年过节的保留剧目。套一句现在的流行语,该剧很黄很暴力。而我当年,很傻很天真,所以现在回忆起来,很逗很有趣。

 

这是一出四个丑角和一个旦角的戏。英驻村上的一位叫祥珍的漂亮姑娘,担纲女主角,演一个想从良的妓女。四个丑角:一个县太爷、一个四老爷、一个师爷、一个差役。村里有点谱的男人,都争着演这四个角色。

 

一开场,妓女跪求县官大老爷,恳请从良。县太爷顿起色心,一边把妓女许配给差役,一边打发差役去外地投书,想当晚就去差役家里占便宜。谁料丑类所见也略同,师爷和四老爷,也怀着同样的鬼胎。

 

捷足先登的是师爷。敲开门,调戏了几句,刚想有所作为,又有人敲门了。接踵而来的是四老爷。师爷慌忙躲到灶台底下。四老爷一付轻骨头样,肉麻话还没来得及说完,敲门声又起,吓得躲进了面缸。县太爷登场了。

 

县太爷的噱头最足,一改公堂上的道貌岸然,满嘴的淫荡小调。而且像变戏法似的,从裤裆下掏出酒壶,从宽大的衣袖里掏出一盘又一盘下酒菜。演到此处,全场往往笑翻了天。

 

突然敲门声大作。原来是差役觉得不对劲,在半道上折回来了。县太爷慌忙躲进了床底下。进门后,娘子为差役烫酒、擀面、煮饭。结果灶台里烧出了师爷,面缸内擀出了四老爷,床底下拖出了县太爷。一个个在擀面杖的追打下抱头鼠窜,一场闹剧落幕。

 

此剧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因为在乡下,村干部仰仗权势,也常常上演类似的喜剧。看到大老爷们丑态百出、丢尽颜面,被人一顿暴打,谁都觉得过瘾。

 

后来在文革中看样板戏《沙家浜》,当胡传魁唱到水缸里面把身藏的时候,我就会从心里笑出声来,因为联想到了《打面缸》里的县太爷。我一直觉得胡草包躲进水缸,其实同日本人没什么关系,应该是阿庆回来了,才更合情理。

 

我们有新编历史剧,为什么不按这种更合理的情节设计,来一出《新编沙家浜》?

 

我还设想,如果把《打面缸》的丑角换成某书记、某部长、某秘书,把妓女换成闻名中华的公共情妇,改编成小品,在春晚上演,一定十分叫座。

 

此类谬论,很怪很搞笑。以前一直没敢发表,因为怕担上恶毒攻击的罪名。现在我老了,无所谓了,在这里放肆一言,也博大家一笑。

 

 

 

 

 

22、棒喝

 

英驻小学很小,学生也不多。有一间房又高又大,原来是地主家的祠堂,平时是五、六年级的教室,全校甚至乡里开大会时,就是礼堂,《打面缸》就是在这里上演的。另有三间平房。一间作为老师的办公室,另外两间分别作为一、二年级和三、四年级的教室。

 

上五年级了,我满了九周岁,可以加入少先队了。入队仪式就是在教室兼礼堂。结上了红领巾,佩上了一道杠,敲起了队鼓,吹起了小号,飘起了星星火炬的队旗,心里那份激动,仿佛一切都升华了、崇高了。后来读《第三帝国的兴亡》,才知道有声有色的大场面,能对人心造成震撼,因震撼而盲目,是人类的普遍弱点。这一弱点往往被利用来灌输某种特定的价值。

 

我订阅了《中国少年报》和《少年文艺》,每一期、每一页都读遍了、读烂了。那个年代,求知的欲望,如饥如渴,渴得像海绵吸水。《三国》、《水浒》,已不满足连环画了,找到原著,看得昏天黑地。喜欢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崇拜保尔.柯察金,还偷偷的爱上了冬妮娅……

 

因为学生不多,一间教室,两个年级,各坐一边。一位老师,同时上课。前半堂安排这边预习,另一边讲课;后半堂这边讲课,那边做作业。

 

五、六年级的班主任,就是教导主任孙老师。有一次,他布置我们先预习课文,就转到六年级讲课了。他在那边问了一个问题,冷场半天,还没有同学举手回答。我虽然一只耳朵,却听明白了,还把答案想清楚了。于是在另一边就雀跃起来,举着手,半蹦着高,嘴里还喊出声来:我来!我来!生怕失去自我表现的机会。

 

没料到孙老师勃然大怒,用教鞭敲着讲桌,呵斥我骄傲自大、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了不起。一顿倾盆大雨、当头棒喝,我懵了、蔫了,大概这就是所谓震撼教育吧?从此就灭绝了性格中的张扬,变得少年老成了。

 

前些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比较中美教育的帖子,对孩子的自我表现采取鼓励还是压抑,完全是两套不同的思路。也许,我的经历可以提供一个例证。唉,那一年,我还不到十岁。

 

当我转到上海念书的时候,在老师和同学眼里看到的这个乡下孩子功课好、懂礼貌、不是非,还……少年老成,几乎是零缺点,从此前程似锦。

 

这一切,要归功于孙老师的当头棒喝。

 

 

 

 

23、回城

 

五年级上学期结束,还有一年半,就要读中学了。母亲担心我在乡下撒开了野,收不了心,不适应城市生活,下令我必须回上海了。还说:这才是你的家。

 

童年时代无意中交替在农村和城市生活,使我的一生获益良多。对城市孩子来说,我了解农村;对农村孩子来说,我知道一点城市。处在两种不同文化的交汇点,偶尔擦撞出一星半点火花,也许就成了你生存竞争中的优势。

 

我和一位在巴黎的作家朋友,曾聊起这个话题。他说,流落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在许多领域都表现出色。他们在诺贝尔奖中的获奖比例,远高于他们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其中一个原因,源于他们一方面接受系统的西方教育,一方面相当重视犹太文化教育。两种不同的人文背景,使他们面对难题时比别人多了一种选择。当一套系统不奏效时,就会自动切换到另一套系统。这就使他们比别人更容易成功。在以色列土生土长的犹太人,相对表现就没有那么出色,因为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只有一套系统。

 

基于这一体验,我给万方他们建议,让朵朵在中国和美国交替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业。在美国上学期间,我自告奋勇,担当她中文课程的辅导。希望我们的试验有效果,给其他海归父母们一个参考。结果因为种种原因,我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响。

 

我要回上海了,照例是外公送我。这一次,外公只送我到常州,我独自一人坐火车到上海。车站上,外公千叮咛、万嘱咐,教我把两个书包带结在一起,一前一后往肩上一搭,这样既省力,仅有的两件行李还不容易丢。上海父母那边搬家了,新地址在信封上,记得在上衣口袋里。又塞给我一把零钱,路上买点心、到上海后叫三轮,都足够了。

 

火车徐徐开动了,外公的背影渐渐远去。后来读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总觉得,朱先生所写的那个让他揪心流泪,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依稀就是我外公的背影。

 

火车上,我对面坐着一个整洁、富态的中年男人,带着一个活泼可爱、大约七、八岁的小姑娘。他看我一个小孩子家独自旅行,觉得非常新鲜,对我不停地嘘寒问暖,问东问西。我都回答得中规中矩,中年人更是爱怜有加。又是给我倒水、又是请我吃点心、还给我削苹果。小姑娘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一边拉父亲的手,一边朝我翻白眼。唉,我却希望小姑娘的白眼,能换成青睐

 

我觉得独自坐火车,那不叫什么本事。独自在深夜从上海火车站的人流中走出来,神闲气定地叫一辆三轮,去从未去过的新家,那才叫酷。

 

瑞金二路明德邨298,我朗声告诉车夫。根本就不用查我上衣口袋里的信封,新地址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说好车资四角,我们就上了路。从北站到新家,要横跨半个上海城。夜深了,马路上人车稀少,三轮车蹬得嗖嗖的,也费了约四十分钟。到了目的地,车夫替我乓乓地敲开了门。

 

我要到上海来,这是既定安排。但此时此刻到,对我父母却是个意外。这源于当时通讯的落后。没有电话可打,电报则用于非常事件,为一个小屁孩,好像不值。就剩下写信了。外公确实写了信,但信还没有到,我人就到了。

 

母亲惊讶地发现,她的大头痴儿子从天而降,自然是喜出望外。连忙先打发车夫,车夫说要五角。我在屋里听到了,大声喊:不对!是四角!

 

母亲付了车夫六角。回头对我说:深更半夜的,人家不把你拐跑,就应该千恩万谢了,还四角!

 

 

 

 

24、房东

 

这次新搬的家,是我在上海生活期间居住过的最漂亮的房子。瑞金二路地处原来的法租界。明德邨一律是带小花园的法式三层小楼。我们租的是一楼客堂间,小花园自然也归我们使用。

 

房东姓李,是个资本家。他有两房太太,这里住的是大房。按上海人的规矩,我称呼他们李家伯伯、李家姆妈。他们家有一堆孩子,只有一个男孩和我们年龄相仿,叫中伟,能和我们玩到一块儿去。老大比我们大四、五岁,跟着中伟,我们叫他大阿哥。老二是个姑娘,身材修长、瓜子脸庞,肤色微黑、十分俊俏,我们也跟着叫阿姐。后面几个都比我们小,一连三个小丫头,什么阿妹妹、恩格格……就在我的视线之外了。

 

李家很富有,原来是开纺织厂的。公私合营了,李家伯伯继续当私方代表,同时拿很丰厚的定息,这栋法式小楼也是自家的产业,一家住一栋楼,宽敞、舒适、乐惠。按常理,他们完全没有必要把一楼出租。起码,他们并不缺这一个月五元钱的租金。他们把一楼租给我们家,绝不是因为经济压力。

 

李家之所以出租一楼,是另有原因。按当时上海人的居住条件,他们家住得太宽松了,所以当地的居委会要强租他们的一楼作为办公室。把自己家的一部分成为公共场所,李家显然不愿意。于是他们几乎是用拉郎配的速度,安排我们家迅速入住,断了居委会的后路,坏了他们的如意算盘。

 

李家姆妈和父亲是同事。父亲的为人、品行,很受李家姆妈敬重。把房子租给我们家,她一百个放心。一般人都忌讳既是同事、又是近邻。而我父亲能让人放心到没有这种忌讳,可见厚道得非同一般。

 

这一安排显然得罪了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是一个陈姓老太婆,有一个儿子参加革命牺牲了,所以算烈属。陈老太婆的三角眼,看我们的眼神,永远是阴沉沉的。也许是因为我们家坏了她的好事,所以不能释怀,憋着劲想要伺机报复。

 

李家有个保姆,叫宝珍,年轻、丰乳肥臀,屁股翘翘的,全身发散出成熟女人的气息。后来发生了一桩非常事件,大家就管她叫狐狸精

 

非常事件是宝珍怀孕了,还把孩子生了下来,一个大胖小子。宝珍指称,孩子的父亲,是李家十五岁的大阿哥。这一下李家翻了天。宝珍要求正名,李家怎能同意,于是打官司。一审下来,判宝珍胜诉。人民法庭,自然是向着劳动人民的。

 

李家一片愁云惨雾,李家姆妈来找我母亲商量。母亲绝对是危机处理高手,建议李家去找检察院。资本家出身,让李家人抬不起头来。于是母亲陪他们东走西跑。在关键场合,母亲帮着强调了一句关键的话:李家阿哥只有十五岁,尚未成年。

 

二审下来,判宝珍诱奸少年。李家虽然舒了口气,但从此全家仿佛中了魔咒。那样的前科,那样的出身,在后来历次运动中,倍受煎熬。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25、插班

 

来上海,是为了上学。离家最近的,是瑞金二路一小,就在明德邨的斜对面,也就是一百米的距离。学校条件相当好,但我无缘入读。倒是我弟弟小南,后来我儿子万方,都在那里读了几年小学。我是插班生,瑞金二路一小的五年级没有名额。有名额的泰康路小学,条件要相对差一点,距离也要稍微远一点。

 

泰康路当年不过是一片普普通通的小菜场,现在可是蜚声中外,据说已经为成上海的一个文化艺术中心。大名鼎鼎的田子坊,就落户在这里。

 

那个年代,泰康路小学是二部制。所有的学生只在校上半天课,另外半天在校外组织学习小组自学。母亲带我去学校报名。五年级的班主任许瑞芬老师,把我们带到办公室。见我刚从乡下来,年龄又小,就当场出了几道造句和简单的算术题。我默默地一挥而就。她满意地点了点头,算是通过了资格考试。

 

第一天上课,我坐得笔挺,双手背在后面,聚精会神地听讲。乡下人的戆大样,引来一些上海小朋友的嗤笑。好在我只有一只耳朵,听课都来不及,顾不上再接收其它噪音,所以表现得沉稳而大度,平添了三分老师对我的好感。

 

我的学习成绩很快就在班上鹤立鸡群。原因之一,我在乡下籍并班上课的机会,已经学了六年级一学期的课程。原因之二,得益于二部制安排,使我半天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半天在小组自学时给其他小朋友讲课。

 

因为我们家相对宽敞些,有一个小花园,所以有一个温课小组安排在我们家,我就是当然的组长。我要求大家像上课那样坐好,前面挂一块小黑板,自说自话当起了小老师。开始下面嘻嘻哈哈,很快大家就集中注意了,因为我不是鹦鹉学舌,而是用我们小朋友自己的语言,讲出了对课文内容的理解;算术作业,把演算的每一步,都交代得一清二楚。大家跟着我走一遍,作业完成了,课文理解了,皆大欢喜,收获多多。

 

收获最多的,其实是我自己。原来不甚明白的,在讲课的过程中,往往就把自己讲明白了;原来就明白的,则把自己讲得更明白了。但从此我也落下一个毛病,就是好为人师。好为人师,大概也是人类本性的一部分。这说不上是缺点,但过份了,就会讨人嫌。

 

那时候,我不讨人嫌,甚至还得到班主任的赏识。一学期后,升六年级了,我被老师钦定为中队学习委员。一道杠换成了二道杠,升官了。

 

原来的学习委员被罢官了,我动了他的奶酪,他就同我杠上了,还恶作剧地把黄砂往我脖子里灌。受人欺负,我说不出半句恶言。倒不是我涵养多好,而是因为我嘴笨,上海话说不利索。看在老师眼里,好印象又平添了十分。

 

学校经常开家长会,那是我母亲最开心的时候。所有的老师对我一片赞扬,在其他家长面前,母亲非常有面子。当年她的那种开心,我自己后来也体会过一次。万方在美国门罗学院毕业时,是佩黄丝带的荣誉学生,老师在推荐信上说:万方是这样一种学生,他使你的教书生涯变得真正有意义了。读到这里,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慰贴。

 

是啊,有子如此,有孙如此。我母亲在电话那头,提起这些往事,依然开心得笑声连连。

 

 

 

 

26、游戏

 

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我们在温课小组上集体完成。因为有我讲课辅导,所以效率很高。还余下大把的时间,那就撒开了玩。最经常玩的游戏,是打乒乓球。

 

院子里架起两块木板,中间用一排砖隔开,就是乒乓桌了。大小也就是标准桌面的三分之二。我比较缺乏运动细胞,弟弟小南和李家的中伟,打乒乓球的水平都比我高。比赛采取五分擂台制,输五个球就下台。赢者就是擂主,迎战下一个挑战者。我常常是三两下就败下阵来,战绩不值一提。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小朋友在游戏过程中喊的比赛术语。

 

当你输了四个球,还剩一个球就要下台时,他们就喊拉司特;如果打成四比四平,他们就喊球司;接着一方领先时,他们就喊;发球触网或擦边需要重发,他们就喊阿甘恩。当时我不知所以然,也跟着瞎嚷嚷。后来学了英语,才明白他们说的是“Last”“Duce”“One”“Again”,而且发音相当标准。难怪上海小赤佬学起英语来就是比我们乡下人强,原来他们从小就满嘴的英格里西,不服不行。

 

再就是下棋。斗兽棋、军棋、跳棋、象棋、五子棋,大多数小朋友都玩过。但有一种银行棋,可能玩过的人不多。那是一种模拟的资本游戏,先发给每人一笔相同的原始资本,然后转动轮盘,提供你各种投资机会,可以买股票,还可以置不动产。股票有涨跌、房价有起落,一切由转动的轮盘决定。你可能输个精光被迫出局,也可能赢得满钵满盆,成为大富豪。

 

这种游戏小时候和中伟他们玩过,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也许是因为它太资本主义了,不合时代主旋律,所以被封杀了。不过它是我童年时代的MBA课程,在游戏中被灌输了如何把握投资机会、如何进行投资风险控制、如何承担投资风险等基本概念。从小就这么玩,上海人在商场上厉害,不是没有道理的。

 

如今资本主义在中国大地上全面复辟,这类游戏也应该正名平反、重现江湖了吧?

 

我还意外玩出了一个新花样。

 

淮海中路有一家旧货商店,还有一家旧书商店。这是我当年最常去的两家商店。有一阵,我迷上了夜观天象,想自制天文望远镜。逼着母亲多给零用钱,一次次往旧货商店跑,去淘各种凹凸镜片。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望远镜没做成,却做成了一台幻灯放映机。

 

把鞋盒掏一个洞,安上纸板卷成的镜筒。镜筒的前端镶嵌一面凸镜,后端左右开两条细槽,用来插自制的幻灯片。盒里放一个电灯泡。再用长条纸板做幻灯片,在上面挖一排相同的矩形孔,糊上彩色透明的包糖纸,上面的图案有米老鼠,香蕉、苹果、桔子,梅花、菊花、牡丹花……灯泡一亮,彩色图案放大后打在墙上,那种光与影的美,所有的小朋友都使劲拍手。我心里那种得意,别提多美了……

 

童年总是彩色的,童年记忆自然也五彩缤纷。当然,其中也会有粉红色。文学城上有一首小诗,勾起了我童年记忆中的一段粉红色的往事。欲知详情,且听下回分解。

 

 

 

 

 

27、牵手

 

文学城有一位诗友红豆豆,写过一首《童年的情诗》,充满了童趣和情趣:

 

一个花毽子一二一地踢

一根牛皮筋飞起腿来跳

 

一只小沙袋闭着眼睛抱

一只死老鼠最尖声地叫

 

三十晚上你忽然走近我

过年穿一件花花新棉袄

 

悄悄塞给我一张小画片

画片上的美人儿象我笑

 

从此你眼神天天跟着我

看得我脸红心儿砰砰跳

 

直到一天你写了坦白书

老师赶快把你的父母找

 

你那父母又来找我的妈

啥事也没有吓我一大跳

 

从此你再也不敢把我瞧

走近我时你只看我的脚

 

一个花毽子一二一地踢

一根牛皮筋飞起腿来跳

 

一只小沙袋闭着眼睛抱

一只死老鼠最尖声地叫

 

读她的诗,勾起了我一段粉红色的童年记忆:

 

那时候的小学生,都懂得男女授受不亲的。偶尔同女生讲话,就会被起哄。同桌的男女生,课桌中间要划一道三八线。在那样的年代,和一位小女生,我的梦中情人、心中的冬妮娅,在大庭广众下手牵着手,还特地用小指头勾在一起,捧着鲜花,登上舞台。够大胆、够早熟、够新潮、够刺激吧?

 

其实都说不上。那是因为区里召开文教系统的表彰大会,我们被挑选出来,去给模范教师献花。

 

小女生叫菁菁,我们同班,还住同一条弄堂。我家住明德邨298号,她家住明德邨310号。小姑娘长得小巧玲珑,皮肤白皙得像白雪公主,身材单薄得像林黛玉,弹得一手好钢琴。我大概算不上金童,但她绝对是玉女。

 

她是我们班上许多男生心仪的对象。在我心目中,她就是冬妮娅的中国版。当老师要求我们手拉手时,我提议相互用小手指头勾在一起,她有点害羞,但同意了。我忘了两人的大拇指还要再按一下。否则,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们就算私订终身了。

 

第一次和女孩子牵手,那种振颤、触电的感觉,我至今都记忆犹新。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同学取笑的对象。只要我们同时在场,大家就会喊:羞、羞、羞,手牵手!害得我再也不敢正眼看她。她远远看到我,也常常躲着绕道走。

 

我在红豆豆的诗后面跟了一个贴,说起了这一段往事。她也回了个贴,说:万老师,额到时写一首《童年的牵手》送你吧。

 

后来,她倒是送了我一首诗,尽管那首诗让我非常感动,但却不是《童年的牵手》。

 

小学毕业时,菁菁没有和我们一样就读普通中学,而是考取了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差不多十年以后,文革期间,我们在上海见过一次面。是小学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把我们约出来的,他当时在复旦上学。菁菁当时在上海少年宫担任钢琴老师。她还是那样娇小、苍白、单薄。我很快明白这个男同学是拿我当托,有心要同菁菁进一步交往。我也就很识趣地少说话了。

 

他显然钟情于菁菁,但菁菁有情于他吗?感情世界,有自己的密码。他们的密码,对上了吗?不知道。

 

写到此处,突然文思泉涌,自己冒出了一首:

 

童年的牵手

 

轻轻的,牵着你的手,

悄悄的,勾起小指头。

 

牵着手,心头颤悠悠,

拉勾勾,低首半带羞。

 

颤悠悠,不敢再抬头,

半带羞,故意绕道走。

 

再回首,匆匆岁月稠,

情难绕,缘分何处求?

 

想知道红豆豆给我的诗吗?下回告诉你。

 

 

 

 

 

28、早熟

 

先给你们说一下红豆豆的诗:《献给鬓白的男人——赠万老师

 

愿以我

灿烂美酒般的唇红

抹浓你

怀恋故土的醇香

         

愿以我

忽闪万千的睫毛

唤回你

少时运筹帷幄的狂妄

         

愿以我

青春飘渺的浪漫

扫去你

所有的无奈和一切的恐慌

         

愿以我

比天空比太阳比月亮

比海洋比霞光比火山

比太空的湛蓝

更美丽的中国女人的心灵

给你

永远优雅的温存

伴你生生世世

直到海枯石烂直到地久天荒

直到宇宙灰飞烟灭

         

从你遇到我的一刻起

时时刻刻都有我与你

同苦共乐同水共火

同日共月同天共地

         

在我没有封皮的字典里

从来就没有死亡!!!

 

这首诗,让网上的所有老男人都看得血脉偾张。纷纷跟帖说我是在这方面早熟

 

其实不然。那时候,因为偷读母亲看的书,我脑子里已装了不少鸳鸯、蝴蝶、三颗樱桃、雾、雨、电……和没有看过这些闲书的同龄人比较,可能知道得多了些。但似懂非懂的模糊感觉,算不得早熟。

 

我真正早熟的,是另一方面。

 

我喜欢读大人的报纸。父亲每天下班,公文包里都会带一份《解放日报》。我会把它偷出来,读得津津有味,特别喜欢读那些评论文章。一九五七年秋,我开始读六年级。一九五八年夏,小学毕业准备上中学。这一年当中,国家政治生活中发生了许多大事。在报纸上,我读到右派、党、进攻、反击这样一些词汇,对我来说,都是抽象的概念,离我实际的童年生活,很远、很远……

 

直到有一天,这一切都变得如此的近、如此的具体。

 

我父亲单位有一位同事,外科主任大夫周楚仁。周伯伯是湖南人,身材高大,医术高明,是我们一家的好朋友。小时候我难得生病,三年级时好不容易发一回烧,还是因为出麻疹。周伯伯来看我,给我带来的柑橘又圆又大。童年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后来只要我看到又圆又大的柑橘,就会想起和蔼可亲的周伯伯。

 

一九五八年夏天,反右已进入尾声,大跃进揭开了序幕。老毛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斗得不亦乐乎,还觉得不过瘾,又忽发奇想,号召全国人民和麻雀斗。

 

作为小学生的最后一个暑假的某一天,我跟着父亲去他们单位,观摩这场伟大的消灭麻雀的人民战争。房顶上、高墙上,在所有建筑物的制高点上,都站满了狂热的人群。他们敲锣打鼓、挥舞着被单、彩旗,他们要把麻雀轰得惊慌失措、轰得没有歇脚之处,然后累死、饿死、摔死。对了,根据篡改过的列宁语录:革命是没有头脑的人们的盛大节日。消灭麻雀的革命就是这样的盛大节日。

 

节日里人人兴高采烈。我注意到有一个人不高兴,他就是周伯伯。周伯伯非但不高兴,还一直阴沉着脸。这时候救护车呼啸而来,有人从房顶上摔下来了,紧急送医院来抢救。周伯伯一边准备做救治,一边从嘴里崩出了八个字:

 

劳民伤财、草菅人命!

 

这两个成语,我觉得用得太贴切了。能这样说,需要大智慧;敢这样说,需要大勇气。周伯伯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一下子高大起来。我读报时得来的那些模糊概念,一下子清晰起来。在回家的路上,我试探着问了父亲一个问题:周伯伯会不会是右派?

 

父亲一下子勃然大怒,厉声喝止我:细佬家不可以胡说!

 

一个星期以后,父亲下班进了家门,首先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了我一会儿,然后宣布了一个让我们全家伤感的消息:让大南说对了,周医生被戴上了右派帽子

 

因为周伯伯,右派这个称谓,在我心目中已不再是抽象的概念:他们是好人、能人、有头脑,而且敢大声地把真话讲出来。

 

那一年,我还不到十二岁,但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因为我即将告别童年岁月,进入我的中学时代了。

 

(全文完)

 

 

诚信 发表评论于

谢谢万先生分享, 文笔优美, 栩栩如生。

借此机会, 也深深感谢您在30多年前为推动国家进步所作的努力。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