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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倒行逆施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动机zt

My dream of this life is to bring my company to public.
带领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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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倒行逆施”这个成语,一开始并没有现在通行的贬义。

它甚至还是一个好基友向另一个好基友掏心掏肺的告白。

典出《史记·伍子胥列传》: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雠(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在楚国,伍子胥跟申包胥是一对好基友。伍子胥的遭遇,我们耳熟能详——父兄无辜被楚平王所杀,他孤身踏上逃亡之路。临走时,向好基友申包胥发誓说,我一定要颠覆楚国。申包胥说,那我一定要复兴楚国。

《左传·定公四年》写申包胥的话更生动,当伍子胥说我一定要颠覆楚国时,申包胥说:“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勉之”,加油吧。真是好基友才这么说。要知道,申包胥是楚国王室之后,他当然要尽力保楚;对于好基友一家的遭遇,他也深表同情。所以他拎得清,不但不会告密让人来抓伍子胥,还勉励他加油,为你的理想而努力,同时也向伍子胥明确表明立场,你要是真能颠覆楚国,我也一定能复兴楚国。

逸之,其实是共勉之,两个字,感情冲突澎湃,文字张力满满,司马迁实在不应该洗掉这词。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伍子胥经过十几年努力,真的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率领吴军攻进了楚都郢。这时他的仇人楚平王也死了十几年了,伍子胥原想抓到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凌辱、虐杀,报父兄无故冤死之仇,但昭王早就弃国逃进深山密林里,伍子胥只好退而求其次,在郢都问了很多人,终于打听到楚平王葬于何处,遂带人掘开平王之墓,把他尸体拖出来,鞭打三百下才解恨。

其实,伍子胥到底有没有鞭平王尸,是件很值得怀疑的事。两千多年前的楚国,既没有掌握木乃伊制作方法,更没有现代某种保护尸体的技术,人死后埋了十几年,皮肤、肌肉、软组织早就腐烂掉,只剩一堆朽骨,怎么还能拖出来鞭打三百下?

《吕氏春秋》只说“伍子胥亲射王宫,鞭荆王之坟三百”,用箭射楚王宫,然后鞭打楚平王之墓三百下;同样,《淮南子》也只是说“鞭荆平王之墓”,这是合乎常识的。司马迁也只是在《吴世家》和《伍子胥列传》将鞭墓改为鞭尸,同样记载此事的《十二诸侯年表》《楚世家》《季布栾布列传》中,也只说“辱墓”、“鞭墓”。

所以鞭尸说只是司马迁一家之言,有可能当时民间流行这种说法,司马迁便把史料和传说两种说法都写进不同的世家列传里。也有可能,这纯属司马迁的原创,毕竟,鞭尸比鞭墓解恨多了,司马迁对伍子胥的遭遇感同身受,故意把鞭墓改为鞭尸,这种春秋笔法的目的是什么,你猜。

总之,不管是鞭尸还是鞭墓,都是一种对死人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做法,特别是受害者还是你曾经的王。这边,伍子胥觉得怎么鞭都不解恨,那边,申包胥却觉得,兄弟你这么干,过分了啊。他特地派人去谴责伍子胥,说不管怎么说,你原来曾经也是平王的臣子,一日为君终身为父,他都死这么多年了,你还这么侮辱一个死人,太过分了,会遭天谴的。

对昔日好基友的谴责,伍子胥只是让人转告一句,这就是我们今天重点要讲的:“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莫通暮,日暮途远,现在都说成“日暮途穷”。伍子胥一句话,贡献了两个成语:日暮途穷+倒行逆施,前者是因,后者是果。直译过来是:我就像赶路的人,走到太阳快下山了,距离目的地还很远,内心焦虑,干出什么开倒车或逆天乱来的行为,也是没办法的事。

言下之意是我老了,人生路快走到尽头,未能亲手血刃仇人,已是最大遗憾,反正没几天好活,还怕什么天谴,你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就掰掰。

后面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实现了“我必覆之”的理想,申包胥也兑现了“我必存之”的诺言,跑到秦国去,哭了整整七日七夜,哭来秦兵,赶跑了吴军,复兴了楚国。

不难品出,伍子胥这句“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满满的孤愤之言,两千多年过去,理性上,我们也许能赞同申包胥说他那句“你太过分了”,但感情上,如果你知道伍家是因为什么而被楚平王搞得家破人亡的,相信不但能理解伍子胥的做法,甚至还想穿越到楚国,当伍子胥的带路党,帮他找到平王之墓。

所以,开篇说过,“倒行逆施”这成语第一次出现在这里,真的没有太多贬义。

但是,三百多年后,这词到了另一个人嘴里,就开始变味了。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载:

(主父偃)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盖偃有功焉。大臣皆畏其口,赂遗累千金。人或说偃曰:“太横矣。”主父曰:“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阸è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施之。”

主父偃,复姓主父,名偃,汉武帝的大臣,也可以算是智囊、国师级人物,原是一个小小狱吏,因为向朝廷建言而被汉武帝看上,君臣金风玉露一相逢,武帝对他几乎言听计从,他也绞尽脑汁,贡献了“推恩令”等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

不仅如此,主父偃在汉武帝立卫子夫为皇后、揭发燕王刘定国乱伦这两件事上都立了功,朝中大臣都怕他那支嘴,纷纷以重金贿赂他,主父偃则来者不拒。有人好心劝他说,你这样太横hèng了吧。主父偃说,我从小悬梁刺股勤攻书史,理想一直无法实现,搞到父母不把我当儿子看,兄弟们不肯收留我,世界都不要我了,我咬牙坚持了四十多年从没放弃,为的是什么?大丈夫生不能居高位,死也要受极刑,才不枉来世走一遭。我已日暮途穷,所以要倒行暴施,您就别劝了。

这里的“倒行暴施”,《汉书·主父偃传》也作“倒行逆施”,是主父偃借伍子胥的话以自黑。不难品出,主父偃的价值观,跟东晋权臣桓温那句著名的“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原文“既不能流芳后世,不足复遗臭万载邪”)一样,都是指人活着要有作为,不能默默无闻,如果做不到万民称颂,那被万世唾骂,也真真是极好的。

果然,主父偃的自我预言实现了。后来他被武帝任命为齐王刘次景的国相,派他去查刘次景乱伦的丑闻,刘次景害怕到自杀。这时候,兔死狐悲又心里有鬼的赵王刘彭祖怕主父偃也会查到自己头上,趁主父偃不在武帝身边,上书告他大肆收受大臣及诸侯贿赂、逼死齐王等罪状,武帝一开始还不想杀他,只是朝中其他大臣落井下石,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武帝才下了决心。

最后,主父偃终于落得个“狐兔死,走狗烹”的下场,被族灭。

毕竟不是刘家人。

司马迁在《平津侯主父列传》最后感叹道:“主父偃当路,诸公皆誉之,及名败身诛,士争言其恶。悲夫!”说主父偃当红时,大臣、诸侯争相歌颂他、讨好他,等到身败名裂,所有人都在骂他,太可悲了。

这其实是倒行逆施者的求仁得仁,没啥可悲的。

从伍子胥到主父偃,“倒行逆施”这个词的贬义值虽然不太一样,但他们的动机是一样的:日暮途穷。我已时日无多了,所以要拼命折腾,管他身后洪水滔天。

好在,伍子胥也好,主父偃也罢,他们手中供他们玩转的权力,毕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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