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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频先生的文化盲点
In the course of justice none of us should seek salvation.
We do pray for mer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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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说,前两天,一批香港人在中国中国驻英国曼彻斯特领馆和平示威,抗议中共对香港人权的打压的暴力事件,导致了中领馆多名人员参与的殴打示威者的事件。在事发后接受英国媒体采访时,领头战狼骄傲地承认自己的暴力行为他维护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尊严的职责。
"揪人头发?", 英国记者追问道。"是的!" 战狼一点儿都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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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媒体上沸沸扬扬。明镜的"华尔街论坛"也搅和进来。面对中领馆领头战狼的公开承认,明镜的何频找到了夸赞中国战狼的说辞:"他勇敢站出来澄清事实的做法值得赞扬"。 勇敢,够爷们儿!
显然,何频先生没有看出这位"勇敢"外交官给自己和中国政府带来的麻烦:
1) 当众[承认犯罪行为],不是勇敢,是愚蠢。"你有权保持沉默,任何你说的话,都可能作为法庭上不利于你的证据..."是美国/西方电影里常见的一句话。
2)作为一名外交官,他公开承认自己在他国犯刑事罪,不是给祖国增光,是抹黑;不是给习近平张脸,是给他丢人。中国外交官告诉世界,习近平的荣誉需要靠刑事犯罪行为来维护,让世界对习近平执掌的中共有了新的了解。
3)何频先生非常赞赏这一"勇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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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华尔街论坛"的节目的(部分)标题是: 【英国敢不敢驱逐中国外交人员?】。
根据外交对等的原则,英国驱逐中国外交人员后,中国也会驱逐英国驻中国的外交人员作为反应。这是外交惯例。
因为【公开认罪】,这位中国战狼面临被英国政府驱逐出境的危险。何频先生拿上面的外交惯例威胁英国政府, 你驱逐他,中国就驱逐英国外交官,你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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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频先生显然没有看出, 中国这位战狼外交官犯的是刑事罪,与"从事与外交官身份不符的活动", 是两回事。刑事罪是外交官的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间谍行为(被驱逐通常的原因)是外交官代表政府的政府行为。如果因自己外交官触犯英国刑法遭到驱逐后,中国政找一个在中国犯了刑事罪的英国外交官予以驱逐, 才算"外交对等"。否则,中国政府无疑是向世界宣布: 中国外交官的刑事犯罪, 是代表中国政府的行为。
2)
如果何频先生一定要讨论"中英相互驱逐外交官"的麻烦后果,可能会让英国政府找到一个折中方案的话,也未尝不可。那样的话,标题似乎不应该是"敢不敢", 而是"会不会"。
"敢不敢"这一说法带有的挑战性,是何频先生刻意最求的效果 --浓郁的是强盗心态: 这事是老子做的,你敢拿我怎么样?
何频先生,这不是勇敢,这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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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几十年,何频先生对"言论自由"的最佳理解是【不用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这一认知让"靠言论吃饭何频先生“有了无限的空间来放纵自己的口舌。但这也是何频先生最大的文化盲点。
何频先生认为,东(中)西方不存在 "文明冲突"。"Oh, did he now?" You may ask.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游海儿: 你好认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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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来了,多说话暖身/省煤。
Thank you indeed for your kind words.
游海儿 发表评论于
你好认真,赞。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wumiao: 这人口齿不清,脑子不清,吵架脾气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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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说,我觉得何频先生脑子非常灵活,思维敏捷。
同样坦率地说,我还觉得他逻辑推理能力的发展,在尚未完成之前就嘎然而止。这使得何频先生逻辑推理的论证大都是骇人的轻浮 --- 三分依据,他敢得出十分结论。但他思维敏捷的特点,弥补了其逻辑推理的不足,让他在不严谨的讨论中能显出带有迷惑性的先声夺人/滔滔不绝/慷慨激昂。
然而, 他在貌似振振有辞的假象下搭建的结论框架,因为缺少坚实逻辑推理的基础,大都会在严谨的推敲下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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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何频先生应该已经庆幸地发现,实际生活中,人们大多只满足于"不严谨的讨论"。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注册很麻烦: ...很久不看他的视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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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要再看了,除非你想找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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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 Ebert先生,生前是美国的一个电影评论家。在他的影评集中,有一本名为"Your movie sucks(你的电影很恶心)",都是他对很差电影的尖刻批评。他在评论中对那些电影表现出的厌恶程度,让不少读者疑问:"你真的看完了那些让你如此反胃的电影么?" "是的", 他认真地回应, "我都看了。这样你就不用去浪费时间了"。
用省下来的时间读他对那些令他生厌电影的影评,不但免生一肚子气,还会哈哈大笑地放出不少。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lio': 好奇怪作者为何不断在这里喋喋不休,把何频放到火上烤来烤去,我都说了跟一个小混混式的人物争论没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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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人有最基本的良知。我不愿意放弃这一"信念",或至今还没有放弃这一"信念"。
你能放得下,是一种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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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何频先生节目的留言下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我希望能恶心出你的良知。
到目前为止,"唤醒良知行动"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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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收获,是让"华尔街论坛"的主持人意识到, 他们的服装很不专业,街边淘宝的廉价收获是对"华尔街"的侮辱。最初强烈的排斥后,他们作出了改进。
故疾复发也有。"窗帘似乎不应是节目主持人工作时的着装",是最近一次提醒。
lio 发表评论于
好奇怪作者为何不断在这里喋喋不休,把何频放到火上烤来烤去,我都说了跟一个小混混式的人物争论没啥价值。
注册很麻烦 发表评论于
何频越来越糊涂了,很久不看他的视频了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西岸-影: 你这里的观点在国际法上是不成立的,发生在中国领馆的事情,相当于在中国领土上的事情(不论是被人拉进去也好,是自己冲进去也好,都是发生在中国地盘),是否是英国的刑事罪,解释权不在英国,管辖权也不在英国,而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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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似乎不同意你的说法。报道说,英国政府给中国政府两个选择:1) 放弃外交赦免权,接受审判。鉴于中国外交官自己已经"电视认罪"了,判前来不会很难。也不是很重的罪,或许罚款就能免于牢狱之苦; 2) 维持外交赦免权,被英国政府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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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王储,派人将本国的一名记者引诱到沙特驻土耳其领馆肢解。消息传出后,土耳其政府异常恼怒,向沙特提出抗议,并着手调查此事,导致土沙两国关系恶化。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注册怎么这么难: 此人学历低、背景比较复杂,隐隐约约感觉他似乎跟中共外宣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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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何频先生是不是中共外宣,但从他在节目中的表现看,我确信他为习近平/中共辩护。他自己也不避讳地说:"在海外几乎全面反共/反习近的华人媒体外,我给大家提供另一个不同的视角看习近平/中共。"
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给陪审团一个与检查官论述不同的视角,去认识/了解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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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的个人经历不了解,不知道他的学历。但从我与他有限的讨论中,我体会到他似乎缺少一些基本的常识,从而让一个简单的讨论都难以为继。
就如他不了解【科学没有"权威", 也没有"少数服从多数”】这些科学最基本的特征,用强调"顶级专家/大多数科学家"的意见,作为自己得出【某个不容置疑结论的依据】,全然不知这是违背科学精神的推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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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有一个很有水平的嘉宾:吴强博士,是留学德国的国际政治学博士,过去每周何频先生主持一期专访吴强博士的节目。不久前的一次节目中,何频先生真诚地提了一个问题,被吴强博士不客气的回绝:“不要纠缠在这类离题的话题”。我觉得吴强博士应已多次被这类问题扰乱,无法忍受而最终爆发。它是何频先生真心提出的自认不跑题的问题这一事实,解释了吴博士与何频先生两人之间认知水平的巨大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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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题目是,"何频先生文化的盲点", 他对中国外交官英国打人事件的荒谬解释,我归结于他对西方文化的不了解。其实,"何频先生认知的盲点"似乎更合适。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给你举一个例子,在世界上很有名的,是纽约时报历史上的一个采访,冷战时期的事情。
俄国驻纽约领馆挂有外交牌照,经常乱停车,也从来不交罚款,纽约警方拿其没有任何办法,欠款十几万。
一个警察讲述了他个人的经历,看见一辆俄国领馆牌照的车非法停车,他去驱赶,看见司机直接掏出枪对他面对面隔着玻璃开枪。
枪没响,他意识到对方是吓唬他。但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对方开枪,他就是白死了。因为使馆的车属于对方地盘,受到外交公约保护,对方可以说感觉受到威胁。
没有国家能够取消资格另一个国家的外交人员的外交保护权,只有两件事可以做,或者驱逐对方,当然会受到报复。或者对方主动撤销对当事人的外交保护权,对方就等于一个外国在你这里的普通人,这样你可以采用自己的司法权。
很多年前利比亚使馆开枪杀死了一个在外面的英国女警察,引起外交事件,但最后也没有谁被判刑,不过就是象征性驱逐下级人员罢了,对方也驱逐。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你这里的观点在国际法上是不成立的,发生在中国领馆的事情,相当于在中国领土上的事情(不论是被人拉进去也好,是自己冲进去也好,都是发生在中国地盘),是否是英国的刑事罪,解释权不在英国,管辖权也不在英国,而在中国,这就是为什么阿桑奇躲进厄瓜多尔驻英国使馆,英国政府不能去抓的原因,因为没有无法权利,这属于维也纳外交公约常识问题。
这件事发生在中国领馆范围内,视频上看的很清楚,任何未经允许进入领馆都属于非法,不仅违反中国法律,也违反英国法案。内部人员对其采取什么做法也只有中国可以解释是否合适,这不是英国法律能够管辖和定义的范畴。美国在所有使馆里都有海军陆战队,在馆内可以使用武力,包括杀人,你觉得驻在国可以判决是否属于非法?
注册怎么这么难 发表评论于
只要有何频参与的节目我都通通避开,实在受不了他能不够、尽抢其他嘉宾话的节目方式,而且总表现出咄咄逼人,自以为是、把自己放在上帝视角看问题,容不得别人的意见。此人学历低、背景比较复杂,隐隐约约感觉他似乎跟中共外宣有什么关系,反正这人说不清
wumiao 发表评论于
这人口齿不清,脑子不清,吵架脾气很急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根据外交对等的原则,英国驱逐中国外交人员后,中国也会驱逐英国驻中国的外交人员作为反应。这是外交惯例。
因为【公开认罪】,这位中国战狼面临被英国政府驱逐出境的危险。何频先生拿上面的外交惯例威胁英国政府, 【你驱逐他,中国就驱逐英国外交官,你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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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频先生显然没有看出, 中国这位战狼外交官犯的是刑事罪,与"从事与外交官身份不符的活动"的间谍活动, 是两回事。刑事罪是外交官的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间谍行为(被驱逐通常的原因,官方说法是"从事与外交官身份不符的活动")是外交官代表政府的政府行为。如果因自己外交官触犯英国刑法遭到驱逐后,中国政府必须找一个在中国犯了刑事罪的英国外交官予以驱逐, 才算"外交对等"。否则,中国政府无疑是向世界宣布: 中国外交官的刑事犯罪,是代表中国政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