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反丧命
姑娘刷刮,反应快,说话节奏也快,走起路来风风火火。
工作以后,一个男同学对她有意,找点儿理由到她的单位约她看电影。姑娘心里素净,不知道人家这是在追她,并不介意,乐呵呵地与同学一起看电影,吃饭什么的。直到一天男同学明白地表达了对她的爱慕之心,这才恍然大悟。对不起,对不起。她说我真的不知道你这个意思,实在不好意思,就把这事儿推了。
人之常情,没有爱情的火花,土话说没有哧花。
隔了几年,到了谈婚论嫁年龄,家里给她介绍个本矿职工,在科室做事,官称小李。这个小李很上心,每天都来找她,两家人也感觉这事能成。
文革后期有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大龄青年越来越多,人们谈恋爱的时间越来越长,谈十年八年的也有,真不知道这些人耐受力有那么强大。
郑花花与小李相处了三年,越来越不喜欢,主要是男的小里小气,心眼狭窄,爱瞎猜疑,最近还喜欢动手动脚,经常吵架,令女孩子烦,花花决定终止恋爱关系。
小李凶相毕露,在路上拦住郑,公然侮辱,要女孩子把花他的钱还出来,把用他的钱买的裤头脱下来。实际上,花花家庭经济富裕,根本不用男孩子的钱。他故意在光天化日之下羞辱花花,实在下作。
女孩子当众受辱,决心坚定,咱们就没有任何可再谈的,散伙!
父母支持闺女的做法,小李再到家里纠缠,郑家父母兄弟就会群起而攻之,赶他走,不让他靠近花花。
小李自觉无趣,暗自怀恨在心,决定报仇解恨。
一个深夜,万籁俱寂,小李爬进花花房间,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全身瘫软,不再动弹,然后把女孩子奸了。自以为做得鬼不知,神不觉,躲在家里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公安局排查线索,很快就锁定了原男朋友小李。
可怜的花花根本没有尝到恋爱的美滋味,却被一双邪恶的双手夺去了宝贵的生命,父母痛死,同学悲愤,凡是听闻此事的人无不义愤填膺,要千刀万剐杀人犯。
然而,矿上出现了谣言,说是花花主动邀请男朋友半夜约会,后来变卦才出了人命。
同时,男方父母也跑到女方家下跪,请求给他们家儿子留条活命。
明眼人也能看出来这是双管齐下,先是造谣散布流言说是花花不检点才招致杀身之祸,而后男方父母双双下跪请花花父母去公安局求情,刀下留人。
可是你们的做法欺人太甚,你们的儿子也太过残忍,我闺女被掐得大便失禁,该有多惨,完了你还奸尸,你有多大的仇,你还有一点人性吗!
女方家硬是不松口,绝不求情,不判死刑对不起花花!
最终,这个心性残忍的东西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